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创数据(300857):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证券代码:300857 证券简称:协创数据 公告编号:2023-006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股东石河子市青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及后续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股东石河子市青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云”)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90,632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4%。其中,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将于上述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减持期间为2023年2月2日至2023年8月1日,且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2%;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将于上述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减持期间为2023年2月20日至 2023年8月19日,且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1%。 公司近日收到股东青云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 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青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90,6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青云前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1.股东青云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的情形。 2.股东青云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青云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公司已就其减持股份进展情况及时按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3.青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一)《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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