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普医学(301033):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时间届满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袁美福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 年8月1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增加一致 行动人及持股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袁美福先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 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127,199股,其中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的部分为一致行动人玄元科新29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 称“玄元 293号基金”)之间的转让。袁美福先生将于转让股份的预披露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向一致行动人 转让不超过1,000,000股(含本数),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1.5137%;将于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127,19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0.1925%。 近日,公司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袁美福先生出具的《关 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获悉袁美福先生本次减持计划
注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袁美福先生尚 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均因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上述股份变动系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转让。所以上述一致行动 人内部转让后,袁美福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508,796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袁美福先生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袁美福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 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减持计划时间届满。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减持数量、减持价格未违反袁美福先生 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不存在应当 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4、袁美福先生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 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袁美福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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