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景顺长城科技创新三年定开混合 (009598): 景顺长城科技创新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3年03月28日 13:46:14 中财网

原标题:景顺长城科技创新三年定开混合 : 景顺长城科技创新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




景顺长城科技创新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2年年度报告

2022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3年3月28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3年3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中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7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7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7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其他指标 .................................................................... 9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9 §4 管理人报告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1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3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4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5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5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6 §5 托管人报告 .................................................................. 16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6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6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6 §6 审计报告 .................................................................... 16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6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6 §7 年度财务报表 ................................................................ 18 7.1 资产负债表 ................................................................. 18 7.2 利润表 ..................................................................... 20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 21 7.4 报表附注 ................................................................... 22 §8 投资组合报告 ................................................................ 51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1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2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53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55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8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8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8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8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8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58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8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59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60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60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60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60 9.4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持有本人管理的产品情况 ............................................................................. 6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60 §11 重大事件揭示 ............................................................... 60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60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61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61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61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61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61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61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63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9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69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9 §13 备查文件目录 ............................................................... 69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69 13.2 存放地点 .................................................................. 69 13.3 查阅方式 .................................................................. 69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景顺长城科技创新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景顺长城科技创新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主代码00959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年6月30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357,172,052.48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 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通过精选具有良好持续成长潜力的科创主题 的上市公司,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策略1、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综合分析和持续跟踪基本面、政策面、市 场面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基金合同、投资制度等要求提出资产配置 的建议,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核后形成资产配置方案。 2、科技创新主题的界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科技创新”相关主题 的证券。科技创新企业定位于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 面向国家重大需求的科技创新企业,以及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 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 3、战略配售投资策略:封闭期内,本基金将积极关注、深入分析并 论证战略配售股票的投资机会,通过综合分析行业景气度等多方面 因素,结合未来市场走势判断,精选战略配售股票。本基金对战略 配售股票的公司基本面的衡量主要侧重公司所在行业的发展特点及 公司的行业地位、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的经营能力和治理结构 等方面。本基金在开放期内不得参与战略配售。 本基金剩余封闭期应长于战略配售股票的锁定期及减持期。 4、股票投资策略:一是从行业布局、精选个股层面进行考虑科创板 股票投资策略。二是灵活调整股票资产配置比例。 5、债券投资策略:债券投资在保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采取利率 预期策略、信用策略和时机策略相结合的积极性投资方法,力求在 控制各类风险的基础上获取稳定的收益。 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提前偿还率、 资产池结构以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气变化等因素的研究,预测 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化,并通过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前 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的久期与收益率的影响。 7、股指期货投资策略: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根据风险管理的 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制定相应的投资策略。 8、国债期货投资策略:本基金可基于谨慎原则,根据风险管理的原 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运用国债期货对基本投资组合进行管理,
 提高投资效率。本基金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国债期货合 约,通过多头或空头套期保值等策略进行套期保值操作。 9、股票期权投资策略:本基金将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 为主要目的参与股票期权交易。本基金将结合投资目标、比例限制、 风险收益特征以及法律法规的相关限定和要求,确定参与股票期权 交易的投资时机和投资比例。 10、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 环境的变化,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于香港股票市场。本基金将遵循 上述股票投资策略,并结合香港市场特点,选取符合本基金投资目 标的优质港股企业。 11、为了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在综合考虑预期风险、收益、流动 性等因素的基础上,本基金可参与融资业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 标,在加强风险防范并遵守审慎原则的前提下,封闭期内,本基金 可根据投资管理的需要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本基金将在分析 市场情况、投资者类型与结构、基金历史申赎情况、出借证券流动 性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出借证券的范围、期限和比例。
业绩比较基准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收益率*50%+恒生指数收益率*10%+中债 综合指数收益率*40%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 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以战略配售为投资策略,需参与并接受发行人战略配售股票, 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与价格波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本基金还可投 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内地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 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 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杨皞阳张燕
 联系电话0755-823703880755-83199084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95555 
传真0755-223813390755-83195201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 建设广场第一座21层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 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 建设广场第一座21层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 行大厦 
邮政编码518048518040 
法定代表人李进缪建民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上海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ig wfmc.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层01-12室
注册登记机构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 座21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2022年2021年2020年6月30日(基金合 同生效日)-2020年12月31 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98,855,613.8310,330,842.166,047,938.82
本期利润-123,067,235.09-6,377,336.9139,040,002.25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3446-0.01790.1093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40.51%-1.62%10.82%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31.57%-1.61%10.93%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90,404,569.7516,378,780.986,047,938.82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25310.04590.0169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66,767,482.73389,834,717.82396,212,054.73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0.74681.09141.1093
3.1.3 累计期末指标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25.32%9.14%10.93%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舍去,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4、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2.38%1.11%0.67%0.94%-3.05%0.17%
过去六个月-15.17%1.17%-13.09%0.85%-2.08%0.32%
过去一年-31.57%1.56%-18.27%0.98%-13.30 %0.58%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25.32%1.40%-4.32%0.95%-21.00 %0.45%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如下:开放期内,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95%;封闭期内,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100%。在开放期和封闭期内,本基金投资于科技创新主题相关的证券资产占非现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最高投资比例不得超过股票资产的50%。本基金投资于同业存单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开放期内,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但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2020年6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注:2020年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实际计算期间是2020年6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0年12月31日。
3.3 其他指标
无。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自2020年6月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期末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76号文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由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并于2003年6月9日获得开业批文,注册资本1.3亿元人民币,目前,各家出资比例分别为49%、49%、1%、1%。总部设在深圳,在北京、上海、广州设有分公司,并设立全资子公司——景顺长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本公司拥有公募、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等业务资格,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旗下共管理165只开放式基金,在主动权益、固定收益、指数投资、量化投资、海外投资、资产配置等多个领域布局。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部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争取良好投资业绩。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詹成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2020年 6 月30日-11年通信电子工程博士。曾任英国诺基亚研发 中心研究员。2011年7月加入本公司,历 任研究部研究员、专户投资部投资经理, 自2015年12月起担任股票投资部基金经 理,现任研究部副总经理、股票投资部基 金经理。具有11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 验。
郭琳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2022年 7 月12日-8年理学硕士。曾任大成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投资研究部高级研究员。2016年8月加 入本公司,历任研究部研究员、专户投资 部投资经理、研究部基金经理助理,自2022 年7月起担任股票投资部基金经理。具有 8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无。
4.1.4 基金经理薪酬机制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无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科技创新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本公司”)投资和交易管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工作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本公司制定了《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指引》,该《指引》涵盖了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对授权、研究分析与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交易指令的分配执行、公平交易监控、报告措施及信息披露、利益冲突的防范和异常交易的监控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

具体控制措施如下:
1、授权、研究分析与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
建立投资授权制度,明确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建立客观的研究方法,任何投资分析和建议均应有充分的事实和数据支持,避免主观臆断,严禁利用内幕信息作为投资依据;确保所有投资组合平等地享有研究成果;根据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等,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主题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投资组合经理在此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并独立进行投资决策。

2、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
本公司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将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隔离;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机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同时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

3、交易指令分配的控制
所有投资对象的投资指令必须经由交易管理部总监或其授权人审核后分配至交易员执行。

交易员对于接收到的交易指令依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顺序执行。在执行多个投资组合在同一时点就同一证券下达的相同方向的投资指令时,需根据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经过公平性审核,公平对待多个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

4、公平交易监控
本公司建立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制度。交易管理部负责异常交易的日常实时监控,风险管理部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内(如1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反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应对异常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由投资组合经理、督察长、总经理签署后,妥善保存分析报告备查。如果在上述分析期间内,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同向交易价差出现异常情况,应重新核查公司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针对潜在问题完善公平交易制度,并在监察稽核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对此做专项说明。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及《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指引》对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不公平交易的情况。
4.3.2.1 增加执行的基金经理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及公平交易管理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无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共有 47次,为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回顾2022年,全球资产的扰动基本围绕着通胀、美元、疫情和地缘政治几大核心因素,权益资产价格波动下行。市场交易逻辑从上半年的供需错配导致全球通胀抬升切换至美联储加快收紧步伐,美元流动性的大幅收紧冲击着之前被宽松货币推升的全球大类资产,再到加息节奏趋于见顶,流动性拐点将至风险偏好提升。

2022年全年疫情防控对经济供需两侧多次产生冲击,实体经济特别是居民部门信心较差,储蓄意愿强烈、消费恢复缓慢和地产销售则持续低迷,就业形势不容乐观,出口压力继续显现,政策托底必要性继续增强,当前宽信用政策多管齐下。展望2023年,随着疫情高峰结束,经济不确定性下降,居民预期随之改善。短期内,看好超额储蓄背景下,未来半年居民消费需求的复苏和释放。与此同时,财政“稳经济”意愿强烈,基建投资强度与2022年基本持平。中期内,政策支持下地产销售回暖幅度需要观察。宏观场景判断短期内倾向于“稳货币、宽信用”,当前经济处于望恢复扩张,央行收敛货币的可能性在上升,央行的操作思路将从“总量式宽松”向“结构性支持”切换。

年报报告期内,沪深300指数、中小100指数、创业板指数分别下跌21.63%、26.49%和29.37%;全市场仅两个行业取得正收益,根据申万一级行业指数,煤炭(+10.95%),综合(+10.57%);电子(-36.53%)、建筑材料(-26.13)跌幅居前。港股方面表现略优于A股,恒生指数下跌15.46%,恒生国企指数下跌18.59%。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22年度,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1.57%,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8.27%。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未来,我们对2023年权益市场保持乐观。2023年1月依然受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的压制,但当下疫情感染高峰逐步度过,对不确定性的担忧已经扭转,疫情的阶段性冲击更多意义上还是给了2023年低基数。市场跳过当下关注中长期的维度,居民生活和企业经营回归正轨的时间比预期的早,疫后消费恢复的高度以及在需求冲击过后,更加关注增量政策。宏观场景判断短期内倾向于“宽货币、宽信用”,中期看经济修复信用扩张,目前的国内市场结构相对较好,我们继续看好权益市场,后续无非是结构、风格方面的选择问题。外部环境虽未看到明显的积极变化,但对于加息的幅度和节奏已经有了较一致的预期,不会更差,当前已经是美联储货币政策表态最强硬阶段,市场已经消化了很大部分美联储加息的预期,后续超预期加息的概率较低,给海外市场也提供一个喘息的窗口期。

投资策略上,我们依然坚定围绕科技创新方向来构建组合,每个时代有每个时代的特征,科技创新是中国未来5-10年最强alpha的产业方向之一。当前成长板块估值已经有较大幅度的回落,结合基本面及行业景气度优选空间合适的个股。科技创新领域,依然看好中长期高景气度叠加渗透率提升、国产替代空间大的方向。重点包括:1)科技成长:军工和半导体等“硬科技”板块,我们将重点挖掘能够实现自主可控和进口替代的投资机会,当前的时代背景下国产替代的迫切性不可同日而语,举国体制推进核心技术攻坚,国内的技术水平和成本优势在这几年的积累下已经在某些领域具备竞争优势,甚至可以打开全球市场空间。2)应用创新:消费互联网的模式创新在过去几年得到充分的验证,产业互联网的应用才刚刚兴起,工业软件、信创、物联网等新兴数字化、智能化应用快速起量。2022年TMT板块调整幅度较大,随着四季度平台经济政策监管逐步出清,中美在审计底稿问题上达成初步协议,互联网、软硬件方向具备布局时机,在数字经济发展背景下寻找新应用、国产化、数字化、智能化机会。

持一定的均衡性,尽可能地降低净值的波动,追求复利,积小胜为大胜,希望能够在中长期的维度为持有人创造稳定的净值增长。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基金合同以及基金招募说明书对本基金的投资、销售、运营等业务中的内部控制完善程度和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察稽核,对监察稽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示,督促改进并跟踪改进效果。定期编制监察稽核报告,及时报送上级监管部门(如需)。

为提高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的能力,确保经营业务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安全完整,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
1、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本公司已经建立了科学合理的层次分明的包括内控组织架构、控制程序和控制措施以及控制职责在内的运行高效、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

2、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在已建立的基本管理制度、业务流程、规章等基础上,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和法律法规的颁布情况,对相关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规章进行全面修订及更新,从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上进行风险控制,进一步强化内部制度的执行力度。

3、坚持岗位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在岗位设置上继续采取严格的分离制度,形成不同岗位之间的相互制衡机制,从岗位设置上减少和防范操作及操守风险。

4、持续地对基金经营业务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控。采取了实时监控、常规稽核、专项稽核和临时稽核等方式,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示并督促改进,防范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切实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5、执行以 KPI(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 主要绩效指标)为风险控制主要手段和评估标准的风险评估、预警、报告、控制以及监督程序。并通过适当的控制流程,定期或实时对风险进行评估、预警和监督,从而确认、评估和预警与公司管理及基金运作有关的风险。通过顺畅的报告渠道,对风险问题进行层层监督、管理和控制,使部门和管理层及时把握风险状况并快速做出风险控制决策。

6、采用自动化监督控制系统。采用电子化投资交易系统,对投资比例进行限制,有效地防止合规性运作风险和操作风险。

7、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做好旗下各只基金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有关信息披露的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续教育课程,进一步加强对员工的合规教育,健全公司合规文化。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不断提高内部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充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成立基金估值委员会对基金财产的估值方法及程序作决策,基金估值委员会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参考行业协会的估值指引及独立第三方估值服务机构的估值数据等方式,谨慎合理地制定高效可行的估值方法,及时准确地进行份额净值的计量,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将估值结果以双方认可的方式报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无误后返回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当发生了影响估值方法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时,通过会议方式启动估值委员会的运作。研究人员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长期深入的跟踪研究,综合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及个券状况等各方面因素,从价值投资的角度进行理论分析,并根据分析的结果向基金估值委员会提出有关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的建议。风险管理人员根据研究人员提出的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进行计算及验证,并根据计算和验证的结果与投资人员共同确定估值方法并提交估值委员会。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负责与基金托管人沟通,必要时应就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得适当性等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法律、监察稽核部相关人员负责监察执行估值政策及程序的合规性,控制执行中可能发生的风险。估值委员会共同讨论通过后,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根据估值委员会确认的估值方法对各基金进行估值核算并与基金托管行核对,法律、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外进行信息披露。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合作,由其提供相关债券品种、流通受限股票的估值参考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截至本报告期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要求以及本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本基金未满足收益分配条件,不进行利润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招商银行具备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我行在履行托管职责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托管协议的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托管义务并安全保管托管资产。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招商银行根据法律法规、托管协议约定的投资监督条款,对托管产品的投资行为进行监督,并根据监管要求履行报告义务。

招商银行按照托管协议约定的统一记账方法和会计处理原则,独立地设置、登录和保管本产品的全套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和资产估值并与管理人建立对账机制。

本年度报告中利润分配情况真实、准确。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内容真实、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安永华明(2023)审字第60467014_H41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景顺长城科技创新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景顺长城科技创新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 债表,2022年度的利润表、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 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景顺长城科技创新三年定期开放灵活 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景顺长城科技创新三年 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12月31日的 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 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景顺长城科技创新三年定期开放灵 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 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 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其他信息景顺长城科技创新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 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 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 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 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 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 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 需要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任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 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 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景顺长城科技创新 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持续经营能 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 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景顺长城科技创新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任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 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 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 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 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 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 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 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 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 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

 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 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景顺长城科技创新 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 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 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 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 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 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 或情况可能导致景顺长城科技创新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 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 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 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昌华黄拥璇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中国 北京 
审计报告日期2023年3月24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科技创新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 2021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7.4.7.122,527,932.8629,830,797.78
结算备付金 1,096,211.164,710,160.55
存出保证金 82,865.26127,089.79
交易性金融资产7.4.7.2244,253,056.45356,173,226.66
其中:股票投资 244,253,056.45355,264,603.01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908,623.6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7.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4.7.4--
债权投资7.4.7.5--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7.4.7.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7.4.7.7--
应收清算款 314,111.05253,679.81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7.4.7.8-5,377.46
资产总计 268,274,176.78391,100,332.05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 2021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7.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778,999.2311.65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342,485.32493,743.64
应付托管费 57,080.9082,290.61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2.09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7.4.7.9328,128.60689,566.24
负债合计 1,506,694.051,265,614.23
净资产:   
实收基金7.4.7.10357,172,052.48357,172,052.48
其他综合收益7.4.7.11--
未分配利润7.4.7.12-90,404,569.7532,662,665.34
净资产合计 266,767,482.73389,834,717.82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268,274,176.78391,100,332.05
注: (1)报告截止日 2022年 12月 31日,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 0.7468元,基金份额总额357,172,052.48份。

(2)以下比较数据已根据本年《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的资产负债表格式的要求进行列示:上年末资产负债表中“应收利息”与“其他资产”项目的“本期末”余额合并列示在本期末资产负债表中“其他资产”项目的“上年度末”余额,上示在本期末资产负债表“其他负债”项目的“上年度末”余额。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科技创新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 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 年12月31日
一、营业总收入 -117,536,683.183,754,174.53
1.利息收入 139,157.04267,967.8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7.4.7.13139,157.04266,195.58
债券利息收入 -1,772.2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93,464,218.9620,194,385.7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7.4.7.14-95,503,028.1418,222,110.80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7.4.7.15203,402.69294,930.3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7.4.7.16--
贵金属投资收益7.4.7.17--
衍生工具收益7.4.7.18--
股利收益7.4.7.191,835,406.491,677,344.66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 止确认产生的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7.4.7.20-24,211,621.26-16,708,179.07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7.4.7.21--
减:二、营业总支出 5,530,551.9110,131,511.44
1.管理人报酬7.4.10.2.14,558,301.625,914,277.48
2.托管费7.4.10.2.2759,716.94985,712.91
3.销售服务费7.4.10.2.3--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7.4.7.22--
7.税金及附加 0.996.39
8.其他费用7.4.7.23212,532.363,231,514.6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123,067,235.09-6,377,336.91
列)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23,067,235.09-6,377,336.91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123,067,235.09-6,377,336.91
注:以下比较数据已根据本年《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的利润表格式的要求进行列示:上年度可比期间利润表中“交易费用”项目与“其他费用”项目的“本期”金额合并列示在本期利润表中“其他费用”项目的“上年度可比期间”金额。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科技创新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 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产(基金净值)357,172,052.48-32,662,665.34389,834,717.8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净资产(基金净值)357,172,052.48-32,662,665.34389,834,717.82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123,067,235.09-123,067,235.09
(一)、综合收益总额---123,067,235.09-123,067,235.09
(二)、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基金赎回款----
(三)、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 减少以“-”号填列)----
(四)、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 益----
四、本期期末净资产(基金净值)357,172,052.48--90,404,569.75266,767,482.73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 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产(基金净值)357,172,052.48-39,040,002.25396,212,054.73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净资产(基金净值)357,172,052.48-39,040,002.25396,212,054.73
三、本期增减变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6,377,336.91-6,377,336.91
(一)、综合收益总额---6,377,336.91-6,377,336.91
(二)、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基金赎回款----
(三)、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 减少以“-”号填列)----
(四)、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 益----
四、本期期末净资产(基金净值)357,172,052.48-32,662,665.34389,834,717.82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景顺长城科技创新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839号文《关于准予景顺长城科技创新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核准,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景顺长城科技创新三年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作为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2020年6月30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即采取在封闭期内封闭运作、封闭期与封闭期之间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设立时募集的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本金)为人民币357,119,101.18元,在募集期间产生的活期存款利息为人民币52,951.30元,以上实收基金(本息)合计为人民币357,172,052.48元,折合357,172,052.48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融资及在封闭期内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交易。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开放期内,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0%-95%;封闭期内,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0%-100%。在开放期和封闭期内,本基金投资于科技创新主题相关的证券资产占非现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最高投资比例不得超过股票资产的50%。本基金投资于同业存单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开放期内,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但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战略新兴产业成份指数收益率×50%+恒生指数收益率×1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40%。(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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