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众汽车(838030):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时间:2023年03月27日 16:41:17 中财网
原标题:德众汽车: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838030 证券简称:德众汽车 公告编号:2023-008
湖南德众汽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段坤良持股 5%以 上股东、实 际控制人、 董事、总经 理55,049,25730.7813%上市前取得(含权益 分派转增股)
李延东持股 5%以 上股东、董 事、副总经 理17,418,4089.7397%上市前取得(含权益 分派转增股)
张辉董事3,120,4061.7448%上市前取得(含权益 分派转增股)
易斈播董事、董事 会秘书、财 务总监3,022,6191.6901%上市前取得(含权益 分派转增股)
曾胜董事2,120,3371.1856%上市前取得(含权益
    分派转增股)
杨永良段坤良一 致行动人182,0130.1018%上市前取得(含权益 分派转增股)
蒋绍洪段坤良一 致行动人170,0400.0951%上市前取得(含权益 分派转增股)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 名称计划减持数 量(股)计划减 持比例减 持 方 式减持 期间减持 价格 区间拟减持 股份来 源拟减持 原因
段坤 良不高于 13,762,314股不高于 7.70%大宗 交易自本公告披露之 日起 30个交易 日后的 6个月内根据 市场 价格 确定上市前取 得(含权 益分派转 增股)一致行 动人内 部转让 及个人 资金需 求
李延 东不高于 4,354,602股不高于 2.44%大宗 交易自本公告披露之 日起 30个交易 日后的 6个月内根据 市场 价格 确定上市前取 得(含权 益分派转 增股)个人资 金需求
张辉不高于 780,101股不高于 0.44%大宗 交易自本公告披露之 日起 15个交易 日后的 6个月内根据 市场 价格 确定上市前取 得(含权 益分派转 增股)个人资 金需求
易斈 播不高于 755,654股不高于 0.43%大宗 交易自本公告披露之 日起 15个交易 日后的 6个月内根据 市场 价格 确定上市前取 得(含权 益分派转 增股)个人资 金需求
曾胜不高于 530,084股不高于 0.30%大宗 交易自本公告披露之 日起 15个交易 日后的 6个月内根据 市场 价格 确定上市前取 得(含权 益分派转 增股)个人资 金需求
杨永 良不高于 182,013股不高于 0.11%大宗 交易自本公告披露之 日起 15个交易 日后的 6个月内根据 市场 价格 确定上市前取 得(含权 益分派转 增股)个人资 金需求
蒋绍 洪不高于 170,040股不高于 0.10%大宗 交易自本公告披露之 日起 15个交易 日后的 6个月内根据 市场 价格 确定上市前取 得(含权 益分派转 增股)个人资 金需求


(一) 拟在3个月内卖出股份总数是否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
√是 □否

(二)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三)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段坤良于 2020年 4月 14日作出“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锁定股份承诺”,承诺内容如下:
1、本人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委托他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方式代他人或委托他人持有股份。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人所持湖南德众汽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说明书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2、自公司股票在精选层挂牌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也不得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全国股转公司有关规定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同时还应遵守相关规定。

4、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该承诺已于 2021年 11月 27日履行完毕,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情况。

(2)公司董事、持股 5%以上股东李延东先生于 2020年 4月 14日作出“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锁定股份承诺”,承诺内容如下: 1、本人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委托他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通 过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方式代他人或委托他人持有股份。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人所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2、自公司股票在精选层挂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也不得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全国股转公司有关规定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 同时还应遵守相关规定。

4、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该承诺已于 2021年 11月 27日履行完毕,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情况。

(3)股东段坤良一致行动人杨永良于 2020年 4月 14日作出“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锁定股份承诺”,承诺内容如下:
1、本人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委托他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通 过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方式代他人或委托他人持有股份。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人所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2、自公司股票在精选层挂牌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也不得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全国股转公司有关规定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同时还应遵守相关规定。

4、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该承诺已于 2021年 11月 27日履行完毕,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情况。

(4)股东段坤良一致行动人蒋绍洪于 2020年 4月 14日作出“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锁定股份承诺”,承诺内容如下:
1、本人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或委托他人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通 过委托持股、信托持股等方式代他人或委托他人持有股份。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人所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

2、自公司股票在精选层挂牌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也不得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全国股转公司有关规定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同时还应遵守相关规定。

4、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相关各方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该承诺已于 2021年 11月 27日履行完毕,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情况。


三、 减持股份合规性说明
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存在《股票上市规则》第2.4.8条、2.4.9条以及2.4.12条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段坤良本次减持主要系一致行动人内部股权转让,本次减持不会导致段坤良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低于30%,段坤良先生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会对公司持续稳定经营造成影响。段坤良先生将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情况以及证券市场整体状况等因素,决定是否进一步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持有的股份。

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重大负面事项、重大风险。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五、 备查文件目录
股东关于减持计划的书面文件




湖南德众汽车销售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3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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