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丰药房(603939):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原标题:益丰药房: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股票简称:益丰药房 股票代码:603939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Yifeng Pharmacy Chain Co., Ltd. (注册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白马湖街道富强社区人民路 2638号)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声 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示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中有关风险因素的章节。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性质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兼具债券性质和股权性质的投资工具,交易条款比较复杂,需要投资者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投资者购买本次可转债前,请认真研究并了解相关条款,以便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投资者认购或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之行为视为同意接受本次可转债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二、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经评级机构评级,并出具了《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根据该评级报告,益丰药房主体信用级别为 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为 AA,评级展望稳定。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限内,联合资信将每年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如果由于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期可转债的信用评级级别变化,将会增大投资者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三、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无任何担保。如果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发生严重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和偿债能力的事件,本次可转债可能因未提供担保而增大风险。 四、关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一)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二)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三)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上述重大资金支出事项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或购买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 1亿元。 公司 2019年度、2020年度和 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追溯调整前)分别为 54,375.03万元、76,827.30万元和 88,788.45万元,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73,330.26万元;发行人 2019年度、2020年度和 2021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 49,512.86万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67.52%。 五、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集中于江苏二期、湖北医药分拣加工中心及河北医药库房建设项目、益丰数字化平台升级项目、新建连锁药店项目等项目建设。鉴于新门店开设存在一定的培育期,且新开门店区域消费者消费习惯、品牌认可度、当地医保政策、人力及房租成本等因素影响,新开门店在培育期一般都存在一定亏损;公司的分拣加工中心及库房建设项目,旨在提高门店的配送效率、降低远距离配送成本,为公司各区域门店的运营提供高效、安全、便捷的配送支持;公司数字化平台升级项目,将依托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从而增强公司数据分析及价值挖掘的综合能力,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管理水平。但鉴于分拣加工中心及库房建设项目、数字化平台升级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加之新门店培育期可能存在一定亏损,因此,短期内如公司原有门店的盈利水平无法覆盖该部分新增项目投资支出,则可能会影响公司盈利水平。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选择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国家产业政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如果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受到宏观经济波动、上下游行业周期性变化等因素影响,可能面临募投项目进度缓慢、无法实施或发生变更的风险或导致公司经营状况达不到预期水平,从而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的风险。 除上述风险外,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 六、关于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和承诺 (一)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1、提高运营效率,提升公司业绩 公司将完善流程,提高整体运营效率,加强对采购、运营、存货、销售等各环节的精细化管理,提高公司的日常运营效率。同时,公司将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控制资金成本,节省公司的财务费用等各项费用支出,降低公司运营成本,从而全面有效地提升经营业绩。 2、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3、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按计划合理合法使用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证募集资金按计划合理合法使用。 4、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相关的规定和完善,明确了投资者回报机制。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完成后,公司亦将继续严格执行分红政策,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努力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1、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以下承诺: “(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自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七)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相应法律责任。” 2、公司控股股东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宁“本单位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本单位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单位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单位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单位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实际控制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实际控制人高毅已作出以下承诺: “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关于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的说明 2022年 10月 29日,公司公告了《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 2022年 1-9月实现营业收入 1,334,763.79万元,同比增长 22.0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2,359.91万元,同比增长 18.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79,461.23万元,同比增长 16.62%。公司 2022年 1-9月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具体相关财务数据及变动情况如下:
除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外,公司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与 2021年同期相比均有所增长。由上表,公司 2022年 1-9月主要财务数据与 2022年 1-6月相比增长幅度进一步扩大,同时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减少幅度有所收窄,公司整体经营状况良好。 目 录 声 明..............................................................................................................................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性质 ......................................................................... 2 二、关于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 ..................................... 2 三、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 ......................................................... 2 四、关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 ............................................................................. 2 五、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 3 六、关于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和承诺 ................................................................. 4 七、关于公司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财务数据的说明 ............................... 6 目 录.............................................................................................................................. 8 第一节 释 义 ............................................................................................................. 11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14 一、公司基本情况 ............................................................................................... 14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15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18 四、本次可转债发行的基本条款 ....................................................................... 20 五、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 32 六、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人员之间的关系 ................................................... 34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35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 35 二、行业风险 ....................................................................................................... 39 三、其他风险 ....................................................................................................... 42 第四节 公司基本情况 ............................................................................................... 46 一、发行人的设立及上市情况 ........................................................................... 46 二、公司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47 三、公司组织结构及主要对外投资情况 ........................................................... 48 四、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 64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发行人董监高、其他核心人员所作出重要承诺及承诺的履行情况 ....................................................................................... 65 六、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75 七、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 87 八、公司主营业务的具体情况 ......................................................................... 106 九、公司主要技术情况 ..................................................................................... 120 十、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 124 十一、特许经营权及主要资质情况 ................................................................. 132 十二、公司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133 十三、境外经营情况 ......................................................................................... 133 十四、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 133 十五、公司最近三年发行债券和资信评级情况 ............................................. 138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140 一、财务会计信息 ............................................................................................. 140 二、财务状况分析 ............................................................................................. 158 三、经营成果分析 ............................................................................................. 195 四、现金流量分析 ............................................................................................. 209 五、资本性支出 ................................................................................................. 211 六、技术创新分析 ............................................................................................. 212 七、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情况 ......................... 213 八、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 216 第六节 合规经营与独立性 ..................................................................................... 218 一、合规经营情况 ............................................................................................. 218 二、同业竞争 ..................................................................................................... 243 三、关联交易 ..................................................................................................... 248 第七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 260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 ..................................................................... 260 二、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 262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影响 ............................. 276 第八节 历次募集资金运用 ..................................................................................... 278 一、最近 5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 278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282 三、前次募集资金运用专项报告结论 ............................................................. 295 第九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296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296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301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303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304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305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306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 309 五、审计机构声明 ............................................................................................. 310 六、债券信用评级机构声明 ............................................................................. 310 六、债券信用评级机构声明 ............................................................................. 311 七、发行人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声明及承诺 ..................................... 312 第十节 备查文件 ..................................................................................................... 313 附件............................................................................................................................ 314 一、发行人及其重要一级子公司房屋所有权 ................................................. 314 二、发行人及其重要一级子公司商标权 ......................................................... 315 三、发行人及其重要一级子公司著作权 ......................................................... 374 四、发行人及其重要一级子公司土地使用权 ................................................. 379 五、发行人及其重要一级子公司专利权 ......................................................... 382 六、发行人及其重要一级子公司持有的主要经营资质情况 ......................... 382 第一节 释 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募集说明书所引用的有关行业的统计及其他信息,均来自不同的公开刊物、研究报告及行业专业机构提供的信息,但由于引用不同来源的统计信息可能其统计口径有一定的差异,故统计信息并非完全具有可比性。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Yifeng Pharmacy Chain Co., Ltd. 股票简称:益丰药房 股票代码:603939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成立日期:2008年 6月 20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721,704,930元 法定代表人:高毅 注册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白马湖街道富强社区人民路 2638号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麓谷高新区金洲大道 68号 邮政编码:410000 电话号码:0731-89953989 传真号码:0731-89953989 公司网址:www.yfdyf.cn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药品零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医疗服务;医疗美容服务;出版物零售;酒类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食品互联网销售;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经营利用;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职业中介活动;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化妆品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会议及展览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远程健康管理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五金产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珠宝首饰零售;金银制品销售;钟表销售;文具用品零售;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食品用洗涤剂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针纺织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通信设备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票务代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居民日常生活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国内贸易代理;衡器销售;品牌管理;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背景 1、国家政策推动零售终端药品市场规模和份额稳步提高 随着国家各项医改及健康产业政策的陆续出台,“医药分开”改革趋势日益明显,加上处方外流政策的推进,我国零售终端药品市场规模和份额稳步提高。从市场规模上看,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中国药品三大终端六大市场销售额较 2019年小幅下降,2021年基本恢复至疫情前水平。整体而言,中国药品三大终端六大市场销售额从 2013年的 10,984亿元增长到 2021年的 17,747亿元,2013-2021年中国药品终端市场的销售额复合增长率为 6.2%。零售终端药品的销售额从 2013年的 2,558亿元增长到 2021年的 4,774亿元,年均增速10.3%,高于公立医院终端的市场增速;从市场份额上看,零售终端的市场份额从 2013年的 23.29%增长到 2021年的 26.9%,是中国药品市场第二大销售终端。 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及国家医保局等陆续出台的相关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管理的规范化、法治化,发挥了定点零售药店服务灵活、分布广泛等特点,推动了零售终端销售占比的进一步提升。 2、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连锁药店主导药品零售市场 2021年我国药店集中度持续上升,连锁率达 57.22%,连锁化经营将成为我国未来药品零售行业的主要经营业态。国家商务部于 2021年出台《商务部关于“十四五”时期促进药品流通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到 2025年,药品零售百强企业年销售额占药品零售市场总额 65%以上;药品零售连锁率接近70%”,进一步支持我国连锁药店行业集中度的提升。与此同时,受各地监管政策不同和物流配送距离等因素影响,我国药品零售行业的区域性竞争特征较为明显,多数药品零售企业仍以区域性经营为主,因此各个区域内都诞生了规模较大、具有领先优势的连锁企业。随着药品经营监管形势趋严、经营成本增加及支持连锁药店行业集中度提升的政策落地,大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将加快对单体药店、小型连锁药店的整合速度,进一步提高药品零售行业的集中度,龙头企业表现出强者愈强的态势。我国连锁药店数量逐步增加,连锁率逐步提升。 (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目的 1、适应医药智慧物流发展需求,提高物流仓储配送能力,支撑公司业务规模扩张 得益于我国医药零售行业快速发展以及公司在全国各区域市场医药零售业务的深度耕耘,近年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张。公司营业收入从 2019年的 102.76亿元增长到 2021年的 153.26亿元,复合增长率超过 20%,截至 2022年 6月底,公司拥有连锁药店已达到 9,200家。伴随公司门店数量不断增加,覆盖范围不断扩大,经营产品品类种类与日俱增,对公司的仓储能力、物流体系、配送范围、物流供应链管理系统等要求日益提高,目前公司已有的仓储物流中心平台在产品存储容量、配送规模、配送半径及配送效率等方面已无法满足公司经营需求。本次发行将助力公司完善公司全国物流仓储配送网络以及供应链系统智慧化升级转型,大幅提升产品的存储能力、分拣能力和物流配送效率,为中南、华东、华北区域内门店配送提高覆盖能力,有效解决公司因近年业务快速扩张导致仓储物流场地不足的问题。 2、实现“以顾客为中心”数字化转型战略,打造医药零售产业新模式,提升公司管理效率 在新时代,医药零售将由消费方式实现向生活方式转变,医药零售企业经营理念亦将随之从传统药品销售层面向健康问题解决方案提供者迁移。同时,在数字化时代的大背景下,通过互联网数字化和专业的服务来打造医药零售产业新模式,为顾客提供定制化高价值的服务成为医药零售行业企业共同的课题。因此公司近年建立了“以顾客为中心”的数字化转型战略,树立全面数字化经营计划,通过打通顾客与企业、商品、运营、营销的链接,实现企业由经营商品向经营顾客的价值转移,围绕顾客的需求提供个性化解决方案。同时,通过持续完善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公司物流、数据流、资金流的一体化管理,不断提升公司管理效率,保障各门店及分支机构高效有序运转,降低管理成本。此外,数字化平台利用大数据分析模型,能敏捷洞察大众客户的个性化需求,为公司管理层提供科学准确的信息,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3、新建连锁药店进一步促进实现规模效益,提高综合竞争力,保持公司市场领先地位 公司始终坚持“区域聚焦,稳健扩张”的发展战略,市场拓展以“巩固中南华东华北,拓展全国市场”为目标。公司已在湖南、湖北、上海、江苏、江西、浙江、广东、河北、北京、天津十省市区域密集开店,形成了旗舰店、区域中心店、中型社区店和小型社区店的多层次门店网络布局,深度耕耘区域市场,通过深度扩展和品牌渗透,逐步取得市场领先优势。 新建连锁药店有利于公司加快在各区域连锁药店的布局,提前占领高价值门店资源,增强益丰品牌影响力,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保持公司区域市场领先优势,从而在未来的行业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此外,公司门店及营销网络的持续扩张,有利于提升公司销售规模,并促使采购规模随之上升,增强公司对上游药品生产及批发企业议价能力,从而在与供应商合作中获得主动权,通过经营规模效应促进公司降低采购成本,提升盈利水平。 4、补充流动资金,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 近年来,医药零售行业处于快速发展周期,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公司营业收入从 2019年度的 102.76亿元增长到 2021年度的 153.26亿元,年度复合增长率达到 22.12%。2019年以来,公司门店数量已从 4,752家上升到 2021年末的 7,809家,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 28.19%,未来,公司将继续推进“区域聚焦、稳健扩张”的发展战略,积极拓展全国市场,新开门店将持续保持高增长,而新开门店在装修、商品、广告等方面的早期培育需要一定的资金投入进行支撑,因此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不断增加,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将有效缓解公司发展的资金压力,一定程度上降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对银行借款的依赖,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核准情况 本次发行已经公司 2022年 8月 1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年 8月 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年 11月 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年 2月 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 2022年 9月 14日召开的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 12月 15日召开的 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将于 2023年 3月 13日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发行尚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二)本次发行证券的类型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股股票的可转债。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 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三)发行数量 本次可转债拟发行数量为不超过 2,547.4324万张。 (四)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按面值发行。 (五)预计募集资金量及募集资金净额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4,743.24万元(含 254,743.2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万元。具体发行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六)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的账户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七)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八)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本次发行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本次可转债发行的承销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九)发行费用 发行费用包括承销及保荐费用、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用、信息披露及路演推介宣传费用等。承销费将根据承销协议中相关条款及发行情况最终确定,信息披露、路演推介宣传费、专项审核及验资费等将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增减。
本次发行期间的主要日程安排如下:
(十一)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流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设持有期的限制。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申请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 四、本次可转债发行的基本条款 (一)可转债存续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安排,结合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规模及公司未来的经营和财务等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二)债券面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三)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四)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五)评级事项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已经评级机构评级,并出具了《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根据该评级报告,益丰药房主体信用级别为 A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为 AA,评级展望稳定。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限内,联合资信将每年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 (六)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为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利,规范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开程序及职权的行使,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投资者认购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1、《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如下: (1)依照其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2)根据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公司 A股股票; (3)根据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5)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未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3)当公司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及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4)拟解聘、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如有)或者变更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受托管理事项授权范围、利益冲突风险防范解决机制、与债券持有人权益密切相关的违约责任); (5)在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修改作出决议; (6)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7)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4、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提议;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 10%以上的债券持有(3)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七)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股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同时,初始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及计算方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将按下述公式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 =(P +A×k)/(1+k); 1 0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 =(P -D+A×k)/(1+n+k)。 1 0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该次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A为该次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为调整后转股价。 1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3、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条件与修正幅度 在本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2)修正程序 公司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八)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具体赎回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九)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能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回售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回售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十)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股票的可转债不享受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负担。 (5)公司将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偿还债券余额本息的事项。 (十一)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1、构成可转债违约的情形 (1)各期债券到期未能偿付应付本金; (2)未能偿付各期债券的到期利息; (3)发行人丧失清偿能力、被法院指定接管人或已开始相关的诉讼程序; (4)在各期债券存续期间内,其他因发行人自身违约和/或违规行为而对各期债券本息偿付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2、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 发生上述所列违约事件时,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次债券或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向债券持有人及时、足额支付本金和/或利息以及迟延支付本金和/或利息产生的罚息、违约金等。 3、可转债发生违约后的诉讼、仲裁或其他争议解决机制 本期债券发行适用于中国法律并依其解释。本期债券发行和存续期间所产生的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争议各方有权按照《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修订稿)》等规定向公司住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约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有权继续行使本期债券发行及存续期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其他义务。 (十二)转股股数的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V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债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十三)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四)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 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配售比例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前协商确定。 (十五)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54,743.24万元(含 254,743.2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十六)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十七)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尚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十八)债券受托管理情况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适时聘请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并就受托管理相关事宜与其签订受托管理协议。 (十九)发行人持股 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的承诺及补充披露情况 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厚信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益之丰、益仁堂承诺: “1、本企业将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认购。 2、若本企业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六个月存在减持公司股票或已发行可转债情形或相关减持计划,本企业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的认购。 3、若本企业参与公司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并认购成功,本企业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短线交易的要求,自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及认购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4、若本企业出现未能履行上述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的承诺情况,由此所得收益归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2、持股 5%以上股东 CAPITAL TODAY INVESTMENT XV (HK) LIMITED、CAPITAL TODAY INVESTMENT XIV (HK)LIMITED承诺情 况 发行人持股 5%以上股东 CAPITAL TODAY INVESTMENT XV (HK) LIMITED及 CAPITAL TODAY INVESTMENT XIV (HK)LIMITED承诺: 参与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认购。 2、若本公司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六个月存在减持公司股票或已发行可转债情形或相关减持计划,本公司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的认购。 3、若本公司参与公司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并认购成功,本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短线交易的要求,自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及认购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4、若本公司出现未能履行上述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的承诺情况,由此所得收益归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含独立董事、肖再祥及田维)承诺情况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含独立董事)承诺: “1、本人将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参与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认购。 2、若本人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六个月存在减持公司股票或已发行可转债情形或相关减持计划,本人承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的认购。 3、若本人参与公司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并认购成功,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短线交易的要求,自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及认购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4、若本人出现未能履行上述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的承诺情况,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4、独立董事承诺情况 发行人独立董事承诺: 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认购。 2、本人放弃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认购系真实意思表示,若本人出现未能履行上述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的承诺情况,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5、高级管理人员肖再祥、田维承诺情况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肖再祥、田维承诺: “本人系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鉴于本人在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六个月存在减持公司股票或已发行可转债情形或相关减持计划,本人承诺将不以任何方式参与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代为参与本次可转债的认购。 若本人出现未能履行上述关于本次可转债发行的承诺情况,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如因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五、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年 9月 30日,中信证券自营业务股票账户累计持有益丰药房(603939)292,920股;信用融券专户持有发行人 65,696股;资产管理业务股票账户累计持有发行人 6,275,004股。中信证券重要关联方合计持有益方药房(603939)3,723,418股。保荐机构已建立并执行严格的信息隔离墙制度,上述情形不会影响保荐机构正常履行保荐及承销职责。 除上述情形以及除可能存在少量、正常的二级市场证券投资外,本保荐机构或本保荐机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不存在持有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关联方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风险因素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经营风险 1、人力成本和房租成本上升带来的风险 随着近些年国内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全社会消费水平大幅提高,加之我国正在进入新增劳动力人数逐年降低的阶段,职工的工资薪酬水平不断提高,将给公司带来人力成本提高的风险。2019年至 2021年,公司员工平均薪酬呈现持续上涨趋势,公司支付的员工薪酬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16.34%、15.55%和 16.83%,整体呈上升趋势。人力成本的持续上涨将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同时,随着业务区域的不断扩张,公司新开门店房屋租赁数量和面积将快速上升。2019年至 2021年,公司销售费用中租赁及物业费用分别为 73,895.11万元、88,592.68万元和 112,141.32万元,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7.19%、6.74%和 7.32%,呈整体上升趋势。随着国内房地产市场和商业零售业的不断发展,公司可能面临物业租金上涨以及承租合适物业的难度增大的风险。 2、区域集中风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医药零售业务主要集中在湖南、湖北、上海、江苏、江西、浙江、广东、河北、北京、天津十省市,中南、华东和华北区域竞争优势明显。公司以“区域聚焦、稳健扩张”的发展战略和“重点渗透、深度营销”的经营方针,保持在区域市场领先地位。但中南、华东和华北地区经济相对发达,人民生活水平较高,消费能力较强,吸引了更多同行业资本进入该区域。公司在该地区拓展业务时,可能面临拟拓展区域的市场消化能力较为饱和及过度竞争的风险。 未来公司将继续通过“新开+并购+加盟”的拓展模式,积极向周边地区辐射和向全国其他区域渗透,逐步实现公司“拓展全国市场”的发展目标,但短期内仍不能规避公司较为依赖区域市场的风险。 3、业务拓展风险 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公司共拥有 7,684家直营门店、1,516家加盟店。 近年来公司为加快区域布局通过新开、并购及加盟方式加速门店数量的扩张,报告期内净增门店(含加盟店)数量分别为 1,141家、1,239家、1,818家、1,391家。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医药零售业务主要集中在中南、华东和华北地区,公司可能面临拟拓展区域的市场消化能力已饱和、竞争加剧的风险,以及因其他未饱和的拟拓展区域较为偏远、市场消化能力较弱、商业环境较差等原因导致门店平均销售收入下降的风险。因此,未来公司在现有区域和市场的发展速度可能会下降,使公司面临在短期内不能维持与报告期内相当的增长速度的风险。 此外,对于通过并购方式进行业务拓展,若公司未能充分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或者在并购后续整合过程中出现业务整合困难、关键管理人员流失、商品品类不符合当地消费习惯等情况,有可能导致并购绩效远低于公司管理层预期,可能对公司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4、业务合作风险 经过多年业务拓展,公司与上游厂商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上游厂商对公司具有一定的忠诚度,但公司仍无法保证现有上游厂商会继续维持与公司的业务合作关系,也难以确保公司可以与新的厂商建立稳固的业务关系。如果公司无法维持与上游厂商的关系,则公司可能面临采购成本上涨、货物供应不及时导致营业利润下降的风险。 5、租赁物业风险 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公司共拥有 7,684家直营连锁门店,主要使用租赁物业经营。虽然公司已尽可能地与所租赁物业的业主签署了较长期限的租赁合同并就房屋租赁事宜办理备案登记手续,以确保门店在物业租赁期限内能够持续、稳定经营,但仍存在因业主违约、到期无法续签、房屋拆迁等原因而使门店无法持续、稳定经营的风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募投项目新建连锁药店项目尚未启动实施,暂未正式签署租赁合同。虽然公司已初步确定该项目的选址及建设计划,符合项目选址的可选租赁物业较多,筹建期较短,公司已积累丰富的门店建设经验,项目规划符合公司发展规律,可行性与必要性已经论证,但不排除公司届时无法按照建设计划完成部分门店租赁合同的签署,从而无法按期执行新店拓展计划,导致部分新店无法按计划开业的风险。 此外,公司租赁的部分物业产权存在瑕疵,虽然已在合同中约定由出租方承担因产权、出租权等问题导致的经济损失,但如果因为租赁房屋产权手续不齐备而导致租赁期提前终止,门店将会产生额外的迁移成本,门店的经营业务也会在短期内受到一定影响。 6、资质被取消或到期后不能展期的风险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取得了医药批发零售经营所需的全部资质,主要包括《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及与社会保险主管部门签订了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等。公司采取有效的经营资质管理措施,如要求子公司及下属门店严格规范运作,并指定专人负责相关资质和备案的办理,但仍无法完全排除在未来经营期间内,公司相关业务资质、医疗保险服务协议被取消或到期后无法及时展期从而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风险。 7、新业态经营风险 向多元化发展转型是医药零售连锁企业发展方向之一,公司通过健康管理服务和业态延伸,打造大健康药房新业态。公司持续推进可控精品战略,从药品出发,向中药养生、保健食品、保健器械、个人护理用品及与健康相关联的便利品等延伸;从药学服务出发,向预防保健、用药跟踪、慢病管理、健康生活顾问、全方位健康管理方案等领域延伸;从传统药店业态出发,通过开设中医馆、中医坐堂、门诊部、店内诊所、互联网医疗以及恒修堂中药厂建设等方式,向诊疗和上游工业延伸。上述新业态取得了较好的顾客认可度,但新经营业态的大规模实施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8、内部控制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快速增长,公司总资产规模分别为 1,103,341.27万元、1,532,704.28万元、1,705,203.69万元和 1,784,490.04万元,营业收入分别为 1,027,617.47万元、1,314,450.24万元、1,532,630.53万元和875,003.34万元,同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52,776.07万元、74,352.27万元、88,788.45万元和 57,642.47万元。随着公司资产、业务、机构和人员规模的快速扩张,资源配置和内部控制管理的复杂度不断上升,公司存在管理水平不能适应业务规模快速扩张的风险,存在管理制度不完善导致内部约束不健全的风险。 9、加盟店经营风险 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发行人通过加盟连锁模式共拥有 1,516家加盟店,并将商号、商标授权给加盟店使用。虽然发行人通过设立加盟店,可以快速拓展市场、打造品牌形象,但是由于加盟店与发行人不存在权属关系,即使发行人已建立相对完善的风险管控与隔离机制,仍然不能排除因加盟店经营不合规,从而影响发行人品牌形象甚至整体经营利润的风险。 此外,加盟连锁方式需履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程序,若发行人未及时按照规定办理备案或报告特许经营合同变动情况的,可能存在被商务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风险。 (二)财务风险 1、商誉减值风险 近年来,发行人为提升整体竞争力、市场规模,依据行业趋势,开展了多次并购整合,该等并购整合为公司巩固现有区域竞争力、提升药店覆盖率、扩展新的经营区域起到重要的作用。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发行人因外部并购产生的商誉为 398,926.44万元。被收购药店未来盈利状况的实现情况受政策环境、市场需求以及自身经营状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收购门店未来经营状况未达预期,则存在商誉减值风险,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