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信永丰沣泰混合 (009054): 关于圆信永丰沣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时间:2023年03月11日 00:04:19 中财网
原标题:圆信永丰沣泰混合 : 关于圆信永丰沣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关于圆信永丰沣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
有人大会会议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圆信永丰沣泰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现将圆信永丰沣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情况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以通讯
方式召开了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投票表决时间自2023
年2月9日起至2023年3月9日17:00止,在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基金管理人对本次大会表决进行
了计票,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对计票过程进行了见证,上海市
东方公证处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

根据计票结果,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
未达到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因此未达到《基金合
同》约定的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有效条件。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包括公证费10000元、律师费
10000元,前述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本次大会召集人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将就本次会议情况
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二、备查文件
1、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圆信永丰沣
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圆信永丰沣
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圆信永丰沣
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圆信永丰沣泰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圆信永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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