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辰股份(300933):原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时间:2023年03月20日 17:01:21 中财网
原标题:中辰股份: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33 证券简称:中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2 债券代码:123147 债券简称:中辰转债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本公司原持股5%以上的股东天津新远景优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8月 2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天津新远景优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新远景”)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7,085,000股(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5.9073%)。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即 2022年 9月 15日至 2023年 3月 14日)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即 2022年 8月 29日至 2023年 2月 28日)进行。

公司于近日收到天津新远景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注:本文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系四舍五入所致):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自 2022年 8月 23日公告之日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津新远景累计减持 4,497,000股,占 2023年 3月 14日公司总股本的 0.9808%。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注 减持比例
天津新远景 优盛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集中竞价2023-01-058.22800,0000.1745%
 集中竞价2023-01-068.45700,0000.1527%
 集中竞价2023-01-098.42354,4000.0773%
 集中竞价2023-01-108.43800,0000.1745%
 集中竞价2023-01-118.4159,4000.0130%
 集中竞价2023-01-308.3047,7000.0104%
 集中竞价2023-01-318.31700,0000.1526%
 集中竞价2023-02-018.35698,5000.1523%
 集中竞价2023-02-148.8615,0000.0033%
 集中竞价2023-02-158.85322,0000.0702%
 合计--4,497,0000.9808%
注: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年 12月 7日进入转股期,减持比例按截至 2023年 3月 14日公司总股本 458,508,038股计算。

3)天津新远景本次减持前持股比例超过 5%,自 2022年 12月 7日至 2023年 2月 1日,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被动稀释和其自身减持股份,其持股比例由原来的 5.9073%降低至 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详情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至 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自 2023年 2月 2日以来,天津新远景累计减持股份 337,000股,累计减持比例为 0.0735%。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 [1] 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 [2] 比例
天津新远景 优盛股权投 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合计持有股份27,085,0005.9073%22,588,0004.9264%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27,085,0005.9073%22,588,0004.9264%
 有限售条件股份----
注:[1]本次减持前总股本以转股前总股本 458,500,000股计算。

[2]本次减持后总股本以 2023年 3月 14日公司总股本 458,508,038股计算。

二、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天津新远景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和进展情况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计划实施期限时间已届满,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一致,减持股份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

3、本次减持后天津新远景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亦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天津新远景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上一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每股净资产;若发行人股票在上述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每股净资产应相应作调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津新远景减持事项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天津新远景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3月 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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