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格光电(603773):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暨减持计划数量过半
证券代码:603773 证券简称:沃格光电 公告编号:2023-014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 暨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前,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深圳市创东方富凯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东方富凯”)及深圳市创东方富本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创东方富本”)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769,419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9.7962%。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披露了《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创东方富凯及创东方富本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协议转让方式合计减持持有的沃格光电股份不超过沃格光电股份总数的7.6452%(即13,292,157股),其中集中竞价和协议转让方式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大宗交易方式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3年2月28日,创东方富凯及创东方富本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40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02%。具体内容详见《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达 1%暨累计减持达 5%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2023年3月8日,创东方富凯及创东方富本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 4,803,5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2.8061%,本次减持计划数量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 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创东方富凯和创东方富本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3,362,619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7.8061%。本次权益变动后,创东方富凯和创东方富本合计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559,119股,占公司总股本5.000%。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 5% 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023年2月15日,公司披露了《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创东方富凯及创东方富本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协议转让方式合计减持持有的沃格光电股份不超过沃格光电股份总数的7.6452%(即13,292,157股),其中集中竞价和协议转让方式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大宗交易方式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 2023年2月28日,创东方富凯及创东方富本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406,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02%。具体内容详见《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达 1%暨累计减持达 5%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2023年3月8日,公司收到创东方富凯和创东方富本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暨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创东方富凯和创东方富本因资金需求,于2023年3月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80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061%,本次减持计划数量已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计划实施前基本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数量过半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创东方富凯和创东方富本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情形决定后续是否继续实施、全部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相关股东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 四、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注2:上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六、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达1%暨累计减持达5%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3、创东方富凯和创东方富本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且不触及要约收购。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了披露权益变动的义务,详见同日于公司指定媒体披露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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