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川智能(300964):公司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时间:2023年03月23日 17:21:57 中财网
原标题:本川智能:关于公司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964 证券简称:本川智能 公告编号:2023-008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特定股东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达晨创通股权投资 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特别提示:
持有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川智能”)股份2,135,88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79%,总股本以公司当前剔除已回购股份后股本数量76,679,284股为计算依据,下同)的特定股东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达晨创通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通”),拟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533,58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00%),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


公司于近日收到特定股东达晨创通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深圳市达晨创通股权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2,135,8842.7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经营发展需要。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减持数量及比例: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1,533,585股(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00%。在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 6个月内进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三、股东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达晨创通的股份锁定承诺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一)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在上市之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2、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股东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企业将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及本企业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2、本企业减持公司股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卖出或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

3、如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将及时、充分履行股份减持的信息披露义务,在持有股份超过5%以上期间,减持前3个交易日将发布减持提示性公告。如本企业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将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4、如果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本川智能股票,将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本川智能所有,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本川智能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达晨创通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无后续追加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达晨创通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能否实施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达晨创通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股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合法、合规地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达晨创通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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