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ST长方(300301):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

时间:2023年03月28日 20:37:35 中财网
原标题:*ST长方: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01 证券简称:*ST长方 公告编号:2023-032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若公司 2022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日为2023年 4月 27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2023年 1月 13日发布的《关于加强退市风险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分别在年报预约披露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和十个交易日,披露年报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经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沟通,现将 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的消除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2]0011571号)。针对 2021年度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整改规范情况如下:
1、商誉减值
考虑长方集团康铭盛(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铭盛”)虚增应收账款对其盈利能力的影响,结合康铭盛 2021年度的盈利情况及以后年度的盈利预测,经公司对收购康铭盛产生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该项商誉应在 2021年初全额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应将 2021年度计提的商誉减值损失 14,883.90万元追溯更正到 2021年期初计提。

2、存货管理
公司组织财务部、生产部、仓储部及技术部员工对康铭盛截至 2022年 9月末的存货进行了盘点,核实呆滞存货状态和使用价值,结合出入库情况倒推至 2021年末的呆滞存货情况;经核实截止 2021年 12月 31日呆滞存货账面余额为 1,934.54万元,呆滞存货主要由不良品、退货及返修品构成,公司组织质量、技术研发部门对呆滞存货进行技术鉴定,2021年末结存的呆滞存货已无返修返工价值,经测算 2021年末康铭盛需要补计提 1,409.46万元存货跌价准备。

3、客户通过第三方回款及销售返利的确认
公司召开经销商会议,核实前期销售情况,重点核实赊销额度、奖励结算及货款结算支付等事项;获取客户保管的与康铭盛在原管理团队(原管理团队指李迪初、聂卫及彭立新等核心人员)在其经营期间的销售对账单;向客户发出询证函确认应收账款余额、销售额、第三方回款情况及销售返利事项等事项。

公司依据获得的销售合同及补充协议、应收账款函证回函及客户提供的前期销售对账单,发现康铭盛在原管理团队经营期间,与客户(经销商)签订了完备的销售合同,合同分为一份销售合同(主合同)、一份销售合同补充协议,并在补充协议中详细约定了客户(经销商)的销售任务、对客户实施月度、季度、年度奖励及支持促销费的条件和结算周期、赊销额度等事项。

康铭盛原管理团队在其经营期间定期向客户发出销售对账单逐项核对发货、回款、应结算的各项促销、返利、奖励,在核对完毕后在次月的销售对账单上即通过直接抵减客户的应收账款方式结算应支付给客户的各项费用,实际上康铭盛原管理团队以前年度应结算给客户(经销商)的销售奖励均已结算处理完毕,不存在其他任何形式的未执行完毕的返利合同,不存在 2021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事项中所述的康铭盛原管理团队在 2021年度处理的未执行的 1.68亿元的返利或奖励合同。

综上所述,康铭盛与客户约定的返利均已在 2021年及以前年度按期结算,但康铭盛原管理团队未将业绩承诺期内已经发生并支付的销售奖励费用冲减当期的应收账款;经核查截至目前为止发现,截至 2021年末虚增的应收账款为 3.69亿元,其中2021年年初(即 2020年末)虚增应收账款 3.16亿元。

此外,经公司核实,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客户确系通过与其相关第三方账户向康铭盛支付款项偿付所欠的康铭盛货款。公司已修订相关制度规范并加强客户通过第三方账户回款的审批及实施。

4、内控
公司于 2022年 8月加强了对控股子公司康铭盛的全面管控,通过康铭盛股东会重新委派了其执行董事,康铭盛也调整了管理团队。公司加强了对康铭盛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经营、财务、信息系统及人事等的管控。

公司调查委员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针对性的修订完善上述内控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提升内控管理水平。具体整改如下: (1)健全内控体系,完善内控制度。

自 2022年 5月公司成立调查委员会后,公司调查委员会针对内控体系薄弱环节、内控制度、流程等工作进行梳理,防范内部控制的执行风险,强化薄弱环节的监督、抽查。针对子公司管理,公司在制度上明确了子公司对外投资、资产管理和处置、人事任免及奖惩等方面的审批权限及流程;建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问责机制,杜绝管理漏洞。同时公司修订了《内部控制制度》《重大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销售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存货管理制度》《信息系统管理制度》等制度,持续优化内控制度。

(2)强化内部审计监督职能。

强化内部审计工作重点,完善内部监督流程、将子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流程、存货管理、应收账款管理、员工调动离职的交接工作等事项作为重要审计内容,加强对子公司的审计监督力度。

(3)提高公司管理层风险意识,强化企业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对内控相关制度进行专项学习,进一步强化合规意识。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防范违规行为的发生。

2021年度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影响消除情况及审查结果以审计机构最终出具的专项报告为准。
二、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
2023年 2月,中兴财光华审计项目组进驻公司现场开展 2022年度审计工作。审计项目组就 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范围、审计人员的独立性、报告时间安排、可能存在重大错报风险的领域等事项与公司审计委员会、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有序开展 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中兴财光华正有序执行相应审计程序、获取审计证据并进行审计底稿的编制。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年报编制及审计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审计工作正按计划正常推进,现场审计工作尚未完成。针对差错更正后的 2021年财务报表审计情况,目前审计机构正按照审计准则实施审计程序,正在核实 2021年财务报表的期初数,相关审计工作尚未完成。

此外,除 2021年审计报告提及的无法表示意见事项和会计差错对 2021年以前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外,目前暂未发现新的可能导致 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事项。在重大会计处理、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报告出具时间安排等事项上与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重大分歧。公司 2021年度会计差错更正后的财务报表、2022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最终需以中兴财光华的相关审计报告意见为准。

三、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可能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若公司 2022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的预约披露日为 2023年 4月 27日。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3月 28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