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新科技(300424):2023-013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424 证券简称:航新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3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新科技”或“公 司”)于2022年11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持股5%以上股东卜范胜先生将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三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航新科技股份,或/同时自本次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 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航新科技股份,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 12,814,25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已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比例的5.34%。本次减持前卜范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814,25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5.34%。 公司于近日收到卜范胜先生送达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 知函》,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减持计划进展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截至本次减持计划过半之日卜范胜先 生持有公司股份12,814,258股,持股比例为5.34%。卜范胜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尚未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相关情况说明 1. 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2.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上述股东实际减持 公司股份数量为零,未违反上市时的减持意向、承诺和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上述股东剩余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 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4. 公司将根据上述股东的告知及时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后续进 展情况。 三、备查文件 1. 《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航新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七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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