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河睿达混合A (005386): 银河睿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
时间:2023年03月21日 10:07:10 中财网 |
|
原标题:银河睿达混合A : 银河睿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银河睿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3月21日
送出日期:2023年3月2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 银河睿达混合 | 基金代码 | 005386 |
下属基金简称 | 银河睿达混合A |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 005386 |
基金管理人 |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8年2月6日 |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期 | - |
基金类型 | 混合型 | 交易币种 | 人民币 |
运作方式 | 契约型开放式 | 开放频率 | 每个开放日 |
基金经理 | 鲍武斌 |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经理的日期 | 2023年3月10日 |
| | 证券从业日期 | 2013年7月1日 |
基金经理 | 魏璇 |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经理的日期 | 2022年2月18日 |
| | 证券从业日期 | 2014年7月1日 |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阅读《银河睿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十章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 本基金在深入的基本面研究的基础上,通过灵活的资产配置、策略配置与严谨的风险
管理,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定增值。 |
投资范围 |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存
托凭证(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和存托凭证)、债券
(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
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
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含同业存单)、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
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为基金资产的 0-95%;每个交易日日终
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
| 值的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
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
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
主要投资策略 |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2、股票投资策略;3、债券投资策略;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策略;5、金融衍生品投资策略:(1)股指期货投资策略;(2)权证投资策略;(3)国
债期货投资策略;6、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
业绩比较基准 |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50% |
风险收益特征 |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中等的投资品种,其
风险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 份额(S)或金额(M) | 收费方式/费率 |
| /持有期限(N) | |
申购费
(前收费) | M<1,000,000 | 0.8% |
| 1,000,000≤M<5,000,000 | 0.5% |
| M≥5,000,000 | 1,000元/笔 |
赎回费 | N<7天 | 1.5% |
| 7天≤N<30天 | 0.75% |
| 30天≤N<180天 | 0.5% |
| N≥180天 | 0 |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 收费方式/年费率 |
管理费 | 0.60% |
托管费 | 0.10% |
其他费用 |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
计师费、律师费、仲裁费和诉讼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交
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账户的开户费用、维护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投资风险主要包括:1、市场风险;2、管理风险;3、流动性风险;4、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风险;5、投资股指期货、国债期货的风险;6、投资存托凭证的风险;7、操作或技术风险;8、政策变更风险;9、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10、其他风险。
(二)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年6月27日《关于准予银河睿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054号)的注册,进行募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低收益;因基金价格可升可跌,亦不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能全数取回其原本投资。
本基金可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其发行人是非上市中小微企业,发行方式为面向特定对象的私募发行。当基金所投资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价格下降等,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较传统企业债的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更大,从而增加了本基金整体的债券投资风险。
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定期报告等。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gf.cn][400-820-0860] 1.《银河睿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银河睿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银河睿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无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