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景顺长城泰保三个月定开混合型发起式 (010348): 景顺长城泰保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3年03月28日 14:17:01 中财网

原标题:景顺长城泰保三个月定开混合型发起式 : 景顺长城泰保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




景顺长城泰保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2年年度报告

2022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3年3月28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3年3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中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其他指标 .................................................................... 9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9 §4 管理人报告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3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4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5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5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6 §5 托管人报告 .................................................................. 16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6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6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6 §6 审计报告 .................................................................... 16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6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6 §7 年度财务报表 ................................................................ 18 7.1 资产负债表 ................................................................. 18 7.2 利润表 ..................................................................... 20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 21 7.4 报表附注 ................................................................... 23 §8 投资组合报告 ................................................................ 54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4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4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55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57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8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9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9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9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9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59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9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60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61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61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61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61 9.4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持有本人管理的产品情况 ............................................................................. 61 9.5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 61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62 §11 重大事件揭示 ............................................................... 62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62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62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63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63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63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63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63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65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8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68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9 §13 备查文件目录 ............................................................... 69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69 13.2 存放地点 .................................................................. 69 13.3 查阅方式 .................................................................. 69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景顺长城泰保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景顺长城泰保三个月定开混合
基金主代码010348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1月6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2,547,965,590.48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本基金在严格控制风险并保持良好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 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1、封闭期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依据定期公布的宏观和金融数据以及投 资部门对于宏观经济、股市政策、市场趋势的综合分析,运用宏观 经济模型(MEM)做出对于宏观经济的评价,结合基金合同、投资制 度的要求提出资产配置建议,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核后形成资产配 置方案。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股票投资主要遵循“自下而上”的个股 投资策略,利用我公司股票研究数据库(SRD)对企业进行深入细致 的分析,并进一步挖掘出具有较强核心竞争优势的公司,最后以财 务指标验证核心竞争优势分析的结果。 (3)债券投资策略 债券投资在保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采取利 率预期策略、信用策略和时机策略相结合的积极性投资方法,力求 在控制各类风险的基础上获取稳定的收益。 (4)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根据风险管理 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制定相应的投资策略。 (5)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投资国债期货和其他经中国证监 会允许的衍生金融产品。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 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评估期货合约的流动性、交易活跃度 等方面。本基金力争利用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基金资产调整的频 率和交易成本。 (6)股票期权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票期权将按照风险管理的原 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结合投资目标、比例限制、风险收益 特征以及法律法规的相关限定和要求,确定参与股票期权交易的投 资时机和投资比例。 (7)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对宏观经济、提前偿还 率、资产池结构以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气变化等因素的研究, 预测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化,并通过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 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的久期与收益率的影响。
 2、开放期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本基金为保持较高的组合流动性, 方便投资人安排投资,在遵守本基金有关投资限制与投资比例的前 提下,将主要投资于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收益率×90% + 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 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杨皞阳周直毅
 联系电话0755-82370388021-6847560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95594 
传真0755-22381339021-68476936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 建设广场第一座21层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 城中路168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 建设广场第一座21层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 城中路168号27层 
邮政编码518048200120 
法定代表人李进金煜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ig wfmc.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层01-12室
注册登记机构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 座21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2022年2021年1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 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176,957,303.73-7,231,123.15
本期利润-481,895,509.1112,874,740.74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18910.0117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22.77%1.20%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18.83%0.42%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2022年末2021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470,955,354.65-17,806,617.43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1848-0.0070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077,010,235.832,558,905,744.94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0.81511.0042
3.1.3 累计期末指标2022年末2021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18.49%0.42%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舍去,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4、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4.11%1.43%1.63%1.16%2.48%0.27%
过去六个月-9.02%1.19%-12.32%1.00%3.30%0.19%
过去一年-18.83%1.35%-19.53%1.15%0.70%0.20%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18.49%1.28%-25.19%1.10%6.70%0.18%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封闭期内,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60%—100%;但在每次开放期开始前10个工作日、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但本基金封闭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2021年1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注:2021年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实际计算期间为2021年1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日。
3.3 其他指标
无。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自2021年1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末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76号文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由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并于2003年6月9日获得开业批文,注册资本1.3亿元人民币,目前,各家出资比例分别为49%、49%、1%、1%。总部设在深圳,在北京、上海、广州设有分公司,并设立全资子公司——景顺长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本公司拥有公募、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等业务资格,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旗下共管理165只开放式基金,在主动权益、固定收益、指数投资、量化投资、海外投资、资产配置等多个领域布局。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部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争取良好投资业绩。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刘苏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2021年 1 月6日-17年理学硕士,CFA。曾任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 限公司(现华润深国投信托)信托业务部 信托经理,鹏华基金基金管理部高级研究 员、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2015年5 月加入本公司,自2015年9月起担任股票 投资部基金经理,并曾任研究部副总经理, 现任研究部总经理、股票投资部基金经理。 具有17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无。
4.1.4 基金经理薪酬机制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无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泰保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本公司”)投资和交易管理,严格遵守法律司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工作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本公司制定了《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指引》,该《指引》涵盖了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对授权、研究分析与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交易指令的分配执行、公平交易监控、报告措施及信息披露、利益冲突的防范和异常交易的监控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

具体控制措施如下:
1、授权、研究分析与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
建立投资授权制度,明确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建立客观的研究方法,任何投资分析和建议均应有充分的事实和数据支持,避免主观臆断,严禁利用内幕信息作为投资依据;确保所有投资组合平等地享有研究成果;根据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等,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主题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投资组合经理在此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并独立进行投资决策。

2、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
本公司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将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隔离;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机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同时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

3、交易指令分配的控制
所有投资对象的投资指令必须经由交易管理部总监或其授权人审核后分配至交易员执行。

交易员对于接收到的交易指令依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顺序执行。在执行多个投资组合在同一时点就同一证券下达的相同方向的投资指令时,需根据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经过公平性审核,公平对待多个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

4、公平交易监控
本公司建立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制度。交易管理部负责异常交易的日常实时监控,风险管理部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内(如1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反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应对异常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由投资组合经理、督察长、总经理签署后,妥善保存分析报告备查。如果在上述分析期间内,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同向交易价差出现异常情况,应重新核查公司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及《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指引》对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不公平交易的情况。
4.3.2.1 增加执行的基金经理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及公平交易管理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无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共有 47次,为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2年A股呈现大幅波动、趋势下行的状态。年初,由于前一年度预期较高的新能源、半导体等行业短期经营趋势弱,引起部分高景气板块一轮较大幅度的回调,而二三月份俄乌冲突与国内疫情导致市场风险偏好急剧恶化,市场普跌。4月底政治局会议提出稳经济的信号,市场随之见底反弹,新能源、汽车等板块涨幅巨大;8月份之后,随着全国各地疫情管控再度升级,市场又进入震荡下行趋势;11月底 12月初,伴随疫情管控政策调整,市场对经济修复的信心增强,以及部分产业政策出现实质性改善(如房地产、数字经济、游戏产业等),市场预期又开始转为乐观,叠加极度低估的估值,消费品、房地产链、数字经济链公司的股价出现强劲反弹。从全年来看,除了低估值的煤炭、地产等少数行业外,其它各行业普遍下跌。在过去的一年中,基金经理整体投资思路没有太多变化,依然坚持“买股票就是买企业”的长期思路,聚焦在自己熟悉的好生意中,同时根据股价的波动,适当进行调整,不停优化组合的风险收益比,尤其是在市场最为低迷的四季度初,我们将持仓品种做了进一步的集中,行业选择上,我们依然重点配置在消费品、大金融、互联网与数字经济和医疗服务上。我们在市场低迷的时候坚守了自己的策略,并未降低仓位,承受了波动,因此在市场结构性反弹的过程中净值修复也相对较好。

四季度的市场表现,充分说明股票市场的波动是很难被预测的。事后来看,市场最悲观的时候,恰是投资风险收益比最佳的时点,但因为难以预测,所以几乎没有人能抓住,实现精准的“抄底”。这件事情让我们深刻意识到股价只能利用,无法预测。这与2022年三季报我们提到股票投资的结果永远不是线性的观点是一致的。因此我们的做法就是坚守住那些有价值的企业,围绕其内在价值,利用市场的波动去做操作:低估时买入,高估时卖出,估值合理时等待。我们坚信有价值的企业,其市场价格终究是要向企业内在价值靠拢。因此我们始终要坚持去寻找那些确定性较强的内在价值越来越大的公司,因为持续增长的内在价值,才是我们投资企业最大的安全边际。

过去几年,基金经理始终坚持并不断完善“好行业、好企业、好时机”相结合的投资理念,这种投资理念的出发点就是站在DCF的视角去选出那些内在价值越来越大的企业,而避免投资短期景气高但长期价值不大的企业。目前我们依然对我们的理念充满信心,因为这是符合现实世界商业逻辑的方法,我们希望我们的组合中大部分的资产都是赚钱能力越来越强的“印钞机”。为了匹配我们的投资理念,我们持续在寻找那些商业模式优、行业壁垒深、增长潜力大、企业管理好的投资标的,同时需要在我们认为合理的估值水平下进行投资。这样的标的,自由现金流充沛,资产回报率高,且具备再投资的空间,且估值合理。我们始终在优化我们的工作流程,希望在标的发现、筛选、跟踪、买卖决策方面进一步提升效率。

过去几次季报,我们完善了对于周期性品种的投资框架,组合中也适当增加了一些符合我们投资框架的新品种。这个季度,结合市场的表现,以及回顾我们的操作,我们认为在组合集中度方面还可以进一步优化。特别是在市场最悲观的底部区域,如果我们将仓位进一步集中到那些我们认为胜率和赔率皆更优的品种上,效果可能会更好一些。这需要我们对投资标的研究深度和理解进一步的提升,这也是投资工作中最有乐趣和调整的地方。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22年,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8.83%,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9.5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简单汇报一下我们对于市场的看法:首先,2022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透露出政府对于2023年经济增长还是有一定的要求,考虑到 2022年的低基数,我们判断大概率企业的盈利预期将出现显著改善,尤其是过去一两年受政策和疫情拖累较大的房地产链、消费品、出行链、互联网平台经济等相关产业链,前一阶段市场表现也对此有所体现。PPI指数经过一年多的调整,预期大概率也将在2023年上半年触底回升,这对大部分中上游制造业企业的盈利也将有支撑。另外中国经济已经进入高质量发展的阶段,伴随城镇化率已经达到相对较高的水平,传统重化工业和基建地产的总量增长逻辑在减弱,结构性机会更为重要。与此对应,医疗服务、高端制造、品牌消费仍有持续增长潜力,值得深入挖掘。另外,流动性角度,如果经济恢复力度超预期,则实体水平处在历史估值中枢附近的位置,并没有大幅高估的风险。因此综合企业盈利、流动性和市场估值,我们对2023年的股票市场并不悲观,会以积极的心态去寻找结构性机会。具体到基金的投资策略,我们没有大的变化,依然坚持在我们能理解的前提下(即我们大致能看清楚未来几年的空间、格局、盈利能力),寻找“好行业、好企业、好时机”相结合的投资机会。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基金合同以及基金招募说明书对本基金的投资、销售、运营等业务中的内部控制完善程度和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察稽核,对监察稽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示,督促改进并跟踪改进效果。定期编制监察稽核报告,及时报送上级监管部门(如需)。

为提高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的能力,确保经营业务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安全完整,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
1、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本公司已经建立了科学合理的层次分明的包括内控组织架构、控制程序和控制措施以及控制职责在内的运行高效、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

2、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在已建立的基本管理制度、业务流程、规章等基础上,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和法律法规的颁布情况,对相关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规章进行全面修订及更新,从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上进行风险控制,进一步强化内部制度的执行力度。

3、坚持岗位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在岗位设置上继续采取严格的分离制度,形成不同岗位之间的相互制衡机制,从岗位设置上减少和防范操作及操守风险。

4、持续地对基金经营业务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控。采取了实时监控、常规稽核、专项稽核和临时稽核等方式,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示并督促改进,防范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切实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5、执行以 KPI(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 主要绩效指标)为风险控制主要手段和评估标准的风险评估、预警、报告、控制以及监督程序。并通过适当的控制流程,定期或实时对风险进行评估、预警和监督,从而确认、评估和预警与公司管理及基金运作有关的风险。通过顺畅的报告渠道,对风险问题进行层层监督、管理和控制,使部门和管理层及时把握风险状况并快速做出风险控制决策。

6、采用自动化监督控制系统。采用电子化投资交易系统,对投资比例进行限制,有效地防止合规性运作风险和操作风险。

完整、准确、及时。

8、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合规培训。通过结合外部律师培训、内部合规培训以及证券业协会的后续教育课程,进一步加强对员工的合规教育,健全公司合规文化。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不断提高内部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充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成立基金估值委员会对基金财产的估值方法及程序作决策,基金估值委员会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参考行业协会的估值指引及独立第三方估值服务机构的估值数据等方式,谨慎合理地制定高效可行的估值方法,及时准确地进行份额净值的计量,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将估值结果以双方认可的方式报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无误后返回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当发生了影响估值方法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时,通过会议方式启动估值委员会的运作。研究人员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长期深入的跟踪研究,综合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及个券状况等各方面因素,从价值投资的角度进行理论分析,并根据分析的结果向基金估值委员会提出有关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的建议。风险管理人员根据研究人员提出的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进行计算及验证,并根据计算和验证的结果与投资人员共同确定估值方法并提交估值委员会。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负责与基金托管人沟通,必要时应就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得适当性等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法律、监察稽核部相关人员负责监察执行估值政策及程序的合规性,控制执行中可能发生的风险。估值委员会共同讨论通过后,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根据估值委员会确认的估值方法对各基金进行估值核算并与基金托管行核对,法律、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外进行信息披露。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合作,由其提供相关债券品种、流通受限股票的估值参考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未满足收益分配条件,不进行利润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触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条件。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托管协议的有关约定,诚实、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义务,不存在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规定,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复核和审查,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认为复核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安永华明(2023)审字第60467014_H50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景顺长城泰保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全 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景顺长城泰保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 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 2022年度的利润表、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相关财 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景顺长城泰保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景顺长城泰保三个月定期开
 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 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 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景顺长城泰保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 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 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其他信息景顺长城泰保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管 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 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 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 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 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 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 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 需要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任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 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 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景顺长城泰保三个 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 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 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景顺长城泰保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任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 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 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 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 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 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 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 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 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 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 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 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景顺长城泰保三个 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 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 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 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 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 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 可能导致景顺长城泰保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 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 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 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昌华黄拥璇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中国 北京 
审计报告日期2023年3月24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泰保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 2021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7.4.7.1190,779,029.67242,333,473.53
结算备付金 629,014.70470,722.10
存出保证金 324,474.65306,110.07
交易性金融资产7.4.7.21,887,578,435.942,331,605,848.80
其中:股票投资 1,880,431,582.762,328,170,679.38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7,146,853.183,435,169.4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7.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4.7.4--
债权投资7.4.7.5--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7.4.7.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7.4.7.7--
应收清算款 --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7.4.7.8-56,464.90
资产总计 2,079,310,954.962,574,772,619.40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 2021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7.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12,679,829.72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577,685.981,455,946.08
应付托管费 87,649.2180,885.88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67.7020.17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7.4.7.9635,316.241,650,192.61
负债合计 2,300,719.1315,866,874.46
净资产:   
实收基金7.4.7.102,547,965,590.482,547,965,590.48
其他综合收益7.4.7.11--
未分配利润7.4.7.12-470,955,354.6510,940,154.46
净资产合计 2,077,010,235.832,558,905,744.94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2,079,310,954.962,574,772,619.40
注: (1)报告截止日 2022年 12月 31日,基金份额净值人民币 0.8151元,基金份额总额2,547,965,590.48份。

(2)本基金财务报表上年度实际可比期间为2021年1月6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告>》中的资产负债表格式的要求进行列示:上年末资产负债表中“应收利息”与“其他资产”项目的“本期末”余额合并列示在本期末资产负债表中“其他资产”项目的“上年度末”余额,上年末资产负债表中“应付交易费用”、“应付利息”与“其他负债”科目的“本期末”余额合并列示在本期末资产负债表“其他负债”项目的“上年度末”余额。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泰保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 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1月6日(基金合 同生效日)至2021年12 月31日
一、营业总收入 -461,534,998.4428,220,304.22
1.利息收入 1,275,545.251,056,370.64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7.4.7.131,275,545.251,049,957.47
债券利息收入 -6,413.17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收入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列) -157,872,338.317,058,069.6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7.4.7.14-189,797,803.94-5,581,345.42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7.4.7.15766,128.7655,893.9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收益7.4.7.16--
贵金属投资收益7.4.7.17--
衍生工具收益7.4.7.18--
股利收益7.4.7.1931,159,336.8712,583,521.19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 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7.4.7.20-304,938,205.3820,105,863.89
4.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7.4.7.21--
号填列)   
减:二、营业总支出 20,360,510.6715,345,563.48
1.管理人报酬7.4.10.2.119,098,899.889,424,994.17
2.托管费7.4.10.2.21,061,050.01523,610.85
3.销售服务费7.4.10.2.3--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7.4.7.22--
7.税金及附加 55.0423.18
8.其他费用7.4.7.23200,505.745,396,935.2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以“-”号填列) -481,895,509.1112,874,740.74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481,895,509.1112,874,740.74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481,895,509.1112,874,740.74
注:以下比较数据已根据本年《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的利润表格式的要求进行列示:上年度可比期间利润表中“交易费用”项目与“其他费用”项目的“本期”金额合并列示在本期利润表中“其他费用”项目的“上年度可比期间”金额。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泰保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基金净值)2,547,965,590.48-10,940,154.462,558,905,744.94
加:会计政策变 更----
前期差错更 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基金净值)2,547,965,590.48-10,940,154.462,558,905,744.94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481,895,509.11-481,895,509.11
号填列)    
(一)、综合收益 总额---481,895,509.11-481,895,509.11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 购款----
2.基金赎 回款----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 值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益----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基金净值)2,547,965,590.48--470,955,354.652,077,010,235.83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1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基金净值)----
加:会计政策变 更----
前期差错更 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基金净值)1,010,040,004.20--1,010,040,004.20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1,537,925,586.28-10,940,154.461,548,865,740.74
(一)、综合收益 总额--12,874,740.7412,874,740.74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1,537,925,586.28--1,934,586.281,535,991,000.00
“-”号填列)    
其中:1.基金申 购款1,537,925,586.28--1,934,586.281,535,991,000.00
2.基金赎 回款----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 值减少以“-”号 填列)----
(四)、其他综合 收益结转留存收 益----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基金净值)2,547,965,590.48-10,940,154.462,558,905,744.94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景顺长城泰保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314号文《关于准予景顺长城泰保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核准,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景顺长城泰保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作为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2021年1月6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设立时募集的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本金)为人民币1,009,998,000.00元,在募集期间产生的活期存款利息为人民币42,004.20元,以上实收基金(本息)合计为人民币1,010,040,004.20元,折合1,010,040,004.2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认购方认购本基金的总额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发起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债券(包括但不限于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可转换债券(包括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衍生工具(包括国债期货、股指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封闭期内,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60%—100%;但在每次开放期开始前10个工作日、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10个工作日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但本基金封闭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本基金每三个月开放一次,第一个开放期的首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三个月以后的月度对日,第二个及以后的开放期首日为上一个开放期结束次日的三个月以后的月度对日。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本基金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第一个开放期的首日(不含该日)之间的期间,之后的封闭期为每相邻两个开放期之间的期间。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亦不上市交易。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9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在信息披露和估值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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