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远见定开 (166025): 中欧远见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

时间:2023年03月13日 18:30:51 中财网
原标题:中欧远见定开 : 中欧远见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

中欧远见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
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3月14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中欧远见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中欧远见两年定期开放混合 
基金主代码166025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年 4月 2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A类份额: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C类份额: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 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欧远见两年定期开 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 同》”)和《中欧远见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 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申购起始日2023年 4月 24日 
赎回起始日2023年 4月 24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2023年 4月 24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2023年 4月 24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中欧远见两年定期开放混合 A(场内简称:中欧远见定开)中欧远见两年定期开放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166025007101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 赎回及转换业务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2.1 根据中欧远见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每 2年开放一次,每个开放期不少于 5个工作日且最长不超过 20个工作日。每个开放期的首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的每 2年年度对日。如对应日期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若该日历年度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该月最后一日的下一工作日。

本基金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办理申购、赎回业务,本基金的 A类基金份额可在本基金符合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条件的情况下上市交易。本基金的 C类基金份额不上市交易。

本次开放期为 20个工作日,即 2023年 4月 24日至 2023年 5月 24日可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自开放期的下一日即 2023年 5月 25日(含)起不再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2.2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在开放期内,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但若投资者在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业务办理时间结束之后提出申购、赎回或者转换申请的,视为无效申请。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办理场外申购时,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每个账户首次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0.01 元。

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直销机构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10,000元。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机构进行交易须受直销机构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者办理场内申购基金份额时,单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 10元。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但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 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基金上市交易、基金管理人委托的登记机构技术条件不允许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 50%的除外)。

3.2申购费率
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申购本基金 A类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的优惠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费率申购金额(M)费率
 M<100万元0.15%
 100万元≤M<500万元0.10%
 M≥500万元每笔 1000元
其他投资人申购本基金A类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申购费率申购金额(M)费率
 M<100万元1.50%
 100万元≤M<500万元1.00%
 M≥500万元每笔 1000元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本次开放期,投资者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申购业务时,不参与申购费率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办理场外赎回时,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0.01份基金份额。若某笔份额减少类业务导致单个基金交易账户的某类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0.01份的,登记机构有权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基金交易账户持有的该类基金份额做全部赎回处理(份额减少类业务指赎回、转换转出、非交易过户等业务,具体种类以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对于场内申购、赎回及持有场内份额的数量限制等,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有规定的,从其最新规定办理。

4.2赎回费率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场外和场内赎回费率见下表:

赎回费率持有期限(N)费率
 N<7日1.50%
 7日≤N<30日0.75%
 30日≤N<180日0.50%
 N≥180日0
注:1、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2、本基金基金份额场内赎回费收取的具体方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则执行。


2)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的场外赎回费率见下表:

赎回费率持有期限(N)费率
 N<7日1.50%
 7日≤N<30日0.10%
 N≥30日0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在登记机构的登记日开始计算。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5.日常转换业务

基金转换业务需要收取一定的转换费。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基金转换时收取。具体事项详见本公司官网发布的《中欧基金关于旗下基金的日常转换业务说明》。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投资者须到同时代理拟转出和转入基金的同一销售机构办理基金的转换业务。本基金日常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官网发布的《中欧基金关于旗下基金的日常转换业务说明》。


6. 基金销售机构
6.1场外销售机构
6.1.1直销机构及网上直销中心
名称: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479号 8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 479号上海中心大厦 16层 联系人:马云歌
电话:021-68609602
传真:021-68609601
客服热线:021-68609700,400-700-9700(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zofund.com
6.1.2场外非直销机构
A、C份额共同代销机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仅 C份额代销机构: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在官网公示。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各销售机构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6.2 场内销售机构
爱建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通证券、财信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川财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券、东方财富、东方证券、东海证券、东莞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高华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证券、国融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券、恒泰证券、红塔证券、宏信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金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九州证券、开源证券、联储证券、民生证券、南京证 券、平安证券、瑞银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万宏源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世纪证券、首创证券、太平洋证券、天风证券、万和证券、万联证券、网信证券、五矿证券、西部证券、西南证券、长城国瑞、湘财证券、新时代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 银泰证券、英大证券、甬兴证券、粤开证券、
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财富、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泰证券、中天证券、中信建投、中信山东、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华南、中银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
如果会员单位有所增加或减少,请以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具体规定为准。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上市交易后或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指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指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自开放期的下一日即 2023年 5月 25日(含)起不再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本次开放期即 2023年 4月 24日到 2023年 5月 24日期间办理其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详细情况,请认真阅读本公司网站上刊登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亦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垂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 3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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