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广业01 (112365): 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3年本息兑付暨摘牌公告

时间:2023年03月15日 19:41:09 中财网
原标题:16广业01 : 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3年本息兑付暨摘牌公告

债券代码:112365 债券简称:16广业 01
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一期)2023年本息兑付暨摘牌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3年 3月 27日(因 2023年 3月 25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支付 2022年 3月 25日至 2023年 3月 24日期间的利息 3.50元(含税)/张及本期债券的本金并摘牌。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3年 3月 24日,凡在 2023年 3月 24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本金及利息;2023年 3月 24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16广业 01。

3、债券代码:112365。

4、发行总额:人民币 6亿元。

5、债券余额:人民币 0.2217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 7年,为固定利率品种;第 5年末设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权。

7、存续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6年 3月 25日至 2023年 3月 24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 2016年 3月 25日至 2021年 3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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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 5年票面利率为 3.50%;在存续期第 5年末,发行人选择不调整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6~7年票面利率为3.50%。

9、计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10、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1、起息日:2016年 3月 25日
12、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年至 2023年每年的 3月 25日;若投资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7年至 2021年每年的 3月 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3、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3年 3月 27日(因 2023年 3月25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若投资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年 3月 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4、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存续期的第 5个计息年度末调整本期债券第 6、7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10个交易日,通知本期债券持有人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加/减调整幅度)以及调整幅度。若发行人未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 5个计息年度末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第 6、7个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计息年度票面利率不变。

15、投资人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在通知本期债券持有人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调整方式(加/减调整幅度)以及调整幅度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额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第 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6、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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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受托管理人: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18、监管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

19、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20、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16年 4月 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1、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兑付兑息方案
本期债券(16广业 01,代码:112365)票面利率为 3.50%,每手“16广业01”(面值 1,000元)付息金额为人民币 35.00元(含税),并兑付本金 1,000元,合计每手兑付本息金额为 1,035.00元。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每手实际兑付本息为 1,028.00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每手实际取得的本息为 1,035.00元。


三、债权登记日、最后交易日、本息兑付日及债券摘牌日
1、债权登记日:2023年 3月 24日。

2、最后交易日:2023年 3月 24日。

3、本息兑付日:2023年 3月 27日(因 2023年 3月 25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4、债券摘牌日:2023年 3月 27日(因 2023年 3月 25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四、本期债券本息兑付对象
本次本息兑付对象为:截止 2023年 3月 24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6广业 01”3
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本息兑付方法
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债券的派息。

根据本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委托代理债券派息申请,本公司将在本次付息日 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本次派息(兑付)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派息资金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次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如本公司自行办理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本公司将在完成网下兑付后,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债券退出登记资料并办理退出登记手续。


六、摘牌安排
本期债券将于 2023年 3月 27日摘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债券兑付摘牌业务相关工作的通知》(深证上〔2019〕63号),本期债券最后交易日为到期日前一交易日,本期债券将于 2023年 3月 24日收盘后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终止交易。


七、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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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自 2018年 11月 7日起至 2021年 11月 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根据 2021年 10月 2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以及《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年34号)规定,自 2021年 11月 7日起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八、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曾用名:广东省广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敦新
咨询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 1号 32楼
咨询联系人:王娟、黎俊杰
咨询电话:020-83484606、83484629
传真电话:020-83484669

2.受托管理人: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菁
咨询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75层 邮政编码:200120
咨询联系人:贺震雯、郑凌坤
咨询电话:021-2033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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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话:021-20336040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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