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人民同泰(600829):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829 公司简称:人民同泰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2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024,273.8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02,427.39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821,846.49元,加上年年初未分配利润999,160,536.98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000,982,383.47元。公司近三年来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69,586,631.64元,符合《公司章程》等规定中“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规定。为保障公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和全体股东长远利益,鉴于2023年经营计划及资金需求,拟定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主营业务发展。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1.医药流通行业中的医药批发行业概况 据商务部《2021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药品批发市场销售额为 20,615亿元, 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增长 8.65%。从销售增速看,2021年前 100位药品批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同 比增长 9.1%,增速上升 6.6个百分点,从市场占有率看,药品批发企业集中度有所提高,2021年, 药品批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前100位占同期全国医药市场总规模的74.5%,同比提高0.8个百分点。 随着医改政策的推进以及行业竞争压力的持续加大,全国性医药流通批发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整 合渠道资源等方式进一步拓展网络覆盖面,提升自身的市场影响力,行业整体集中度呈提升态势, 且龙头企业的收入增速及市占率提升更为明显。医药批发企业借助和医院与药企紧密联系,近年 来积极布局 DTP药房,承接处方药外流市场提升竞争优势。 数据来源:药品流通蓝皮书中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报告(主营业务收入占比) 2.医药流通行业中的医药零售行业概况 根据商务部《2021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2021年医药零售市场销售规模总体 呈现增长态势,增速略有放缓。2021年药品零售市场销售额为 5,449亿元,扣除不可比因素同比 增长 7.4%,增速放慢 2.7个百分点。药品零售市场集中度及连锁率不断提高,截至 2021年底,零 售连锁率为 57.22%,比上年增长 0.72个百分点,药品零售企业前 100位销售总额 1,912.1亿元, 同比增长 5.9%,扣除不可比因素占全国零售市场销售总额的 35.6%,同比上升 0.3个百分点。 数据来源:药品流通蓝皮书中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报告 3.医药流通行业中的医药物流行业概况 2021年度符合 GSP要求的医药物流配送网点共 2,343个,医药物流仓储建筑面积 1,726万平 方米,冷库容积 140.6万立方米。随着药品集中采购常态化、互联网诊疗、医药电商业务的发展, 医药物流服务需求快速增加,并呈多样化、订单碎片化、配送末端化等特征,医药物流的价值在医 药供应链的各环节都进一步凸显。与此同时,医药物流企业更加注重以精益化的管理方式、标准 化的作业流程、智能化的信息技术和物流技术推动物流服务提质增效。 全国及区域药品流通企业联合第三方涉药物流企业,加强构建多层次的医药物流配送体系, 完善最后一公里药品流通网络,在信息一体化、物流技术和装备自动化、智能化提升方面开展诸 多实践,提高医药物流效率。冷链药品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医药物流分 会数据,2021年医药冷链物流费用规模为 215.74亿元,同比增长 24.58%,进一步带动医药冷链 物流强势增长。 数据来源:药品流通蓝皮书中国药品流通行业发展报告 (二)行业的周期性、季节性和地域性特点 医药流通行业属于医药行业子行业,医药流通行业销售的各类药品需求变化较小,在季节交替、温差变化较为剧烈时,特定产品需求存在一定的季节性,是刚性需求特征较为明显的行业之一,整体来说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和季节性特征,对宏观经济运行周期的敏感度较低,属于弱周期性行业,行业周期性不明显。 由于药品的时效性、便利性及区域消费习惯等特点,决定了医药流通行业的地域性特点较为显著,公司地处中国东北地区,冬季寒冷漫长,季节性地方病多发,对于在省市区域业务覆盖范围较广,配送能力较强,品种资源丰富,能更好满足上游供应商和终端客户对渠道需求的医药流通企业,具有更强的市场竞争优势。 (三)行业政策分析 2022年是医药行业变革的一年,全年国家层面发布医药行业相关政策 300余条,省级层面发布相关政策约有 1,200条,国家出台多个“十四五”规划类文件,包含医药行业多个领域。医保目录调整逐步走向常态化,医保信息平台全面建成,药品集采常态化、制度化,推进分级诊疗和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加强互联网医院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市县延伸,持续推动从以治病为中心转变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医药流通行业属于严格监管的行业,受国家以及地方有关政策的影响,特别是医疗卫生、医疗保障、医药流通体制改革的影响较大,这些政策和法规的实施深度影响了行业发展方向与未来的市场竞争格局。 1、药品集中量采购常态化、持续提速扩面 2021年 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标志着我国集中采购已经从试点阶段进入制度化、规范化的“常态”实施阶段。2022年 1月 14日的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将开展“常态化制度化药品采购”列入 2022年医保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药品集采,力争年内国家和省级集采药品总数累计达到 350个以上,扎实开展脊柱高值医用耗材集采,推动地方积极开展药耗集采,提升医药价格治理能力,实现在化学药、生物药、中成药全方位推进集采的格局。 2022年,全国通过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网采订单总金额 10,615亿元,比 2021年增加 275亿元。其中,西药(化学药品及生物制品)8,618亿元,比 2021年增加 303亿元;中成药 1,997亿元,比 2021年减少 28亿元。医保目录内药品网采订单金额为 7,945亿元,占网采订单总金额74.8%。2018年以来,已累计开展 7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共采购 294种药品,平均降幅超 50%,约占公立医疗机构化学药和生物药采购金额的 35%;开展 3批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采,纳入冠脉支架、人工关节和脊柱类骨科耗材,平均降幅超 80%。药品集采工作规则不断完善,流程进一步优化,已经逐步形成了常态化工作机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将提高药品流通行业集中度,具备较强渠道优势和配送体系完善的流通企业将带来更大市场,给医药流通行业带来巨大挑战的同时也提供了历史性的机遇。 2、医保目录加快调整频率,着力推行“双通道”机制 自 2018年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连续 5年开展医保药品目录准入谈判,累计 618种药品新增进入目录范围,其中 2022年新增 111种。2022年,协议期内 275种谈判药报销 1.8亿人次,当年累计为患者减负 2,100余亿元。医保目录内药品结构和疗效水平大幅优化,多数治疗领域的药品保障实现与国际同步,保障能力明显提升。目前国家医保目录谈判准入处于机制不断优化、流程不断完善、数量不断增加、品种不断丰富的动态发展过程中。 2021年 5月,国家医保局和国家卫健委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建立完善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的“双通道”管理机制,将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医保药品的供应保障范围,并实行与医疗机构统一的支付政策,对于强化药店管控体系、药店医保支付管理、仓储物流、专业化服务等也提出了更高要求。连锁药店龙头企业在规模、管理、服务、专业等方面更加具有优势,除了有能力承接处方外流带来的增量外,专业的管理平台和服务团队也有利于实现患者用药行为的全过程监管,在后期竞争中具有相对优势。 3、互联网+医药改变消费模式与流通格局 近年来,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网上购物已成为常态化消费方式,药品网络销售活动也日趋活跃,随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自 2022年 12月1日起施行,对药品网络销售管理、平台责任履行、监督检查措施及法律责任作出了规定,强化药品网络销售监管,明确监管事权划分,随着监管细则落地,合规运营的医药电商企业将会在新的管理办法指引下,迎来持续发展的机会。 (四)公司所处的区域和行业地位 公司是黑龙江省医药流通行业的龙头企业,拥有省内最大的药品配送服务网络,掌握优势渠道资源,具有批零一体协同优势,并长期保持与上下游的良好合作关系,主要业务覆盖范围集中在黑龙江省内,其中医药批发业务已辐射到吉林、内蒙古等省外地区;根据《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第四季度统计报告》,截止 2022年第四季度末,黑龙江省共有药品流通经营企业23,452家,其中批发企业 554家、零售连锁总部 271家、零售连锁门店 11,988家、零售企业 10,639家;报告期末,公司零售业务拥有连锁直营门店数量为 389家,并已在省内市、县多地区开办旗舰店及 DTP专业药房。 根据商务部《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2021)数据显示,2021年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在全国药品批发企业中排名第 21位;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哈尔滨人民同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的销售总额在全国零售企业中排名第 30位。 (一)公司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 1.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国内知名的区域性医药流通企业,是黑龙江省最大的医药商业企业。主要经营医药批发业务、医药零售业务及提供物流服务和医疗服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销售中西成药、中药饮片、贵细药材等中西药品,同时销售医疗器械、保健品、日用品、玻璃仪器、化学试剂等产品。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1)医药批发业务 公司的医药批发业务主要通过药品分公司、新药特药分公司开展,公司建立了辐射黑龙江全省的分销网络,基本覆盖全省三级以上规模医院,通过与国内外主要的药品制造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与上游供应商签订合作协议采购货物,由自建的现代化医药物流配送中心,将药品配送到下游医疗机构、医药经销企业、零售药房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诊所等客户,形成了以经营进口药品、合资药品、国内名优药品为主的药品分销配送体系。 (2)医药零售业务 公司的医药零售业务主要通过零售门店向个人客户销售处方药、非处方药及医疗保健品等医药产品,主要通过旗下人民同泰连锁公司、新药特药零售药店完成。 公司拥有人民同泰健康网(http://www.rmttjkw.com)电子商务平台,通过旗下连锁直营门店及线上 B2C、O2O、自建微信商城小程序等形式开展经营,主要经营近万余种商品,涵盖处方药、DTP品种、非处方药、中药材、中药饮片、滋补保健、医疗器械、日用品等与医疗健康相关产品。 2.经营模式 (1)医药批发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的医药批发业务模式是依托已经建立的药品配送平台,针对医疗客户、商业客户开展全方位的药品配送服务。公司根据客户需求从上游供应商(医药生产企业)采购商品,经过验收、存储、分拣、物流配送等环节,将药品销售给下游客户,在满足客户需求的同时,合理调配资金,实现利润最大化。 公司医药批发业务以纯销业务为主,调拨业务为辅,批发业务配送的商品主要是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等,公司与国内多家合资企业及国内知名药品生产企业建立了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其中与多家合资及国产药品生产企业签订了独家经销或一级经销协议,拥有稳定的购进渠道。客户主要分为两类:一是医疗客户,包括公立医疗客户(指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外的公立医院)、民营医院客户、政府开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终端客户(如诊所、门诊等),配送商品主要是省级政府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中标和议价的药品,以及医疗器械产品;二是商业客户(包括药品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单体药店),配送商品主要是 OTC产品及其他品种,配送品种广泛。 公司是国内知名的药品流通企业,拥有明显的区域竞争优势,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目前为黑龙江省内最大的医药商业公司。公司自建的物流中心拥有一流的仓储设施设备,低温商品实现全程冷链运输,保证药品质量;在面向零售药店、医药经销企业的医药批发模式方面,公司充分发挥批零一体化渠道服务、销售网络等方面的优势,向供应链上下游延伸开展增值服务,提高对重磅新品的开发力度,持续扩大品种优势。目前已将配送网络拓展到吉林、内蒙古等黑龙江省外市场。 (2)医药零售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充分利用现有的营销网络、经营品种和物流配送能力,以直营连锁方式开展医药零售业务,利润主要来自于医药产品购销差价。 公司医药零售业务采用集中化供应链体系,将零售业务的采购统一纳入集成化采购目录中,在药品配送环节对库存分布、订单时间及订货量之间的关系进行计算,统一规划物流进而降低零售平台公司与各节点企业运营成本。 公司积极打造标准化、专业化、模式化的门店经营模式,经过多年发展,公司拥有“人民同泰”、“新药特药”等零售品牌,旗下的人民同泰连锁公司拥有分布在黑龙江省内的众多零售门店,其营业收入排名黑龙江省前列,具有较强的市场地位。 公司依托信息化、数据化信息等创新平台建设,实现线上线下两网互通,打造“医药+互联网”健康服务平台。公司 O2O模式的推广为公司带来客流和销售业绩的持续增长,黑龙江省主要业务区域均已全面融合线上和线下的药品零售服务,实现“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的便利服务。 报告期末,公司旗下直营门店数量 389家,其中哈尔滨市内门店 253家,市外门店 136家,新增门店 17家。零售门店加大会员营销力度,创新营销模式,拉动销售增长,会员人数达到 219万人,会员销售占比 73.85%。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 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密切关注市场需求及医药政策的变化,积极储备、调配相关药品,为区域市场 提供专业化服务,保障医疗机构和零售市场的用药需求,履行企业责任担当;全年围绕经营目标 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整体运营态势良好,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964,109.3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344.66万元, 较上年同期下降4.99%。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4543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732.78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 959,798.64万元,其中医药商业实现营业务收入 951,610.49万元,其他收入 8,188.15万元,医药商业中批发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806,561.81万元,零售业务实现营业收入 145,048.68万元,公司批发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84.04%,零售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15.11%。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