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立实业(000622):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冻并通过大宗交易减持
证券简称:恒立实业 证券代码:000622 公告编号:2023-09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冻并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揭阳市中萃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3月 21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揭阳市中萃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萃公司”)出具的《关于大宗交易减持股份告知函》,获悉其于2023年3月20日通过法院司法解冻所持公司股份3,930,000股;2023年3月20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9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2%。中萃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 3月20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5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8%。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3.相关情况说明 中萃公司本次减持前后均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系公司第二大股东。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 425,226,000 股,中萃公司共计持有公司股份26,977,9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34%;其中累计26,977,987 股被冻结,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6.34%;累计发生 2 笔轮候冻结,累计12,100,000 股被轮候冻结,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4.85%,占公司总股本的 2.85%。中萃公司目前所持公司股份无质押情况。 中萃公司所持公司股份历次冻结及轮候冻结事项,公司已进行披露,详情请见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1、2022-13、2022-19、2022-31、2022-43)。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系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合计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大宗交易减持情况无需进行预披露。 4.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萃公司出具的《关于大宗交易减持股份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变化明细表》。 特此公告 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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