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水发燃气(603318):2022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3318 公司简称:水发燃气 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3年3月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审计,2022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净利润12,723.11万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62.65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969.42万元。母公司2022年实现净利润540.13万元,累计未分配利润2,463.94万元。本期未分配利润为4,462.65万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438.54万元,减2021年度利润分配931.77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969.42万元。 2022年度拟以完成2020年度业绩承诺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459,070,924股为基数,以现金方式向全体股东分配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3,772,127.72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成立于2002年,2019年6月完成控制权转让,由民营上市公司变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山东省国资委。2021年水发燃气明确“3+1”战略目标,2022年是公司发展的重要年份,聚焦天然气行业,围绕天然气应用领域,形成四大业务板块包括LNG业务、城镇燃气运营,以天然气发电为主的燃气设备制造以及分布式能源综合服务业务。实现了从上游液化天然气生产,到中游燃气装备为主的高端制造,再到下游燃气应用领域的城镇燃气供应和分布式能源的全产业链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主业以LNG业务和城镇燃气运营为主,燃气设备制造和分布式能源为辅。各业务板块经营模式如下: (1)LNG业务包括LNG生产和LNG贸易。LNG生产主要经营模式是通过管道接收中石化等天然气供应商供应的天然气,在本公司的液化厂将这些天然气液化,产出液化天然气(LNG)及附属产品重烃、氦气销售给客户。为更好的发挥 LNG液化天然气生产的协同效应,公司配套增加了 LNG贸易业务。 (2)城镇燃气业务包括城镇燃气运营和长输管线业务。城镇燃气运营主要是提供城镇区域内燃气供应、城镇管网建设及客户综合服务业务,具体可分为城镇燃气销售和城镇燃气安装,其中城镇燃气销售指从上游供应商购入城镇燃气气源后,经处理后向下游客户进行销售。城镇燃气安装业务是指为燃气用户提供燃气设施、设备安装入户服务,并向用户收取相应的安装费及燃气设施建设费。由淄博绿周、高密豪佳、雅安水发等五家公司,提供城镇区域内燃气供应、城镇管网建设及客户综合服务,业绩主要来源于当地管道燃气供应与服务。2022年,公司完成收购通辽隆圣峰和铁岭隆圣峰 51%股权、参股岷通天然气,开始涉足城镇燃气业务上游天然气长输管线业务,该业务主要盈利模式为修建、运营长输管线,从中石油“哈沈线”、“中俄东线”采购天然气直供下游优质工业用户和城镇燃气公司,业绩主要来源于管道燃气供应与服务。 (3)以天然气发电为主的燃气设备制造,主要从事燃气发电相关的燃气输配和燃气应用领域相关产品的设计、生产、销售和服务,为天然气输配提供压力调节系统和天然气发电提供预处理系统。产品包括燃气输配系统、燃气应用系统和备品备件三大类。该业务版块主要采用“订单式”经营模式,根据上游客户的具体应用需求进行系统工艺设计(功能性设计)、机械集成成套设计、标准设备选型和非标设备设计,根据上述设计方案采购所需原材料,按照生产工艺要求进行加工制造,将各类设备按照生产工艺流程组装在一起,并经过检查、检验及测试,将产品销售给客户。 (4)分布式能源综合服务业务,主要提供从项目开发,投资,设计,安装,调试和运维一站式综合服务。目前正在运营的两个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均采用的是BOO模式(建设、拥有、运营),由水发新能源下属子公司投资建设并运营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为用能单位持续提供电力、热能(蒸汽、热水)和冷能能源综合服务。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6,954.6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6,169.81万元,增长48.38%,主要系LNG业务以及报告期内并购项目纳入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4,462.6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40.87万元,增长8.27%。基本每股收益0.12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14%。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