贝仕达克(30082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及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822 证券简称:贝仕达克 公告编号:2023-004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 实施完毕及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李海俭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李海俭先生共持有公司股份 4,189,6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2%。 2、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李海俭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8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海俭先生上述减持计划共减持股份1,300,000股,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李海俭先生计划在未来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继续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8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0.51%);其中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9月22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2023年3月8日至2023年9月7日)。 2023年3月2日,公司收到股东李海俭先生《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和《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一)股东减持情况
(二)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遵守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行为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 3、上述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二、后续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情况 (一)股东基本情况
1、本次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不超过820,000股(占总股本0.51%)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其中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9月23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2023年3月8日至2023年9月7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股票市场价格确定。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则减持价格按照大宗交易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日后,如遇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及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李海俭先生严格履行了在公司首发上市时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且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李海俭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股东李海俭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及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具有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李海俭先生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李海俭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2、李海俭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贝仕达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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