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明医药(00282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累计减持比例达到5%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826 证券简称:易明医药 公告编号:2023-014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累计变动达到5%暨权 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帆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包含主动和被动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高帆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8,800,382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25.59%。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帆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帆先生及其作为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控制的西藏易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西藏易水”,已清算注销)、西藏易家团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西藏易家团”,已清算注销)持股比例累计变动达到5%,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持股比例主动及被动变动情况 1、2019年11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已经完成,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72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490,000股。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后,总股本由 189,720,000股增加至 193,210,000股,高帆先生、西藏易水、西藏易家团持股数量保持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详见《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3)。 2、因2019 年度公司经营业绩未达到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股份 1,441,000股,于2020年7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93,210,000股变更为191,769,000股,高帆先生、西藏易水、西藏易家团持股数量保持不变,因此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详见《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 3、2021年6月,西藏易水、西藏易家团解散清算,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共 7,290,000股(其中西藏易水持有 3,2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69%;西藏易家团持有 4,0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2.11%)已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登记至西藏易水、西藏易家团合伙人名下,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并于2021年6月25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其中,高帆先生受让226,800股。因此,高帆先生间接控制公司股份的数量减少7,290,000股,比例减少3.80%,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增加226,800股,比例增加0.12%。详见《关于股东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合伙企业完成非交易过户暨权益变动的公告》(公号编号:2021-047)。 4、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共计回购注销578,625股。2021年7月1日,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公司总股本由191,769,000股减至191,190,375股。高帆先生持股数量保持不变,因此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详见《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0)。 5、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共计回购注销508,125股。2022年6月24日,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公司总股本由191,190,375股减至190,682,250股,高帆先生持股数量保持不变,因此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详见《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4)。 6、2022年12月28日,公司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2022年6月28日至2022年12月27日,高帆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635,800股。 7、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7日,高帆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减持1,535,300股。减持的具体情况如下:
二、股东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高帆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50,744,682股,作为西藏易水、西藏易家团的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间接控制本公司股份7,290,000股,上述所持股份共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189,720,000股的30.59%。 本次权益变动后,高帆先生持有本公司48,800,38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90,682,250股的25.59%。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高帆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实际减持进展情况符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权的变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高帆先生,本次变动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高帆先生已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备查文件 1、高帆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高帆先生的身份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西藏易明西雅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