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景顺长城沪港深领先科技 (004476): 景顺长城沪港深领先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3年03月28日 14:01:50 中财网

原标题:景顺长城沪港深领先科技 : 景顺长城沪港深领先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




景顺长城沪港深领先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
基金
2022年年度报告

2022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3年3月28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3年3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中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其他指标 .................................................................... 9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9 §4 管理人报告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3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4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5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6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6 §5 托管人报告 .................................................................. 16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6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7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7 §6 审计报告 .................................................................... 17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7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7 §7 年度财务报表 ................................................................ 19 7.1 资产负债表 ................................................................. 19 7.2 利润表 ..................................................................... 20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 21 7.4 报表附注 ................................................................... 25 §8 投资组合报告 ................................................................ 57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7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8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59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62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63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3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63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64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64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64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64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64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65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65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65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65 9.4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持有本人管理的产品情况 ............................................................................. 66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66 §11 重大事件揭示 ............................................................... 66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66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66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66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66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67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67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67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71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76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76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76 §13 备查文件目录 ............................................................... 77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77 13.2 存放地点 .................................................................. 77 13.3 查阅方式 .................................................................. 77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景顺长城沪港深领先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景顺长城沪港深领先科技股票
场内简称
基金主代码004476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7月7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504,241,972.97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重点投资于具 备核心科技或技术优势的优质上市公司,把握相关领域科技发展与 公司技术研发能力所带来的投资机会,力争获得超额收益与长期资 本增值。
投资策略本基金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积极投资策略,自下而上地精选价 值被低估并且具有良好基本面的符合领先科技主题的股票构建投资 组合。 1、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依据定期公布的宏观和金融数据以及投资 部门对于宏观经济、股市政策、市场趋势的综合分析,重点关注包 括、GDP增速、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净出口增速、通胀率、货币供 应、利率等宏观指标的变化趋势,同时强调金融市场投资者行为分 析,关注资本市场资金供求关系变化等因素,在深入分析和充分论 证的基础上评估宏观经济运行及政策对资本市场的影响方向和力 度,运用宏观经济模型(MEM)做出对于宏观经济的评价,结合基金 合同、投资制度的要求提出资产配置建议,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核 后形成资产配置方案。 2、股票投资策略:本基金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积极投资策略, 自下而上地精选价值被低估并且具有良好基本面的符合领先科技主 题的股票构建投资组合。 3、债券投资策略:债券投资在保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采取利率 预期策略、信用策略和时机策略相结合的积极性投资方法,力求在 控制各类风险的基础上获取稳定的收益。 4、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对单个券种的分析判断与其它信用类 固定收益品种的方法类似。在信用研究方面,本基金会加强自下而 上的分析,将机构评级与内部评级相结合,着重通过发行方的财务 状况、信用背景、经营能力、行业前景、个体竞争力等方面判断其 在期限内的偿付能力,尽可能对发行人进行充分详尽地调研和分析。 5、股指期货投资策略: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 的,制定相应的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TMT产业主题指数收益率×60%+恒生综合指数收益率×20%+中 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0%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风险程度较高的投资品 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 混合型基金。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 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 风险。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杨皞阳王小飞
 联系电话0755-82370388021-6063710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021-60637228 
传真0755-22381339021-60635778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 建设广场第一座21层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 建设广场第一座21层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 1号楼 
邮政编码518048100033 
法定代表人李进田国立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ig wfmc.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588号前滩中心42 楼
注册登记机构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 座21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 间数据和 指标2022年2021年2020年
本期已实 现收益-354,748,687.40171,715,808.87349,463,847.90
本期利润-431,279,045.65-183,829,271.22741,389,171.27
加权平均-0.6413-0.14040.9026
基金份额 本期利润   
本期加权 平均净值 利润率-36.91%-6.32%49.37%
本期基金 份额净值 增长率-24.07%-4.75%59.61%
3.1.2 期 末数据和 指标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期末可供 分配利润187,621,953.96777,185,176.551,057,676,234.99
期末可供 分配基金 份额利润0.37210.86770.7515
期末基金 资产净值814,533,684.351,905,362,140.513,142,564,353.77
期末基金 份额净值1.6152.1272.233
3.1.3 累 计期末指 标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 增长率61.50%112.70%123.30%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4、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1.64%1.08%7.59%1.15%-5.95%-0.07%
过去六个月-8.81%1.13%-7.64%1.07%-1.17%0.06%
过去一年-24.07%1.56%-21.58%1.25%-2.49%0.31%
过去三年15.44%1.56%-11.14%1.23%26.58%0.33%
过去五年53.08%1.55%-7.75%1.25%60.83%0.30%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61.50%1.50%-6.38%1.22%67.88%0.28%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8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上市的股票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95%;除股票外的其他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5%-20%,其中权证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范围为 0-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本基金投资于领先科技主题的股票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2017年7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3 其他指标
无。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过去三年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76号文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由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并于2003年6月9日获得开业批文,注册资本1.3亿元人民币,目前,各家出资比例分别为49%、49%、1%、1%。总部设在深圳,在北京、上海、广州设有分公司,并设立全资子公司——景顺长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本公司拥有公募、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等业务资格,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旗下共管理165只开放式基金,在主动权益、固定收益、指数投资、量化投资、海外投资、资产配置等多个领域布局。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部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争取良好投资业绩。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詹成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2017年 7 月7日-11年通信电子工程博士。曾任英国诺基亚研发 中心研究员。2011年7月加入本公司,历 任研究部研究员、专户投资部投资经理, 自2015年12月起担任股票投资部基金经 理,现任研究部副总经理、股票投资部基 金经理。具有11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 验。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无。
4.1.4 基金经理薪酬机制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无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沪港深领先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本公司”)投资和交易管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工作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本公司制定了《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对授权、研究分析与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交易指令的分配执行、公平交易监控、报告措施及信息披露、利益冲突的防范和异常交易的监控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

具体控制措施如下:
1、授权、研究分析与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
建立投资授权制度,明确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建立客观的研究方法,任何投资分析和建议均应有充分的事实和数据支持,避免主观臆断,严禁利用内幕信息作为投资依据;确保所有投资组合平等地享有研究成果;根据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等,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主题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投资组合经理在此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并独立进行投资决策。

2、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
本公司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将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隔离;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机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同时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

3、交易指令分配的控制
所有投资对象的投资指令必须经由交易管理部总监或其授权人审核后分配至交易员执行。

交易员对于接收到的交易指令依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顺序执行。在执行多个投资组合在同一时点就同一证券下达的相同方向的投资指令时,需根据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经过公平性审核,公平对待多个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

4、公平交易监控
本公司建立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制度。交易管理部负责异常交易的日常实时监控,风险管理部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内(如1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反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应对异常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由投资组合经理、督察长、总经理签署后,妥善保存分析报告备查。如果在上述分析期间内,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同向交易价差出现异常情况,应重新核查公司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针对潜在问题完善公平交易制度,并在监察稽核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对此做专项说明。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及《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指引》对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不公平交易的情况。
4.3.2.1 增加执行的基金经理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及公平交易管理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无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共有 47次,为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我们的投资策略核心出发点是寻找有能力从小变大,从大变强的企业,在企业不断创造价值的过程中,通过投资这类型企业的股权为基金持有人创造收益,我们坚信权益投资长期获利的根源来自于企业持续稳定的价值创造能力。

但企业成功从小变大,从大变强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情,如果回看中国过去20年的商业史,我们观察到并不是所有的行业都能够提供给企业这种长大的机遇,往往顺应中国产业发展趋势,有时代背景推动的那些行业当中的公司,它们成长的速度和成长的确定性要远比其他行业更快更强。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始终坚持从产业发展趋势角度出发来构建投资组合,精选顺应中国未来产业发展趋势的行业和个股,以相对确定的产业趋势应对万变的市场。

个股选择方面,我们始终坚持三大原则:
1. 寻找赚钱的商业模式
我们会从生意合伙人的角度出发寻找投资标的,我们心仪的投资标的应该是一门持续稳定给投资人创造真金白银的商业模式,这是成功实现从小变大,从大变强的必要前提。

2. 公司业绩可跟踪可预测性强
我们会依托景顺长城整体的投研实力从产业链上下游的角度,对上市公司进行全面的研究,希望尽可能充分的解析公司真实的成长动力,并高频率跟踪产业链上下游的变化,了解公司基本面动态变化。

3. 具有企业家精神的管理团队
能够带领我们选的公司跑的比竞争对手更快。

2022年中国经济在年初和年末,都出现了比较明显的下行态势。一季度GDP增速4.8%,二季度下滑到 0.4%,三季度回升到 3.9%,但四季度又回落 2.9%。随着外围经济增速放缓,外部需求也逐步减弱,中国出口增速也在下半年出现回落的态势。2022上半年的出口增速平均还有13.6%,但下半年就回落到了8%不到。内需端由于疫情的反复,导致第三产业受到严重冲击,服务业PMI显著下行,居民和企业的消费增速不断下降。同时随着地产融资、交付等领域违约事件发生,地产投资、销售增速都呈现出显著下行的态势。2022年权益市场是绝大部分行业都呈现下跌态势的一年。在28个申万一级行业中,除了综合上涨、采掘走平外,其它26个行业都呈现明显下跌态势。报告期内,本基金依然坚持从产业发展趋势入手,精选顺应中国未来产业发展趋势的行业和个股,以相对确定的产业趋势应对万变的市场。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22年度,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4.07%,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1.58%。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23年,我们预计权益资产的回报会明显好于2022年。二十大结束后,各项“稳增长”的政策有望全面推出。宏观政策上,2023年预计会把“扩大内需”提高到更高位置上来。在“稳增长”的大前提下,货币政策将会保持宽松,同时财政,信贷有望持续发力,托底经济下行的政策力度会进一步加大,虽然经济恢复会存在波折,但整体经济还是处于向上复苏阶段。同时美联储加息周期已经进入末期,美元指数已经明显回落,我们相信预期不会“更差”,人民币贬值压力减小,外资有望从流出重新流入中国权益资产。复苏过程中,出现波折也是正常的现象,反而因为波折导致市场调整,往往都是加仓的好时机,股票最终都是跟着基本面走的,顺应产业趋势,基本面强劲的公司,波动完以后,股价还有能力创新高。

短期预测市场的方向不是我们主要的投资策略,特别是在信息传播速度如此之快的互联网时代,市场每天的收盘价可能都是已知信息充分反馈后的公允价格,想基于短期博弈思路寻找市场错误定价的机会可能是难以企及的。反而预测产业的发展趋势是相对容易的,它跟一个国家的资源禀赋、竞争优势、人口结构等中长期的变量相关性较高,更不会随着股票市场每天的涨跌而发生很大幅度的波动。2023年,我们依然坚持以相对确定的产业趋势应对万变的市场的投资策略,通过精选产业发展趋势的受益者,捕获那些能够从小变大、从大变强的优质企业,力争为持有人创造投资回报。

从中观维度来看,我们组合会持续重点配置两条大的成长赛道,消费升级和科技创新。这两有被削弱,很多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反而得到增强,我们认为这两个方向不仅仅是中国较好的成长机会,而且站在全球比较的维度来看,中国的科技创新和消费升级也是全球范围内较有机会的成长投资赛道。我们相信在这两个领域中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能成长为巨擘,面对未来我们是非常积极乐观的。行业配置上,我们重点看好:
消费:国内消费需求的稳健增长是稳经济的重要抓手,随着疫情的控制,国内消费需求边际改善,在品牌化、品质化、个性化、高端化和便利化的消费趋势引领下,基于庞大的内需市场将诞生了一批优质的消费品龙头,我们重点看好受益于国潮崛起的国货品牌公司和受益于提价和高端化的高端白酒企业。

医药:医药行业将持续受益于人口老龄化过程中释放的需求红利,疫情影响过去后,刚性的医疗需求,也将陆陆续续恢复,我们重点看好服务型医疗、创新药和具备进口替代能力的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

军工:全球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需要一个强大的军工产业的支持,在国家加大投入的背景下,很多军工相关企业将会迎来高速成长阶段。

数字经济:发展数字经济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大势所趋。积极推进数字产业化,中国将确保数据底层基础设施的自主可控,数据安全问题,基础软硬件国产化是发展中国特色数字经济的基石。同时传统行业会加强数字化水平提升,有助于生产效率和质量提高。我们将重点关注信创、工业软件、ERP以及其他下游景气行业传导的投资机会。

新能源:虽然筹码结构相对拥挤,但无论是看公司业绩增速还是看未来成长空间,新能源还是一个景气度较高的行业。结构上,我们会重点配置新能源产业链中的头部企业,这些公司在激烈的竞争中能体现较强的综合竞争实力。

智能汽车:在汽车电动化的大浪潮中,相比海外车企,中国车企体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将辅助驾驶甚至自动驾驶等最前沿的科技融入产品中,颠覆消费者对汽车的认识,汽车智能化相关的硬件和软件公司都将积极受益。

我们的组合依然会保持一定的均衡性,行业和个股配置会相对分散,尽可能降低基金净值的波动,追求复利,积小胜为大胜,希望我们能够在中长期的维度为持有人创造持续稳定的净值增长。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基金合同以及基金招募核,对监察稽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示,督促改进并跟踪改进效果。定期编制监察稽核报告,及时报送上级监管部门(如需)。

为提高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的能力,确保经营业务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安全完整,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
1、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本公司已经建立了科学合理的层次分明的包括内控组织架构、控制程序和控制措施以及控制职责在内的运行高效、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

2、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在已建立的基本管理制度、业务流程、规章等基础上,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和法律法规的颁布情况,对相关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规章进行全面修订及更新,从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上进行风险控制,进一步强化内部制度的执行力度。

3、坚持岗位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在岗位设置上继续采取严格的分离制度,形成不同岗位之间的相互制衡机制,从岗位设置上减少和防范操作及操守风险。

4、持续地对基金经营业务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控。采取了实时监控、常规稽核、专项稽核和临时稽核等方式,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示并督促改进,防范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切实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5、执行以 KPI(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 主要绩效指标)为风险控制主要手段和评估标准的风险评估、预警、报告、控制以及监督程序。并通过适当的控制流程,定期或实时对风险进行评估、预警和监督,从而确认、评估和预警与公司管理及基金运作有关的风险。通过顺畅的报告渠道,对风险问题进行层层监督、管理和控制,使部门和管理层及时把握风险状况并快速做出风险控制决策。

6、采用自动化监督控制系统。采用电子化投资交易系统,对投资比例进行限制,有效地防止合规性运作风险和操作风险。

7、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做好旗下各只基金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有关信息披露的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8、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合规培训。通过结合外部律师培训、内部合规培训以及证券业协会的后续教育课程,进一步加强对员工的合规教育,健全公司合规文化。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不断提高内部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充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参考行业协会的估值指引及独立第三方估值服务机构的估值数据等方式,谨慎合理地制定高效可行的估值方法,及时准确地进行份额净值的计量,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将估值结果以双方认可的方式报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无误后返回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当发生了影响估值方法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时,通过会议方式启动估值委员会的运作。研究人员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长期深入的跟踪研究,综合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及个券状况等各方面因素,从价值投资的角度进行理论分析,并根据分析的结果向基金估值委员会提出有关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的建议。风险管理人员根据研究人员提出的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进行计算及验证,并根据计算和验证的结果与投资人员共同确定估值方法并提交估值委员会。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负责与基金托管人沟通,必要时应就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得适当性等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法律、监察稽核部相关人员负责监察执行估值政策及程序的合规性,控制执行中可能发生的风险。估值委员会共同讨论通过后,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根据估值委员会确认的估值方法对各基金进行估值核算并与基金托管行核对,法律、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外进行信息披露。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合作,由其提供相关债券品种、流通受限股票的估值参考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截至本报告期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要求以及本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经本基金管理人研究决定暂不实施利润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

报告期内,本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3)第24142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景顺长城沪港深领先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 持有人
审计意见(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景顺长城沪港深领先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景顺长城沪港深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22 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利润表和净资产(基 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 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 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景顺长城沪港深基金 2022年 12 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 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 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 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景顺长城沪 港深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景顺长城沪港深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 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 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 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景顺长城沪 港深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 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 景顺长城沪港深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景顺长城沪港深基金的财务报告 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任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 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 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 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 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 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 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 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 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 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 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 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景顺长城沪 港深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 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 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 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景顺长城沪港深基金 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 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 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 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单峰郭劲扬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中国上海市 
审计报告日期2023年3月24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沪港深领先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 2021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7.4.7.189,266,158.4179,796,465.91
结算备付金 1,459,297.6376,639,235.78
存出保证金 354,700.434,223,254.93
交易性金融资产7.4.7.2716,131,968.821,738,417,462.09
其中:股票投资 716,131,968.821,734,135,651.90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4,281,810.19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7.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4.7.4--
债权投资7.4.7.5--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7.4.7.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7.4.7.7--
应收清算款 18,285,167.9713,414,437.07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104,854.52-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7.4.7.8-32,359.66
资产总计 825,602,147.781,912,523,215.44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 2021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7.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7,822,257.7862.82
应付赎回款 319,697.711,342,667.75
应付管理人报酬 1,050,769.552,728,877.75
应付托管费 175,128.27454,812.96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11.46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7.4.7.91,700,610.122,634,642.19
负债合计 11,068,463.437,161,074.93
净资产:   
实收基金7.4.7.10504,241,972.97895,639,138.45
其他综合收益7.4.7.11--
未分配利润7.4.7.12310,291,711.381,009,723,002.06
净资产合计 814,533,684.351,905,362,140.51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825,602,147.781,912,523,215.44
注: 报告截止日2022年12月 31日,基金份额净值 1.615元,基金份额总额 504,241,972.97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沪港深领先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 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 年12月31日
一、营业总收入 -410,415,091.91-109,950,529.92
1.利息收入 716,920.171,821,998.8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7.4.7.13716,920.171,714,303.21
债券利息收入 -5,678.78
资产支持证券利 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收入 -102,016.85
证券出借利息收 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列) -335,497,008.40235,091,993.3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7.4.7.14-343,689,931.96223,197,453.08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7.4.7.151,414,423.86890,099.07
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收益7.4.7.16--
贵金属投资收益7.4.7.17--
衍生工具收益7.4.7.18--
股利收益7.4.7.196,778,499.7011,004,441.21
以摊余成本计量 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 生的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7.4.7.20-76,530,358.25-355,545,080.09
4.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 号填列)7.4.7.21895,354.578,680,557.97
减:二、营业总支出 20,863,953.7473,878,741.30
1.管理人报酬7.4.10.2.117,664,391.1043,868,152.43
2.托管费7.4.10.2.22,944,065.257,311,358.87
3.销售服务费7.4.10.2.3--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7.4.7.22--
7.税金及附加 5.5720.46
8.其他费用7.4.7.23255,491.8222,699,209.5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以“-”号填列) -431,279,045.65-183,829,271.22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431,279,045.65-183,829,271.22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431,279,045.65-183,829,271.22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沪港深领先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895,639,138.45-1,009,723,002.061,905,362,140.51
加:会计 政策变 更----
前 期差错 更正----
其 他----
二、本期 期初净 资产(基 金净值)895,639,138.45-1,009,723,002.061,905,362,140.51
三、本期 增减变 动额(减 少以“-” 号填列)-391,397,165.48--699,431,290.68-1,090,828,456.16
(一)、 综合收 益总额---431,279,045.65-431,279,045.65
(二)、 本期基 金份额 交易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数 (净值 减少以 “-”号 填列)-391,397,165.48--268,152,245.03-659,549,410.51
其中:1. 基金申 购款139,674,189.88-126,353,104.82266,027,294.70
2 .基金赎 回款-531,071,355.36--394,505,349.85-925,576,705.21
(三)、 本期向 基金份----
额持有 人分配 利润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净 值减少 以“-” 号填列)    
(四)、 其他综 合收益 结转留 存收益----
四、本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504,241,972.97-310,291,711.38814,533,684.35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1,407,444,931.38-1,735,119,422.393,142,564,353.77
加:会计 政策变 更----
前 期差错 更正----
其 他----
二、本期 期初净 资产(基 金净值)1,407,444,931.38-1,735,119,422.393,142,564,353.77
三、本期 增减变 动额(减 少以“-” 号填列)-511,805,792.93--725,396,420.33-1,237,202,213.26
(一)、 综合收 益总额---183,829,271.22-183,829,271.22
(二)、 本期基 金份额 交易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数 (净值 减少以 “-”号 填列)-511,805,792.93--541,567,149.11-1,053,372,942.04
其中:1. 基金申 购款1,224,202,483.53-1,614,606,834.732,838,809,318.26
2 .基金赎 回款-1,736,008,276.46--2,156,173,983.84-3,892,182,260.30
(三)、 本期向 基金份 额持有 人分配 利润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净 值减少 以“-” 号填列)----
(四)、 其他综 合收益 结转留 存收益----
四、本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895,639,138.45-1,009,723,002.061,905,362,140.51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景顺长城沪港深领先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618号《关于准予景顺长城沪港深领先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和机构部函[2017]599号《关于景顺长城沪港深领先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核准,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景顺长城沪港深领先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682,642,607.57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7)第36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景顺长城沪港深领先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7年7月7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682,869,499.13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226,891.56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景顺长城沪港深领先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和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转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80%-95%,其中投资于国内依法上市的股票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95%;除股票外的其他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5%-20%,其中权证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0-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本基金投资于领先科技主题的股票资产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 TMT产业主题指数收益率×60%+恒生综合指数收益率×2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0%。(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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