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大宁01 (163114):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3年第一次)

时间:2023年03月28日 17:56:20 中财网
原标题:20大宁01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3年第一次)

债券代码:250151.SH 债券简称:23大宁 01 债券代码:175739.SH 债券简称:21大宁 Y1 债券代码:163572.SH 债券简称:20大宁 02 债券代码:163667.SH 债券简称:20大宁 Y1 债券代码:163114.SH 债券简称:20大宁 01 债券代码:150499.SH 债券简称:18大宁 02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董事、总经理 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动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3年第一次) 受托管理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
重要声明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大宁集团”或“公司”)。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泰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董事、总经理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动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3年第一次)
中泰证券作为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3大宁 01,债券代码:250151.SH)、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2021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75739.SH,债券代码:21大宁 Y1)、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2020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20大宁 02,债券代码:163572.SH)、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2020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0大宁 Y1,债券代码:163667.SH)、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2020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0大宁 01,债券代码:163114.SH)、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8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18大宁 02,债券代码:150499.SH)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各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各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发行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及信息披露事
务负责人变更情况
(一)发行人原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董事及总经理任职情况及变更原因 发行人原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为史方,原总经理、董事为毛立鹏。根据《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史方同志免职的通知》(静府任[2023]2号),区人民政府同意免去史方的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根据《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毛立鹏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静府任[2023]8号),区人民政府同意毛立鹏任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免去其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根据《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于旭东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静府任[2023]13号),区人民政府同意于旭东任上海大宁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

发行人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变更为毛立鹏,总经理、董事变更为于旭东。

(二)发行人原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任职情况及变更原因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的相关要求:“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应当由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披露。”根据发行人董事长变更情况,现对已发行公司债券的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进行变更,情况如下:

债券代码债券简称原信息披露 事务负责人新任信息披 露事务负责 人
250151.SH、175739.SH、 163572.SH、163667.SH、 163114.SH、150499.SH23大宁 01、21大宁 Y1 20大宁 02、20大宁 Y1 20大宁 01、18大宁 02史方毛立鹏
(三)变更后发行人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基本情况
毛立鹏先生,1976年 1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静安区江宁路街道办事处科员,静安区江宁路街道办事处社会救助管理所副所长,静安区江宁路街道办事处民政福利科副科长,静安区委组织部组织科副科长,静安区委组织部经济干部科科长,静安区曹家渡社区(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上海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上海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上海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大宁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现任发行人党委书记、董事长。

于旭东先生,1971年 6月出生,中共党员。曾任静安区人才开发调节中心科员,静安区人才服务中心科员,静安区人才服务中心副主任科员,静安区人事局人才开发科副科长,静安区人事局主任科员,静安区旅游局旅游管理科科长,静安区旅游局行业管理科科长,静安区旅游局副局长,西藏萨迦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静安区建交委副主任、党委委员、区旧改征收办副主任、区重大办副主任、区重大项目协调中心副主任,静安区建管委副主任、党委委员、区旧改征收办副主任、区重大办副主任、区重大项目协调中心副主任,闸北区、静安区建管委(交通委)联合工作组成员,静安区建管党工委委员,静安区建管委副主任、党工委委员、区重大项目协调推进中心副主任,上海新静安(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现任发行人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

上述人员设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变更事项已经发行人有权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发行人已于 2023年 3月 20日完成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工作。

二、发行人发生重大事项对发行人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的影响
上述人员变动为发行人正常人事调整,未发现可能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受托管理人已采取或者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中泰证券作为各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二条、第十八条要求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就上述重大事项提醒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中泰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对各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及各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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