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博通股份(600455):博通股份2022年年度报告
原标题:博通股份:博通股份2022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455 公司简称:博通股份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王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韩崇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谢琳琳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3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博通股份2022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为: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6,846,030.10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5,127,370.30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155,390,722.25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55,390,722.25元,建议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包括现金分红和股票股利分配),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方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年度报告中描述和提示了可能面对的风险情况,具体内容敬请查阅本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四)可能面对的风险”相关内容。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六、 其他相关资料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是高等教育,辅之有少量计算机信息技术,与上年同期相比无变化。 2、2022年度,公司合并实现营业收入237,467,362.87元,同比减少0.1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6,846,030.10元,同比减少24.42%;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6,210,881.26元,同比减少24.89%。 3、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盈利,盈利的主要原因来自于主营业务中的高等教育业务。 2022年度,公司合并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35,621,754.75元(占营业收入的99.22%),同比增长0.11%,其他业务收入1,845,608.12元(占营业收入的0.78%),同比减少23.01%。 公司高等教育业务因在校学生人数增加,使得营业收入增加,报告期内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34,467,714.75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99.51%)、比去年同期增加5.35%,实现主营业务成本114,173,984.91元、比去年同期增加7.03%。计算机信息业务报告期内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54,040.00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0.49%)、比去年同期减少-90.99%,实现主营业务成本883,199.20元,比去年同期减少86.25%。 4、报告期内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中的高等教育业务(子公司城市学院),2022年度城市学院实现营业收入236,314,855.89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05%,实现净利润39,364,342.82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4.16%。 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及利润来源与上年同期相比均无重大变化。 5、本公司不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是高等教育,辅之有少量计算机信息技术,高等教育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99.51%。本公司持有70%股权的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是高等教育业务,本公司本部是计算机信息技术业务。 高等教育行业情况: 城市学院是独立学院,独立学院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 城市学院办学性质为民办教育。民办高等教育作为公办教育的有益补充,而且通过全面改革培养计划等灵活运作方式,满足了多样化和选择性的教育需求,民办高等教育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个人需求与社会产权格局多样化的需要,已经逐步成为一个强劲的新兴朝阳产业和国家重点扶持的产业。 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该决定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改的核心是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不得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取得办学收益,学校的办学结余依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2020年5月15日,教育部发布《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出随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实施生效,民办教育发展面临新形势、新要求,为引导民办高等教育健康规范发展,推进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定独立学院转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把独立学院转设作为高校设置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创造条件推动完成转设。到2020年末,各独立学院全部制定转设工作方案,同时推动一批独立学院实现转设。原则上,中央部门所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要率先完成转设,其他独立学院要尽早完成转设。 自2020年至今,全国已有一些独立学院提出转设申请并完成了转设工作,陕西省原有12所独立学院,截至目前已经教育部审核通过、完成转设的有2所(都是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本科学校),已上报转设申请、正在公示审核的有2所(都是申请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本科学校)。 计算机软件行业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竞争也是非常严峻。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是高等教育业务,本公司子公司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是高等教育业务,本公司本部是计算机信息技术业务。 报告期内,本公司有两家控股子公司、一家联营公司。本公司持有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70%股权,持有北京国电博通科技有限公司60%股权,持有联营公司西安博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0%股权。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国电博通科技有限公司长期处于停滞状态,未开展经营业务,报告期内已完成清算注销。具体为:2022年6月14日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强制清算程序已终结,并于6月29日完成税务注销,7月1日完成工商注销。 联营公司西安博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一直长期处于停滞状态,未开展经营业务。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有一家控股子公司、一家联营公司。本公司持有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70%股权,持有联营公司西安博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0%股权。 2、2022年度,公司合并实现营业收入237,467,362.87元,同比减少0.1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6,846,030.10元,同比减少24.42%;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6,210,881.26元,同比减少24.89%。公司整体及主营业务均持续盈利,持续盈利的主要原因来自于主营的高等教育业务。 3、教育教学质量是城市学院的发展核心和最重要的业绩驱动因素。学院依托西安交通大学百年名校优质的学科资源、雄厚的师资力量、规范而严格的教学管理优势,根据现代科学技术发展趋势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设置专业。学院面向全国招生,现设有电气与信息工程系、计算机系、机械工程系、经济系、管理系、外语系、艺术系、护理系、传播系、土木建筑工程系等10个系,4个教学部,19个研究所,33个本科招生专业,建有2个省级科研平台,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形成了以工科类专业为支撑,以经管、艺术、文学、医学类专业相配合协调的多学科结构。2014年起,学院在陕西省内本科第二批次进行招生,招生质量位居陕西省同类院校首位,处于全国同类院校前列。现有在校本科学生10604名。 4、城市学院在校学生人数增加,使得营业收入增加,报告期内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34,467,714.75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99.51%)、主营业务成本114,173,984.91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加5.35%和7.03%。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教育教学质量是城市学院的核心竞争力,城市学院秉承西安交通大学优良的办学传统、规范而严格的教学管理优势,,根据现代科学技术发展趋势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设置专业,通过改革传统的教学计划发展,构建了新的人才培养方案,实施了新的人才培养模式,以培养基础好、技能强、素质高的可持续发展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着力构建按社会需求设专业,按学科打基础,按就业设模块,使学生横向可转移、纵向可提升的本科培养体系。自2004年建校以来,通过十多年的建设,城市学院师资力量不断增强,基础建设不断完善,生源质量不断提升,招生录取分数持续处于高位,2014年城市学院在陕西省内本科第二批次进行招生,2015年秋季新增加了普通高等院校专升本招生,招生质量位居陕西省独立学院第一,处于全国独立学院前列,近三年就业率均达到95%以上,社会声誉和影响力持续提升。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经审计,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度公司合并实现营业收入237,467,362.87元,同比减少0.12%;实现营业利润38,538,522.53元,同比减少21.2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6,846,030.10元,同比减少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计算机信息业务收入减少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子公司城市学院本期教职人员薪酬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计算机信息业务本期销售人员费用投入减少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子公司城市学院本期教育资源服务费增加、教职人员薪酬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子公司城市学院本期利息收入增加、利息费用减少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子公司城市学院本期支付的教育资源服务费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子公司城市学院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子公司城市学院本期无借款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是高等教育,辅之有少量计算机信息技术,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1、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分行业主要是高等教育,辅之有少量计算机信息技术。报告期内因城市学院在校学生人数增加,使得高等业务规模增加,实现营业收入234,467,714.75元,比上年增加5.35%,实现营业成本114,173,984.91元,比上年增加7.03%,因收入增加小于成本增加,使得毛利率减少0.76个百分点。计算机信息技术业务报告期内受市场激烈竞争影响,业务萎缩,使得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相对上年分别减少90.99%和86.25%,毛利率减少26.41个百分点。 2、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高等教育业务具体包括学费及住宿费收入,计算机信息技术具体包括软件开发、系统集成。 报告期内城市学院招生人数高于毕业人数,使得学生在校人数增加。新生执行新的收费标准,老生仍执行原有入学时标准,因学生人数及新生人数增加等因素,使得城市学院业务规模增加,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加5.35%,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加7.03%,因收入增加小于成本增加,使得毛利率减少0.76个百分点。报告期计算机信息都是软件开发业务,软件开发收入较上年减少90.99%,毛利率减少26.41个百分点。 3、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本公司业务全部在国内,没有国外和境外业务,按照地区分为东部、中部和西部三块地区,其中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等11个省市自治区;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吉林、黑龙江、江西、安徽、河南、湖北、湖南等8个省市自治区;西部地区包括陕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广西、西藏、内蒙古、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市自治区。城市学院因地处陕西西安,其全部高等教育业务收入和成本均归入西部地区,中部和东部地区都是计算机信息业务,中部地区本期未发生业务。 4、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模式全部为直销。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其他说明 子公司城市学院接受西安经发物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物业管理保洁等服务,采购额453.26万元。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财务数据对比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金流变动的原因分析: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减少,主要系子公司城市学院本期收到的代收代付款项减少所致;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加,主要系子公司城市学院本期支付的教育资源服务费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子公司城市学院本期支付的教育资源服务费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减少,主要系子公司城市学院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系子公司城市学院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减少所致;
其他说明 货币资金增加:主要系子公司城市学院预收2022/2023年学费增加所致; 预付款项减少:主要系子公司城市学院本期预付款项减少所致; 其他应收款增加:主要系子公司城市学院本期备用金增加所致; 存货增加:主要系计算机信息业务本期采购增加所致; 合同资产减少:主要系计算机信息业务本期项目款达到收款条件转入应收账款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减少:主要系子公司城市学院本期摊销奖助学金增加所致; 在建工程增加:主要系子公司城市学院本期增加校园建设项目所致; 应交税费增加:主要系计算机信息业务应缴纳增值税税金增加所致; 递延收益减少:主要系计算机信息业务长期待确认收益的政府补助本期确认完毕所致; 未分配利润增加:主要系子公司城市学院本期利润额增加所致。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五) 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持有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主营业务为高等教育)70%股权,持有北京国电博通科技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计算机信息技术)60%股权,持有西安博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0%股权。 其中控股子公司北京国电博通科技有限公司长期处于停滞状态,未开展经营业务,报告期内已完成清算注销,具体为:2022年6月14日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已终结北京国电的强制清算程序,北京国电完成清算、予以解散,6月29日完成税务注销,7月1日完成工商注销。 联营公司西安博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一直长期处于停滞状态,未开展经营业务。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有一个控股子公司、一个联营公司。本公司持有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70%股权,持有联营公司西安博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0%股权。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国电博通科技有限公司因长期处于停滞状态,未开展经营业务,2022年7月1日已完成清算注销。
2022年度城市学院实现营业收入 236,314,855.89元,比上年度增加 5.05%;实现营业利润39,323,493.23元,比上年减少13.59%;实现净利润39,364,342.82元,比上年度减少14.16%。 城市学院2022年度招生人数(包括本科和专升本)多于毕业人数,使得在校学生人数有所增加,报告期末在校学生为10604名。新生执行新的收费标准,老生仍执行原有入学时标准,由于城市学院新生招生人数增加使得收入增加,但因教职工薪酬支出、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摊销等教学成本的增加导致净利润有所降低。 5、其他 公司持有西安博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0%股权,该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元,主营业务为高新技术项目、教育项目的投资、开发与管理,该公司一直长期处于停滞状态,未开展经营业务。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城市学院是由本公司和西安交通大学共同举办并经国家教育部2004年5月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属于民办教育,主要是对于通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入校学生进行本科层次的高等学历教育。2015年秋季新增加了普通高等院校专升本招生。 独立学院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教育作为公办教育的有益补充,满足了多样化和选择性的教育需求,民办高等教育适应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个人需求与社会产权格局多样化的需要,是国家重点扶持的产业。 2、城市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独立办学,独立招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独立进行财务核算,学生毕业后独立颁发国家承认的城市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城市学院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城市学院授予国家承认的城市学院学士学位。城市学院收入来源主要为学生学费和住宿费收入,也包括其他教育、捐赠、政府补助等其他收入,成本费用主要为教学、学生培养、校园建设等支出。 3、城市学院办学性质为民办教育,面临着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的民办学校。 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决定,本次修改的核心是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2018年2月陕西省政府发布《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截至目前陕西省尚未出具体执行的政策文件。 民办学校面临着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对于城市学院和本公司的未来发展都有着重要影响,目前从公开信息查询,很少能够查询到高等教育类民办学校有做出该等选择登记,据了解民办学校大多仍然是在观望和研究。陕西省是高等教育类民办学校的大省,据了解对此政策也是很谨慎的,稳定发展是重要因素,截至目前陕西省对于“民办学校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还没有出具体执行的政策文件。公司将持续关注民办学校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最新政策,积极与政府、城市学院、其他举办方、审计机构等各方做沟通,按照陕西省后续所出的最新政策,慎重考虑城市学院选择何种登记类别后对于本公司和城市学院的综合影响,待相关政策、内容和事项明确后再做出选择决策,并做好相关风险应对措施,做好提前量。 4、西安交通大学为教育部直属高校,2020年12月末西安市人民政府与西安交通大学签订《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转设协议书》,西安交通大学将所持有的城市学院出资举办权移交西安市人民政府,西安交通大学同意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的意见;双方共同负责转设推进及统筹协调工作,加快推进城市学院基础条件建设;转设过渡期内双方共同履行好办学管理职责,确保学院平稳顺利过渡;转设后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保障学院持续健康发展。 2021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城市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本科学校的议案》,同意城市学院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本科学校,2022年城市学院向陕西省教育厅上报了转设申请文件,截至目前正处于陕西省教育厅审核期间。 5、高等院校竞争加剧。近年来,全国高考报名人数变化主要趋势是处于长期下降趋势,生源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学龄学生人口的持续下降,与此同时,近年来高考录取率呈现增长态势。面对着生源持续下降和录取率的攀升的双重影响,对于高校招生和教育教学改革都提出了更高要求,高等院校也面临着更大的挑战,竞争不断加剧。 与公办教育相比,民办教育有着体制创新、机制灵活等优势,同时也存在资金紧张的普遍状况,对于校园建设、教学和学生教育等方面的投入都会有影响。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持续深化整体发展战略,做好主营业务的平稳发展,持续提升经营管理、教学管理和经营效益,深入研究城市学院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最新政策,慎重考虑城市学院选择何种登记类别后对于本公司和城市学院的综合影响,待相关内容和事项明确后再做出选择决策,以城市学院转设为契机构建学院新发展格局,条件成熟时适时对公司主营业务进行整合重组,努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1、回顾总结前期披露的2022年度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 (1)公司此前披露2022年度经营计划为:在目前主营业务范围无变化的情况下,2022年度公司计划争取实现营业收入20,500万元,成本费用控制在19,000万元。 (2)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746.74万元,比经营计划增加3,246.74万元,增加了15.84%,完成经营计划中的营业收入指标;实现成本费用20,006.68万元,比经营计划增加了1,006.68万元,增加了5.30%,虽然实际成本费用比经营计划增加了5.30%,但这是在实际营业收入比经营计划增加了15.84%的基础上的,二者做同比例对比,实际完成了经营计划中的成本费用指标;综上2022年度经营计划的两项指标均已完成。 2、公司2023年度的工作指导思想为:坚持平稳有序发展的原则,努力做好现有主营业务,深入研究城市学院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最新政策,慎重考虑城市学院选择何种登记类别后对于本公司和城市学院的综合影响,待相关内容和事项明确后再做出选择决策,加强经营管理、教学管理、风险管理、控制成本费用,推进城市学院转设工作,并以此为契机,努力构建学院新发展格局,条件成熟时适时对公司主营业务进行整合重组,努力提升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3、2023年度公司经营计划 (1)2023年公司将持续深化整体发展战略,做好主营业务经营管理,努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在目前主营业务范围无变化的情况下,2023年度公司计划争取实现营业收入23,000万元,成本费用控制在22,500万元。 特别说明:上述公司2023年经营计划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上述为经营计划,并非公司做出的业绩承诺,经营计划与业绩承诺二者之间是有重大差异的,敬请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为达到2023年经营计划拟采取的策略和行动: 2023年度,公司将持续深化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不断明晰产业发展方向、产业定位和盈利模式;深入研究城市学院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的最新政策,慎重考虑城市学院选择何种登记类别后对于本公司和城市学院的综合影响,待相关内容和事项明确后再做出选择决策,并做好相关风险应对措施,做好提前量;结合高等教育业务特点,坚持平稳有序发展的原则,加强经营管理、教学管理、风险管理、控制成本费用,提升经营利润;以城市学院转设为契机,努力构建学院新发展格局;进一步完善激励、考评和约束机制,加强人力资源管理;继续完善推进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认真做好内控的长效执行,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条件成熟时适时对公司主营业务进行整合重组,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4、2023年度,因维持当前业务以及学院校园建设所需的资金需求: 城市学院校园建设需要资金10000万元,主要来源于学费收入和银行借款。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