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黑马(300688):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688 证券简称:创业黑马 公告编号:2023-009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蓝创文化传媒(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持有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创业黑马”)15,366,261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9.18%)的股东蓝创文化传媒(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蓝创文化”),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蓝创文化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021,384股(含)(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含)。本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2.00%;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1%。 公司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股东蓝创文化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蓝创文化传媒(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蓝创文化持有公司股份15,366,26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9.1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本合伙企业部分有限合伙人基于自身发展需求,本次通过减持方式部分回收投资成本。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按照目前公司的总股本,预计所减持股份数量合计将不超过5,021,384股(含)(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含)。 其中: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2.00%; (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1%。 4、减持期间: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 (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但不得低于减持时最近一期财报披露的每股净资产。 (二)承诺与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蓝创文化做出的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1、关于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的承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 2、关于减持意向和减持价格的承诺:在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的,减持不超过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总数(包括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而增加的股份)的100%;若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应按照市场价格进行。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份时,应至少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公告本次减持的数量、减持价格区间、减持时间区间等,并按照深圳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企业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同时本企业持有的剩余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1年。如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股份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企业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3、本企业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公司发行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关责任。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决、决定,本企业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 截至本公告日,蓝创文化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蓝创文化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督促蓝创文化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蓝创文化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五、备查文件 1、蓝创文化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创业黑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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