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金诺(300505):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时间:2023年03月27日 22:46:21 中财网

原标题:川金诺: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证券代码:300505 证券简称:川金诺 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Kunming Chuan Jin Nuo Chemical Co.,Ltd. (注册地址:昆明市东川区铜都镇四方地工业园区) 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修订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声 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募集说明书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1 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要求编制。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募集说明书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6、本募集说明书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构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本募集说明书所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构的批准、注册。

7、对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予以注册,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对该证券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也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对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募集说明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已获得公司 202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由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3、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底价,即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67,407,329股(含本数),即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且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50,000.00万元(含本数)。其中单个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认购数量合计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15%,即 33,703,664股(含本数)。若单个认购对象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则其在本次发行后合计持股不得超过 33,703,664股(含本数),超过部分的认购为无效认购。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和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5、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用途项目总投资
5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前驱体 材料磷酸铁及配套 60万吨/年硫磺制酸项目72,509.85
广西川金诺新能源有限公司 10万吨/年电池 级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一期工程)130,086.51
补充流动资金33,000.00
235,596.36 
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6、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8、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9、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的决议执行现金分红。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2]3号)等规定的要求,公司于 2022年 3月 28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 2022年 4月 20日召开的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10、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相关措施及承诺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公司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重大风险提示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能消化的风险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投资于 5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前驱体材料磷酸铁及配套 60万吨/年硫磺制酸项目和广西川金诺新能源有限公司 10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一期工程)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建成投产后将新增 5万吨/年磷酸铁和 5万吨/年的磷酸铁锂的产能,且属于新产品及新业务,截至目前,公司尚无磷酸铁锂产品且无在手订单。近年来,随着磷酸铁锂下游锂离子电池行业以及终端新能源汽车行业、储能行业高速发展,带动磷酸铁锂等关键材料行业的快速增长。广阔的市场空间、持续性的增长预期,一方面吸引众多正极材料生产企业纷纷提高生产能力,扩大生产规模,另一方面吸引较多新增市场参与者加入竞争。根据行业内上市公司披露的磷酸铁锂扩产计划,磷酸铁锂新增的产能规划约达到 466.1万吨/年,而根据光大证券及高工产业研究院(GGII)预测,磷酸铁锂 2025年的需求为 225.35万吨,若未来磷酸铁锂产能落地速度超过下游新能源汽车或储能行业等终端市场需求增速,行业可能出现阶段性的产能过剩风险。

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成后,如果市场需求、技术方向等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导致本次募投项目磷酸铁锂新增产能无法充分消化,导致产能闲置。本次募投项目磷酸铁主要用于生产磷酸铁锂,若磷酸铁锂产能闲置,磷酸铁对外销售开拓不利,则本次募投项目磷酸铁也将面临产能消化风险,进而将直接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实现预期经济效益的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用于“5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前驱体材料磷酸铁及配套 60万吨/年硫磺制酸项目(简称“项目一”)”、“广西川金诺新能源有限公司 10万吨/年电池级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项目(一期工程)(简称“项目二”)”以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一建成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均毛利率为 20.35%,内部收益率为 15.41%(税后),项目一产品磷酸铁及硫酸主要为自用,项目一对毛利率、内部收益率等的测算系根据视同销售进行模拟测算的结果。项目二建成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均毛利率为14.37%,内部收益率为 20.75%(税后)。

近年来,发行人募投项目一磷酸铁的主要原材料磷矿石(磷源)的价格呈上涨趋势,目前保持在较高的水平,在销售收入、销售费用率等因素不变,仅原材料磷矿石价格变动的情况下,经对本次募投项目一效益测算进行敏感性分析,募投项目一的净利润对原料磷矿价格的敏感系数为-0.87,即磷矿价格上涨 1%,项目一的净利润下降 0.87%,具有一定的敏感性,即磷矿石价格变动对项目一的净利润有一定影响。当磷矿价格上涨 114.58%时,达产期平均净利润为0,达到盈亏平衡点。

上述项目经过公司详细的市场调研及可行性论证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技术条件而最终确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新增磷酸铁及磷酸铁锂正极材料产品,从而进入新能源电池领域,有助于丰富公司产品种类,提高磷资源的附加值。生产过程中可能会由于产品产能爬坡需要时间过长,工艺精度、品质未达预期等因素导致项目产能不达预期,以及如果未来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市场环境或技术路线、竞争格局、市场需求及产品价格等方面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客户开拓能力不足、市场容量增速不及预期、订单储备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则公司可能面临募投项目效益不及预期、新增产能闲置的风险。

三、技术、人才、客户的储备对募投项目实施的风险
发行人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行了较为合理的前期规划,但新能源材料是发行人新涉入的行业领域,形成的技术、量产的规模以及合作的客户数量均处在逐步开发阶段。本次募投项目处于建设期,发行人尚不具备相关产品客户验证办理条件以及量产能力,公司将根据建设和投产进度及时推进客户认证以及规划量产能力。同时较大资金规模的项目实施对组织和管理水平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发行人已为本项目的实施进行了技术、人才、专利等方面的储备,以保障项目的顺利推进。

募投项目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考虑到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及实施周期,若发行人未来在技术运用、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不及预期,会对项目造成不利影响,存在募投项目实施不及预期的风险。

四、发行人收购中航信诺(营口)高新技术有限公司的磷酸铁锂业
务的风险
为了快速高效的推进磷酸铁锂业务,发行人拟收购中航信诺(营口)高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信诺”)的磷酸铁锂业务。2022年 11月,发行人与上市公司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信诺”)签订了《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根据《合作协议》,发行人拟收购金信诺子公司中航信诺(营口)高新技术有限公司的磷酸铁锂业务(以下简称“本次收购”)。本次收购将为发行人磷酸铁锂业务提供技术、人才及客户等各方面资源,将有助于加速其磷酸铁锂业务落地。发行人及交易各方正全力推进收购工作,本次收购自《合作协议》签署之日起至最终实施完成存在一定时间跨度,期间市场环境可能发生变化,或根据交易双方各自诉求,交易各方可能不断调整和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调整和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本次收购存在可能暂停、中止、甚至取消的风险。本次收购如未能顺利完成,将对发行人磷酸铁锂业务进程产生一定影响。

五、新增折旧、摊销费用导致的利润下滑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涉及较大规模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投资,项目建成后,新增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折旧摊销等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或净利润的比例可能较大,尤其在项目建设期内,产能尚未完全释放、盈利水平相对较低,公司新增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折旧摊销等金额占当期实现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的比例可能较高。本次募投项目投产后在预测期内各年度新增折旧摊销总额约为9,566.97万元,投产后占公司当前营业收入比例约为 3.97%,占公司当前净利润比例约为 24.52%。上述募投项目收益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市场环境、竞争情况、技术进步等多方面因素影响,若未来募投项目的效益实现情况不达预期,上述募投项目新增的折旧摊销费用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肥料出口政策变化的风险
国家宏观经济周期和产业政策影响较大。特别是海关总署自 2021年 10月 15日开始执行化肥出口法检政策,受海关法检程序、检测周期不确定等因素影响,公司重钙出口受到一定程度影响。2021年度及 2022年 1-9月,发行人外销收入分别为 89,335.95万元、106,058.22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58.17%、58.62%,2021年第四季度及 2022年 1-9月,发行人受海关法检政策影响产品的外销收入金额分别为 12,614.70万元、88,611.55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8.21%、48.98%。如后续政策进一步收紧,将对公司重钙出口收入产生不利影响。

七、国际局势变化带来的经营业绩不确定性风险
俄罗斯、乌克兰等国家均为化肥生产大国和全球市场上主要的化肥出口国,受国际贸易摩擦及俄乌冲突等国际局势变化的影响,一方面导致化肥的供应量减少;另一方面全球粮食安全问题越发突出,各国愈发重视对本国粮食安全的保障,随着全球粮食价格上涨,农业景气度提升,农民种植积极性也在提高,全球肥料需求上升,部分国家出于优先保障国内粮食安全的考虑,开始暂停或禁止出口关键农产品及农用物资,从而导致肥料价格呈上涨趋势。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营业收入及经营业绩增长较快,主要受益于重钙磷肥单价大幅上涨等因素影响,若未来国际局势发生变化,肥料的供需关系发生变化,则公司经营业绩将面临不确定性风险。


目 录
声 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重大风险提示 ..................................................... 6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能消化的风险 .............................. 6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能实现预期经济效益的风险 .................. 6 三、技术、人才、客户的储备对募投项目实施的风险 .................. 7 四、发行人收购中航信诺(营口)高新技术有限公司的磷酸铁锂业务的风险 .............................................................. 8 五、新增折旧、摊销费用导致的利润下滑风险 ........................ 8 六、肥料出口政策变化的风险 ...................................... 8 七、国际局势变化带来的经营业绩不确定性风险 ...................... 9 目 录 ..........................................................10 释 义 ..........................................................13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15 一、发行人概况 ................................................. 15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15 三、行业主管部门及主要产业政策 ................................. 17 四、所处行业情况及行业竞争情况 ................................. 20 五、公司的主要资产与资质 ....................................... 39 六、主要业务模式、业务或产品的主要内容 ......................... 50 七、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66 八、诉讼、仲裁情况 ............................................. 69 九、报告期内行政处罚及监管措施情况 ............................. 70 十、财务性投资情况 ............................................. 76 第二节 本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81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81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 84 三、本次发行方案概要 ........................................... 85 四、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88 五、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88 六、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 89 七、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关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规定 ........................... 89 八、本次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四十条关于上市公司应当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规定 ........... 93 九、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94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95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95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 95 三、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涉及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或产能过剩行业、限制类及淘汰类行业 .............................................. 125 四、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等的影响 .............. 126 五、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既有业务的关系 .......................... 127 六、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拓展新业务、新产品 ........................ 127 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结论 ........................ 133 八、最近五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133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142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结构的变动情况 ............................................ 142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 142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 143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143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负债的影响 .................................. 143 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145 一、风险因素 .................................................. 145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155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155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156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157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总经理声明 .................... 158 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 159 六、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161 七、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 162
释 义
除特别说明,在本募集说明书中,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意义:

 
注:本募集说明书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 2022年 9月 30日,发行人股权结构如下:

股份数量(股)
59,735,668
股份数量(股)
164,955,431
224,691,099
(二)公司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截至 2022年 9月 30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
刘甍72,364,501
魏家贵4,246,091
刘明义3,757,172
唐加普2,911,686
深圳市上潮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上潮 修能新能源产业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778,590
深圳修能资本管理有限公司2,302,749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畜牧养 殖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956,400
徐利云1,300,000
深圳市上潮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上潮 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962,400
陈潮海848,150
合计93,427,739
(三)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截至 2022年 9月 30日,公司股份总数为 224,691,099股,刘甍持有公司72,364,501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32.21%,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刘甍先生,男,1970年 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云南省优秀民营企业家,昆明市第十届优秀企业家。1992年毕业于大连理工大学物理系;1992年 8月至 1995年 5月,就职于四川德阳市对外经贸委;1995年 6月至 1998年 6月,就职于四川电力公司德阳供电局;1998年 7月至2001年 2月,自主创业,主要从事废弃材料的回收和利用方面的工作;2004年2月至 2009年 9月任什邡市金诺金属有限公司董事长;2005年 6月至 2011年8月任川金诺有限董事长;2012年 3月起任云南庆磷执行董事,2011年 8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三、行业主管部门及主要产业政策
(一)所属行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发行人属于制造业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行业代码为 C26)和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行业代码为 C42)。公司生产的湿法磷酸、磷酸盐及磷肥产品,属于制造业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公司对硫铁矿制酸中产生的大量废气、废热、废渣的利用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二)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监管体制
磷化工行业的行业主管部门是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该部门主要负责研究拟订行业规划、行业法规和产业政策,组织制定行业规章、规范和技术标准,实施行业管理和监督。磷化工行业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与销售,同时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监督。

自律性行业协会为中国饲料工业协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和中国无机盐工业协会磷化工分会。协会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进行行业管理,开展行业自律,维护行业利益和会员合法权益,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三)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磷化工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工业,磷酸盐应用范围广泛,国家对化工、饲料、肥料等领域的相关政策将会对本行业产生重要影响。

目前与磷化工行业和公司产品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具体如下:

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颁布单位或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修订)全国人大常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 正)全国人大常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年修正)全国人大常委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修订)全国人大常委会
《关于做好 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 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
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颁布单位或组织
《肥料登记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农业部
云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云南省自然资源 厅、云南省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工业和信 息化厅、云南省 财政厅、云南省 生态环境厅、云 南省商务厅、云 南省能源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 施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 验检疫总局
关于调整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 海关总署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 行)》生态环境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录(2019年本)〉的决定国家发改委
长江“三磷”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生态环境部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总局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国务院
石化和化学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工业和信息化部
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国务院
全国饲料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农业农村部
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务院
对磷矿实行资源税改革,由“从量定率”改为 “从价定率”财政部、国家税 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进化肥行业转型发展的指 导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修正)国务院
石化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国务院
(四)主要产业政策
最近三年及一期对公司具有一定影响的政策及其变化情况如下:
1、关于调整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的公告
2021年 10月 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调整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海关总署决定对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进行调整,对涉及出口化肥的 29个 10位海关商品编号增设海关监管条件“B”,海关对相关商品实施出口商品检验。

公司的主要出口产品重过磷酸钙从海关监管条件“A”调整至海关监管条件“A/B”。海关监管条件“A”为进口法定商检,海关监管条件“A/B”为进出口均需法定商检。对公司的影响为重过磷酸钙产品需要海关进行法定检验后才能出口,由于法定检验的时间相对较长,需要企业提前进行备货,留出充裕的时间进行法检。虽然公司已经与客户充分沟通法检的情况,客户的订单量进行了相应的提前,受制于海关对化肥法检周期的不确定性,对公司销售重钙仍有一定影响。公司其余出口产品如饲料级磷酸钙盐不属于化肥类,不受该政策影响。

2、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
国家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中将“农业生产布局进一步优化,化肥农药减量化稳步推进,规模以下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水平持续提高,农业绿色发展成效明显”作为工作目标,由于公司的饲料级磷酸一二钙产品主要用于小动物如鸡、鸭等,生物学效价较高,动物粪便中残留的磷较少,有利于环保;公司的饲料级磷酸二氢钙产品主要用于水产饲料,鱼、虾类对饲料级磷酸二氢钙中磷的利用率高达 94%-98%,提高磷资源利用率的同时有利于环保。

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决定
相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把“硫、钾、硼、锂、溴等短缺化工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及综合利用,磷矿选矿尾矿综合利用技术开发与应用,中低品位磷矿、萤石矿采选与利用,磷矿、萤石矿伴生资源综合利用”列为鼓励类产业,其他公司所涉产品的内容无重大变化。

4、长江“三磷”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国家对我国磷化工行业进行供给侧改革,持续淘汰落后产能,重点解决行业污染重、风险大、严重违法违规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促使行业落后产能加速退出,行业准入门槛提高,引发磷资源品价格上涨,利好具有先进磷资源综合利用能力、环保措施到位的磷化工企业。

上述磷化工行业及公司产品相关的法律法规与政策,对发行人的发展起到了指导和促进作用,将促进公司所处行业及上下游产业的转型升级,有利于发行人所处产业链的长期发展。

四、所处行业情况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行业发展情况
1、磷化工行业发展概况
磷元素广泛存在于生物体和自然界中,是构成基础化工和现代农业不可或缺的元素。目前磷化工在工业、农业、国防军工、尖端科学和人民生活中已被广泛应用,成为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作用的一个行业。在农业上大量用作肥料、农药和饲料;在钢铁、机械、选矿、钻井、电镀、电子工业、颜料、涂料、制革、纺织印染、食品、医药、玻璃、陶瓷、搪瓷、耐火材料、日用化工、造纸、洗涤剂、水处理、阻燃剂、灭火剂等方面也得到广泛应用。近年来,高纯磷酸盐、特种磷酸盐、功能磷酸盐、磷化工材料等,在尖端科学、国防工业等方面又得到进一步推广应用,出现了许多新型磷化工产品。由于磷化工产品不断地向更多产业部门渗透,特别是向尖端科学和新兴产业部门的渗透,使磷化工产业面貌焕然一新。

2、磷化工行业发展趋势
(1)供给端收缩,行业集中度逐渐提高
近些年我国政策层面重视磷矿石资源,加之我国磷化工行业快速发展导致的产能过剩和环境污染问题严重,去产能和环保高压下国内供给端持续收缩。

国内磷化工行业已迈入成熟期和资源整合期,行业由粗放式发展逐渐向高质量、环保化发展,未来中小企业难以复产,龙头企业将通过资源优势、成本优势和技术优势迅速扩展市场份额,行业集中度逐渐提高。

(2)需求端增速放缓,高端磷酸盐快速发展
世界磷化工产品需求随着社会发展将刚性持续稳步增加。国内磷矿石需求随着行业落后产能出清和下游需求逐步回暖,磷矿石将平稳运行;环保政策下传统磷酸盐需求有所下降,随着集成电路等高端制造业向我国转移,国内中高端电子级和食用级磷酸盐等高端磷酸盐需求增长较快。磷肥作为刚性需求,整体需求稳中向上。

(3)构建磷化工循环经济产业链,实现全行业可持续发展
高投入、高污染、低产出已成为制约磷化工行业发展的重大挑战,目前我国磷化工企业在自身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不断寻求新的发展模式。其中主要发展方向就是依托资源和区位优势,构建磷化工循环经济产业链。其内容包括合理开发和有效利用磷矿资源,发展中低品位矿石的精选和利用技术;通过磷酸的分级利用,适度发展高浓度肥料,大力发展精细磷化工,实现相关产业的协调发展、横向多品种的耦合共生和纵向产业链的拓展延伸;搞好副产品的加工利用,研究伴生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废水、废气、废渣的回收循环、余热发电等。2017年以来,受环保督察、各省限产等因素影响,磷矿石产量总体呈现下降趋势。优化我国磷化工产业链,创新整合模式,综合利用资源,发展循环经济已成为近年我国磷化工产业的主题,也是响应我国可持续发展的政策。

(4)产业升级换代,精细磷化工向高端化发展
21世纪的化学工业将是以高性能材料为代表的专用化学品时代。未来,我国磷化工的开发应着眼于全球市场,重点是开发处于需求成长期的产品,如食品级磷酸盐、磷系阻燃剂、磷系医药剂、电子级化学品、金属磷化物、有机磷化物等。将精细磷化工的发展与我国相关的优势产业及新兴产业如新材料、环保、医药、食品等发展结合起来,为这些产业的发展做好配套服务。国内的磷化工企业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努力将科研成果转化成工业性装置,发展新产品,产品的精细化和专用化逐年提升。湿法磷酸精制技术和精细磷化工产品的开发和应用已成为中国磷化工发展的两大重点,成为未来发展的趋势。

(二)主要市场情况
1、磷酸
磷酸下游消费主要用于农业、食品、医药、电子等行业,农业方面用于生产磷肥、复合肥、饲料等,高纯度磷酸用于电子行业刻蚀剂、清洗剂等。随着下游落后产能逐渐淘汰,近年来磷酸总需求量逐年减少。据百川盈孚统计,2018年至 2021年中国工业磷酸产量分别为 244.62万吨、215.92万吨、212.57万吨、203.29万吨,总体呈现下降趋势。


2018年-2021年我国工业磷酸产量(万吨) 300 244.62 250 215.92 212.57 203.29 200 150 100 50 0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数据来源:百川盈孚
湿法磷酸由于含杂质较多,一般用于制造磷肥。如要获得电子、食品级磷酸或制取精细磷酸盐,需对湿法磷酸进行提纯净化,湿法磷酸经净化工艺提纯后可得到湿法净化磷酸。随着国内湿法磷酸企业提纯、净化技术不断进步与完善,湿法净化磷酸与热法磷酸的品质差异化逐渐缩小,产品替代性增强。2021年,我国主要的热法磷酸和湿法净化磷酸企业产能如下:
单位:万吨

企业工艺名称
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磷酸--湿法
江苏澄星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磷酸--热法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磷酸--热法
武汉联德化学品有限公司磷酸--热法
云南澄江华业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磷酸--热法
数据来源:百川盈孚
2、饲料级磷酸氢钙
饲料级磷酸氢钙是目前国内最广泛使用的饲料添加剂产品,在饲料中的添加量一般为 1%-3%。由于磷酸氢钙价格相对便宜,易吸收但水溶性差,因此国内的磷酸氢钙产品主要用于猪饲料、蛋禽饲料、肉禽饲料、反刍动物饲料等非水产类饲料添加剂。据百川盈孚统计,2017年至 2021年,我国饲料级磷酸氢钙有效产能从 404.5万吨/年降低为 326万吨/年。2021年,我国的非水产饲料总产量为 27,051.3万吨,如果按照 1%-1.5%的添加剂的量测算,我国饲料级磷酸氢钙的需求量大约为 270.51万吨/年—405.77万吨/年。


2017-2021年我国饲料级磷酸氢钙有效产能(万吨) 450 404.5 397 384.5 400 326 326 350 300 250 200 150 100 50 0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数据来源:百川盈孚
3、饲料级磷酸二氢钙
饲料级磷酸二氢钙是适合鱼、虾类等水生动物。饲料级磷酸二氢钙市场是一个市场份额集中度相对较高的细分市场,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需要具备政府主管部门核准许可,实现规模化、连续稳定地生产需要企业具备较高技术门槛。报告期内,国内从事饲料级磷酸二氢钙生产经营的企业数量较少,主要为川恒化工、中化云龙、贵州云福、云天化、发行人等五家企业,上述五家企业销量的市场占有率超过 95%。川恒化工是国内磷酸二氢钙的龙头,2019年川恒化工产能 31.5万吨,销量 33.2万吨,市占率约为 41%。

4、重过磷酸钙
重过磷酸钙是浓度最高的单一养分肥,产品可作基肥、追肥、种肥和生产复混肥的原料;广泛适用于水稻、小麦、玉米、高梁、棉花、瓜果、蔬菜等各种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因用肥习惯不同,国内大部分重过磷酸钙主要用于出口,出口目的国为东南亚、拉丁美洲等缺磷国。根据 Wind数据显示,2017-含量低导致肥料处理成本低,在全球受到青睐,国内重钙产品出口提升较快。

2020年由于需求萎缩影响,全球重过磷酸钙市场受到影响,全球对重钙肥料的消费量为 483.97万吨,国内重钙出口量同步下降为 99.82万吨。


2017-2020年我国重钙出口量及世界重钙年度表观消费量(万吨) 700.00 572.15 600.00 555.44 545.24 483.97 500.00 400.00 300.00 200.00 120.58 108.40 99.88 99.82 100.00 0.00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中国重钙出口量 世界重钙年度表观消费量
 
 
 
 
 
 
 
 
数据来源:Wind
(三)行业的进入壁垒
1、行业准入壁垒
我国对化工企业实行核准制,开办化工企业必须达到规定条件经核准同意后,方可从事化工生产销售,未经核准的企业不得从事化工产品生产销售。根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的规定,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需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没有办理许可证的企业将不被允许进行生产销售活动。

按照我国《危险化学品名录》,磷酸、硫酸被划为酸性腐蚀品。由于磷酸、硫酸属于危险化学品,根据国家行业准入政策,企业从事磷酸、硫酸经营销售活动,必须获得相应的环保、安全部门的审批,否则不允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另外,公司的主要产品饲料级磷酸氢钙、饲料级磷酸二氢钙是重要的饲料添加剂,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等规定,需办理生产许可证,同时需要办理产品登记许可证。

2、环保与资金壁垒
磷化工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产业,项目建设、设备投入、市场开拓、技术改进以及安全环保等各方面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对企业资金实力有很高的要求。随着国内磷化工企业平均规模逐步扩大,行业新进者必须建成高标准、大规模的专业化生产企业才有立足之地。同时,就环保而言,由于磷化工行业是国家重点环保监控行业,对环保的要求相对高于其他行业,要求进入该行业的企业必须具有较强的环保意识和环保投入,在项目投资建设过程中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环保设施进行相应的投资建设,在生产过程中通过科学管理及后期处理工艺保证污染物排放的达标。为达到国家环保要求所采取的环保措施以及相对应的环保设备的投入都为行业的新入者设定了一定的进入障碍。

3、技术壁垒
磷化工对生产工艺与技术的要求相对较高,主要体现在对中低品位矿产的利用、浮选技术、产品生产和磷酸净化等多个方面,同时在化学反应过程中某个环节的细微差别,都将可能造成产品在质量和成品率上的较大差异,因此只有具备在长期的生产实践中积累起丰富生产经验、成熟的技术和可靠生产流程的化工企业才能长期保持优势地位,从而为行业设定了较高的技术壁垒。

4、资源壁垒
磷化工生产的主要原材料是磷矿。磷矿资源在我国的地理分布并不均匀,主要集中在我国云、贵、鄂、川、湘五省。若生产地距离原材料产地较远,将大幅增加生产成本,降低产品的竞争优势,因此,资源的地理分布和生产企业对资源的控制,将影响生产企业的盈利能力。

(四)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1)政策支持
磷化工行业作为基础化工工业,产品用途广,需求量大,是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作用的一个行业,始终得到国家政策大力支持。

中共中央与国务院《关于做好 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要求保持粮食播种面积稳定、产量达到 1.3万亿斤以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把“硫、钾、硼、锂、溴等短缺化工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及综合利用,磷矿选矿尾矿综合利用技术开发与应用,中低品位磷矿、萤石矿采选与利用,磷矿、萤石矿伴生资源综合利用”列为鼓励类产业。《云南省石化和化学工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中规划“到 2025年,云南省磷化工产业实现工业总产值 500亿元左右,打造中国西南最大、面向南亚东南亚的精细磷化工产业基地”。

(2)掌握部分核心技术
经过多年的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开发,我国磷化工行业已在一些被发达国家垄断的核心技术上如湿法磷酸净化技术、选矿技术、固废利用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突破,并通过生产装置国产化,大大降低磷化工产品的生产成本,增加我国磷化工行业的竞争能力。

(3)运用范围广,产品需求不断扩大
饲料级磷酸盐广泛应用于畜牧、水产养殖业,饲料产业是影响我国国民经济的重点基础产业之一,下游基本稳定的消费需求为饲料级磷酸盐带来稳定市场。

磷化工产品在食品、电子、医药等方面用途广泛。近年来,高纯磷酸盐、特种磷酸盐、功能磷酸盐、磷化工材料等在尖端科学、国防工业等方面又得到进一步推广应用,出现了许多新型磷化工产品。伴随着下游产品需求的稳步增长及运用领域的不断扩展,磷化工行业面临广阔发展前景。

国内新能源行业爆发式增长,伴随着新能源汽车的高景气度,国内对于相关磷酸铁锂等锂电材料的需求将与日俱增,从而为磷化工企业带来新的增量市场。

2、不利因素
(1)磷矿利用率不高
我国磷矿资源储量全球第二,但磷矿产量长期占据全球第一,产储比远高于磷矿储量第一的摩洛哥。一方面,我国磷矿开采存在采富弃贫的现象,一些地方争先开采 30%以上的富矿,而对低品位矿则是弃之不用,造成了我国磷矿资源浪费现象相当严重;另一方面,我国的磷矿石加工利用以初级产品为主,多用于生产磷肥,用于生产精细磷化工产品的较少,产品附加值较低,资源优势未能很好地转化为经济优势。目前磷矿深加工比例较低的问题突出,资源利用率低,已严重影响了磷资源利用的整体效益。

(2)生产企业集中度低、能耗高
我国的磷化工生产多为中小企业,布局分散,集中度低,多数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不强,产品品种单一,精、深加工能力差,机械化和自动化程度低,与磷资源大国的地位很不相称,磷化工产业的整体水平亟待提高。企业分散致使原材料运输费用高,也给“三废”综合治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3)能源、原材料及劳动力等价格上扬制约行业发展
近年国内磷矿价格不断上涨,能源、运输、劳动力等成本上涨的幅度较大,致使基础磷化工产品生产成本不断上升,而受终端用户制约,磷酸及磷酸盐产品价格难以实现平衡调整,基础磷化工产品利润受到挤压,影响企业正常发展。

(五)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行业的周期性或季节性特征
1、行业特有的经营模式
磷酸氢钙及磷酸二氢钙下游客户主要为饲料厂家,生产企业基本以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业务,一方面建立起全国性的营销服务网络向饲料厂家销售,另一方面通过经销商模式向饲料厂家销售饲料级磷酸钙盐。

公司生产的重钙主要用于出口,主要以经销商模式进行产品销售,通过经销商将产品送到最终用户。

2、行业的周期性或季节性特征
(1)周期性
磷化工行业是国民经济中具有重要作用的行业,行业景气度与宏观经济存在较强的关联性,表现出较强的周期性特征。如果经济发展速度加快,则磷化工产品的市场需求量加大,行业景气度水平上升;反之若经济发展速度放缓,则磷化工产品的市场需求量减少,行业景气度水平下降。

(2)区域性
磷矿石是磷化工企业发展的关键,大部分产能较大的磷化工生产企业主要集中在产磷矿石区。我国磷矿石资源集中分布在湖北、四川、贵州、云南、湖南五个省份,因此磷化工生产企业多集中在湖北、四川、贵州、云南等省份,磷化工行业具有一定的区域性特征。

(3)季节性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的季度分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度 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
23,807.8215.50%22,599.8721.53%22,799.43
39,145.6325.49%30,673.4429.22%29,395.98
40,928.1626.65%26,091.3024.85%28,874.77
49,706.1532.36%25,616.2424.40%31,529.39
受农业生产规律制约,重钙销售存在较明显的季节性,每年 3-4月、7-8月为销售旺季,但是由于公司部分客户在南半球,与我国的生产季节相反,因此公司的重钙产品不存在明显的季节性。饲料级磷酸氢钙主要用作动物饲料添加剂,由于动物繁殖、生长存在一定的生命周期性,所以饲料级磷酸氢钙的销售旺季集中在下半年,存在一定的季节性特征。饲料级磷酸二氢钙主要用作水产饲料添加剂,由于水产动物繁殖、生长需要一定的温度,饲料级磷酸二氢钙的销售旺季集中在每年 5-10月,产品生产销售存在一定的季节性特征。

(六)行业与上下游之间的关系
1、上游行业的关联性
磷化工行业属于资源型行业,其发展受上游行业即磷、硫等资源制约明显。

(1)磷资源
据统计,2020年全球磷矿基础储量为 710亿吨,主要分布在非洲、北美、亚洲、中东、南美等 6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摩洛哥和西撒哈拉拥有 500亿吨左右的储量,占全球的 70%以上。中国磷矿资源储量较大,2020年我国磷矿基础储量 32亿吨,次于摩洛哥居全球第二,但我国磷矿平均品位较低,大部分磷矿都属于中低品位磷矿。


我国2017-2021年磷矿石产量变化图(万吨) 14,000.00 12,313.20 12,000.00 10,289.90 9,632.60 9,332.40 10,000.00 8,893.30 8,000.00 6,000.00 4,000.00 2,000.00 0.00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磷矿石产量(折含五氧化二磷30%)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磷矿石具有不可再生的特点,且磷矿资源一经开发利用,磷元素随着各下游加工产品的消费领域分散到自然界中,不可再循环利用,因而磷资源又具有不可循环性。随着大量开采和使用,磷矿石已成为稀缺资源,国土资源部已将磷矿列入 2010年后不能满足国民经济发展需求的重要矿种之一。近年来政府强力推进资源整合,先后出台了多项政策加强磷矿管理。2016年,国土资源部将磷矿石列入 24种“战略性矿产目录”之一。长期来看,随着磷矿石品位的下降、开采边际成本不断提高以及国家对磷矿石开采管制更加严格,磷矿石稀缺度将逐渐增强,集中度也将进一步提高,推动磷矿石资源价值长期上涨。

(2)硫资源
我国硫酸生产方式主要有硫磺制酸、硫铁矿制酸、冶炼烟气制酸,硫磺制酸为硫酸主要生产方式。我国天然硫磺矿很少,由于技术经济原因,几乎没有开采,国产硫磺主要来自原油、天然气回收硫磺,以原油回收硫磺为主。


我国2017年-2021年硫酸生产量(万吨) 9,450.00 9,382.70 9,400.00 9,350.00 9,300.00 9,238.18 9,212.92 9,250.00 9,209.27 9,200.00 9,119.20 9,150.00 9,100.00 9,050.00 9,000.00 8,950.00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硫酸(折100%)生产量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数据,2017年-2021年,我国硫酸(折纯 100%)产量保持在 9,100万吨以上,总体保持供需平衡状态。一方面,随着环保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一些工艺相对落后的工厂将面临被淘汰的局面;另一方面环保督查对于下游硫酸用户也带来一定冲击,部分环保不达标的客户将会被强制淘汰,这对于下游客户的需求也造成一定的抑制作用。在硫酸的供应端和需求端,均受环保监管影响而有所抑制后,硫酸供需关系随着市场的变化有所起伏,但总体上处于较为平衡的状态。

2、下游行业的关联性
磷化工产品是许多行业不可缺少的原料,影响着这些行业的发展。在农业上大量用作肥料、农药和饲料;在钢铁、机械、电子工业、食品、医药、日用化工、洗涤剂、水处理等方面得到广泛应用。

(1)饲料行业
发行人的主要产品饲料级磷酸氢钙与饲料级磷酸二氢钙是目前世界畜禽养殖领域主要采用的一种“钙+磷”类添加剂,在饲料中的添加量一般为 1%-3%,故与饲料行业的发展、市场容量密切相关。以下为我国饲料行业的发展状况、市场前景:
我国饲料产量经过多年的高速发展后目前已经进入稳定增长的态势。根据中国饲料工业协会统计,2021年我国饲料产品产量为 29,344.3万吨,比上年增1,551.1万吨,增长 2.4%;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量 663.1万吨,增长 11.5%。分品种看,猪饲料产量 13,076.5万吨,增长 46.6%;蛋禽饲料产量 3,231.4万吨,下降 3.6%;肉禽饲料产量 8,909.6万吨,下降 2.9%;反刍动物饲料产量 1,480.3万吨,增长 12.2%;水产饲料产量 2,293.0万吨,增长 8.0%;宠物饲料产量113.0万吨,增长 17.3%;其他饲料产量 240.5万吨,下降 16.2%。2021年全国饲料工业总产值达 12,234.1亿元,国产饲料添加剂也随之迅速发展。

我国饲料行业集中度在不断提升。饲料行业联合、重组、兼并步伐加快,饲料行业生产经营方式转变呈现新格局。截至 2021年底,全国 10万吨以上规模饲料生产厂 957家,合计饲料产量 17,707.7万吨,在全国饲料总产量中的占比为 60.3%,比 2020提高 7.5个百分点;年产百万吨以上规模饲料企业集团 39家,有 6家企业集团年产量超过 1000万吨。一批大型饲料企业向养殖、屠宰、加工等环节延伸产业链,成为养殖业产业化发展的骨干力量。

(2)磷肥行业
公司产品重过磷酸钙和肥料级磷酸氢钙属磷肥产品,故与磷肥行业的发展、市场容量密切相关。以下为我国磷肥行业的发展状况、市场前景: 中国是全球重要的磷肥生产国和消费国,磷肥生产企业主要集中在云、贵、川、鄂等磷矿石资源较为丰富的省份。随着供给侧改革以及环保政策趋严,2017年以来我国磷肥产量持续下滑,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17年-2019年全国磷肥产量(折 P O)分别为 1,501.05万吨、1,296.26万吨及 1,308.40万2 5
吨,总体较为平稳。2020年及 2021年受需求影响,国内磷肥产量为 1,057.18万吨及 1,039.04万吨,下降幅度较大。


我国2017-2021年磷肥(折合P O 100%)生产量(万吨) 2 5 1,600.00 1,501.05 1,308.40 1,400.00 1,296.26 1,200.00 1,057.18 1,039.04 1,000.00 800.00 600.00 400.00 200.00 0.00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2022年 1月,中共中央与国务院发布《关于做好 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要求 2022年严格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保持粮食播种面积稳定、产量达到 1.3万亿斤以上。由于下游农业的刚性需求仍在,预计未来磷肥消费量总体保持稳定。

(3)新材料行业
在全球碳中和政策的持续推动下,新能源汽车对传统燃油车的替代趋势愈发明显,而受益于新能源汽车产销的高速增长,磷酸铁锂动力电池正在逐步放量。

2021年 10月 26日,国务院发布《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积极扩大电力、氢能、天然气、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应用。到 2030年,当年新增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达到 40%左右。

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数据,2022年 1-6月,我国动力电池产量累计 206.4GWh,同比增长 176.4%。其中,三元电池累计产量 82.9GWh,占总产量 40.2%,同比增长 125.0%;磷酸铁锂电池累计产量 123.2GWh,占总产量 59.7%,累计同比增长 226.8%。据 ICC鑫椤资讯统计数据显示,2022年 1-6月国内储能电池产量为 33.9Gwh,同比增长 55.2%。

随着新能源政策补贴逐步退坡,磷酸铁锂凭借成本低、安全性能好等特点被动力电池企业重视,新增电动汽车市场规模将显著拉动磷酸铁锂需求。磷酸铁锂的核心生产材料为磷酸铁,而磷酸又是磷酸铁生产中必不可少的原料之一。因而,新能源行业的爆发增长,将为磷化工生产企业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

(七)行业竞争情况及竞争优劣势
1、行业竞争情况
随着中国和摩洛哥等磷矿资源相对丰富国家的磷化工技术水平、产品层次的提高和产能扩张,欧洲和北美大量成本较高的磷化工装置陆续关闭,全球主要的磷化工产业将集中在美国、中国和摩洛哥,中国最有希望成为全球磷化工的中心,全球磷化工产业将向中国转移。

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特别是近二十年的快速发展,我国已建立起较为完整的磷化工工业体系,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磷化工生产国、消费国和出口国。

由于国内硫、磷等生产资源分布情况,以及销售半径影响等原因,特别是随着磷矿石的供需趋紧,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政策调控,生产基地贴近主要原材料产地或消费市场的磷化工企业将具有更大的竞争优势。

2、行业主要竞争对手
公司主要的竞争对手情况如下:

注册资本
189,394.64万元
6,600.00万元
50,181.33万元
50,000.00万元
183,589.32万元
86,047.57万元
111,172.47万元
(1)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发展龙蟒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7年。经过多年的发展,主要产品所使用的品牌“蟒牌”为中国驰名商标。川发龙蟒是饲料级磷酸氢钙、磷酸二氢钙和磷酸一二钙现行国家标准的起草单位之一,目前的产能情况为:工业级磷酸一铵产能 30万吨/年、饲料级磷酸氢钙产能 44万吨/年、肥料 136万吨/年。

(2)云南新龙矿物质饲料有限公司
云南新龙矿物质饲料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年初,位于云南省昆明市近郊,是新希望集团旗下的大型磷酸钙盐专业生产企业。公司目前主要产品为饲料级磷酸氢钙、磷酸二氢钙、磷酸一二钙、肥料级磷酸氢钙,产能共计约 40万吨/年。

(3)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贵州川恒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2年 11月,位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龙昌镇。公司产品主要为饲料级磷酸二氢钙和磷酸一铵。公司目前主要产品产能为饲料级磷酸二氢钙 36万吨/年、磷酸一铵 17万吨/年。

(4)中化云龙化工有限公司
中化云龙化工有限公司前身为“寻甸龙蟒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1月被中化集团下属中化化肥有限公司收购,公司集磷矿开采、选矿、磷酸盐生产、销售为一体,是目前中化化肥在国内唯一的饲料磷酸盐生产基地。中化云龙位于云南省昆明市金所工业园区,距昆明市 100公里。中化云龙主要产品为饲料级磷酸一二钙和饲料级磷酸二氢钙,公司具有饲料磷酸盐 30万吨/年和磷矿浮选 100万吨/年的产能。

(5)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隶属于“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位于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是以磷产业为核心的大型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公司主要产能为黄磷 3万吨/年、饲料级磷酸氢钙 50万吨/年、复合肥 128万吨/年、尿素 200万吨/年、磷肥产能 555万吨/年、原矿生产能力 1,450万吨/年。

(6)贵州开磷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开磷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于 2005年 3月 31日。现已发展形成“开磷磷化工”、“开磷煤化工”、“开磷建设”、“开磷贸易”、“开磷物业”等产业,拥有 90万吨/年磷酸二铵、10万吨/年重过磷酸钙、36万吨/年磷酸一铵、10万吨/年合成氨、15万吨/年硝基系列复合肥、1.8万吨/年精甲醇、1.2万吨/年黄磷、5000万条/年塑料编织袋的年生产能力和 3万平方米/年房地产开发能力。

(7)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4年,位于湖北省宜昌市。公司的主要产能为:磷矿石产能 415万吨/年,精细磷酸盐产能 20万吨/年,草甘膦产能 18万吨/年,磷铵 100万吨/年、湿电子化学品 8万吨/年。

3、发行人在行业的竞争地位
公司一贯秉承“信誉第一,客户至上”的企业发展理念,以“强化主干、分级利用、柔性布局、多品种产出、化工体系与新能源电池材料体系优化组合;稳健发展现有磷肥及磷酸钙盐,加快向新能源电池材料产业转型”为发展战略,坚持“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经过多年来的发展,现已成为湿法磷酸领域的优质企业。公司通过不断研发中低品位磷矿的浮选与利用、湿法磷酸的净化、硫铁矿制硫酸、磷石膏综合利用等技术,实现湿法磷酸的分级利用,提高了单位磷矿石的价值,取得了良好的经营成果。报告期,公司持续完善工业净化磷酸及正磷酸铁工艺,坚持自主创新,不断加大技改投入,提升磷酸产量,增强竞争力,公司的饲料磷酸盐和重钙的生产能力、产销量等综合能力步入了磷酸盐行业的前列,公司成为了新希望集团、海大集团、正大集团等国内大型饲料企业的长期合作伙伴,重过磷酸钙品质优异,已在南美、中东、印度等地区取得了良好的口碑和市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及子公司已拥有国家发明专利 27项,实用新型专利 10项,被评为“云南省百户优强民营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

4、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灵活的产品结构优势
利用多年的生产经验,公司在设备选型和工艺设计中尽量做到通用性,可以根据市场的需求和各类产品毛利率的高低,对现有的产品结构迅速进行调整,力保收益更高的产品产量。昆明生产基地可以灵活调整饲料级磷酸二氢钙、重过磷酸钙及其他产品的产量,广西防城港工厂也可以灵活调整重过磷酸钙、净化磷酸等产品产量。公司生产系统的通用性及灵活的产品结构优势,降低了公司的市场风险,同时可不断开发出市场潜力大、竞争力强的新产品,提高公司竞争力与生存能力。

(2)区位优势
磷化工产品产量大,单吨价值量相对较低,因此运输费用对公司的利润有较大影响。公司昆明生产基地以东川区为中心方圆 200公里范围内磷矿石和硫铁矿储量较大。另外,与公司位于同一开发区的大型铜冶炼企业昆明金水铜冶炼有限公司等每年有 70万吨左右的硫酸产能,有利于补充公司自产硫酸的不足,靠近原材料可以节约原材料的采购成本,为公司长期稳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提升公司产品的成本优势。

广西防城港工厂定位磷肥出口和公司新能源材料生产基地,工厂附近的广西金川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年副产 160万吨硫酸,可以保障相对低价的原材料供应,尽管磷矿石需要从云贵或者海外购买,但是靠近海港可以降低磷肥出口的销售费用,并将磷石膏生产为石膏粉和水泥缓凝剂对外销售,综合效益更高。

同时作为磷酸铁以及磷酸铁锂生产基地也可以就地使用工厂的湿法净化磷酸,并将新能源材料销售面向国内广东、福建、江苏等沿海电池生产大省,降低运输成本。

(3)技术优势
公司的技术优势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
①磷矿浮选技术。公司利用自主研发技术通过对中低品位的磷矿浮选,使浮选后磷矿品位从 20%-25%提高到 26%-35%,大幅降低杂质氧化镁、铁、铝倍半氧化物含量。通过浮选过程中的扫选等工艺,进一步提高浮选过程中磷矿五氧化二磷的回收率,降低浮选成本。

②半水-二水法及净化磷酸生产技术。广西防城港工厂采用半水-二水法生产磷酸可以有效提高磷回收率达到 98%以上,减少磷矿石消耗和磷石膏中磷含量,有利于磷石膏的处理再利用。公司还是国内少数几家掌握磷酸净化技术并形成产能的磷化工企业,对后续新能源材料的发展十分有利。

③多种磷酸铁生产技术。公司依托公司现有的磷化工产业,完成了三种磷酸铁的生产工艺验证,后续可以根据原材料的价格和自身需求灵活调整生产工艺,在满足产品性能的同时降低生产成本。

(4)生产优势
公司立足于云南丰富的磷、硫、资源,按照低碳、节能、降耗、减排的要求,遵循循环经济理念,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打造出一条完整的中低品位磷矿及湿法磷酸分级利用的产品链,通过对产品链上下游技术的研发创新,从而控制产品链的关键环节,挖掘每个环节利润,充分降低了公司成本。

①通过调整浮选工艺和工程设计,使浮选后 28%-35%优质磷矿用于半水磷酸生产,浮选后 26%-28%质量较差的矿用于二水磷酸生产,实现磷矿的分级利用,使公司能做到选择价格低廉的中低品位磷矿,生产出满足下游产品的湿法磷酸,扩展了公司原材料的选择范围,同时降低了公司的采购成本。

②公司以硫铁矿制硫酸与湿法磷酸生产相结合的技术路线,通过利用当地丰富的硫、磷资源,既加强对原材料的控制能力、提高产品附加值,又能有效节约成本;同时,公司在硫铁矿制酸工艺中采用能量梯级利用技术,回收硫铁矿制酸余热进行发电,并采用硫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汽和废渣的再利用技术,进一步节约成本。

③对钙矿进行综合利用。采购回的钙矿石,通过分级后,40-80mm的粒度优质钙矿用于工业石灰生产,粒度小于 40mm的优质钙矿加工后用于饲料磷酸盐生产,质量较差的钙矿用于公司环保处理系统,最大限度的对钙矿进行综合利用。

(5)环保优势
公司实现了对废水、废气、废渣等废弃物的循环利用。对硫铁矿制酸中产生的大量废气、废热、废渣的利用外,公司还积极循环利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湿法稀磷酸生产中回收氟硅酸,替代磷矿石选矿的硫酸 PH调整剂,用于磷矿 的浮选,减少了 PH调整剂的耗用。利用磷酸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硫酸钠生产 氟硅酸钠,而氟硅酸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母液水,替代磷矿石选矿的硫酸 PH 调整剂,用于磷矿的浮选,既降低了氟硅酸生产废水处理的成本,又减少了 PH 调整剂的耗用。采用磷矿浆作吸收剂,脱出硫酸尾气中部分二氧化硫并将其转 换为硫酸,从而回收废气中的硫资源。这些技术的使用有利于公司环保治理, 进一步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并节约了成本。公司基于循环经济理念的一体化生 产体系,既确保企业实现节能、环保的循环经济目标,又变废为宝,形成较为 明显的成本优势。 (6)管理优势 公司拥有一支成熟、稳定、专业的管理团队。核心管理团队成员均具备丰 富的磷化工行业技术和管理素养,对市场和技术发展趋势具有前瞻把握能力, 且团队成员配备合理,具有管理、营销、研发等专业人才,并形成诚信、融 合、创新、卓越的核心价值观。在高素质创业团队带领下,公司形成了治理结 构规范、财务管理稳健的经营风格。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不存在一股独 大、企业家族化、侵害小股东利益的行为。长期以来,公司经营风格及财务管 理稳健,具备良好的风险控制意识,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等财务指标一直控 制在稳健水平,保证了良好的财务安全边际,经受住了市场的考验。本公司经 营规范,获企业资信等级“AAA”证书,通过了 ISO9001:2015及 FAMI-QS产 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 (7)品牌和客户优势 经过多年的市场开发积累,公司在业界已树立较好的品牌美誉度,具有一标。公司多年的发展不仅在行业树立了良好的信誉和企业形象,同时在国内国际市场上也积累了新希望集团、海大集团、通威集团、大北农集团、禾丰集团、泰国正大、Cargill、De Heus、Nutreco、Liven Nutrients等一批规模大、信誉好的客户群,与长期稳定的客户形成了高粘性合作关系,为公司保持在磷化工市场的领先地位,奠定了牢固的基础,强大的销售网络为公司业绩的持续增长、市场份额的不断扩大提供了保障。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的粗磷酸已经出售给下游新能源企业,公司试生产的磷酸铁,通过和下游客户合作生产的磷酸铁锂产品已用于新能源电池企业的使用验证,性能良好,为公司在新能源材料行业积累了经验。

5、发行人的竞争劣势
(1)地域偏僻,人才引进较难
公司所在地昆明市东川区及广西防城港市相对偏远,地处偏僻,生活配套设施不尽完善,对于人才引进困难较大,尤其是公司拟向新能源电池材料行业转型,对于新能源材料方向的管理人才、研发人才及高级技术人才仍然较为缺乏。

(2)规模较小
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规模与行业龙头企业存有一定差距,未能形成规模优势,在市场扩张方面受到制约。

五、公司的主要资产与资质
(一)固定资产
发行人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他设备等,目前固定资产使用状况良好。

截至 2022年 9月 30日,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如下:
单位:万元

原值累计折旧净值
61,564.047,528.5754,035.47
86,293.2239,362.0746,931.16
2,508.701,271.071,237.63
1,243.39850.92392.47
151,609.3649,012.63102,596.73
1、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 2022年 9月 30日,公司及子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原值累计折旧净值成新率
4,219.232,299.951,919.2745.49%
4,162.282,223.691,938.5946.58%
1,947.47710.961,236.5063.49%
825.99261.07564.9268.39%
652.94251.77401.1761.44%
645.31262.51382.8059.32%
622.80485.98136.8221.97%
522.83496.6926.145.00%
519.17179.49339.6865.43%
507.12481.7625.365.00%
485.30256.24229.0747.20%
473.27419.1054.1711.44%
466.87443.5323.345.00%
442.32105.05337.2776.25%
439.13152.27286.8665.32%
420.8241.79379.0390.07%
410.47188.53221.9454.07%
401.62314.2487.3721.76%
397.42377.5519.875.00%
395.59206.52189.0747.80%
383.55364.3719.185.00%
376.06357.2618.805.00%
368.68343.9924.696.70%
358.11201.76156.3543.66%
355.19337.4317.765.00%
350.07134.27215.8061.64%
337.50263.7973.7021.84%
336.99264.0272.9721.65%
334.51317.7916.735.00%
312.61296.9815.635.00%
1,710.52203.121,507.3988.12%
原值累计折旧净值成新率
647.3676.87570.4988.12%
544.1864.62479.5688.13%
484.6257.55427.0788.12%
446.8753.07393.8188.12%
446.8753.07393.8188.12%
420.8749.98370.8988.12%
357.8842.50315.3888.12%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租赁设备情况如下:

承租方出租方租赁设备租金期限
广西川 金诺博拉暨广顺化 工(防城港) 有限公司磷酸储罐 2个 3 (容积 1200m / 个)及相关设备650,000元/ 年2021.9.1- 2027.6.26
广西川金诺租赁磷酸储罐的主要原因是公司的部分磷酸在销售时需要通过港口装船进行运输,因此需要在码头附近租赁磷酸储罐进行储存。

2、房屋建筑物
(1)公司自有房屋所有权情况
截至 2022年 9月 30日,公司共拥有 28处房屋所有权,具体情况如表所示:

权利人房地产证书号坐落用途面积 (㎡)
川金诺昆明市房权证东 川区字第 01712698号昆明市东川区铜都 镇四方地工业园区工业666.24
川金诺昆明市房权证东 川区字第 01524153号东川区炎山路 31号 6幢 4-601号员工宿舍134.95
川金诺昆明市房权证东 川区字第 01524158号东川区炎山路上段 东方福源 6幢 2-302 号员工宿舍75.69
川金诺昆明市房权证东 川区字第 01524159号东川区炎山路上段 东方福源 6幢 2-502 号员工宿舍75.69
川金诺昆明市房权证东 川区字第东川区炎山路上段 东方福源 6幢 2-501员工宿舍75.69
权利人房地产证书号坐落用途面积 (㎡)
 01524160号  
川金诺昆明市房权证东 川区字第 01524161号东川区炎山路上段 东方福源 6幢 3-202 号员工宿舍75.69
川金诺昆明市房权证东 川区字第 01524162号东川区炎山路上段 东方福源 6幢 3-201 号员工宿舍75.69
川金诺昆明市房权证东 川区字第 01524163号东川区炎山路上段 东方福源 6幢 2-602 号员工宿舍134.95
川金诺昆明市房权证东 川区字第 01524164号东川区炎山路上段 东方福源 6幢 3-502 号员工宿舍75.69
川金诺昆明市房权证东 川区字第 01524165号东川区炎山路上段 东方福源 6幢 2-202 号员工宿舍75.69
川金诺昆明市房权证东 川区字第 01524166号东川区炎山路上段 东方福源 6幢 3-401 号员工宿舍75.69
川金诺昆明市房权证东 川区字第 01524167号东川区炎山路上段 东方福源 6幢 3-601 号员工宿舍134.95
川金诺昆明市房权证东 川区字第 01524168号东川区炎山路上段 东方福源 6幢 5-602 号员工宿舍146.5
川金诺昆明市房权证东 川区字第 01524169号东川区炎山路上段 东方福源 6幢 5-601 号员工宿舍146.5
川金诺昆明市房权证东 川区字第 01524170号东川区炎山路上段 东方福源 6幢 4-501 号员工宿舍75.69
川金诺昆明市房权证东 川区字第 01524171号东川区炎山路上段 东方福源 6幢 4-502 号员工宿舍75.69
川金诺昆明市房权证东 川区字第 01524172号东川区炎山路上段 东方福源 6幢 5-501 号员工宿舍82.39
川金诺昆明市房权证东 川区字第 01524173号东川区炎山路上段 东方福源 6幢 2-601 号员工宿舍134.95
川金诺昆明市房权证东 川区字第 01524174号东川区炎山路上段 东方福源 6幢 2-402 号员工宿舍75.69
川金诺昆明市房权证东 川区字第 01524175号东川区炎山路上段 东方福源 6幢 2-401 号员工宿舍75.69
川金诺昆明市房权证东东川区炎山路上段员工宿舍82.39
权利人房地产证书号坐落用途面积 (㎡)
 川区字第 01524176号东方福源 6幢 5-502 号  
川金诺昆明市房权证东 川区字第 01524177号东川区炎山路上段 东方福源 6幢 2-201 号员工宿舍75.69
川金诺昆明市房权证东 川区字第 01524178号东川区炎山路上段 东方福源 6幢 3-501 号员工宿舍75.69
川金诺昆房权证呈贡字 第 CG201605312 号昆明市呈贡区上海 东盟商务大厦 3号 楼 10层 1006室办公232.66
川金诺昆房权证呈贡字 第 CG201605173 号昆明市呈贡区上海 东盟商务大厦 3号 楼 10层 1005室办公348.29
川金诺云(2020)呈贡 区不动产权第 0346943号昆明市呈贡区上海 东盟商务大厦 3号 楼 10层 1004室办公232.66
川金诺云(2021)呈贡 区不动产权第 0426499号昆明经开区大冲片 区新加坡产业园区 螺狮湾国际商贸城 小商品加工基地二 期产业项目 C18幢 6 层 601号仓储1,475.99
川金诺云(2021)东川 区不动产权第 0014910号东川区白云街大洋 芋酒店商业服务5,174.93
发行人编号为“云(2021)东川区不动产权第 0014910号”的不动产权证载明用途为商业服务。发行人在购买该项房产之前,该项房产为商用酒店,发行人购买该项物业主要用于办公及员工住宿。(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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