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景顺长城成长领航混合 (009376): 景顺长城成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
原标题:景顺长城成长领航混合 : 景顺长城成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 景顺长城成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2年年度报告 2022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3年3月28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3年3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中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其他指标 .................................................................... 9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9 §4 管理人报告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4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5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6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6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6 §5 托管人报告 .................................................................. 17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7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7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7 §6 审计报告 .................................................................... 17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7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7 §7 年度财务报表 ................................................................ 19 7.1 资产负债表 ................................................................. 19 7.2 利润表 ..................................................................... 20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 22 7.4 报表附注 ................................................................... 24 §8 投资组合报告 ................................................................ 52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3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54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56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8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8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8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8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8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58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8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58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59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59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60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60 9.4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持有本人管理的产品情况 ............................................................................. 60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60 §11 重大事件揭示 ............................................................... 60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60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60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61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61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61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61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61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63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8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68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8 §13 备查文件目录 ............................................................... 68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68 13.2 存放地点 .................................................................. 68 13.3 查阅方式 .................................................................. 68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舍去,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4、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3 其他指标 无。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自2020年5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末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76号文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由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并于2003年6月9日获得开业批文,注册资本1.3亿元人民币,目前,各家出资比例分别为49%、49%、1%、1%。总部设在深圳,在北京、上海、广州设有分公司,并设立全资子公司——景顺长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本公司拥有公募、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等业务资格,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旗下共管理165只开放式基金,在主动权益、固定收益、指数投资、量化投资、海外投资、资产配置等多个领域布局。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部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争取良好投资业绩。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无。 4.1.4 基金经理薪酬机制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无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成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本公司”)投资和交易管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工作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本公司制定了《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指引》,该《指引》涵盖了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对授权、研究分析与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交易指令的分配执行、公平交易监控、报告措施及信息披露、利益冲突的防范和异常交易的监控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 具体控制措施如下: 1、授权、研究分析与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 建立投资授权制度,明确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建立客观的研究方法,任何投资分析和建议均应有充分的事实和数据支持,避免主观臆断,严禁利用内幕信息作为投资依据;确保所有投资组合平等地享有研究成果;根据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等,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主题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投资组合经理在此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并独立进行投资决策。 本公司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将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隔离;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机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同时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 3、交易指令分配的控制 所有投资对象的投资指令必须经由交易管理部总监或其授权人审核后分配至交易员执行。 交易员对于接收到的交易指令依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顺序执行。在执行多个投资组合在同一时点就同一证券下达的相同方向的投资指令时,需根据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经过公平性审核,公平对待多个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 4、公平交易监控 本公司建立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制度。交易管理部负责异常交易的日常实时监控,风险管理部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内(如1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反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应对异常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由投资组合经理、督察长、总经理签署后,妥善保存分析报告备查。如果在上述分析期间内,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同向交易价差出现异常情况,应重新核查公司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针对潜在问题完善公平交易制度,并在监察稽核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对此做专项说明。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及《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指引》对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不公平交易的情况。 4.3.2.1 增加执行的基金经理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及公平交易管理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无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共有 47次,为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年度,国内疫情对经济和消费都带来较大的压力,市场表现弱势。本年度,沪深300下跌21.63%,创业板指和科创50分别下跌29.37%和31.35%。 本年度,我们的基金表现不佳,我们深表歉意。但是,我对我们投资的方向与组合依然充满信心。我们依然坚持投资具有伟大前景的新兴产业企业,并伴随他们的成长,而不是趋势增强、寻求市场热点。我们相信未来的胜者一定是不断高强度投入的企业。尽管这些企业不一定是当前的焦点,但是,我们相信厚积薄发才能换取长期的发展。尽管这个过程充满艰难与痛苦,我们仍会坚持我们的选择和风格,我们也会不断优化和改进我们的持仓组合。 众所周知,新冠病毒在这两个月出现快速的传播,短期内带来对经济与消费的冲击,但是,疫情或许也走向了尾声,所有的包袱也留在2022年了,2023年将迎来全新的开始。2022年,疫情对经济的影响显而易见,也超出了几乎所有人的预期。但是,随着免疫屏障的快速建立,这些影响都即将过去。被疫情所压制的消费需求将会迎来反弹,经济也将逐步从收缩走向复苏,当然,这个速度和进展并不会那么快,毕竟受损的居民资产负债表需要一定时间修复,但是,一切经济活动都重回正循环,这才是最重要的。在美联储加息过程中,全球大部分国家不可避免受到影响,幸运的是,我国是全球少数能够置身事外,且能保证独立货币政策的国家,我国有足够的政策工具,有全球第二大的内需市场。因此,只要我们充分释放生产力,有效刺激国内需求,那么,我们坚信能够抵御海外的经济波动的影响。 我们的投资在2022年挨了市场一顿又一顿的毒打,虽然已经鼻青脸肿,但是,在这经济从收缩走向复苏的时刻,我们比以往更坚定、更乐观看待市场。我们深信机会的到来,我们在这段寒冬时期埋下希望与坚持的种子,希望能在2023年生根发芽,迎来阳光灿烂,给投资者带来良好的回报。 当然,世界正在面临着转折点,全球化进程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战争与冲突可能会不断上演和升级。这意味着我们投资的大背景也发生了改变,市场风格也在一定程度上发生变化。2022年的基金重仓股普遍表现不好,绝大部分基金都面临了巨大的压力,广泛的基民遭受到损失。对于我们基金经理而言,我们也面临着空前的压力,过去的一些认知正在发生变化与颠覆。回顾2022年以来,高 Quality(品质) 的股票遭遇了大面积的戴维斯双杀,然而,基金重仓股往往是高Quality的股票。这些高 Quality公司往往是全球化的受益者,战争与冲突、高通胀等因素在不同程度上冲击到高 Quality公司的基本面和长期预期。但是,经过 2022年的估值消化,很多高Quality公司的估值已经低到非常罕见的水平。尽管我们不确定2023年是否会迎来整体估值的提升,但是,我们相信不少高Quality公司大概率会走出戴维斯双击的走势。 从海外市场来看,美联储的货币政策预计会持续收紧,直到经济带来的痛苦大于通胀带来的痛苦,这基本决定了美国的经济硬着陆也是不可避免的。美国加息带来的资金回流将会全面推升其他国家的资金成本,欧洲及其他国家的日子越发艰难,因此,我们的出口压力还是会比较大的。 当然,更多的不确定还是来自于通胀与战争。 这次的全球大通胀本质上还是和 70年代的滞胀是不一样的,70年代的滞胀很重要的因素是美国战后婴儿潮带来了总需求扩张,能源供给无法跟上需求的爆发。而这次的重要原因是新冠疫情带来全球性的供给效率下降,体现在原材料供给不足和产能建设放缓、航运效率下降以及很多行业均出现生产效率明显下降等等方面。然而,需求侧则因为欧美发钱的一次性刺激,消费出现不降反升的状态。然而,疫情逐步消退之后,战争与冲突又让供应链发生断裂,进一步加剧供给效率的下降,再加上许多成本的叠加。全球化那么多年建立的最优化供应链突然被打断,临时重构的链路必然是成本相对高且低效的,这需要一段较长时间才能实现再平衡和再优化。因此,相对于货币政策,战争与冲突才是全球大通胀的最主要因素。 相对通胀而言,全球最大的挑战还是经济缺乏强劲的引擎。从区域角度,中国经济引擎的边际推动力在逐步下降;从科技创新角度,互联网革命带来的全要素生产率提升已经到相当高度,而下一个技术革命还未见踪影。新的增长引擎的缺失,伴随着的是资源的相对匮乏,这使得全球不可避免地走向各种形式地内卷。这不限于国与国之间的内卷,还包括同一国家不同区域、民族、阶层之间的内卷,这势必将加大战争与冲突的可能性。在这种情形之下,存量经济的结构变化的机会有可能远大于增量经济的机会,国家和企业寻求自身供应链安全的动力也会明显增强。安全毫无疑问是未来的重要主线,这里的安全包括了国家安全(军工)、能源安全、粮食安全和产业链安全(自主可控)等。 尽管我们经济也遇到了困难,但是,相对于欧洲面临的挑战,我们的问题是相对可控的。欧洲的工业很大程度依赖于俄罗斯的廉价能源,俄乌战争以及北溪管道被炸让欧洲的能源问题几乎成为不可控的问题。欧洲的低能源成本优势或许已经一去不复返了,这对欧洲的工业体系或许带来毁灭性的打击。欧洲的困境同时也让全球经济陷入增长泥潭中,但是相对来看,中美会是相对受益的。世界格局在急剧变化,时势越发混沌,中美这样的大国在经济、政治的稳定性上的优势将会表现得淋漓尽致。因此,我们的发展更取决于我们自身在这场百年不遇之变局中的表现,过去三十年打造了号称“世界工厂”的制造业将是确保我们继续平稳前行的砝码。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我们长期看好的方向 当下的主线是经济从收缩走向复苏,所以,复苏带来的各种机会占据主角地位。但是,从长期来看,全球化的进程已遭到破坏,未来的增量机会依然是变少,更多或许是存量结构调整的机会。 比较明确的机会可以归纳为三类: 一、安全。安全包括国家安全(军工)、能源安全(传统能源、风光车储等)、粮食安全和产业安全(芯片、软件、新材料等自主可控)等。 二、存量结构的变化。增量机会在变少,存量的变化将是主轴,例如燃油车向新能源车的转变,消费升级与消费降级同时发生,欧洲产业往中美迁移等。 三、新技术新方向的星星之火,这包括了 AR/VR、机器人、元宇宙等。这里之所以认为是星星之火,主要还是这些新技术和新方向都处于非常早期,短期内还看不到行业大爆发的可能性。 我们会努力把握一些阶段性复苏的机会,但是,我们大部分的投资依然会集中于长期的机会。 关于基金的策略容量 我们现在管理的优选、环保优势和创新成长等三支基金均定位为全行业基金,主要采取之前季报所描述的企业生命力评估的方法论策略。它们不仅会投资在企业成长爆发阶段,也会有大量投资于陪伴企业成长的早中期阶段,市值分布从30亿至万亿不等,行业分布也较为分散,体现为多层次均衡式投资。 景顺长城成长龙头也定位为全行业基金,但是投资的企业会更偏重于大市值龙头成长股。 景顺长城公司治理基金和成长领航基金同样定位于均衡成长,但有较多仓位投资于以专精特新为代表的中小市值股票。 景顺长城改革机遇基金的持仓结构基本与公司治理、成长领航一致,唯一不同就是仓位,改革机遇的仓位预计会在50-80%之间波动,大部分时间会在60-70%之间。 景顺长城电子信息产业与新能源产业均是团队管理的行业型基金,分别聚焦于科技股与新能源产业。由于聚焦于科技股和新能源产业,这两个基金会体现较高的波动率。我们希望通过产业切入的方式实现持续的超额收益,并通过更专业的产业投资让投资者分享产业成长的红利。 结束语 过去一年,基金净值出现较大回撤,我们深感愧疚与难过。但是,所有的愧疚与难过都无济于事,我们只有在新一年努力做好,希望早日给持有人挽回所有的损失,希望在新的一年给持有人满意的答卷。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基金合同以及基金招募说明书对本基金的投资、销售、运营等业务中的内部控制完善程度和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察稽核,对监察稽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示,督促改进并跟踪改进效果。定期编制监察稽核报告,及时报送上级监管部门(如需)。 为提高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的能力,确保经营业务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安全完整,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 1、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本公司已经建立了科学合理的层次分明的包括内控组织架构、控制程序和控制措施以及控制职责在内的运行高效、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 2、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在已建立的基本管理制度、业务流程、规章等基础上,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和法律法规的颁布情况,对相关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规章进行全面修订及更新,从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上进行风险控制,进一步强化内部制度的执行力度。 3、坚持岗位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在岗位设置上继续采取严格的分离制度,形成不同岗位之间的相互制衡机制,从岗位设置上减少和防范操作及操守风险。 4、持续地对基金经营业务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控。采取了实时监控、常规稽核、专项稽核和临时稽核等方式,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示并督促改进,防范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切实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5、执行以 KPI(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 主要绩效指标)为风险控制主要手段和评估标准的风险评估、预警、报告、控制以及监督程序。并通过适当的控制流程,定期或实时对风险进行评估、预警和监督,从而确认、评估和预警与公司管理及基金运作有关的风险。通过顺畅的报告渠道,对风险问题进行层层监督、管理和控制,使部门和管理层及时把握风险状况并快速做出风险控制决策。 6、采用自动化监督控制系统。采用电子化投资交易系统,对投资比例进行限制,有效地防止合规性运作风险和操作风险。 7、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做好旗下各只基金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有关信息披露的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8、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合规培训。通过结合外部律师培训、内部合规培训以及证券业协会的后续教育课程,进一步加强对员工的合规教育,健全公司合规文化。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不断提高内部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充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成立基金估值委员会对基金财产的估值方法及程序作决策,基金估值委员会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参考行业协会的估值指引及独立第三方估值服务机构的估值数据等方式,谨慎合理地制定高效可行的估值方法,及时准确地进行份额净值的计量,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将估值结果以双方认可的方式报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无误后返回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当发生了影响估值方法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时,通过会议方式启动估值委员会的运作。研究人员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长期深入的跟踪研究,综合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及个券状况等各方面因素,从价值投资的角度进行理论分析,并根据分析的结果向基金估值委员会提出有关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的建议。风险管理人员根据研究人员提出的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进行计算及验证,并根据计算和验证的结果与投资人员共同确定估值方法并提交估值委员会。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负责与基金托管人沟通,必要时应就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得适当性等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法律、监察稽核部相关人员负责监察执行估值政策及程序的合规性,控制执行中可能发生的风险。估值委员会共同讨论通过后,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根据估值委员会确认的估值方法对各基金进行估值核算并与基金托管行核对,法律、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外进行信息披露。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合作,由其提供相关债券品种、流通受限股票的估值参考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截至本报告期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要求以及本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经本基金管理人研究决定暂不实施利润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招商银行具备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我行在履行托管职责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托管协议的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托管义务并安全保管托管资产。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招商银行根据法律法规、托管协议约定的投资监督条款,对托管产品的投资行为进行监督,并根据监管要求履行报告义务。 招商银行按照托管协议约定的统一记账方法和会计处理原则,独立地设置、登录和保管本产品的全套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和资产估值并与管理人建立对账机制。 本年度报告中利润分配情况真实、准确。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内容真实、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成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2)以下比较数据已根据本年《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的资产负债表格式的要求进行列示:上年末资产负债表中“应收利息”与“其他资产”项目的“本期末”余额合并列示在本期末资产负债表中“其他资产”项目的“上年度末”余额,上年末资产负债表中“应付交易费用”、“应付利息”与“其他负债”科目的“本期末”余额合并列示在本期末资产负债表“其他负债”项目的“上年度末”余额。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成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成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景顺长城成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597号文《关于准予景顺长城成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的核准,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景顺长城成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作为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2020年5月28日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设立时募集的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本金)为人民币4,944,692,997.48元,在募集期间产生的活期存款利息为人民币628.99元,以上实收基金(本息)合计为人民币4,944,693,626.47元,折合4,944,693,626.47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