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江河集团(601886):江河集团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时间:2023年03月28日 19:52:45 中财网
原标题:江河集团:江河集团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886 公司简称:江河集团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2023年3月28日公司总股本1,133,002,06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江河集团601886江河创建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刘飞宇孔新颖
办公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牛汇北五街5号北京市顺义区牛汇北五街5号
电话010-60411166010-60411166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二、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建筑装饰行业
2022年,我国建筑业实现总产值约31.2万亿,较去年增长6.5%,增速有所放缓。报告期内,受不可控因素及房地产政策调控等影响,行业内产业结构发生了巨大的转变,竞争格局也正在发生重塑,正由分散市场向集中市场过渡,由单一业务向多元业务整合,优质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成为行业标杆。新型城市化建设带来了金融、科技企业的总部建设,推动城市进一步发展,同时文化类场馆、城市科技园区等,也为城市基础建设添砖加瓦,为幕墙行业项目拓展带来支撑。近年来二三线城市迅速发展,新城建设、旧城改造等工程以及商贸、旅游等行业的发展大力带动写在国家大力推进“碳中和”及绿色建筑的政策背景下,光伏建筑将成为幕墙行业主要发展方向。报告期内,住建部发布的《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于 2022年 4月 1日起正式实施,该政策的实施进一步打开了新建建筑应用光伏的增量市场空间;《十四五绿色建筑节能规划》也提出十四五期间实现居住建筑改造超 1亿平方米,公共建筑改造超 2.5亿平方米,同时新增住宅及公共建筑光伏装机超 50GW;发改委和能源局发布了《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出要推动太阳能与建筑深度融合发展,完善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技术体系,壮大光伏电力生产型消费者群体,到 2025年,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 50%。除了国家层面相关政策,目前全国已有多个省、市、区明确了光伏建筑一体化补贴政策。

在内装技术创新方面,装配式装修已发展成为重要趋势。在绿色环保、健康装饰的趋势之下,建筑装饰行业技术整体向着标准化、模块化、工业化、智能化、数字化等方向发展,装配式建筑将进入高速发展及创新期。

2.医疗健康行业
报告期内,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了“十四五”全国眼健康规划(2021-2025年)(下称“规划”),规划提出“十四五”时期,着力加强眼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能力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完善眼科医疗质量控制体系,推动眼科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并下延。随着该规划的发布,眼科医疗行业被再次提上热点。眼科作为一个非致命疾病领域,子领域多且分散点,就细分领域市场规模而言,眼科服务市场占比最大,达到 71%左右。随着国民健康意识的提升,除“看得见”外,“看得清、看得舒服”也成为强烈刚需,为眼科市场带来巨大的需求蓝海。

公司以“为了人类的生存环境和健康福祉”为企业使命,致力于提供绿色建筑系统和高品质医疗健康服务,坚持主业发展战略,旗下拥有 JANGHO江河幕墙、江河光伏、Sundart承达集团(HK.1568)、港源装饰、港源幕墙、SLD梁志天设计集团(HK.2262)、Vision、江河泽明等行业知名品牌,业务遍布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在建筑幕墙、光伏建筑、室内装饰与设计、眼科医疗等专业领域居世界领先水平。公司主营业务分为建筑装饰业务和医疗健康业务两大板块。

1.建筑装饰业务板块
公司建筑装饰业务板块包括建筑幕墙与光伏建筑、室内装饰与室内设计。

(1)建筑幕墙与光伏建筑
公司在建筑幕墙业务领域,主要承接高档写字楼、酒店、商业综合体、机场、火车站、体育场馆、企事业机关单位办公楼等建筑幕墙工程。在幕墙领域公司是集产品研发、工程设计、精密制造、安装施工、咨询服务、产品出口于一体的幕墙系统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在北京、上海、广州、成都、武汉等地建有一流的研发设计中心和生产基地,目前正在山东、武汉建设两大基地。

公司幕墙业务均由江河幕墙、港源幕墙等子公司承接,其中江河幕墙定位高端幕墙领域,港源幕墙定位于中高端幕墙领域,形成双品牌错位发展。公司长期致力于节能环保技术在幕墙系统中的研发与应用,公司作为幕墙龙头企业正向光伏建筑延伸和转型,将积极推动光伏绿色建筑的快速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承接了北京工人体育场改造项目、杭州恒隆广场项目、科大讯飞北京总部、济南历下国际金融城、烟台威斯汀酒店、上海张江科学之门、上海浦东开发集团云璟生态社区、字节跳动新江湾城项目、西安咸阳机场、厦门新机场、粤港澳大湾区科技金融中心、香港渠务署办公大楼、新加坡滨海湾金沙酒店等一大批有影响力地标工程,获得客户的一致好评。2022年,北京城市副中心图书馆和歌剧院、京东集团总部、青岛海天、南京德基世贸、成都 OPPO、广交会展馆四期、深圳大疆天空之城、佛山美的总部、香港南丰启德地王商业大厦、澳门新濠影汇二期、马尼拉世纪尖塔等一大批精品工程圆满竣工,参建的国家速滑馆、国家跳台滑雪中心等 11座冬奥场馆及配套工程,在 2022北京冬奥会期间精彩亮相;26项精品内外装工程上榜新时代百大建筑榜,占场馆、交通枢纽、超高层建筑三类项目总数的近 50%,赢得了客户和社会的高度赞誉。

在光伏建筑业务领域,公司主要承接公共建筑、工商业建筑等光伏建筑项目以及生产、销售异型光伏组件。在光伏建筑领域,公司是集产品研发、工程设计、精密制造、安装施工、咨询服务、产品出口于一体的光伏建筑系统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依托公司在北京、上海、广州、成都、武汉等地建有一流的幕墙研发设计中心和生产基地,在全国各地承接各类光伏建筑项目。报告期内公司累计承接 8.54亿光伏建筑工程。此外,公司选址湖北浠水作为建设光伏建筑异型光伏组件的生产基地,可与公司在武汉已有的幕墙生产基地在光伏建筑产业链条上产生业务协同,从而提高公司对异型光伏组件的设计和生产能力,并借此以武汉为中心打造公司光伏建筑业务的中部基地,以此作为公司在全国开展光伏建筑业务的中心支点,更好的向周边区域辐射推动公司快速发展光伏建筑业务,在满足公司自身承接的光伏建筑项目需要的同时也可以对外销售。

(2)室内装饰与室内设计
室内装饰业务领域,主要为大型公共建筑、高档酒店、高档住宅、长租公寓等项目提供专业、优质的室内装饰工程服务。室内装饰业务凭借公司的百余项室内顶级装饰工程,彰显了在室内装饰行业的核心影响力,也成为中国高端装饰产业发展的领导力量。公司在装配式内装上采取“自主研发+产业链系统集成”的发展模式,正全力推进内装装配式业务的发展。室内设计业务领域,主要向高档酒店、商场、餐饮、住宅等大型项目客户提供室内设计服务和室内陈设服务。

公司在室内装饰领域,拥有总部位于香港的全球顶级室内装饰品牌承达集团(HK.1568), 在内地拥有北方地区排名第一、装饰行业排名第四的港源装饰。香港、澳门市场承达集团定位高端、优势明显,在内地公司依托港源装饰及承达集团下属子公司承达创建开展业务。在室内设计领域,公司拥有享誉全球的顶级建筑及室内设计品牌梁志天设计集团 (HK.2262),其在住宅设计领域已经连续多年全球排名第一,为一家提供室内设计服务、室内陈设及产品设计的公司,并在上海、北京、广州、深圳、成都设有分、子公司。在内地、香港及海外承接高端市场为对象的住宅、私人住宅及酒店、餐饮项目著名,在内地、香港甚至海外备受推崇。

(3)医疗健康业务板块
公司在医疗健康领域定位于国际化的专业眼科医疗服务提供商,主要开展屈光、视光、眼底病等眼科全科诊疗业务。公司拥有澳洲最大眼科连锁品牌 Vision 和长三角区域知名品牌江河泽明。在国内眼科业务拓展上,以“Vision+区域品牌”的双品牌模式开展业务,稳步推进眼科医疗业务,努力打造国内中高端眼科品牌。


三、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 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2年2021年本年比上年 增减(%)2020年
总资产26,931,897,665.2128,178,830,167.26-4.4329,381,850,084.19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资 产6,350,208,070.106,340,078,606.890.168,615,011,437.76
营业收入18,056,403,834.0020,789,389,103.66-13.1518,049,964,771.50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 润489,069,415.91-1,007,130,382.85不适用948,357,106.83
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285,037,070.72-1,114,877,143.87不适用556,899,966.99
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 额-152,645,601.861,102,962,030.97-113.842,160,040,158.23
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7.73-13.44不适用11.55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0.43-0.89不适用0.84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0.43-0.89不适用0.84

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3,288,101,155.674,453,688,678.614,555,850,530.695,758,763,469.03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91,489,289.02113,570,845.29243,131,895.6240,877,385.98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130,243,983.83104,678,082.6846,041,132.794,073,871.42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1,913,845,338.02-94,676,140.62-41,829,208.671,897,705,085.45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股东情况
4.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20,827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21,306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 减期末持股数 量比例 (%)持 有 有 限 售 条 件 的 股 份 数 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 况 股东 性质
     股份 状态数量 
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0315,645,20027.860质押121,150,000境内
公司      非国 有法 人
刘载望0289,307,86625.530质押100,852,000境内 自然 人
天津江河汇众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0156,137,60013.780质押114,740,000境内 非国 有法 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23,333,87423,333,8742.060未知 国有 法人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社保基金四二二 组合20,859,10020,859,1001.840未知 未知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10,000,00017,240,0001.520未知 未知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易方达创新 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12,344,38512,344,3851.090未知 未知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 限公司11,686,25611,686,2561.030未知 未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华夏核心制 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9,924,0159,924,0150.880未知 未知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华夏成长先 锋一年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8,496,9008,496,9000.750未知 未知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明前十名股东中,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富 海霞女士与自然人股东刘载 望先生为夫妻关系,其中刘载 望先生和富海霞女士分别持有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 85%和 15%的股权。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 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 量的说明不适用      

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7.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80.56亿元,同比下降 13.15%,其中建筑装饰板块实现营业收入 170.85亿元,同比下降 13.86%;医疗健康板块实现营业收入 9.61亿元,同比增长 1.85%。

公司实现净利润 5.4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8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 2.85亿元,同比实现扭亏为盈。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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