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建河山(603616):韩建河山关于控股股东已质押股份被司法标记

时间:2023年03月06日 18:11:28 中财网
原标题:韩建河山:韩建河山关于控股股东已质押股份被司法标记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16 证券简称:韩建河山 公告编号:2023-014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已质押股份被司法标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韩建河山”)控股股东北京韩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韩建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33,69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35.06%,其中已质押股份78,881,348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5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68%(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已质押股份中被司法标记60,00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44.8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73%。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建集团累计被司法冻结54,815,852股,已质押股份被司法标记60,000,000股,司法冻结与司法标记合计为114,815,852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85.88%,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0.11%。

2023年3月6日,公司接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转发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3司冻0303-1号)及《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京02执1141号)并向公司控股股东韩建集团核实,确认了韩建集团持有公司的已质押股票60,000,000股被司法标记,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标记的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是否 为控 股股 东标记股份数 量(股)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标记 股份 是否 为限 售股标记起 始日标记到 期日冻结申 请人标记原因
韩建 集团60,000,00044.88%15.73%2023年3 月3日2026年 3月2日厦门君 创投资 有限公 司、厦门 港谊集 团有限 公司因与冻结申请 人仲裁一案, 根据北京市第 二中级人民法 院(2022)京 02执1141号 对已质押股份 进行司法标记
根据《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京02执1141号)显示,厦门港谊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君创投资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韩建集团因仲裁一案,相关债权额及执行费用总额为738,780,788.27元,需要冻结股份数量为60,000,000股,为满足冻结要求,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协助法院对韩建集团所持有的已质押的公司股份60,000,000股进行标记,标记的期限与冻结期限一致,上述标记和冻结的股票产生的孽息一并标记和冻结,标记范围内的质押股票中任意一部分解除质押的,应将该部分股票调整为冻结状态。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标记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韩建集团累计被冻结/标记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 例累计被冻结 数量(股)累计被标记 数量(股)合计占 其所持 股份比 例合计占 公司总 股本比 例
韩建 集团133,697,20035.06%41,863,031/31.31%10.98%
   600,000/0.45%0.16%
   12,352,821/9.24%3.24%
   /60,000,00044.88%15.73%
合计54,815,85260,000,00085.88%30.11%  
注:1、上述韩建集团累计被冻结的54,815,852股已分别于2022年1月15日、2022年10月26日、2023年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法定信息披露媒体上进行披露,详见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2022-050、2023-011);2.截至本公告日,韩建集团已质押股份78,881,348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5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68%,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3.截至本公告日,韩建集团累计被冻结与被标记数量为114,815,852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85.88%,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0.11%。

三、其他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1、经向公司控股股东韩建集团核实,韩建集团最近一年内不存在金融机构的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韩建集团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累计被冻结中的54,215,852股)及本次司法标记系因与厦门港谊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君创投资有限公司仲裁一案,相关债权额及执行费用总额为738,780,788.27元,除前述仲裁外韩建集团不存在其他重大诉讼或仲裁。

2、控股股东韩建集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控股股东韩建集团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上述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标记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控制权、股权结构、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暂未产生影响。

公司将密切与控股股东保持沟通,关注该事项进展及债务履行情况等,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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