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福莱特(601865):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原标题:福莱特: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1865 公司简称:福莱特 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阮洪良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纬界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金慧萍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122,780,428.43元,母公司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340,316,191.44元。 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2,894,223,275.6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并扣除已分配的2022年中期利润现金股利后,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740,753,929.56元。 经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建项目自有资金需求及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等因素,为实现公司稳定持续的发展,创造更大的业绩回报股东,更好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未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在建项目自有资金投入需求。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公司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等有关章节中,对公司面临的风险进行了描述。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34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53 第六节 重要事项........................................................................................................................... 5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93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102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103 第十节 财务报告......................................................................................................................... 105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六、 其他相关资料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2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本集团主要从事各种玻璃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包括光伏玻璃、浮法玻璃、工程玻璃和家居玻璃。本集团的主要生产基地位于中国浙江省嘉兴市、安徽省滁州市凤阳县以及越南海防市。本集团主要向中国、越南、新加坡、韩国、印度、德国、土耳其以及美国等国的客户销售玻璃产品。 2022年度,本集团受益于产能扩张和光伏行业蓬勃发展的影响,营业收入再创新高。 2022年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546,08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7.44%,净利润212,278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0.13%。 (一) 本集团业务概览 1、国内扩张 由于光伏行业蓬勃发展,大尺寸玻璃和薄片玻璃的渗透率不断提升,目前本集团安徽生产基地的四期项目已经在建设中,计划在2023年根据建设进度陆续点火投产。同时,本集团拟在江苏省南通市建设四座日熔化量为1200吨的光伏玻璃窑炉,目前此项目已通过听证会审批,正在加快建设。 2、收购三力矿业、大华矿业全部股权 本公司与安徽凤砂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27日及2022年2月13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和股权转让补充协议。本公司确定以人民币3,343,947,600元收购安徽大华东方矿业有限公司(“大华矿业”)和安徽三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三力矿业”)100%股权(合称“标的公司”)。本公司于2022年2月完成了相应的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标的公司已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大华矿业和三力矿业100%股权。 本次收购的策略主要是基于长远利益。随着客户订单的增加,本公司光伏玻璃产能的持续扩大,石英岩矿,作为光伏玻璃生产的主要原材料,本公司对其需求也不断提升。同时,随着光伏玻璃行业的快速发展,高品位的石英砂成为一种稀缺资源。高品质石英砂的稳定供应成为光伏玻璃长远发展的保障。 3、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最新信息 2021年6月16日,本公司公告计划在中国发行A股可转换债券,此债券可转换为本公司的A股股票,募集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布的审核结果,本公司建议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申请已获通过,本公司已收到书面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4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本公司已于2022年5月完成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债的认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00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计人民币23,078,799.67元后,实际到位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976,921,200.33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可转换债券累计转股713股。 4、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2022年6月1日,本公司董事会已批准建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并于2022年7月29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上获股东批准。本公司已于2022年11月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福莱特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42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09,068,000股新股。截至本年报之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尚未完成。 5、交易采矿权竞得事项 为进一步增加本公司的矿产资源储备,降低石英砂原材料波动对本公司产品成本及业绩的影响,2022 年 8 月 1 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安福玻璃与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订立采矿权出让合同。根据本采矿权出让合同,本公司同意安福玻璃以人民币33.8亿元竞得滁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开挂牌出让的安徽省凤阳县灵山–木屐山矿区新13号段玻璃用石英岩矿采矿权。 (二) 行业概览 1、全球光伏装机需求高增长延续 碳中和驱动及地缘政治冲突催化能源独立意愿加强,且其他市场能源价格呈现普涨局面,全球光伏装机继续快速增长。 2022年3月31日,在布鲁塞尔举办的太阳能峰会上,Solar Power Europe向欧盟能源专员Kadri Simson 提交了《Raising Solar Ambition for the European Union’s Energy Independence》建议书。该建议书中提到,鉴于俄乌紧张局势和日益严重的气候危机,考虑到光伏扩张的真正潜力,在加速情景下2030年欧盟光伏累计装机规模将超过1TW,远高于在俄乌冲突前的装机预期,即2030年光伏装机达到672GW。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统计,欧盟2022年新增装机预计超过40GW,同比增长超50%。其他市场的光伏需求也多点开花,其中,巴西2022年新增装机10.56GW,同比增加98.11%;印度新增装机13.96GW,同比17.45%。另外,美国市场由于政策端的不确定性,光伏装机低于预期,但是,其他市场的强劲需求抵消了美国方面的下滑。 2、中国光伏装机保持较强韧劲 2022年,就光伏行业而言,由于产业链上游部分产品产能投放较慢,阶段性供需错配,价格逐步推升,一定程度上推涨了各环节产品价格,进而对下游市场的发展有一定影响;就光伏玻璃而言,在光伏玻璃价格相对平稳的情况下,由于主要原材料和燃料的价格持续上涨,成本不断上升,公司的盈利处于相对底部位置。 尽管面临各种压力,2022年国内装机仍然保持了较高的增长态势,国内大基地建设及分布式光伏应用稳步提升,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的数据显示,光伏新增装机87.41GW,同比增长59.3%,再创新高,成为新增装机规模最大、增速最快的电源类型。其中,集中式光伏新增36.3GW,占比42%,同比增长41.8%;分布式光伏新增51.1GW,占比58%,同比增长74.5%。根据光伏行业协会的统计,我国光伏新增装机量连续十年位居全球首位,累计装机量连续八年位居全球首位。 2022年我国光伏产品出口总额约512.5亿美元,同比增长80.3%。全年组件出口量约153.6GW,同比增长55.8%,出口额和出口量均创历史新高。 (三)展望未来 虽然硅料价格高企,成为光伏行业发展的瓶颈已有两年之久,但随着新建产能的逐步释放以及检修复产的完成,增量释放逐步打破瓶颈,价格快速下降,并带动产业链价格在博弈中有所回落。在此背景下,将进一步刺激下游需求,尤其是大规模集中式电站的需求,从而持续拉动对光伏玻璃的需求。 未来2023年,本集团在扩大光伏玻璃产能,加大研发提高玻璃的透光率的同时,顺应下游需求对光伏玻璃多元化的要求,不断优化产线,提高运营效率。根据2022-2023年中国光伏产业发展路线图的统计,2022 年,由于市场对双面组件需求的增加,厚度 2.00mm 的前盖板玻璃市场占有率达到39.7%,厚度3.2mm的前盖板玻璃市场占有率下降至59.3%;并预测,未来光伏玻璃仍将朝着轻量化、薄片化方向发展,双玻的市场渗透率将进一步提高。因此,本集团将着力配合行业需求发展,提高产线部署能力,更好地提供满足下游需求的优质产品。另外,本集团也将致力于持续提升工艺,精进熔窑技术,降低单位综合能耗,提高光伏玻璃成品率,不断降本增效,确保本集团在全球光伏玻璃市场中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竞争力。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详见本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的“(二)行业概览”。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福莱特的主要业务涉及光伏玻璃、浮法玻璃、工程玻璃、家居玻璃四大领域,以及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建设和石英岩矿开采业务。其中,光伏玻璃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为公司最主要的业务。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光伏玻璃产品质量受到市场方面的认可,形成了明显的竞争优势,已用于多项标志性建筑,包括2010年上海世界博览会的中国馆及其主题馆,以及北京国家体育馆(“鸟巢”)等。 (1)技术优势 2006年,公司通过自主研发成为国内第一家打破国际巨头对光伏玻璃的技术和市场垄断的企业,成功实现了光伏玻璃的国产化。公司在光伏玻璃的配方、生产工艺和自爆率控制等关键技术方面处于行业领先水平。早在 2008 年公司的光伏玻璃经全球知名光伏电池组件公司日本夏普公司测试使用,产品质量达到与国际著名光伏玻璃制造商日本旭硝子、英国皮尔金顿公司、法国圣戈班公司相同的水平。同时,公司的光伏玻璃产品是国内第一家、全球第四家通过瑞士SPF认证的企业(SPF认证被公认为高性能光伏玻璃的权威认证)。 公司获得多项光伏玻璃技术相关的奖项,其中包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颁发的国家重点新产品奖,公司拥有百余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 (2)先发优势 公司是我国最早进入光伏玻璃行业的企业之一,是我国光伏玻璃行业标准的制定者之一,参与制定了《轻质物理强化玻璃(GB/T34328-2017)》《太阳能用玻璃第 1 部分:超白压花玻璃(GB/T30984.1-2015)》《光伏压延玻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标准(GB30252-2013)》《太阳能光伏组件用减反射膜玻璃标准(JC/T2170-2013)》《光伏玻璃湿热大气环境自然曝露试验方法及性能评价 GB/T34561-2017》《光伏玻璃干热沙尘大气环境自然曝露试验方法及性能评价(GB/T34613-2017)》《光伏玻璃温和气候下城市环境自然曝露试验方法及性能评价(GB/T34614-2017)》《晶体硅光伏组件盖板玻璃透光率性能检测评价方法(GB/T37240-2018)》和《减反射膜光伏玻璃(T/ZZB0305-2018)》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公司凭借领先的技术和优异的产品质量,经过近几年的快速发展,获取了以下先发优势: 1)公司依靠稳定、良好的销售渠道,达到了较大的业务规模,行业地位突出; 2)经过长期的合作,公司与全球知名光伏组件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光伏组件企业对供应商综合实力和行业经验有较高要求,拥有优质客户资源的光伏玻璃企业才能步入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 3)在竞争者开始投入资金、人才进入光伏玻璃行业时,公司已经通过规模化生产降低了光伏玻璃的制造成本,提高了产品的成品率,增强了产品性价比方面的竞争力。 (3)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与国内外知名光伏组件企业建立并维持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基于性价比优势,大型光伏组件企业对光伏玻璃由原来主要依赖进口转向国内采购,并与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由于光伏玻璃需要搭载光伏电池组件取得出口国权威机构的认证,耗时长、花费高,因此一旦光伏玻璃企业成功进入大型光伏组件合格供应商名录,双方的合作关系较为稳定、持久。 经过近几年发展,公司已建立了稳定的销售渠道,与一大批全球知名光伏组件厂商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如隆基绿能、晶科能源、东方日升、晶澳科技等等。除光伏玻璃客户外,公司与家居玻璃客户亦建立并维持长期业务关系,2005年起,公司通过了大型跨国家居零售商瑞典宜家的审核,成为宜家全球供应链中合格稳定的供应商。 (4)规模优势 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光伏玻璃行业唯有规模化经营才能有效降低经营成本、抵御市场波动风险。公司的规模优势具体体现在: 1)光伏玻璃生产线投资门槛高,规模化生产能够提高产品的成品率和产出效率,有效降低单位制造成本; 2)有条件利用规模化采购的优势,对上游供应商具有较强的议价能力; 3)规模化生产保证了公司在安全、环保、自动化等方面的投入,有利于提高生产流程自动化程度和改善员工工作环境。 (5)认证与品牌优势 公司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审核,产品取得了中国3C认证、澳新AS/NZS2208:1996标准认证、美国ANSIZ97.1-2015标准认证、欧洲EN12150-1:2015标准认证、瑞士SPF认证,通过了美国SGS的ROHS测试、SVHC测试。公司经过十几年的积淀,已形成一套严格完善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产品品质优良,在行业中树立了良好的“福莱特”品牌形象,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国内若干标志性项目也应用了公司光伏玻璃产品,如2008年中国奥运会主场馆“鸟巢”、2010年上海世博会主题馆等工程。 (6)管理优势 光伏玻璃行业由于技术、资金、人才壁垒较高,只有少数大型玻璃企业才能参与此类产品的市场竞争。大型玻璃企业竞争,不仅体现在技术方面,更重要的是体现在管理方面。管理水平的高低主要体现在成本控制能力、产品质量稳定性以及产品制成率等方面,其中产品制成率水平是衡量企业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指标。 公司管理团队的大部分成员具备十年以上的行业经验,业务能力强、专业经验深厚、执着敬业,团队和谐稳健。公司管理团队丰富的管理经验、很强的学习能力与创新精神,使得公司各项管理的质量、效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通过不断的技术工艺优化和管理效率提升,公司光伏玻璃基片的制成率已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46,08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77.44%,净利润212,27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1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7,45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0.94%。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3,238,17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1.24%,净资产1,403,244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82%。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销售数量的增加,同时原材料及能源成本的大幅上升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主营产品销售数量增加导致相应销售费用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集团职工薪酬及福利费和劳务费支付费用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公司并购三力矿业、大华矿业及营运资金需求增加导致银行借款增加,同时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债券导致债券利息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研发项目增加,包括为超薄玻璃、保持市场竞争力而提高透光率的技术及优化生产工艺的自制设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大幅增加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大幅增加导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A股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导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增加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无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无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产销量情况说明 无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重大销售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安福玻璃、嘉福玻璃、越南福莱特、香港福莱特与晶科能源就关于销售光伏压延玻璃事项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合同约定2021-2023年三年内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向晶科能源销售59GW组件用光伏压延玻璃,合计约3.38亿平方米,具体订单价格每月协商确定。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0 年12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福莱特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9)。 2021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重大销售合同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东方日升签署的关于销售 34GW(约 2.34 亿平方米)组件用光伏压延玻璃的《战略合作协议》,合同销售共计 34GW(约 2.34 亿平方米)组件用光伏压延玻璃,具体订单价格每月协商确定。合同履行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2021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重大销售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嘉福玻璃、安福玻璃、越南福莱特、香港福莱特与隆基股份在 2019 年 5 月签署的原长单销售合同基础上,就隆基股份向公司采购光伏玻璃事宜补充相关合作内容而签署的补充协议暨《战略合作协议》,在原长单销售合同2021年光伏玻璃采购量的基础上增加2,786万平方米,并约定2022年-2023年买方向卖方采购46GW光伏组件用光伏玻璃,具体订单价格每月协商确定。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莱特关于签署重大销售合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2021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重大销售合同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晶澳科技签署的关于销售约2.3亿平方米组件用光伏压延玻璃的《战略合作协议》具体订单价格每月协商确定。合同履行期限自2021年8月1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 报告期内,公司以上销售合同均在正常履行中。 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已签订的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无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具体内容请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八、合并范围的变更”章节的相关内容描述。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787,526.63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51.04%;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324,773.79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2.47%;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下的“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下的“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5,628,712,970.78(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7.38%。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