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消费服务混合A (011431): 泰达宏利消费服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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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年03月14日 00:09:04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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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泰达消费服务混合A : 泰达宏利消费服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泰达宏利消费服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3月13日
送出日期:2023年3月14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 泰达消费服务混合 | 基金代码 | 011431 |
下属基金简称 | 泰达消费服务混合A |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 011431 |
基金管理人 |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21年3月16日 |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期 | -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交易币种 | 人民币 |
运作方式 | 开放式(普通开放式) | 开放频率 | 每日 |
基金经理 | 周少博 |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经理的日期 | 2021年12月29日 |
| | 证券从业日期 | 2015年7月1日 |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 本基金重点关注消费服务类优质企业的投资机会,在严格控制风险、保持良好流动性
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
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
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
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
换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
场工具、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股指期货、
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
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
本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基金的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投资于消费
服务相关的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比例占
股票投资比例的0-5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
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到期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的投资比例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
主要投资策略 | 本基金重点投资于消费及服务行业的上市公司,长期投资于稳健发展的龙头企业,争
取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
业绩比较基准 | 申银万国消费品指数收益率×50%+恒生消费品制造及服务业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
率折算)×2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30%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及预期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但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
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根据2017年7月1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本基金的基金管理
人和销售机构已按要求对本基金进行产品风险评级,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
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
注:详见《泰达宏利消费服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9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1年3月16日,2021年度净值增长率的计算期间为2021年3月16日至2021年12月31日。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 收费方式/费率 | 备注 |
认购费 | M<100万元 | 0.12% | 养老金客户 |
| 100万元≤M<250万元 | 0.08% | 养老金客户 |
| 250万元≤M<500万元 | 0.03% | 养老金客户 |
| M≥500万元 | 1,000元/笔 | 养老金客户 |
| M<100万元 | 1.20% | 非养老金客户 |
| 100万元≤M<250万元 | 0.80% | 非养老金客户 |
| 250万元≤M<500万元 | 0.30% | 非养老金客户 |
| M≥500万元 | 1,000元/笔 | 非养老金客户 |
申购费
(前收费) | M<100万元 | 0.15% | 养老金客户 |
| 100万元≤M<250万元 | 0.10% | 养老金客户 |
| 250万元≤M<500万元 | 0.04% | 养老金客户 |
| M≥500万元 | 1,000元/笔 | 养老金客户 |
| M<100万元 | 1.50% | 非养老金客户 |
| 100万元≤M<250万元 | 1.00% | 非养老金客户 |
| 250万元≤M<500万元 | 0.40% | 非养老金客户 |
| M≥500万元 | 1,000元/笔 | 非养老金客户 |
赎回费 | 1天≤N≤6天 | 1.50% | - |
| 7天≤N≤29天 | 0.75% | - |
| 30天≤N≤89天 | 0.50% | - |
| 90天≤N≤179天 | 0.50% | - |
| 180天≤N≤365天 | 0.10% | - |
| N≥366天 | 0% | - |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 收费方式/年费率 |
管理费 | 1.50% |
托管费 | 0.25% |
其他费用 | 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相关账
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交易费用、银行汇划费用、因投资港股通标
的股票资产而产生的各项合理费用、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
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详见《泰达宏利消费服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13部分“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管理风险、合规风险、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其他风险。
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将同时投资于权益类及固定收益类资产。如果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出现整体下跌,本基金的净值表现将受到影响。
(1)在股票市场投资中,本基金特有的风险来自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国家颁布的经济转型方面的政策法规研究是否准确深入;二是对经济转型时期相关产业内部上市公司的研究是否符合市场预期,在研究过程中存在的投资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同样值得关注。三是在股票投资方面的时间点选择是否恰当,基金经理、交易员在指令的发送时间、交易处理时间都会影响基金的净值情况。
另外,本基金可在基金合同及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投资香港联合交易所(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或“联交所”)上市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香港市场风险、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不同等境外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1)汇率风险;2)香港市场风险;3)香港交易市场制度或规则不同带来的风险;4)港股通制度限制或调整带来的风险。
(2)在债券投资中,本基金特有的风险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宏观经济趋势、政策以及债券市场基本面研究是否准确、深入。二是对企业类债券的优选和判断是否科学、准确。基本面研究及企业类债券分析的错误均可能导致所选择的证券不能完全符合本基金的预期目标。三是本基金所投资的企业类债券承载的信用风险要高于高信用等级的债券(如国债),若债券发行人出现违约、不能按时或全额支付本金和利息,将导致基金资产损失,发生信用风险。四是本基金对债券市场的筛选与判断是否科学、准确。基本面研究以及定量分析可能都无法使得本基金所选券种符合预期投资目标。
(3)在衍生品市场中,本基金将投资于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由于股指期货和国债期货存在一定的作用机制,其将被用来套期保值,因此该类金融资产的投资风险主要为股指期货合约与标的指数价格波动不一致而遭受基差风险。本基金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参与股票期权交易,投资股票期权的主要风险包括价格波动风险、市场流动性风险、强制平仓风险、合约到期风险、行权失败风险、交易违约风险等。
(4)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具有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指的是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和价格波动。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mfcteda.com][客服电话:400-698-8888]
1.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 基金份额净值
4.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 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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