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景顺长城量化对冲策略三个月定开 (008851): 景顺长城量化对冲策略三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3年03月28日 14:26:30 中财网

原标题:景顺长城量化对冲策略三个月定开 : 景顺长城量化对冲策略三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




景顺长城量化对冲策略三个月定期开放灵
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022年年度报告

2022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3年3月28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全部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3年3月24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中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其他指标 .................................................................... 8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8 §4 管理人报告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2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2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3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4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4 §5 托管人报告 .................................................................. 14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4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5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5 §6 审计报告 .................................................................... 15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5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5 §7 年度财务报表 ................................................................ 17 7.1 资产负债表 ................................................................. 17 7.2 利润表 ..................................................................... 18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 19 7.4 报表附注 ................................................................... 22 §8 投资组合报告 ................................................................ 51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1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2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53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59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60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0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60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61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61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61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61 8.12 市场中性策略执行情况 ...................................................... 61 8.13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61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62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62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63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63 9.4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持有本人管理的产品情况 ............................................................................. 63 9.5 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 63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63 §11 重大事件揭示 ............................................................... 64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64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64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64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64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64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64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64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67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73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73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73 §13 备查文件目录 ............................................................... 73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73 13.2 存放地点 .................................................................. 74 13.3 查阅方式 .................................................................. 74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景顺长城量化对冲策略三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
基金简称景顺长城量化对冲策略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
基金主代码008851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年2月27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232,255,358.46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本基金通过量化模型和绝对收益策略,有效对冲市场系统性风险, 追求长期稳定的绝对收益。
投资策略本基金主要采用量化对冲的投资策略,一方面坚持采用基金管理人 自主研发的量化模型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另一方面,灵活应用多种 绝对收益策略有效对冲本基金的系统性风险,例如做空股指期货进 行对冲操作,获取选股的超额收益,追求长期稳定的绝对收益。 1、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灵活配置的投资策略,根据基金所使用对冲工具的年化 对冲成本来决定当月股票资产的投资比例,建仓期(6个月)内不 受仓位调整机制的约束,建仓期满的第一个月起(包括第一个月), 如基金所使用对冲工具的年化对冲成本达到仓位调整阀值,则触发 仓位调整机制。 2、对冲策略 本基金现阶段主要通过股指期货有效对冲持有股票的系统性风险。 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主要遵循有效管理和风险控制的原则,主 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本基金通过对现货和期货 市场相关性研究,计算需要的股指期货合约数量,并根据不同期货 合约定价关系、保证金要求、流动性情况等因素,对股指期货合约 数量及配比进行动态调整,寻求与现货资产的匹配,力争构建市场 中性投资组合并获得稳定的正向超额收益。 3、套利策略 本基金寻找和发现市场中资产定价的偏差,捕捉套利和绝对收益机 会,以提高资本的利用率,从而达到投资策略的多元化,努力进一 步提高绝对收益水平,例如股指期货套利、统计套利、定向增发套 利、大宗交易套利、并购套利等。
业绩比较基准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1年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1%。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特殊类型的混合型基金,主要采用追求绝对收益的市场中 性策略,与股票市场表现的相关性较低。相对股票型基金和一般的 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较小。本基金实际的收益和风险主要取决
 于基金投资策略的有效性,因此收益不一定能超越业绩比较基准。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杨皞阳郭明
 联系电话0755-82370388(010)6610579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95588 
传真0755-22381339(010)66105798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 建设广场第一座21层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 建设广场第一座21层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邮政编码518048100140 
法定代表人李进陈四清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证券日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ig wfmc.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588号前滩中心42 楼
注册登记机构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一 座21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2022年2021年2020年2月27日(基金合同 生效日)-2020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418,565.0837,216,906.0924,855,104.34
本期利润629,114.388,231,269.2354,173,552.78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0140.00610.0246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0.14%0.58%2.43%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0.93%1.57%1.45%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4,845,751.8616,662,625.21-20,532,293.44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02090.0144-0.0164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37,101,110.321,188,569,174.621,267,925,724.19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02081.03041.0145
3.1.3 累计期末指标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2.08%3.04%1.45%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舍去,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

4、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3.08%0.23%0.59%0.01%-3.67%0.22%
过去六个月-2.44%0.28%1.19%0.01%-3.63%0.27%
过去一年-0.93%0.32%2.39%0.01%-3.32%0.31%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2.08%0.32%7.11%0.01%-5.03%0.31%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之间。本基金投资于同业存单和银行存款的合计占比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在开放期的每个交易日日终,本基金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价值和有价证 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5%,封闭期内的每个交易日日终,本基金持有的买入股 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0%。其中,有 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 含质押式回购)等。在开放期,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股票期权合约和国债期货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 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应收申购款等。在封闭期内,本基金 不受上述5%的限制。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2020年2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建仓期结 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注:2020年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实际计算期间为2020年2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0年12月31日。
3.3 其他指标
无。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自2020年2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本报告期末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76号文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由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景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实德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并于2003年6月9日获得开业批文,注册资本1.3亿元人民币,目前,各家出资比例分别为49%、49%、1%、1%。总部设在深圳,在北京、上海、广州设有分公司,并设立全资子公司——景顺长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本公司拥有公募、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等业务资格,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旗下共管理165只开放式基金,在主动权益、固定收益、指数投资、量化投资、海外投资、资产配置等多个领域布局。

本公司采用团队投资方式,即通过整个投资部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争取良好投资业绩。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黎海 威本基金的 基金经理2020年 2 月27日-19年经济学硕士,CFA。曾任美国穆迪KMV公司 研究员,美国贝莱德集团(原巴克莱国际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主动股票 部副总裁,香港海通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海通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量化总 监。2012年8月加入本公司,自2013年 10月起担任量化及指数投资部基金经理,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量化及指数投资部总 经理、基金经理。具有19年证券、基金行 业从业经验。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无。
4.1.4 基金经理薪酬机制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无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量化对冲策略三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本公司”)投资和交易管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工作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本公司制定了《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指引》,该《指引》涵盖了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对授权、研究分析与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交易指令的分配执行、公平交易监控、报告措施及信息披露、利益冲突的防范和异常交易的监控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

具体控制措施如下:
1、授权、研究分析与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
建立投资授权制度,明确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建立客观的研究方法,任何投资分析和建议均应有充分的事实和数据支持,避免主观臆断,严禁利用内幕信息作为投资依据;确保所有投资组合平等地享有研究成果;根据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等,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主题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投资组合经理在此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并独立进行投资决策。

2、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
本公司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将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隔离;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机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同时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

3、交易指令分配的控制
所有投资对象的投资指令必须经由交易管理部总监或其授权人审核后分配至交易员执行。

交易员对于接收到的交易指令依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顺序执行。在执行多个投资组合在同一时点就同一证券下达的相同方向的投资指令时,需根据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经过公平性审核,公平对待多个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指令。

4、公平交易监控
本公司建立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制度。交易管理部负责异常交易的日常实时监控,风险管理部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分析,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内(如1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反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应对异常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由投资组合经理、督察长、总经理签署后,妥善保存分析报告备查。如果在上述分析期间内,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同向交易价差出现异常情况,应重新核查公司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针对潜在问题完善公平交易制度,并在监察稽核季度报告和年度报告中对此做专项说明。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及《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指引》对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不公平交易的情况。
4.3.2.1 增加执行的基金经理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及公平交易管理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无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共有 47次,为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增长3.6%。12月PMI指数47,疫情影响下景气指数持续回落。12月PPI同比下跌0.7%,环比下跌0.5%;12月CPI同比上涨1.8%,环比持平,通胀无压力。12月M2同比增速11.8%,M1同比增速3.7%,全年社会融资规模存量同比增长9.58%。12月末外汇储备3.1万亿美元,人民币汇率波动有所放大。12月底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下跌1.8%,居民消费意愿持续下滑。整体来看,国内货币政策总体保持稳健,流动性合理适度,疫情影响下经济基本面有所下行。2022年全年A股市场表现疲弱,风格方面价值优于成长,沪深300、中证500和创业板指分别下跌21.63%、20.31%和29.37%。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22年度,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93%,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39%。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23年,海外方面,通胀预计将会得到缓解,美联储加息周期进入后半场,全球流动性压力减小。国内方面,随着防疫措施优化调整以及各项稳经济政策的出台,经济不确定性下降、居民预期随之改善,国内经济或将企稳复苏。宏观场景判断短期内倾向于“稳货币、宽信用”,当前经济处于复苏的早期阶段,尚需货币政策的呵护,预期货币保持合理充裕。而从中期视角看,随着经济复苏的演进,核心通胀有望恢复扩张,央行收敛货币的可能性在上升。长期来看,改革创新是保持经济增长的根本动力,在科学技术带动产业升级的大背景下,我们对经济的长期健康发展持较为乐观的态度。目前A股市场整体估值已进入长期价值配置区间,具有较高成长性的行业和较强竞争力的公司,将具备较高的投资价值。股指期货方面,随着市场情绪改善,股指期货逐步改善,当基差收敛到合理范围内,我们将继续择机提升对冲仓位水平。展望未来,我们预计市场的风险偏好将逐步改善,并且热点逐步开始轮换,这样的市场环境非常适合量化模型的表现,同时我们要警惕海外风险以及政策收紧带来的市场风险。

本基金主要采用量化对冲的投资策略,一方面坚持采用基金管理人自主研发的量化模型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另一方面,灵活应用多种绝对收益策略有效对冲本基金的系统性风险,力争获取选股的超额收益,追求长期稳定的绝对收益。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健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基金合同以及基金招募说明书对本基金的投资、销售、运营等业务中的内部控制完善程度和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察稽核,对监察稽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示,督促改进并跟踪改进效果。定期编制监察稽核报告,及 为提高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的能力,确保经营业务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安全完整,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基金管理人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
1、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本公司已经建立了科学合理的层次分明的包括内控组织架构、控制程序和控制措施以及控制职责在内的运行高效、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

2、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章。在已建立的基本管理制度、业务流程、规章等基础上,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和法律法规的颁布情况,对相关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规章进行全面修订及更新,从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上进行风险控制,进一步强化内部制度的执行力度。

3、坚持岗位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机制。在岗位设置上继续采取严格的分离制度,形成不同岗位之间的相互制衡机制,从岗位设置上减少和防范操作及操守风险。

4、持续地对基金经营业务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控。采取了实时监控、常规稽核、专项稽核和临时稽核等方式,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示并督促改进,防范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切实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5、执行以 KPI(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 主要绩效指标)为风险控制主要手段和评估标准的风险评估、预警、报告、控制以及监督程序。并通过适当的控制流程,定期或实时对风险进行评估、预警和监督,从而确认、评估和预警与公司管理及基金运作有关的风险。通过顺畅的报告渠道,对风险问题进行层层监督、管理和控制,使部门和管理层及时把握风险状况并快速做出风险控制决策。

6、采用自动化监督控制系统。采用电子化投资交易系统,对投资比例进行限制,有效地防止合规性运作风险和操作风险。

7、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做好旗下各只基金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有关信息披露的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8、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合规培训。通过结合外部律师培训、内部合规培训以及证券业协会的后续教育课程,进一步加强对员工的合规教育,健全公司合规文化。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不断提高内部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充分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成立基金估值委员会对基金财产的估值方法及程序作决策,基金估值委员会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参考行业协会的估值指引及独立第三方估值服务机构的估值数据等有人的合法权益。

基金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后,将估值结果以双方认可的方式报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合同规定的估值方法、时间、程序进行复核,无误后返回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当发生了影响估值方法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时,通过会议方式启动估值委员会的运作。研究人员凭借其丰富的专业技能和对市场产品的长期深入的跟踪研究,综合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及个券状况等各方面因素,从价值投资的角度进行理论分析,并根据分析的结果向基金估值委员会提出有关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的建议。风险管理人员根据研究人员提出的估值方法或估值模型进行计算及验证,并根据计算和验证的结果与投资人员共同确定估值方法并提交估值委员会。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负责与基金托管人沟通,必要时应就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得适当性等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法律、监察稽核部相关人员负责监察执行估值政策及程序的合规性,控制执行中可能发生的风险。估值委员会共同讨论通过后,基金事务部基金会计根据估值委员会确认的估值方法对各基金进行估值核算并与基金托管行核对,法律、监察稽核部负责对外进行信息披露。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合作,由其提供相关债券品种、流通受限股票的估值参考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实施利润分配。

截至本报告期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要求以及本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经本基金管理人研究决定暂不实施利润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本报告期内未触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条件。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 2022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3)第24130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景顺长城量化对冲策略三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 式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景顺长城量化对冲策略三个月定期开放灵活 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景顺长城量化对 冲策略三个月定开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2年 12月 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利润表和净资产(基金净值) 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 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 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景顺长城量化对冲策略三个月 定开基金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 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 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 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 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景顺长 城量化对冲策略三个月定开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 其他责任。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景顺长城量化对冲策略三个月定开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景
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 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 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 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 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景顺长 城量化对冲策略三个月定开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 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 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景顺长城量化对冲策略三个月定开 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景顺长城量化对冲策略三个 月定开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任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 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 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 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 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 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 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 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 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 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 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 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 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 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 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 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景顺 长城量化对冲策略三个月定开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 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 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 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 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 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 导致景顺长城量化对冲策略三个月定开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 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 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 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单峰郭劲扬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中国上海市 
审计报告日期2023年3月24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量化对冲策略三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 2021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7.4.7.118,222,578.8057,025,115.00
结算备付金 26,839,973.56116,063,991.57
存出保证金 23,859,220.06105,818,708.47
交易性金融资产7.4.7.2168,889,950.31911,684,344.11
其中:股票投资 168,865,948.31911,418,344.11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24,002.00266,000.0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7.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4.7.4--
债权投资7.4.7.5--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7.4.7.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7.4.7.7--
应收清算款 1,392,446.0990,819.57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7.4.7.8-63,309.29
资产总计 239,204,168.821,190,746,288.01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 2021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7.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1,445,809.72-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301,033.561,516,521.61
应付托管费 40,137.83202,202.88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0.010.26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7.4.7.9316,077.38458,388.64
负债合计 2,103,058.502,177,113.39
净资产:   
实收基金7.4.7.10232,255,358.461,153,475,954.87
其他综合收益7.4.7.11--
未分配利润7.4.7.124,845,751.8635,093,219.75
净资产合计 237,101,110.321,188,569,174.62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239,204,168.821,190,746,288.01
注: 报告截止日2022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1.0208元,基金份额总额232,255,358.46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量化对冲策略三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 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 年12月31日
一、营业总收入 9,288,787.1740,056,816.04
1.利息收入 957,181.682,941,984.1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7.4.7.13957,181.682,899,443.28
债券利息收入 -4,794.30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收入 -37,746.57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列) 7,104,606.0064,128,718.12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7.4.7.14-88,707,971.05155,258,019.57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7.4.7.151,949,790.15605,063.9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收益7.4.7.16--
贵金属投资收益7.4.7.17--
衍生工具收益7.4.7.1889,864,190.51-111,775,272.00
股利收益7.4.7.193,998,596.3920,040,906.6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 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7.4.7.20210,549.30-28,985,636.86
4.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 号填列)7.4.7.211,016,450.191,971,750.63
减:二、营业总支出 8,659,672.7931,825,546.81
1.管理人报酬7.4.10.2.17,153,502.9521,305,410.69
2.托管费7.4.10.2.2953,800.422,840,721.42
3.销售服务费7.4.10.2.3--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7.4.7.22--
7.税金及附加 372,034.620.64
8.其他费用7.4.7.23180,334.807,679,414.0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以“-”号填列) 629,114.388,231,269.23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629,114.388,231,269.23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629,114.388,231,269.23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量化对冲策略三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 净资产(基金 净值)1,153,475,954.87-35,093,219.751,188,569,174.62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 净资产(基金 净值)1,153,475,954.87-35,093,219.751,188,569,174.62
三、本期增减 变动额(减少 以“-”号填 列)-921,220,596.41--30,247,467.89-951,468,064.30
(一)、综合 收益总额--629,114.38629,114.38
(二)、本期 基金份额交 易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 数 (净值减少 以“-”号填 列)-921,220,596.41--30,876,582.27-952,097,178.68
其中:1.基金 申购款74,825,061.06-3,637,415.3978,462,476.45
2.基 金赎回款-996,045,657.47--34,513,997.66-1,030,559,655.13
(三)、本期 向基金份额 持有人分配 利润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 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 列)----
(四)、其他 综合收益结 转留存收益----
四、本期期末 净资产(基金 净值)232,255,358.46-4,845,751.86237,101,110.32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 净资产(基金 净值)1,249,696,567.30-18,229,156.891,267,925,724.19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其他----
二、本期期初 净资产(基金 净值)1,249,696,567.30-18,229,156.891,267,925,724.19
三、本期增减 变动额(减少 以“-”号填 列)-96,220,612.43-16,864,062.86-79,356,549.57
(一)、综合 收益总额--8,231,269.238,231,269.23
(二)、本期 基金份额交 易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 数 (净值减少 以“-”号填 列)-96,220,612.43-8,632,793.63-87,587,818.80
其中:1.基金 申购款1,200,620,167.40-79,888,696.841,280,508,864.24
2.基 金赎回款-1,296,840,779.83--71,255,903.21-1,368,096,683.04
(三)、本期 向基金份额 持有人分配 利润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 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 列)----
(四)、其他 综合收益结 转留存收益----
四、本期期末 净资产(基金 净值)1,153,475,954.87-35,093,219.751,188,569,174.62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景顺长城量化对冲策略三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891号《关于准予景顺长城量化对冲策略三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景顺长城量化对冲策略三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2,803,173,163.28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10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景顺长城量化对冲策略三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0年 2月 27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803,947,219.94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774,056.66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认购方认购本基金的总额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发起资金认购方承诺使用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3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景顺长城量化对冲策略三个月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上市的股票及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企业债、公司债、可交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业务交易。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权益类多头头寸的价值减去本基金权益类空头头寸的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的 0-10%之间。其中:权益类多头头寸价值是指买入持有的股票市值、买入股指期货的合约价值、其他权益类衍生工具组合正风险敞口暴露价值及其他权益类工具多头价值的合计值。权益类空头头寸价值是指融券卖出的股票市值、卖出股指期货的合约价值、其他权益类衍生工具组合负风险敞口暴露价值及其他权益类工具空头价值的合计值。本基金投资于同业存单和银行存款的合计占比不超过基金资产的 20%。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本基金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价值和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95%,封闭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本基金持有的买入股指期货合约、国债期货合约价值与有价证券市值之和,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00%。其中,有价证券指股票、债券(不含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资产支持证券、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不含质押式回购)等。开放期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股票期权合约和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前述5%的限制。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1年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税后)+1%。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的方式运作。本基金每三个月开放一次,每次开放期不超过5个工作日,每个开放期所在月份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所在月份在后续每三个日历月中最后一个日历月,每个开放期的首日为当月沪深300股指期货交割日前五个工作日的第一个工作日。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第一个开放期的首日(不含该日)之间的期间,之后的封闭期为每相邻两个开放期之间的期间。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与转换业务,且不上市交易。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新金融工具准则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本基金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定义的工具。本基金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