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隆雅图(002878):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原标题:元隆雅图: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股票简称:元隆雅图 股票代码:002878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338号12层1218)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本次发行方案及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尚需取得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 二、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名的特定对象,范围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具体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申购报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三、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以 2022年 6月 30日公司总股本 223,170,841股计算即 66,951,252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申购报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回购、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四、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8,273.57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使用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六、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有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八、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行业政策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营销业务,近年来随着中国营销行业的快速发展,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及配套监管措施也在不断完善,若未来国家对营销行业的监管政策及配套措施提出新的要求,可能对公司的业务合规及运营情况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营销行业内企业数量众多,行业集中度较低。近年来,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营销需求、营销渠道、营销方式变化较快,市场格局竞争较为激烈。这为公司的发展一方面带来了更多的机会,也加剧了竞争风险。如果公司在未来发展中未能持续提高创意设计能力、IP转化能力和 IT技术能力,获取更多的客户,公司有可能在未来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三)商誉减值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商誉账面余额为 17,066.59万元,为 2018年收购谦玛网络产生的商誉,未计提减值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上述商誉在未来每年年度终了需进行减值测试。疫情的反复以及宏观经济的下行对谦玛网络的业务造成较大影响,加上因业务拓展导致人员薪酬增加等因素,2022年上半年谦玛网络净利润同比下降,如果谦玛网络的经营情况继续不如预期,则相关商誉将存在减值风险,这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较大不利影响。 (四)特许纪念品经营业务收入下滑风险 随着北京冬奥会开幕,冬奥特许商品市场需求旺盛。北京冬奥会特许商品成为热点导致公司特许纪念品经营业务收入大幅增长,公司也将持续开发特许纪念商品资源,如果未来公司设计开发的大型赛事特许商品不能持续形成热点,该部分收入规模具有下滑的风险。 目 录 声 明 ...................................................................................................................... 2 重大事项提示 ........................................................................................................... 3 目 录 ...................................................................................................................... 7 释 义 ...................................................................................................................... 9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2 一、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12 二、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 16 三、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 44 四、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59 五、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 60 六、同业竞争情况 ......................................................................................... 65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68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68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 70 三、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 71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 73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74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74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74 八、本次发行满足《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相关规定的情况 ................ 75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78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78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业务或发展战略的关系 ........................ 78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和经营前景 ................................... 79 四、发行人的实施能力及资金缺口的解决方式 ......................................... 103 五、募集资金用于研发投入的情况 ............................................................ 105 六、募投项目实施后对公司经营的预计影响 ............................................. 105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106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 106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 106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 106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 107 第五节 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 108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108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 108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 109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 110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110 六、临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 110 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 111 八、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 112 九、前次募集资金中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该资产运行情况 ....................... 112 十、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的有关内容对照 ....................................................................................................................... 113 十一、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所出具的报告结论 ................... 114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115 一、政策及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 115 二、经营风险 ................................................................................................ 115 三、管理风险 ................................................................................................ 117 四、财务风险 ................................................................................................ 118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 119 六、其他风险 ................................................................................................ 119 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121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一、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eijing Yuanlong Yato Culture Dissemination Co.,Ltd. 股票简称:元隆雅图 股票代码:002878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1998年 5月 26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12年 9月 21日 上市日期:2017年 6月 6日 注册资本:221,386,152元 法定代表人:孙震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内大街 338号 12层 1218 邮政编码:100053 互联网网址:www.ylyato.com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电话:010-83528822 联系传真:010-8352801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7468570 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咨询活动(演出除外);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美术装璜设计;电脑图文设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营销策划;销售五金交电、电子计算机及外围设备、机械电器设备、工艺美术品、百货、针纺织品、建筑材料、通讯器材(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品)、首饰、办公用品、金银制品、纪念章、纪念币、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文化用品、体育用品、汽车零配件、摩托车零配件、医疗器械(Ⅰ、Ⅱ类);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市场调查;委托生产;工艺品设计;文艺演出票务代理、体育赛事票务代理、展览会票务代理、博览会票务代理;提供劳务服务(不含中介);包装服务;仓储服务;供应链管理;策划创意服务;教育咨询(不含中介及办学);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经济贸易咨询;软件开发;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食品;互联网信息服务;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音像制品批发、零售、网上销售;普通货运;经营电信业务;以下项目限分支机构经营:普通货运;仓储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出版物经营、普通货运、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 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公司总股本为 223,170,841股,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股
1、控股股东情况 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元隆投资持有公司 90,581,85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40.59%,为公司控股股东,其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公司控股股东未控制其他企业。 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元隆投资累计质押股份 4,82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 5.32%,质押股份明细如下:
2、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孙震持有公司 30,359,62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3.60%,同时持有元隆投资 99.50%股份,通过元隆投资控制公司 40.59%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 54.19%表决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孙震先生,男,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公司创始人。1988年至 1990年担任北京联合大学经管学院教师,1990年至 1998年担任北京工业大学讲师,1998年创立元隆有限,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全国工商业联执行委员、直属商会综合党委委员,全国工商业联礼品业商会党支部书记、理事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民营经济研究中心常务副理事长,中国亚洲经济发展协会副会长,中广协数字元宇宙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控股股东外,实际控制人未控制其他企业。 截至 2022年 6月 30日,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和其它限制权利情况。 二、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行业监管体制与主要法规政策 1、行业类别 (1)礼赠品(促销品)及促销服务业务 公司作为专业的礼赠品(促销品)及促销服务供应商,主要为客户供应礼赠品(促销品)和提供数字化营销管理和执行服务。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中的“商务服务业”,行业代码为“L72商务服务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礼赠品(促销品)及促销服务业务所处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中的“商务服务业”,行业代码为“L72商务服务业”。 (2)新媒体营销业务 公司同时从事新媒体营销业务,向品牌客户提供基于微信、微博、抖音、快手、小红书等互联网媒介的营销服务。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中的“商务服务业”,行业代码为“L72商务服务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新媒体营销业务所处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中的“商务服务业”,行业代码为“L72商务服务业”下属“L725广告业”中的子分类“L7251互联网广告服务”。 2、行业主管部门与监管体制 (1)礼赠品(促销品)及促销服务业务 1)主要管理部门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是礼赠品(促销品)及促销服务行业的主要监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包括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各级分局,其具有维护行业的市场秩序、监督行业的服务质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职能。 公司为客户供应的礼赠品(促销品)中同时融入了大量的文化创意元素,自2008年以来多次获得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基金贷款贴息,成为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重点扶植企业。因此,公司在开展业务时也会受到文化创意产业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文化创意产业的主管部门是文化和旅游部及其地方主管机构,文化和旅游部的主要职能为贯彻落实党的宣传文化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文化和旅游工作政策措施;起草有关法规草案;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发展;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组织实施文化资源普查、挖掘和保护工作,维护各类文化市场包括旅游市场秩序,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等。 2)行业协会 公司为客户提供礼赠品(促销品)且加入了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礼品业商会,自 2005年至今为会长单位。该商会是国内礼品行业的自律性组织,其主要职责为:加强会员单位党建和政治引导,引导会员履行社会责任;组织会员的国际交流和合作,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加强和规范自律性组织建设,积极开展组织宣传活动,务实帮助会员,正确引领行业健康发展。 (2)新媒体营销业务 1)主要管理部门 新媒体营销行业的主管部门是工信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电信管理机构)。工信部的主要职责为拟定并组织实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管理通信业,指导推进信息化建设;协调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等。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负责对新媒体营销行业开展业务中涉及的广告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广告行业健康规范发展。其下属的广告监督管理司负责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广告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检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 中共中央宣传部和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等也履行部分监管职能。内容分属不同2)行业协会 新媒体营销行业的自律性组织包括中国互联网协会、中国广告协会、中国商务广告协会。 互联网行业的自律性组织是中国互联网协会,其成立于 2001年 5月 25日,由国内从事互联网行业的网络运营商、服务提供商、设备制造商、系统集成商以及科研、教育机构等 70多家互联网从业者共同发起成立,是由中国互联网行业及与互联网相关的企事业单位自愿结成的行业性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现有会员 1,000多个。其主要职能是促进政府主管部门与行业内企业之间的沟通,制订并实施互联网行业规范和自律公约,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等。 我国目前主要的互联网广告行业自律性组织有中国广告协会、中国商务广告协会。中国广告协会,是由全国范围内具备一定资质条件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与广告业有关的企事业单位、社团法人等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团组织。主要职责是加强行业自律;开展中国广告业企业资质认定工作;提升广告从业人员素质;积极开展反映诉求和维权工作;开展行业培训和交流活动;开展调查研究和信息服务工作;搭建学习展示与商务交流平台;加强行业学术研究;开展国际交流等。 中国商务广告协会原为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广告协会,成立于 1981年,是我国第一个全国性广告行业社团组织。2005年 9月,随着国家政府机构改革,经商务部和民政部批准,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广告协会更名为中国商务广告协会。其主要职责为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会公德,制定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坚持走专业、精英和国际视野的路线,提高行业的整体文化修养和专业服务水平,树立广告行业良好的社会形象;搭建行业的学习、沟通、交流、互助的平台,推动中国广告行业的发展,促进并提高广告行业在国家发展战略中的地位和影响力;认真听取会员的意见和建议,代表和维护会员的正当权益。立足传承文化经典,缔造品牌价值,推动消费繁荣,传播善行公益。积极主办开展与组织国内和国际之间有关文化、品牌、广告、营销等理论与实践研究、交流与培训项目,展览与展示活动,推广新思想、新经验、新技术,倡导自主创新,完善行业自律。 3、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主要产业政策 (1)礼赠品(促销品)及促销服务业务 公司在开展礼赠品(促销品)及促销服务业务中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如下:
新媒体营销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如下:
1、礼赠品(促销品)及促销服务业务 公司作为专业的礼赠品(促销品)及促销服务提供商,从事的业务属于现代服务业的一种,是市场经济高度发达以及社会化分工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礼赠品(促销品)及促销服务业务是基于企业将其全部或部分营销活动外包给专业第三方执行或管理而发展起来的。广告与促销作为企业营销活动中最重要的两大市场工具,构成礼赠品(促销品)及促销服务业务的基础。 (1)行业发展现状 1)营销外包比例将不断攀升 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管理理念的不断更新,专注于核心业务成为企业最重要的生存法则之一。越来越多的企业将其非核心业务外包,专注于其核心业务的发展。专业的营销服务商使企业的营销活动更有效率、更易于管理、成本更低,因此营销外包行业潜力巨大,未来将有越来越多的企业提出营销外包需求。 2)礼赠品(促销品)及促销服务内容日趋丰富,行业前景良好 礼赠品(促销品)及促销服务行业的服务内容最初仅限于提供礼赠品(促销品)、举办促销活动等,形式较为单一。随着行业的纵深发展以及客户要求的不断提高,其内容逐渐多样化,主要体现在业务链的延长与业务模式的创新。目前礼赠品(促销品)及促销服务行业提供的服务扩展到:方案创意策划及礼赠品(促销品)设计研发、礼赠品(促销品)采购供应、营销物料仓储及运输配送、促销活动组织、促销员招募和培训、店面柜台安装、灯箱片更换、奖品兑换、试用品派发、市场调查、促销活动监察与评价、经销商考核管理、网上积分兑换礼品、数字化礼赠品(促销品)供应、数字化促销服务等多种形式,并不断衍生出新的服务内容,为行业持续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3)互联网技术在礼赠品(促销品)及促销服务行业应用更加广泛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为礼赠品(促销品)及促销服务行业发展带来了新的发展契机,领先的礼赠品(促销品)及促销服务企业可为客户搭建电子商务平台,在平台上完成礼赠品(促销品)邀标、提案、报价、开标、下单、采购、生产过程跟踪管理、验收、仓储物流配送、交货签收、付款等全部流程,从而提高竞争的透明度和公平性、降低采购成本、提高沟通效率、实现实时流程监控,为客户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的整体服务;也可以让客户直接面向个人消费者或数量众多而分散的经销商发放礼赠品(促销品)和其他营销物料,减少礼赠品(促销品)和营销物料到达终端的环节;还可以借助互联网技术,用数字化礼赠品(促销品)解决实物礼赠品(促销品)面临的生产工期、产品质量等问题,节约仓储运输费用;随着移动互联网的普及,整个促销活动可以数字化,消费者登录促销活动App或微信平台,通过上传购物凭证领取数字化礼赠品(促销品),企业可以通过消费者的登录和领取礼赠品(促销品)追踪礼赠品(促销品)流向、收集和分析消费大数据,为进一步精准营销提供依据。“互联网+促销”的兴起进一步拓宽了礼赠品(促销品)及促销服务行业的市场空间。 4)提供整合式、电子商务化的营销解决方案将是当前行业发展趋势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客户要求礼赠品(促销品)供应商提供多元化、整体化服务,因而只具备贸易能力的礼赠品(促销品)供应商或只具备生产能力的礼赠品(促销品)加工厂难以满足客户的要求,在竞争中处于劣势。专业的礼赠品(促销品)供应商不仅需要深刻理解客户的行业特性,了解消费者的实际需求,具备方案创意策划和产品设计能力,在移动互联时代,还要具备软件开发能力和电子商务网站运营维护能力、数字化促销服务方案策划能力、仓储运输服务能力,从而能够根据客户需求提供一站式、整合式的营销服务。 5)消费市场日新月异,礼赠品(促销品)及促销服务行业机遇与挑战并存 主力消费群体加速换代,90、00后成为消费主力人群,相对于 70、80后,消费更为感性,追求颜值、好玩、个性,愿意尝试新品牌,也更愿意分享个人消费体验。不断提升的民族自信和文化自信,为新品牌、国货品牌异军突起创造了良机。消费场景的变化也是巨大的,大型卖场和超市的市场份额被中型生鲜超市、O2O超市、便利店、社区团购、电商进一步瓜分。渠道为王时代的礼赠品(促销品)派发场景趋于收缩,只有少数行业如母婴行业仍有坚实的线下一站式购物需求。对礼赠品(促销品)从业者来说,需要洞察新一代消费者的偏好,要有贴合时尚热点的创意和设计,要把握礼赠品(促销品)需求变化和应用场景变化的趋势。赢得消费者才能赢得客户,以客情关系为核心竞争力的从业者正在加速出局,具备消费洞察、创意、IP、数字化、资源整合能力的从业者有机会提高市场占有率。 综上,在营销外包、整合营销不断发展的大趋势下,以优秀的创意设计能力为先导,以综合服务能力为依托的整合营销服务商将迎来更大的市场机遇。目前,公司业务涵盖方案创意策划、礼赠品(促销品)设计研发、礼赠品(促销品)采购及销售、数字化促销服务、与促销有关的营销物料的仓储运输等服务,具备为客户提供整合营销服务的能力。公司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专业服务为根本,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力争成为中国最具创造力的整合营销服务公司,打造世界领先的整合营销服务平台。 (2)行业发展空间 据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礼品业商会数据,2018年中国礼品行业市场规模达11,200亿元人民币,2019年我国礼品行业市场规模约为 12,103亿元,2020年我国礼品行业市场规模将超 13,000亿元,其中促销礼品占据 30%的市场份额。预测 2023年中国礼品市场将达到 1.5万亿元的规模,礼赠品(促销品)作为该市场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未来空间巨大。 中国礼品行业市场需求规模
中国礼品行业市场份额 来源:全国工商联礼品业商会数据 促销活动越来越受到企业重视。根据中国传媒大学广告主研究所的调研,在企业最为侧重的营销策略中,广告和促销活动位于前两位,多年占比超过 50%,可见促销活动在众多营销策略中优势凸显,受到企业的高度重视和高频使用。在营销推广费用分配上,面向消费者的终端营销推广费用分配比例波动上升,同占比最高的媒体广告投放费用差距逐渐缩小。 后疫情时代,双循环带来消费行业发展新机遇。在新冠疫情催化下,各国经济加速下行,国际局势产生动荡,逆全球化甚嚣尘上。基于现实需求,中央提出“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性决策。双循环中,起主导作用的国内循环是“消费拉动生产,生产创造收入,收入再度带动消费”的模式。消费品生产和零售企业从 2020年下半年开始加大对国内市场的投入,礼赠品(促销品)总体市场需求仍然保持了巨大的体量。 2、新媒体营销业务 (1)行业市场规模 随着新媒体,尤其是社交媒体的快速发展,社交网络广告在网络广告市场所占比重快速提升。报告期内,公司提供的新媒体营销服务主要聚焦于新媒体媒介平台,以社交网络广告为主,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新媒体营销服务。 1)我国网络广告市场规模及预测 ①网络广告市场规模快速增长,发展不断成熟 根据艾瑞咨询 2021年度中国网络广告年度洞察报告,2020年度中国网络广告市场规模达到 7,666亿元,同比增长 18.6%,预计在三年内市场规模突破 1.2万亿。从绝对值来看,中国网络广告产业的生命力旺盛,预计在 2022年市场规模将超万亿。 2016-2023年中国网络广告市场规模 网络广告市场规模(亿元) 12877 14000 11101 12000 9343 10000 7666 8000 6464 4965 6000 3763 2885 4000 2000 0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e 2022e 2023e 数据来源:艾瑞咨询 ②网络广告在营销市场占绝对主导 根据艾瑞咨询 2021年度中国网络广告年度洞察报告,2020年度中国五大传媒载体广告营收总额为 8,529.4亿元,同比增长 12.9%,其增长主要来自于网络广告收入规模的扩大。受疫情影响,观众在室外活动的空间有限,居家和室内活动时段变多,媒介接触习惯进一步发生改变,同时,互联网技术的升级创新了网络广告的玩法,进而达到更优质的传播效果,因此网络广告的价值愈发凸显,推动广告主将更多的广告预算向网络广告倾斜,使得网络广告成为疫情期间收入规模增长最为可观的广告形式。 2016-2023年中国五大媒体广告收入规模及预测 数据来源:艾瑞咨询 2)我国社交网络广告市场规模及预测 根据艾瑞咨询 2021年度中国网络广告年度洞察报告,2020年中国社交广告市场规模为 790亿元,增速约 21%,预计到 2023年将接近 1,250亿元。积累了海量用户的微信、微博、知乎、小红书等头部平台基于自身的生态特征和优势,整合多元营销资源与玩法,向广告主提供差异化的社交广告营销产品,同时持续优化广告竞价体系,为品牌创造新的增量。预计在年轻用户和新兴品牌的共同推动下,我国社交广告市场规模仍将持续增长。 2016-2023年中国社交广告市场规模及预测
(2)行业发展趋势 1)互联网广告营销技术的重要性不断突显,营销效率得到提升 技术一直是互联网广告营销领域内的核心竞争要素之一。互联网广告行业发展至今,在技术上有了很大进步,特别是效果监测和精准营销技术的应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传统营销中受众不清、效果不明的问题,营销效率比传统方式有很大提高。随着信息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大规模分布式计算、海量数据挖掘等基础技术逐渐成熟并得到应用,互联网广告营销将能更深入的洞察消费者需求,制定高效的营销方案,有针对性地满足广告主的营销需求。 互联网广告营销服务提供商为广告主经营发展提供了一个高效平台,并且借助精准营销技术使所有有效信息都可以迅速的汇集和送达,有效地将买卖双方的信息交换时间缩短,突破地域限制,简捷快速的为广告主和受众提供优质服务。 互联网广告营销服务提供商通过压缩营销流程降低了营销成本,加快了营销速度,营销效率大幅提升。 2)行业集中度会进一步得到提升 与传统营销领域内的市场竞争格局不同,互联网广告行业的政策管制相对宽松,互联网广告营销领域内的市场竞争较为充分,市场准入门槛相对较低,同时由于互联网广告营销领域内营销服务商的类型和数量巨大,大大小小的营销服务商可生存的空间相对宽泛,导致互联网广告行业的从业企业数量相对较多,行业集中度相对较低。 从行业发展实践来看,互联网精准营销是互联网广告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 精准营销过程中对消费者精准定位、海量数据挖掘技术及消费者数据洞察能力的要求将促进全行业的优胜劣汰;互联网媒体对互联网广告营销服务商提供优惠的采购价格并根据采购额度确定优惠返点比例,大型互联网广告营销服务商具有采购额的规模优势,采购成本较低;随着互联网广告市场快速增长,诸多上市公司凭借其资金实力和资本市场融资平台,通过兼并收购互联网广告营销企业快速进入互联网广告行业。综上所述,互联网广告行业的集中度将随行业发展的日渐深入而不断提高。 3)新媒体营销为增量市场,商业生态圈日益丰富 新媒体营销是移动互联网用户流量聚合于内容平台时代的营销模式。微信、微博、小红书、抖音、快手、B站、百家号等自媒体流量平台不断涌现并吸引大量用户。活跃用户因平台内容而来,作为内容创作者和账号拥有者的达人博主,所推荐的品牌和产品对其粉丝有良好的广告和即时购买效果,得到广告预算越来越多的倾斜。美妆、快消、时尚品牌引领新媒体营销的潮流,母婴、汽车、教育、金融、房地产等传统产业亦加速跟进。在新媒体营销产业链上,MCN、创意热店、广告代理、账号代运营、流量运营、电商代运营等多种商业模式蓬勃发展,专业性越来越强,整合产业链资源将有巨大利润空间。 4)大数据赋能精准营销 在互联网时代,抖音、快手、今日头条等大量媒体通过算法给用户分发内容,算法会不断收集用户行为和相关数据,分析用户喜好并选择性推送。在这种模式下,大数据+算法会不断推动给用户所喜好的,从而驱动精准营销去不断满足用户的需求。 5)精准对接目标用户,KOL营销模式提升效率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