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信优质 (290004): 泰信优质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3年1号)

时间:2023年03月11日 00:03:38 中财网

原标题:泰信优质 : 泰信优质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3年1号)

募说明书
泰信优质生活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
(2023年1号)
核准文件:证监基金字【2006】229号文
核准日期:二零零六年十月三十日
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三年三月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2006年10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6】229号文核准募集。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合同于2006年12月15正式生效。基金管理人及注册登记机构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2014年8月8日施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4号)第三十条第一项的规定:股票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下限由60%上调至80%。我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15年8月7日起将泰信优质生活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亦做相应修订。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更新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更新招募说明书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作出的任何决定,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的本次更新为依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基
金经理信息进行了更新,同时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高管、董监事及股权结构相关信息。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有关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和投资组合数据的截止日为2022年12月31日,净值表现数据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除非另有说明,其余内容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28日。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为准。

募说明书
目录
一、绪言..........................................................................................................................................................1
二、释义..........................................................................................................................................................2
三、基金管理人.............................................................................................................................................6
四、基金托管人
...........................................................................................................................................13
五、相关服务机构.......................................................................................................................................15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47
七、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与质押....................................................................................53
八、基金的投资...........................................................................................................................................54
九、基金的业绩
...........................................................................................................................................63
十、基金的财产...........................................................................................................................................65
十一、基金资产的估值..............................................................................................................................66
十二、基金的收益分配..............................................................................................................................69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70
十四、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72
十五、基金的信息披露..............................................................................................................................72
十六、风险揭示...........................................................................................................................................76
十七、基金的终止与清算..........................................................................................................................78
十八、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80
十九、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90
二十、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99
二十一、其他应披露事项........................................................................................................................103
二十二、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103
二十三、备查文件.....................................................................................................................................105
一、绪言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招募说明书的内容与格式>》、《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泰信优质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基金或本基金: 指泰信优质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 指《泰信优质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招募说明书: 指《泰信优质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指《泰信优质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发售公告: 指《泰信优质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托管协议: 指《泰信优质生活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其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银监会: 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法》: 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2年12月28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
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
时做出的修订;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20年8月28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
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并经2020年3月20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部分证券期货规
章的决定》修正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
的修订;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 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定》: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元: 指人民币元;
基金管理人: 指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登记业务: 指本基金登记、存管、清算和交收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者基金账户管理、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清算及基金交易确认、发
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等;
注册登记机构: 指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
为办理本基金注册登记业务的机构;
投资者: 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 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
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
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指按照基金合同第九部分之规定召集、召开并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合法的代理人进行表决的会议;
基金募集期: 指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中载明,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基金份额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超过3个月;
基金合同生效日: 指基金募集期满,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募集金额和基金份额持有人人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管
理人依据《基金法》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后,中国证监
会的书面确认之日;
存续期: 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工作日: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认购: 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者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申购: 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投资者申请购买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赎回: 指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卖出本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基金转换: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
理的其他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
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转托管: 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基金账户内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从一个销售机构托管到另一销售机构的行为;
投资指令: 指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财产进行投资时,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资金划拨及实物券调拨等指令;
代销机构: 指接受基金管理人委托代为办理本基金认购、申购、赎回和其他基金业务的机构;
销售机构: 指基金管理人及本基金代销机构;
基金销售网点: 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规定媒介: 指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信息披露办法》规定的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
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基金账户: 指注册登记机构为基金投资者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由该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交易账户: 指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开立的记录投资者通过该销售机构买卖开放式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开放日: 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工作日;
T日: 指销售机构受理投资者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日期;
T+n日: 指T日后(不包括T日)第n个工作日,n指自然数;
基金收益: 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
的节约;
基金资产总值: 指基金持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应收申购款以及以其他资产等形式存在的基金财产的价值总和;
基金资产净值: 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基金份额净值: 指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基金份额余额所得的单位基金份额的价值;
基金资产估值: 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法律法规: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
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
流动性受限资产: 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
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
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
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不可抗力: 指任何无法预见、无法克服、无法避免的事件和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洪水、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战争、疫情、骚乱、火灾、
政府征用、没收、法律变化、突发停电或其他突发事件、证券
交易场所非正常暂停或停止交易等。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256号37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256号36、37层
成立日期:2003年5月23日
法定代表人:李高峰
总经理:高宇
电话:021-20899188
传真:021-20899008
联系人:徐磊
发展沿革: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First-TrustFundManagementCo.,Ltd.)是原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联合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于2002年9月2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批准正式筹建,2003年5月8日获准开业,是“好人举手”制度下,获准筹建的第一家以信托公司为主发起人的基金管理公司。

公司目前下设上海锐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营销支持中心、产品研发部、渠道服务部、战略客户部、机构业务部、深圳分公司、北京分公司、金融科技部、权益投资部、固收投资部、研究部、专户投资部、清算会计部、集中交易部、计划财务部、信息技术部、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综合管理部。截至2023年2月末,公司有正式员工106人,多数具有硕士以上学历。所有人员在最近三年内均未受到所在单位及有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截至2023年2月末,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共有泰信天天收益货币、泰信先行策略混合、泰信双息双利债券、泰信优质生活混合、泰信优势增长混合、泰信蓝筹精选混合、泰信债券增强收益、泰信发展主题混合、泰信债券周期回报、泰信中证200指数、泰信中小盘精选混合、泰信行业精选混合、泰信现代服务业混合、泰信鑫益定期开放债券、泰信国策驱动混合、泰信鑫选混合、泰信互联网+混合、泰信智选成长混合、泰信鑫利混合、泰信竞争优选混合、泰信景气驱动12个月持有期混合、泰信汇享利率债债券、泰信低碳经济混合发起式、泰信均衡价值混合、泰信汇利三个月定开债券、泰信医疗服务混合发起式、泰信添
股东单位名称现金出资金额股权比例
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9000万元45%
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6000万元30%
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5000万元25%
合计2亿元100%
(三)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1)董事会成员
李高峰先生,董事长,法学硕士;曾任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证券业务总部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资金信托部业务经理、信托一部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山东鲁信文化传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部长。现任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资深经理。

校登楼先生,副董事长,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本科;曾任江苏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副科长,江苏省国信集团审计部部长、项目经理、高级经理,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控制部总经理。现任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首席风控官。

高宇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博士;曾任沈阳市轻工业管理局办公室职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资金计划处科长、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易中心(上海)副总经理,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总监,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总部副总经理、金融市场总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金融市场总部总经理、金融市场总部董事总经理、权益投资交易部董事总经理。现任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王静玉先生,董事,高级经济师,国际金融硕士;曾任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职员,青岛国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副经理,青岛国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现任青岛国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青岛国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青岛国信创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青岛国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久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久实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董事,山东港信期货有限公司董事。

王川先生,独立董事,高级经济师,经济管理学大专;曾任山西省委政策研究室干部、省委办公厅秘书,中国农业银行办公室秘书、综合处副处长、人事教育部副主任、研究室副主任、信贷业务部主任、吉林分行行长兼党组书记、党组成员兼纪检组组长、副行长兼党组成员(党委委员)、副行长兼党委副书记,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兼中国光大银行副董事长、行长,中国中信集团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委员、中信(金融)控股总裁。

郝亮先生,独立董事,本科;曾任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市支行副行长、分行办公室副主任,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深圳大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董事长、董事长。现任大通金控(青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华强先生,独立董事,经济学硕士;曾任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株洲冶炼厂总经理,深圳科技工业园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兼总裁,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党委副书记,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现任华林证券董事及第二届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战略与规划委员会委员,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武琳琳女士,监事会主席,工商管理硕士;曾任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职员、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本运营部主管、青岛国信发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青岛国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现任青岛资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兼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务合规部副部长,青岛国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青岛海洋创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董事,国信(青岛胶州)金融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青岛国信创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青岛国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久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法人、董事长兼总经理,久实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法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青岛清丰投资有限公司法人、执行董事,山东港信期货有限公司监事长。

葛航先生,监事,学士;曾任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租赁部高级业务经理、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自营业务部经理、上海锐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经理。

京水门电子有限公司销售经理,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办事员。现任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投资经理。

周向光先生,职工监事,本科;2002年12月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综合管理部副经理、北京办事处主任、行政副总监兼理财顾问部业务副总监。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董监事工作部主任、综合管理部副总监、工会主席。

罗丽娟女士,职工监事,硕士;曾任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法务兼投资助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业务经理、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稽核风控部总监,2021年4月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监察稽核部总监。

褚小芳女士,职工监事,学士;曾任平安直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上海业务部综合管理部负责人、平安银行总行北区事业部人力资源室负责人、国金基金子公司人事行政部总监,2020年10月加入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综合管理部总监兼人事负责人。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高宇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博士;曾任沈阳市轻工业管理局办公室职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资金计划处科长、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易中心(上海)副总经理,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金融市场部总监,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总部副总经理、金融市场总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金融市场总部总经理、金融市场总部董事总经理、权益投资交易部董事总经理。

刘小舫女士,督察长,硕士;曾任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信息披露专员,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裁,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察稽核部总监、督察长。

岳红婷女士,副总经理,硕士;曾任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办公室、综合管理处、外汇信贷处科员、主任科员,中国银行资产管理总部上海分部交易所场内代表,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副经理,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副总监、专户部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机构部总经理,德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事业二部总监(公司总经理助理级)、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机构业务管理总部联席总经理兼机构业务一部总监、公司副总经理。

张秉麟先生,副总经理,上海锐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硕士;曾任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经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营主管、自营分公司总经理,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资管九总部总经理。

叶振宇先生,首席信息官,学士;曾任上海大学职员,光大证券张杨路营业部电脑部主
姓名管理本基金的时间
刘杰2016年12月1日至2021年10月12日
戴宇虹2012年3月1日至2016年12月1日
刘毅2012年12月28日至2014年6月21日
刘强2007年2月9日至2012年12月28日
朱志权2008年6月28日至2012年3月1日
崔海鸿2007年7月19日至2008年6月28日
林少立2006年12月15日至2007年5月10日
3、投资决策委员会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总经理高宇先生、分管投资副总经理张秉麟先生、权益投资部副总监兼基金经理董季周先生、固收投资部总监兼基金经理郑宇光先生、研究部总监兼基金经理吴秉韬先生、研究部副总监梁剑先生。

4、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四)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的行为发生。

2、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严格遵守《证券法》、《基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发生: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谋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3、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从事以下活动:(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如涉及上述事项的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发生变更,上述禁止行为应相应变更。

4、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其代理人、受雇人或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3)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六)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2)独立性原则。公司设立独立的督察长与监察稽核部门,并使它们保持高度的独立性与权威性。

(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4)重要性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内部风险控制与公司业务发展同等重要。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重视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体系。本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有独立董事参加的审计、合规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负责评价与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监事会负责审阅外部独立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可靠性,督促实施有关审计建议。

公司管理层在总经理领导下,认真执行董事会确定的内部控制战略,为了有效贯彻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方针及发展战略,设立了总经理办公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等,负责公司经营、基金投资、风险管理的重大决策。

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进行全面检查与监督,参与公司风险控制工作,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时向公司董事长和中国证监会报告。

(2)风险评估
风险管理部定期评估公司及基金的风险状况,包括所有能对经营目标、投资目标产生负面影响的内部和外部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可能性及影响程度。

(3)操作控制
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设计方面,体现部门之间职责有分工,但部门之间又相互合作与制衡的原则。基金投资管理、基金运作、市场等业务部门有明确的授权分工,各部门的操作相互独立,并且有独立的报告系统。各业务部门之间相互核对、相互牵制。各业务部门内部工作岗位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形成相互检查、相互制约的关系,以减少舞弊或差错发生的风险,各工作岗位均制定有相应的书面管理制度。在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度基础上,设置科学、合理、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每项业务操作有清晰、书面化的操作手册,同时,规定完备的处理手续,保存完整的业务记录,制定严格的检查、复核标准。

(4)信息与沟通
公司建立了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5)监督与内部稽核
本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履行内部稽核职能,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揭示公司内部管理及基金运作中的风险,及时提出改进意见,促进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有效地执行。内部稽核人员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内部稽核报告报董事长及中国证监会。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本公司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本公司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公司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玖佰肆拾叁亿捌仟柒佰柒拾玖万壹仟贰佰肆拾壹元整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号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许俊
传真:(010)66594942
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1998年,现有员工110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境外三类机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业务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分析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银行已托管1038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989只,QDII基金49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FOF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组成部分,秉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通过风险识别与评估、风险控制措施设定及制度建设、内外部检查及审计等措施强化托管业务全员、全面、全程的风险管控。

2007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审阅工作。

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2020年,中国银行继续获得了基于“ISAE3402”和“SSAE16”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国银行托管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256号37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256号36、37层
法定代表人:李高峰
总经理:高宇
成立日期:2003年5月23日
电话:021-20899188
传真:021-20899008
联系人:岳红婷
网址:www.ftfund.com
(2)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营业场所:北京市西城区广成街4号院1号楼305、306室
电话:010-66215978
传真:010-66215968
联系人:魏洪亮
网址:www.ftfund.com
(3)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营业场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口岸社区福田南路38号广银大厦18层C10电话:0755-33988759
传真:0755-33988757
联系人:魏洪亮
网址:www.ftfund.com
2、销售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客服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国银行总行办公大楼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客服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任德奇
客服电话:95559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谷澍
客服电话: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5)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6)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王江
客服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客服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
法定代表人:郑杨
客服电话:95528
网址:www.spdb.com.cn
(9)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层、32-42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中信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庆萍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www.citicbank.com
(10)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民吉
客服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11)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7号首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丙17号
法定代表人:张东宁
客户服务电话:95526
公司网站:www.bankofbeijing.com.cn
(1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高迎欣
客服电话:95568
网址:www.cmbc.com.cn
(1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客户服务电话:95511-3
公司网站:www.bank.pingan.com
(1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客户服务电话:95574
公司网站:www.nbcb.com.cn
(15)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288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中山路288号
法定代表人:胡升荣
客户服务:95302
网址:www.njcb.com.cn
(16)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丹溪路1388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丹溪路1388号
法定代表人:裘豪
网址:www.jhccb.com.cn
(1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国泰君安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贺青
客服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18)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19)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法定代表人:何如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20)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
客服电话:95565
网址:www.newone.com.cn
(2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客服电话:95575
网址:www.gf.com.cn
(2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客服电话:95558
网址:www.cs.ecitic.com
(2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青海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客服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周杰
客服电话:95553
网址:www.htsec.com
(25)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ywg.com
(26)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兴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客服电话:95562或400-809-5562
网址:www.xyzq.com.cn
(27)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楼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客服电话:95517
网址:www.essence.com.cn
(28)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新南城商务中心A栋11楼法定代表人:高振营
客服电话:95351
网址:www.xcsc.com
(29)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18、19楼全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1号高德置地广场F座18、19楼
客服电话:95322
网址:www.wlzq.com.cn
(30)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68号B座2101、2104A室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168号B座2101、2104A室法定代表人:冯鹤年
客服电话:95376
网址:www.mszq.com
(31)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法定代表人:安志勇
客户服务电话:400-651-5988
网址:www.ewww.com.cn
(32)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张伟
客服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33)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贸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客服电话:95573或(0351)95573
(34)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2号楼22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客服电话:95503
网址:www.dfzq.com.cn
(3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刘秋明
客服电话:95525
网址:www.ebscn.com
(36)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华旭国际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373号3层
法定代表人:何伟
客服电话:4008-918-918
网址:www.shzq.com
(37)诚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99号院1号楼15层1501
法定代表人:张威
客服电话:95399
网址:www.cctgsc.com.cn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61层-6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平安金融中心61层-64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客服电话:95511转8
网址:www.stock.pingan.com
(39)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客服电话:95318
网址:www.hazq.com
(40)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东路112号滨江金融中心T3、T4及裙房718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定王台街道芙蓉中路80号顺天国际财富中心第24层法定代表人:刘宛晨
客服电话:95317
网址:www.cfzq.com
(41)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法定代表人:翁振杰
客服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42)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法定代表人:钱俊文
客服电话:95531或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43)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法定代表人:宁敏
客服电话:400-620-8888
网址:www.bocichina.com
(44)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王洪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zts.com.cn
(45)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法定代表人:陈佳春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sd.citics.com
(46)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41层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南昌国际金融大厦A栋41层法定代表人:丛中
网址:www.avicsec.com
(47)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座4层、18-21层
办公地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座4层、18-21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客服电话:95532
网址:www.ciccwm.com
(48)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9楼
法定代表人:武晓春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8
网址:www.tebon.com.cn
(49)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大厦17楼
法定代表人:陆涛
客户服务电话:95372
网址:www.jyzq.cn
(50)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宁市南川工业园区创业路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30号仰山公园东一门二号楼
法定代表人:魏先锋
客服电话:95305
网址:www.jzsec.com
(51)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法定代表人:李剑锋
客服电话:95386
网址:www.njzq.com.cn
(52)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戴彦
客户服务电话:95357
网址:www.18.cn
(53)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法定代表人:王献军
客户服务电话: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54)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尚都办公商业综合楼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7号中国人寿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客服电话:956088
网址:www.cnht.com.cn
(55)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8号2902室
法定代表人:赵洪波
客服电话:956007
网址:www.jhzq.com.cn
(56)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10-19层法定代表人:张巍
客服电话:95514或400-6666-888
网址:www.cgws.com
(57)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世纪大道1600号3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32楼(陆家嘴商务广场)法定代表人:祝健
客服电话:4001-962-502
网址:www.ajzq.com
(58)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57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57层
法定代表人:刘加海
客服电话:400-820-9898
网址:www.cnhbstock.com
(59)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68号华能大厦东区29、30、31楼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华能大厦30楼
客服电话:4000-188-688
网址:www.ydsc.com.cn
(60)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紫竹国际大厦
法定代表人:冉云
客户热线:95310
网址:www.gjzq.com.cn
(61)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27号1#楼3层、4层、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88号招行上海大厦18层、19层、29层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客户热线:95547
网址:www.hfzq.com.cn
(62)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新华路8号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金才玖
客服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网址:www.cjsc.com.cn
(63)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大连期货大厦39层
办公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会展路129号大连期货大厦39层
法定代表人:郭岩
客服电话:4008-169-169
(64)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祝瑞敏
客服电话:95321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65)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文化大厦21楼
办公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638号兰州财富中心
法定代表人:祁建邦
客户服务电话:95368或400-689-8888
网址:www.hlzq.com
(66)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
办公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8号国联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葛小波
客服电话:95570(当地未有分支机构的省市优先拨打4008885288)
公司网址:www.glsc.com.cn
(67)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5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客户热线:95548
网址:www.gzs.com.cn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48楼
法定代表人:黄海洲
客服电话:40018-40028
网址:www.wkzq.com.cn
(69)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蔚蓝海岸社区创业路1777号海信南方大厦21层、22层
法定代表人:吴小静
客服电话:95329
网址:www.zszq.com.cn
(70)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客服电话:95532
网址:www.cicc.com
(71)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对冲基金中心406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2026号能源大厦北塔23-25层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客服电话:4008323000
网址:www.csco.com.cn
注册地址:石家庄市自强路35号
办公地址:石家庄市自强路35号
法定代表人:翟建强
客服电话:95363(河北省内) 0311-95363(河北省外)
网址:www.s10000.com
(7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办公地址:苏州市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法定代表人:范力
客服电话:95330
网址:www.dwzq.com.cn
(74)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陆家嘴金融服务广场二期11层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客服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75)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Halo广场4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jjmmw.com
(76)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法定代表人:王珺
客服电话:95188-8
网址:www.fund123.cn
(77)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1687号2号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78)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95021/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79)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10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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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章知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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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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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张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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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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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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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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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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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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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武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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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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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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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金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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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深圳富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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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祝中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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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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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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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陈祎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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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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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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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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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王利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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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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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服电话:400-6533-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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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136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2栋3401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法定代表人:张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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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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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海晏北路565、577号8-11层
法定代表人:李抱
客服电话:400-916-0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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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武汉中央商务区泛海国际SOHO城(一期)第7幢23层1号、4号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台北一路17-19号环亚大厦B座601室
法定代表人:江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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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11楼
法定代表人:简梦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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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上海云湾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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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新金桥路27号1号楼
法定代表人:冯轶明
客服电话:400-820-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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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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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王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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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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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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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6号(写字楼)1号楼4层1-7-2
办公地址:北京市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A座
法定代表人:邹保威
客服电话:4000988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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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室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A座5层法定代表人:戴晓云
客服电话:010-59013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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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海珠区琶洲大道东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01楼盈米基金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688号保利国际广场北塔33楼
法定代表人:肖雯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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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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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3层3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16号院1号楼冠捷大厦3层307单元法定代表人:杨健
客服电话:400-673-7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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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79号MSDC1-28层2801
法定代表人:陈萍
客服电话:400-111-0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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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财咨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沈阳市东陵区白塔二南街18-2号
办公地址:沈阳市浑南区白塔二南街18-2号
法定代表人:朱荣晖
客服电话:400-003-5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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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兰路277号1号楼1203、120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兰路277号东航滨江中心1号楼1203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客服电话:400-6767-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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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客服电话:4000-899-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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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47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号绿地紫峰大厦2005室
客服电话:025-66046166
网址:www.huilinbd.com
(111)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4层4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西环广场T2座19层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址:www.hcfunds.com
(112)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799号3号楼5层01、02、03室办公地址:上海浦东陆家嘴金融世纪广场3号楼5F
法定代表人:吕柳霞
客服电话:021-50810673
网址:www.wacaijijin.com
(113)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1号元茂大厦903室
法定代表人:吴强
客服电话:952555
网址:www.ijijin.com.cn
(114)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55号通华科技大厦10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55号通华科技大厦7层
法定代表人:沈丹义
客服电话:400-101-9301
(115)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5楼503办公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6号楼503法定代表人:温丽燕
客服电话:4000-555-671
网址:www.hgccpb.com
(116)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1号2号楼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A座5层
法定代表人:吴志坚
客服电话:4008909998
网址:www.jnlc.com
(117)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118)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办公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客服电话:95510
(119)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5层15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5层1501室
法定代表人:李楠
客服电话:400-159-9288
网址:danjuanapp.com
(120)上海爱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336号1806-1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299号丁香国际大厦西塔19层02/03室法定代表人:马金
客服电话:021-60608989
网址:www.ajwm.com.cn
(121)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1层1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
法定代表人:盛超
客服电话:95055-4
网址:www.duxiaomanfund.com
(122)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院6号楼7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院6号楼712室
法定代表人:梁蓉
客服电话:010-66154828
网址:www.5irich.com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高地中心1101室
办公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西宸龙湖国际B座12楼
法定代表人:杨远芬
客服电话:400-080-3388
网址:www.puyifund.com
(124)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WEEHOWE
客服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125)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8号4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4楼
法定代表人:孙亚超
客服电话:400-808-1016
网址:www.fundhaiyin.com
(126)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
法定代表人:白涛
客服电话:95519
网址:www.e-chinalife.com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 泰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南路256号36、37层
法定代表人:李高峰
总经理:高宇
成立日期:2003年5月23日
电话:021-20899188
传真:021-20899057
联系人:唐叶丹
网址:www.ftfund.com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廖海、田卫红
联系人:田卫红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法定代表人:付建超
联系人:潘俊峰
联系电话:(0755)36376906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润松、潘俊峰
六、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
(一)申购、赎回的场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销机构。投资者可以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代销机构;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

(二)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开放交易的工作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基金管理者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2.申购、赎回的开始时间
(1)本基金的申购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实际于2006年12月22日正式开始接受并办理申购业务。

(2)本基金的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实际于2007年1月16日正式开始接受并办理赎回业务。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基金采用金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3、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即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赎回处理时,申购确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申购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以确定所适用的赎回费率;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当日开放时间结束前撤销,在当日的开放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5、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按规定予以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提出
基金投资者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申购款项。

投资者提交赎回申请时,其在销售机构(网点)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

2、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内对基金投资者申购、赎回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3、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交款方式,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投资者赎回申请成交后,基金管理人应通过注册登记机构按规定向投资者支付赎回款项,赎回款项在自受理基金投资者有效赎回申请之日起不超过7个工作日的时间内划往投资者银行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时,赎回款项的支付办法按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通过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或基金管理人的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时,每个基金账户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元;通过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时,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为5万,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万元。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办理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0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者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余额不足100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该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3、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申购费率申购金额≥500万固定收取1000元/笔
 200万元≤申购金额<500万元0.8%
 50万元≤申购金额<200万元1.2%
 申购金额<50万元1.5%
2.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除此之外的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75%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市场推广等相关费用。赎回费率随投资者持有本基金的时间的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表所示:

赎回费率持有期<7天1.5%
 7天≤持有期<365天0.5%
 365天≤持有期<730天0.25%
 持有期≥730天0%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调整实施前按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4.各销售机构在技术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开通各类电子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电子交易方式适用的申购、赎回费率可不受上述费率结构限制,具体费率由基金管理人与各销售机构约定。

5、本基金采用“外扣法”计算基金的申购费用及申购份额,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的有效份额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剩余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6、本基金的赎回金额由赎回总额扣除赎回费用后确定,计算公式如下: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赎回金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剩余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7、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按基金合同的约定公告。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七)申购与赎回的注册登记
1、经基金销售机构同意,基金投资者提出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之前可以撤销。

2、投资者T日申购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增加权益并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投资者自T+2日起有权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3、投资者T日赎回基金成功后,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为投资者扣除权益并办理相应的注册登记手续。

4、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上述注册登记办理时间进行调整,并最迟于开始实施前按规定予以公告。

(八)巨额赎回的认定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单个开放日中,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总份额扣除申购总份额后的余额)与净转出申请(转出申请总份额扣除转入申请总份额后的余额)之和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为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接受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接受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兑付投资者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兑付投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日基金总份额10%的前提下,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份额占当日申请赎回总份额的比例,确定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未受理部分除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将当日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者外,延迟至下一开放日办理,赎回价格为下一个开放日的价格。转入下一开放日的赎回申请不享有赎回优先权,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3)当发生巨额赎回且存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20%以上的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前述约定比例的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对于当日未延期办理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1)或(2)处理。

当日未获受理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如该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部分顺延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4)当发生巨额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并在2日内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予以公告。

(5)暂停接受和延缓支付:本基金连续两2个开放日以上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正常支付时间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公告。

(九)拒绝或暂停接受申购、暂停赎回的情形及处理
1、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受理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2)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时间临时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3)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4)基金财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的情形;
(5)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不利影响时;(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50%,或者变相规避50%集中度的情形时。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8)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基金管理人决定拒绝或暂停接受某些投资者的申购申请时,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发生上述第(1)、(2)、(3)、(4)、(7)、(8)项情形,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申购申请时,应当依法公告。在暂停申购的情形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并予以公告。

2、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接受投资者的赎回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支付赎回款项;
(2)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时间临时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3)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可以暂停接受赎回申请的情况;(4)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的情况;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6)法律法规规定或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当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当按单个赎回申请人已被接受的赎回申请量占已接受的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其余部分在后续开放日予以支付。

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及时公告。

3、暂停基金的申购、赎回,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公告。

4、暂停申购或赎回期间结束,基金重新开放时,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公告。

(1)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为一天,基金管理人将于重新开放日,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2)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将按规定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当连续暂停时间超过两个月时,可对重复刊登暂停公告的频率进行调整。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按规定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上述信息披露规则如果中国证监会出台更为严格的强制性规定,则按照本说明书与新规定中严格的规定执行。

(十)基金的转换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本公司已经通过销售机构开办了本基金和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之间的相互转换业务。具体规则和办理范围详见各代销机构或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投资者需到同时代理拟转出和转入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具体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十一)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本基金已通过销售机构开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规则和办理范围详见各代销机构或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本基金开通定投业务的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100元(含申购费),各代销机构可以根据自己的业务情况设置高于或等于本公司设定的上述最低定期定额申购金额,投资人在销售机构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除需满足本公司上述最低定期定额申购金额限制外,还需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规定。

七、基金的非交易过户、转托管、冻结与质押
(一)非交易过户是指不采用申购、赎回等基金交易方式,将一定数量的基金份额按照一定规则从某一投资者基金账户转移到另一投资者基金账户的行为。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只受理继承、捐赠、司法强制执行和经注册登记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况下的非交易过户。其中:“继承”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赠”仅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的情形;
“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办理非交易过户业务必须提供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

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应符合相关法律和基金合同规定的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条件。

(二)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自申请受理日起,二个月内办理;申请人按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缴纳过户费用。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办理其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的转托管手续。转托管在转出方进行申报,基金份额转托管一次完成。投资者于T日转托管基金份额成功后,转托管份额于T+1日到达转入方网点,投资者可于T+2日起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四)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基金账户或基金份额被冻结的,被冻结部分产生的权益(包括现金分红和红利再投资)一并冻结。

(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将可以办理基金份额的质押业务或其他基金业务,并制定和实施相应的业务规则。

八、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分享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过程中那些最能够满足人们优质生活需求的上市公司的长期稳定增长,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各类股票、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组合投资的范围为:股票资产60-95%,,债券资产0%-35%,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剩余期限在1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三)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75%*富时中国A600指数+25%*富时中国国债指数富时中国A600指数以沪深两市上市的A股股票为选股基础,依据流动性、可投资性、以及特殊因素进行初步筛选,形成合格样本股集合。在合格样本股集合上,按照总市值由大到小排序,选取总市值前600家公司形成最终指数样本股集合并按照可投资股本进行加权形成最终指数。富时中国A600指数能够比较全面地反映国内A股市场的总体趋势,是目前中国证券市场中公信力较好的股票指数。富时中国国债指数涵盖了沪深证券交易所交易的的国债,能够较全面地反映国内国债市场的情况。由于本基金所投资的行业覆盖了所有与人们优质生活有关的行业,涉及面广,没有单一的行业指数可以作为参考,因此选择全市场指数作为业绩比较基准可以比较客观的反映本基金投资运作的绩效。

(四)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中高风险、中高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适合于能够承担一定股市风险,追求资本长期增值的个人和机构投资者。

(五)投资策略
本基金看好直接提供优质生活产品和服务的大消费类生产、服务行业的长期发展前景,长期持有消费类行业中的持续成长型公司,同时注重挖掘间接提供优质生活产品和服务的优质公司的投资机会。本基金的股票资产主要投资于能够直接提供优质生活产品和服务的持续成长型的大消费类生产和服务类公司,同时在间接提供优质生活产品和服务的非消费类行业中选择价值低估、经营稳健、稳定增长的优质公司。

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大类资产配置、以核心-卫星策略为基础的优质生活行业配置和“自下而上”的证券精选相结合的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在股票、债券等大类资产的配置层面,本基金首先通过对宏观经济运行趋势、财政及货币政策、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情况及各类政策的实际效应作深度和前瞻性的分析,以确定大类资产的配置基础。其次,本基金根据证券市场政策、环境、资金及市场整体的估值水平等因素,决定大类资产的投资时机和比例。

2、行业配置策略
在行业配置层面,本基金采用核心-卫星策略进行行业配置。本基金的股票资产将主要投资于能够直接提供优质生活产品和服务的行业,这部分被称之为核心行业配置,投资比例不低于股票资产的80%,同时本基金的股票资产也配置于间接提供优质生活产品和服务的行业,这部分被称之为卫星行业配置,投资比例不高于股票资产的20%。本基金的核心和卫星行业的划分按照申万行业划分法,把食品饮料、餐饮旅游、公用事业、医药生物、纺织服装、农林牧渔、化工、交通运输、机械设备、电子元器件、家用电器、房地产、金融服务、商业贸易、信息服务、轻工制造、交运设备称之为核心行业;把采掘、建筑建材、有色金属、黑色金属、信息设备、综合类称之为卫星行业。

本基金在具体进行行业配置时,将通过优质生活行业评估系统,考察宏观经济的整体运行态势、经济周期的基本特征、各行业在经济周期中的位置和变化趋势,对处于稳定增长阶3、股票精选策略
在个股选择层面,本基金首先根据行业地位评估系统和优质股票评估系统建立股票备选库。其次通过股票价值评估系统和尽职调研评估系统建立股票组合。

本基金的行业地位评估系统,一方面从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占整个行业的比例、市场占有率等量化指标来鉴别各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另一方面也考虑资源垄断、产业整合、市场定价、政策支持、品牌优势等方面的因素。

本基金的优质股票评估系统主要通过净资产收益率、自由现金流增长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等量化指标选出具有持续成长潜力的优质上市公司。

本基金的股票价值评估系统在传统定价分析的基础之上,寻找具有持续成长能力的公司,同时结合对股价走势的分析,挑选出被市场低估的公司。

本基金的尽职调研评估系统主要通过实地调研和第三方佐证的信息来评估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运营管理、竞争力、诚信守法、意外风险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和可信性。

虽然上述因素都是难以量化的定性指标,但本基金将运用本公司开发的“上市公司调查四十问”方法,对股票组合的候选公司在资信、诚信、竞争力、意外风险等四大方面进行综合打分,以选出优质的令人放心的持续成长性公司,尽最大努力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增加财富。

4、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宏观研究的基础上对国家的未来利率变化趋势进行预测,形成债券投资决策的最根本依据,同时结合我国债券市场发展现状及前景,灵活地采取各种债券操作策略建立债券组合。

本基金在运作过程中,将运用利率预测模型、久期配置、收益率曲线配置、类别配置等积极投资策略追求低风险下的稳定收益,同时把握无风险套利机会,灵活运用融资杠杆和衍生工具提高收益、控制风险。

5、权证对冲策略
本基金关注的权证不仅包括上市公司发行的股本认购权证,也包括第三方发行的为股权分置改革及其他目的服务的备兑权证。本基金将重点关注那些基本面良好、公司治理完善、具有持续发展力的上市公司股票和其权证。依据本基金的“权证评估系统”,本基金将采用持有权证或股票加权证等多种手段,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创造更多的价值。

本基金的“权证评估系统”以上市公司的内在价值分析为基础,运用Black-Scholes股的波动性、权证的剩余期限、无风险利率等。在实际投资中,本基金可能采用卖出股票结合买入认购权证、低价买入认购权证、买入股票结合买入认沽权证、同时买入认购认沽权证、债券结合权证、股票债券权证组合等多样化的手段,对本基金的投资组合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和对冲套利调整。

在权证投资的风险控制方面,本基金考虑的因素主要有杠杆风险、时间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

(六)投资决策
1、决策依据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
(2)政治形势、政策趋势和宏观经济形势;(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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