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盛新材(300849):离任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时间:2023年03月03日 17:31:24 中财网
原标题:锦盛新材:离任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离任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段刘滨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段刘滨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段刘滨先生原定任期为2022年11月23日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段刘滨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绍兴锦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1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5%,其配偶及其他直系家属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段刘滨先生离任后,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段刘滨先生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1、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2、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3、 《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特此说明。


浙江锦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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