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蓝科技(000711):杨树嘉业减持5%以下-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京蓝科技 股票代码:0007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杨树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杨树嘉业”)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 51号院 4号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3年3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京蓝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7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7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9 附表:.......................................................................................................................... 10 第一节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杨树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 51号院 4号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明志企业管理咨询(固安)有限公司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91110108306547025E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15,010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4-08-07至无固定期限 通讯方式:15811100050 合伙人信息:
派代表)的基本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杨树嘉业未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形。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京蓝科技股份目的因北京杨树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人要求对合伙企业持有的资产逐渐进行清算。 二、未来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减持京蓝科技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公司将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 53,370,090股,持股比例为5.21%,为上市公司第三大股东。 至 5%以下的时间为 2023年 3月 24日。在 2023年 3月 20日至 2023年 3月 24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京蓝科技 2,268,0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杨树嘉业持有京蓝科技股份总数为 51,102,090股,持股比例为4.9921%,所持股份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变动股份的权益受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杨树嘉业持有的 47,159,404股公司股份被质押给浙银汇智(杭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 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有关信事项。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之执行董事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杨树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明志企业管理咨询(固安)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执行董事: 签署日期:2023年 3月 27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工商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主要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董事)身份证明文件; 3、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杨树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明志企业管理咨询(固安)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执行董事: 签署日期:2023年 3月 2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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