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季报]英飞特(300582):更正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时间:2023年03月02日 22:56:57 中财网
原标题:英飞特:关于更正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82 证券简称:英飞特 公告编号:2023-018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正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更正仅涉及现金流量表个别科目、数据调整,不影响公司实际经营业绩。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飞特”)于 2022年10月 27日、2023年 1月 30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受期后调整事项影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6、2023-010)。经公司自查,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中部分财务数据存在差错。公司于 2023年 3月 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正<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有关更正事项原因及说明
近日,经公司事后审查《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发现:在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对部分涉及低风险、期限短且可随时变现的银行理财产品以及结售汇业务保证金作为经营营运资金管理手段,视同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及与之相关的利息收入记入“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此外,部分保证金用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采购货款作为投资活动,后经研究发现上述银行理财产品、结售汇业务保证金及票据保证金的列报不完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31号-现金流量表》有关规定,需进行更正。

二、 本次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更正将影响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具体如下: 1、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项目本期发生额 (更正前)本期发生额 (更正后)变动金额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09,022,280.56106,821,830.21-2,200,450.3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148,136,068.841,145,935,618.49-2,200,450.3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08,501,423.10124,541,023.1016,039,600.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844,048,513.48860,088,113.4816,039,600.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4,087,555.36285,847,505.01-18,240,050.35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8,000.002,200,450.352,182,450.35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3,000.00121,000.0018,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3,446.022,333,896.372,200,450.35
投资支付的现金 187,186,000.00187,186,00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5,327,400.00--15,327,4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6,472,325.95228,330,925.95171,858,60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6,338,879.93-225,997,029.58-169,658,149.6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48,091,447.05160,193,247.05-187,898,200.00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70,155,485.07382,257,285.07-187,898,200.00
本次更正不影响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等财务指标,不影响公司财务状况及损益。

公司对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财务信息进行了更新,具体详见同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新后)》。对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定期报告编制过程中的审核工作,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三、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更正事项的说明
公司本次更正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使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金流量状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

综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更正事项。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关于本次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更正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金流量状况,本次更正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更正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更正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现金流量状况,董事会关于本次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更正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3月 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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