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航股份(001205):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实施进展情况及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1205 证券简称:盛航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0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实施进展情况及协 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2年 5月 17日、2022年 12月 9日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及《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及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107)。公司股东南京毅达汇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毅达汇晟基金”),股东江苏省现代服务业发展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现代服务业基金”),股东江苏人才创新创业投资三期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人才三期基金”)均为同一管理人南京毅达股权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控制下的企业。根据上述股东减持计划及减持的实施情况,毅达汇晟基金、现代服务业基金、人才三期基金自2022年 6月 9日至 2023年 2月 3日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7,293,600股,另公司完成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2、2023年 3月 14日,毅达汇晟基金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鼎康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鼎康华”)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毅达汇晟基金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合计 8,600,0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5.0274%)转让给天鼎康华。 3、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前,天鼎康华未持有公司股份;本次协议转让过户后,天鼎康华持有公司股份 8,6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5.0274%。 4、毅达汇晟基金、现代服务业基金、人才三期基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5、本次转让尚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办理协议转让审核申请以及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 6、若本次协议转让的交易双方未按照协议严格履行各自的义务,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减持进展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2年 5月 17日、2022年 12月 9日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及《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及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107)。根据减持计划及减持计划实施情况,毅达汇晟基金、现代服务业基金、人才三期基金自 2022年 6月 9日至 2023年 2月 3日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 7,293,600股,另公司完成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根据上述减持计划及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司于 2022年 7月 25日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2022年 8月 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2022年 9月 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89);2022年11月 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5);2022年 12月 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及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107);2023年 2月 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二)协议转让情况 2023年 3月 14日,毅达汇晟基金与天鼎康华签订了《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鼎康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南京毅达汇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关于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拟将其持有的公司 8,6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5.0274%)无限售流通股份,以每股 23.20元的价格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天鼎康华。 本次协议转让前,毅达汇晟基金持有公司股份 16,83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9.84%,毅达汇晟基金与现代服务业基金、人才三期基金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3,073,33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3.49%。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毅达汇晟基金持有公司股份 8,23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4.81%,其与现代服务业基金、人才三期基金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473,33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8.46%。天鼎康华持有公司股份 8,6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5.0274%,天鼎康华于本次协议转让受让完成后,成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2、协议转让双方基本情况 (1)转让方基本情况
1)交易双方 ①转让方(甲方):南京毅达汇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②受让方(乙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鼎康华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股份转让事宜及价款 经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转让方拟将持有的上市公司 860万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5.0274%,以下简称“目标股份”)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同意受让该等目标股份。双方同意,过渡期间,若因上市公司送股、公积金转增、拆分股份、配股等原因导致上述目标股份数量变动或其他除权、除息事项的,则目标股份数量及每股转让价格亦应相应变动。双方同意,发生本条情形不影响股份转让价款总额。 本次股份转让每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23.20元/股(该价格参照签署本协议前一个交易日(2023年 3月 13日)目标股份股票收盘价之 90%的价格),转让价款总额为每股转让价格乘以目标股份的数量 860万股,即 199,520,000元(大写:壹亿玖仟玖佰伍拾贰万元整)。 3)价款支付 本次股份转让的受让方在签订本协议后 5个工作日内支付转让价款总额的50%,在办理完股权过户手续后 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 50%。 4)股份过户 双方应在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尽快准备符合深交所要求的就股份协议转让出具确认意见的申请文件、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要求的办理目标股份过户的申请文件,并在取得深交所关于本次股份转让的书面确认后 3个工作日内,共同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过户申请。 5)协议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除本协议另有明确规定之外,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终止均应经双方事先签署书面合同后方可生效。 二、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注 2:由于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完成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2022年 9月 30日,公司总股本由 170,669,333股增加至 171,061,333股。毅达汇晟基金、现代服务业基金、人才三期基金持有股份被动稀释,持股比例分别下降 0.0242%、0.0057%、0.0038%。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一)毅达汇晟基金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中协议转让部分,尚需协议双方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并经深交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及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等手续。若本次协议转让的交易双方未按照协议严格履行各自的义务,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毅达汇晟基金、现代服务业基金、人才三期基金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了承诺,截至本公告日,毅达汇晟基金、现代服务业基金、人才三期基金严格履行了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四)毅达汇晟基金、现代服务业基金、人才三期基金、天鼎康华履行了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并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五)毅达汇晟基金、现代服务业基金、人才三期基金、天鼎康华均不属于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毅达汇晟基金、现代服务业基金、人才三期基金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督促毅达汇晟基金、现代服务业基金、人才三期基金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毅达汇晟基金与天鼎康华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2、《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南京盛航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3月 18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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