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集利18个月债券A (008743): 南方集利18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时间:2023年03月23日 11:11:14 中财网
原标题:南方集利18个月债券A : 南方集利18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南方集利18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份额)基
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3年3月22日
送出日期:2023年3月23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南方集利 18个月持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008743
有债券 A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4 25
基金合同生效日 年 月 日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其他开放式
每个开放日开放申购,但投资人每笔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需至少
开放频率
18 18
持有满 个月,在 个月锁定期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2023年 4月 25日
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金凌志
证券从业日期 2007年 7月 23日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
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
50
其他 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本基金由南方集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南方集利18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含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机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投资范围
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等)、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信用衍生品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含存托凭证)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 10%;本基金投资股票(含存托凭证)、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将重点投资信用类债券,以提高组合收益能力。信用债券相对央票、国债等利率产品的信用利差是本基金获取较高投资收益的来源,本基金将在南方基金内部信用评级的基础上和内部信用风险控制的框架下,主要投资策略 积极投资信用债券,获取信用利差带来的高投资收益。具体投资策略包括:1、信用债券投资策略;2、收益率曲线策略;3、放大策略;4、国债期货投资策略;5、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6、股票投资策略;7、存托凭证投资策略;8、信用衍生品投资策略等。

沪深 300指数收益率×5%+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5%+中证全债业绩比较基准
90%
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一般而言,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风险收益特征
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份额(S)或金额
M / /
费用类型 ( )持有期限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N)
M< 100万元 0.6% -
100万元≤M< 500
申购费(前收费) 0.4% -
万元
500万元≤M 每笔 1000元 -
注: 投资人多次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在锁定期届满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可以提出赎回申请,不收取赎回费。红利再投资份额的锁定期、持有期起始日及到期日均视作与原份额相同。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 年费率
- 0.65%
管理费
托管费 - 0.15%
销售服务费 - -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
其他费用
/ /
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期货信用衍生品交易费用,
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
列支的其他费用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为二级债基,投资股票(含存托凭证)、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通常情况下,预期风险水平高于纯债基金。

1、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本基金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含存托凭证)资产的比例不高于基金资产的10%,投资股票(含存托凭证)、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因此,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变化均会影响到基金业绩表现,基金净值表现因此可能受到影响。本基金管理人将发挥专业研究优势,加强对市场、上市公司基本面和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深入研究,持续优化组合配置,以控制特定风险。

(2)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因此可能面临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内部信用评级、投资授信控制等方法对资产支持证券投资进行有效的风险评估和控制。同时,本基金管理人将对资产支持证券进行全程合规监控,通过事前控制、事中监督和事后报告检查等方式,确保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合法合规。

(3)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包括杠杆风险、期货价格与基金投资品种价格的相关度降低带来的风险等,由此可能增加本基金净值的波动性。

(4)投资于信用衍生品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资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偿付风险以及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是信用衍生品在交易转让过程中因为无法找到交易对手或交易对手较少导致难以将其变现的风险。偿付风险是在信用衍生品的存续期内,由于不可控制的市场及环境变化,创设机构可能出现经营状况不佳或创设机构的现金流与预期发生一定的偏差,从而影响信用衍生品结算的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由于创设机构或所受保护债券主体经营情况出现变化,导致信用评级机构调整对创设机构或所保护债券的信用级别,引起信用衍生品交易价格波动,从而影响投资者的利益的风险。

(5)投资于存托凭证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存托凭证(“中国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包括存托凭证持有人与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的股东在法律地位、享有权利等方面存在差异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在分红派息、行使表决权等方面的特殊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存托协议自动约束存托凭证持有人的风险;因多地上市造成存托凭证价格差异以及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持有人权益被摊薄的风险;存托凭证退市的风险;已在境外上市的基础证券发行人,在持续信息披露监管方面与境内可能存在差异的风险;境内外法律制度、监管环境差异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6)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定18个月锁定期,对投资者存在流动性风险。本基金主要运作方式设置为允许投资者日常申购,但对于每份份额设定18个月锁定期,锁定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即投资者要考虑在锁定期资金不能赎回的风险。

(7)《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应当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投资人将面临《基金合同》提前终止的风险。

2、基金投资组合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偏离的风险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仅为基金业绩提供对比的参考基准,业绩比较基准的表现并不代表基金实际的收益情况,也不作为对基金收益的预测。本基金实际运作中投资的对象及其权重,与业绩比较基准的构成及其权重可能并非完全一致,可能出现投资组合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偏离的风险。

3、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销售机构之间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本基金法律文件投资章节有关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是基于投资范围、投资比例、证券市场普遍规律等做出的概述性描述,代表了一般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长期风险收益特征。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基金进行风险评价,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可能存在不同,因此销售机构的风险等级评价与基金法律文件中风险收益特征的表述可能存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风险等级评价也可能存在不同,销售机构基于自身采用的评价方法可能对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调整,但销售机构向投资人推介基金产品时,所依据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评价结果不得低于基金管理人作出的风险等级评价结果。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4、实施侧袋机制对投资者的影响
侧袋机制是一种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是将特定资产分离至专门的侧袋账户进行处置清算,并以处置变现后的款项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支付,目的在于有效隔离并化解风险,确保投资者得到公平对待。但基金启用侧袋机制后,侧袋账户份额将停止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并不得办理申购、赎回和转换,仅主袋账户份额正常开放赎回,因此启用侧袋机制时持有基金份额的持有人将在启用侧袋机制后同时持有主袋账户份额和侧袋账户份额,侧袋账户份额不能赎回,其对应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变现价格也具有不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启用侧袋机制前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面临损失。

实施侧袋机制期间,因本基金不披露侧袋账户份额的净值,即便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末特定资产可变现净值或净值区间的,也不作为特定资产最终变现价格的承诺,因此对于特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最终变现价格,基金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和承诺的责任。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主袋账户运作情况合理确定申购政策,因此实施侧袋机制后主袋账户份额存在暂停申购的可能。

启用侧袋机制后,基金管理人计算各项投资运作指标和基金业绩指标时仅需考虑主袋账户资产,并根据相关规定对分割侧袋账户资产导致的基金净资产减少进行按投资损失处理,因此本基金披露的业绩指标不能反映特定资产的真实价值及变化情况。

5、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共有的风险,如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其他风险等。

(二) 重要提示
南方集利18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由南方集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经中国证监会2022年9月28日证监许可[2022]2298号文准予变更注册,经2022年12月7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南方集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运作方式及修改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持有人大会决议自通过之日起生效,自2023年4月25日起,《南方集利18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原《南方集利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变更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起,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深圳市,按照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投资人知悉并同意基金管理人可为投资人提供营销信息、资讯与增值服务,并可自主选择退订,具体的服务说明详见招募说明书“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章节。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南方基金官方网站[www.nffund.com][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集利18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南方集利18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南方集利18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 基金份额净值
●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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