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双创 (588350): 鹏扬中证科创创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
原标题:双创 : 鹏扬中证科创创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 鹏扬中证科创创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2022年年度报告 2022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3年3月29日 §1重要提示及目录 1.1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3年3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22年10月26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1.2目录 §1重要提示及目录..................................................................21.1重要提示....................................................................21.2目录........................................................................3§2基金简介........................................................................62.1基金基本情况................................................................62.2基金产品说明................................................................62.3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62.4信息披露方式................................................................72.5其他相关资料................................................................7§3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7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73.2基金净值表现................................................................83.3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9§4管理人报告.....................................................................10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10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12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13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14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154.6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17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184.8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184.9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18§5托管人报告.....................................................................18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18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185.3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19§6审计报告.......................................................................196.1审计报告基本信息...........................................................196.2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19§7年度财务报表...................................................................217.1资产负债表.................................................................217.2利润表.....................................................................227.3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237.4报表附注...................................................................24§8投资组合报告...................................................................488.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488.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488.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498.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518.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538.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53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538.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538.9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538.10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538.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538.12投资组合报告附注..........................................................53§9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549.1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549.2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559.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559.4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55§10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55§11重大事件揭示..................................................................56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5611.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5611.3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5611.4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56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5611.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5611.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5711.8其他重大事件..............................................................58§1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5812.1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5812.2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59§13备查文件目录..................................................................5913.1备查文件目录..............................................................5913.2存放地点..................................................................5913.3查阅方式..................................................................59§2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4)本基金合同于2022年10月26日生效,截至本报告期末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3.2基金净值表现 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3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未进行利润分配。 §4管理人报告 4.1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扬基金”)成立于2016年7月6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国内首家“私转公”基金管理公司,总部位于北京。 公司坚持特色化经营,逐渐形成绩优主动股票、精品特色指数、多资产FOF和传统强项固收业务齐头并进的多元化格局。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管理资产总规模超过1400亿元,管理公募基金68只;管理非货币公募资产874.44亿元,居于行业44名。公司成立以来,累计为客户创造投资收益超200亿元,累计分红超60亿元。 公司践行高质量发展。在公司治理和人才战略方面,公司充分发挥专业人士控股的治理结构优势,汇聚海内外优秀人才,致力于打造一支将服务投资者作为长期事业的人才队伍。公司核心投资人员均具有10年以上知名金融机构工作经历。在2022年新冠疫情期间,公司开展了首届“鲲鹏人才计划”,为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充实投研与金融科技人才梯队。 公司致力于打造平台化、团队化、一体化的投研体系,实现“宏观、策略、行业、公司”的全维度研究覆盖,为客户提供“全天候”的资产管理解决方案。其中,固收团队持续提升宏观研究与资产配置、信用研究、衍生品对冲等三大核心投资能力,力求为投资人获取长期、稳健的收益;股票团队致力于做深度的个股研究和产业研究,遵循自下而上的基本面理念严选个股,同时充分保留基金经理自身风格特点;指数团队聚焦高质量核心资产,深挖面向未来的行业主题,努力为投资者提供具有长期良好持有体验的指数产品;多资产团队将基于大数据的定量研究和基于调研访谈的定性研究有机结合,为投资者提供便捷的FOF组合方案,有效分散投资风险,助力资产稳健增值。 公司高度注重风险管理,并以科技赋能业务。公司从文化上树立全员风险防范意识;从制度上实现风险管理在投前、投中、投后的全流程覆盖;从结果上检验风险管理成效,杜绝风险事件的发生;从科技手段上,公司自主研发的“基于大数据的智能投资与风险管理平台”入围了证监会首批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项目试点,并在人民银行旗下《金融电子化》杂志举行的第十三届金融科技应用创新奖评选中,获得“2022金融业数字化转型突出贡献奖——金融业务系统类”。 凭借优异的投资业绩和出色的风险管理能力,公司旗下产品鹏扬利泽于2022年在《证券时报》举行的第十七届中国基金业明星基金奖评选中荣获“三年持续回报积极债券型明星基金奖”。银河证券《公募基金管理人长期主动股票投资管理能力榜单》显示,截至2022年12月31日,鹏扬基金近三年的股票投资主动管理收益率为67.93%,在90家基金公司中排名第6。 公司作为中国基金业协会投教专委会委员单位,积极利用各类平台开展投资者教育工作,全面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在2022年香港回归25周年前夕,公司参与了由深交所、港交所、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国基金报联合举办的投教活动,与境内外投资者探讨大湾区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与装备制造业智能升级和绿色转型之道,促进大湾区资本市场互联互通。公司与建设银行、江苏卫视联合开展大型投教活动“财富达人秀”,讲解基金投资知识。公司联合支付宝“蓝马甲”公益行动,走进全国5个城市30家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为居民科普投资理财及反诈骗知识,传递普惠金融力量。在新浪财经举办的2022中国基金业“金麒麟奖”评选中,公司荣获2个投教类奖项。 公司积极投身企业社会责任事务。在2022年春季学期,公司携手“石榴籽计划”,向青海省黄南州同仁市夏卜浪完全小学捐赠普通话教材教具和文体用品,帮助多民族地区少年儿童提升普通话水平和传统文化素养,牢铸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公司持续从云南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农民合作社采购助农咖啡,与第一财经公益基金会联名宣传,以消费扶贫支持当地农户自我造血。 鹏扬基金以“为客户创造价值,为美好生活助力”为使命,秉持“客户至上、勇于担当、拥抱变化、合作共赢”的价值观,以“专业稳健,回报信任”作为经营宗旨。公司的长远目标是成为在中国资本市场上有影响力的、能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的资产管理公司。在专业人士持股的治理机制下,客户利益、股东利益以及管理者的利益高度一致,使得公司能够更加专注于长期目标,寻求服务投资者的最佳方案,在大资管行业迈向高阶发展的进程中行稳致远。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规制定了《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内容主要包括公平交易的原则、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公平交易行为分析、监控与评估及公平交易行为的信息披露。 公平交易制度所规范的范围涵盖公司旗下各类资产组合,围绕投资管理活动包括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含银行间市场)等,贯穿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各个环节。公平交易的原则包括集中交易原则、机制公平原则、公平协调原则、及时评估反馈原则。 在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方面,通过建立规范的投资决策机制与健全的投资授权制度、共享研究资源为投资人员提供公平的投资机会。本基金管理人内控要求投资人员应公平对待其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投资人员根据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关联交易限制等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并在此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 在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方面,本基金管理人建立集中交易制度。交易系统具备执行公平交易的功能,对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交易系统自动启用公平交易功能,合理分配各投资指令的执行。对银行间市场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等非集中竞价交易,通过系统与人工控制相结合的方式,力求确保所有投资组合在交易机会上得到公平、合理对待。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公司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 在行为监控与分析评估方面,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事中和事后的同向交易、异常交易监控分析机制,对于发现的异常问题进行提示,并要求投资组合经理解释说明。公司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对于旗下投资组合之间(纯被动指数组合和量化投资组合除外)确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等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公司要求相关投资组合经理提供决策依据并经过事前审批后方可交易,并留存记录备查。 4.3.2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及其它组合。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统计检验的方法对本年度公司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口下(1日内、3日内、5日内)同向交易的价差进行了专项分析,包括旗下各大类资产组合之间的同向交易价差、各组合与其他所有组合之间的同向交易价差、以及旗下任意两个组合之间的同向交易价差。 根据对样本个数、平均溢价率是否为0的T检验显著程度、平均溢价率以及溢价率分布概率、同向交易价差对投资组合的业绩影响等因素的综合分析,未发现旗下组合存在违反公平交易的情况。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报告期内,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4.4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2年,全球经济持续走弱。前3个季度通胀数据持续超预期走高抑制了消费者信心,并引发主要央行加快了货币收紧的步伐。4季度通胀开始见顶回落,但劳动力市场同期依旧紧俏,通胀潜在风险亦不容忽视。2022年,美联储共加息425bp,4季度加息节奏略有放缓;而欧央行在通胀压力之下加码鹰派。2022年欧美经济持续下行,美国经济衰退风险上升,带动了全球贸易增速和整体需求的逐渐下滑。年末,在美联储放缓加息、欧洲能源危机缓解、中国疫情防控政策和地产政策优化等因素的驱动下,美元指数持续走弱,对全球风险资产的压制得到明显缓解。 2022年,中国经济在疫情反复、地产疲弱、稳增长政策效应低于预期等因素影响下起伏不定,1-4季度GDP同比分别录得4.8%、0.4%、3.9%、2.9%。2022年初,中国经济迎来了“开门红”。但3、4月疫情扰动导致了经济大幅下行。6月疫情整体好转,经济动能复苏。3季度初疫情再度反复,叠加地产风险事件和政策接连不及预期,导致了经济回升斜率中断,随后稳增长政策再度加码,引导经济弱复苏。进入11月,防疫政策调整,年末全国疫情达峰,受此影响经济略有下行。通货膨胀方面,2022年通胀压力整体回落。上半年CPI同比持续回升,猪肉价格上升叠加疫情封控的一定影响带动了食品价格快速上涨。俄乌冲突下,油价超预期上行。其他重要商品及服务涨价压力依然较弱,核心CPI回升幅度较为温和。在2021年同期高基数的背景下,2022年上半年PPI整体呈现回落态势。进入2022年下半年,经济整体处于疲弱态势,出口见顶转弱、地产持续探底,导致核心CPI和投资品价格回落,通胀读数持续低于预期。流动性方面,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和部分房地产企业的流动性风险,1季度央行接连下调了OMO、MLF和LPR利率。2季度初受到疫情冲击,资金面保持宽松,在复工复产后资金利率短期内出现回升压力。7月-8月经济回升趋势中断,基本面压力进一步上升,央行引导资金利率继续下行。9月-11月中旬,由于经济动能弱复苏、信贷结构性走强,流动性维持紧平衡。11月中旬以后,央行再度开启疫情下的流动性宽松模式,降准亦落地,同时为对冲银行理财赎回潮压力,央行加大资金投放力度,资金利率重回低位。信用扩张方面,2022年社融先上后下。年初信贷数据实现“开门红”,广义社融同比增速略有回升,但随后受到疫情非线性冲击,企业与居民中长期贷款重回低迷状态。5、6月信贷社融总量超预期回升,信贷结构也在6月份出现明显好转,支撑因素主要是政府债券、非标、基建配套贷款等规模的增加。7月信贷社融二次塌方,但随后政策性金融工具和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发力,企业中长期贷款同比开始大幅增多,信贷需求结构显著改善,年末疫情放开也促使了实体融资意愿和信心边际好转。 2022年,国内股市受到三重冲击,国内疫情频繁扰动、地产持续下滑以及海外央行快速加息。 1月-4月,受疫情冲击、国内稳增长预期不稳、海外货币政策收紧、能源价格走高、俄乌冲突后中美关系预期恶化等影响,国内股市大幅下跌。5、6月份,随着企业复工复产、大宗商品价格回调,权益市场出现明显反弹。3季度,受地产政策低于预期、美联储紧缩预期升温、俄乌冲突升级等因素的影响,国内股市出现下行态势。4季度,伴随着地产、疫情政策的转向以及海外加息放缓预期升温,国内股市迅速反弹。从风格来看,代表大盘价值的上证50指数全年下跌了19.52%,代表成长风格的创业板指数全年下跌了29.37%,价值风格占优。从行业板块来看,表现较好的主要是:社服商贸、美容护理等受益于疫情放开的板块,以及煤炭、交通运输等受益于能源通胀的板块。跌幅较深的主要有电子、传媒、计算机、电新、军工等成长行业及建材。2022年,沪深300跌21.63%,偏成长的科创创业50指数跌28.32%。 操作方面,本基金于2022年10月26日成立,11月10日上市。为满足上市要求和最小化跟踪误差,本基金以较快速度加仓,建仓完成后严格按照基金合同要求跟踪指数,并做好日常申购赎回的PCF管理、深市股票代理买卖、现金替代补券和指数调样工作,同时积极参与一级市场打新以增厚组合收益,最大化持有人利益。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9324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6.7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01%。年化跟踪误差0.61%,各项指标均在合同规定的目标控制范围之内。 4.5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23年,海外经济仍处于下行周期,但经济波动较2022年将更加曲折复杂。预计2023年海外经济将先演绎软着陆的逻辑,然后再定价衰退逻辑。在中国疫情防控全面优化、能源成本下降、美元贬值共同影响下,海外经济会在一段时间内实现企稳。由于通胀与经济增长的关系是非线性的,美国CPI将在经济企稳的背景下出现快速回落,全球风险资产迎来一段甜蜜期。然而,当CPI回落到4%后,继续下探到2%的难度则较大,通胀韧性将导致海外央行紧缩预期再次抬升,海外经济可能将重回下行趋势。 展望2023年,国内经济环境相对2022年已发生了较大的转折,疫情冲击、房地产市场调整、海外持续加息这几个拖累经济增长的因素已消除或逐步减弱。同时,国内政策取向上也明确表示了要支持经济增长。从大方向上看,我们预计23年是复苏之年,经济周期将从衰退期逐步进入复苏期。 但我们也观察到这一过程并非一帆风顺,居民部门、企业部门都出现了衰退式的资产负债表修复。 其中,居民部门由于收入下降叠加房地产行业和股票市场萎靡产生的财富效应下降,边际消费倾向显著回落、储蓄倾向显著提升。由于我国并未采取类似美国的直接刺激措施,后续也较难有居民部门如同美国一样消费水平快速反弹到历史趋势线的预期。在没有进一步政策支持的前提下,国内经济大概率是一个弱复苏,大致回到2019年的80%-90%附近。企业部门在2022年也遭受了收入利润收缩的困扰,当前资本开支意愿不足,其账面现金有所增加,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反映了其谨慎的态度。企业部门与居民部门不同的地方在于融资环境的显著好转、融资利率的显著下降能够更快地刺激其转向,企业部门对融资综合成本的反应更加敏感。最后,地方政府部门在土地出让收入下降和税收收入下降的共同影响下,资金情况不容乐观,加之城投平台被监管的力度加强,地方政府后续进一步扩张投资的能力恐怕也比较有限。综合上述分析,居民、企业、地方政府三个部门都面临资产负债表压力,在没有外力介入的前提下,扩大支出的能力和动力都不充足,当然这也是经济衰退末期共通的典型特征。 二十大胜利召开后政策思路发生系统性转变,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定调了政策回暖的大方向。随着疫情防控政策的转向,疫情终局确定,远期不确定性大幅降低,因此市场对过程的敏感度也会降低。房地产“三支箭”政策出台后,房企大面积信用危机宣告结束,后期核心观察点是需求侧政策以及居民购买意愿对政策的响应程度。2023年政策核心任务是让干部敢为、地方敢闯、企业敢干、群众敢首创,即激发各个主体的发展活力。从货币信贷端来看,当前融资环境已经显著宽松,各部门融资利率显著下降,当前信贷供给充沛,更多的是需求与信心不足的问题。我们认为如果目前居民与企业信心没有实质性改善,则提振信心的一系列政策就值得期待。 在这样的早周期中,通胀压力通常较小,我们当前也尚未看到明显的通胀压力,核心原因是能源保供以及经济处于复苏早期,出行与消费恢复只有在中期后才会给服务通胀带来潜在上涨压力。 具体到金融市场上,如同过去的每年一样,我们试图在年初能把握主线,抓住核心矛盾。当前我们判断2023年的主线是经济复苏的实际进度与政策预期的节奏交替。一方面,我们不能低估决策部门的决心和能力;另一方面,我们也不能小视经济中面临的实际困难。2023年将是一条曲折向上的曲线,在这个过程中,各类资产的波动率将显著加大,长期的单边上涨或下跌不太容易看到。 展望2023年权益市场,由于全年经济应是逐步复苏的,我们总体保持谨慎乐观的态度。市场走构上,适度均衡的风格将更能适应当下市场环境。考虑到中国经济复苏的强度高于全球,我们重点观察内需相关的行业及公司,尤其是能够切实享受到经济复苏红利的中游制造业公司,这些目前被市场关注的较少,后续可能有较好的机会。 4.6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根据法规、市场、监管要求的变化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重点围绕严守合规底线、履行合规义务、防控内幕交易和坚守“三条底线”,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持续强化制度的完善及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有效保证了旗下基金管理运作及公司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和稳健有序。 合规管理方面,一是积极跟踪法律法规的变化和监管动态,及时向业务部门传达最新法规和监管要求,并对公司业务的影响进行解读,将各项要求落实到具体责任部门,使得公司从业人员知法、守法。二是建立覆盖业务全环节的合规监控体系,严格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审查和控制机制,保障业务开展的合法合规性。合法合规审核全面覆盖公司的新产品设计、基金募集和持续营销、宣传推介、投资交易管理、基金信息披露、基金运营、IT保障以及反洗钱等业务环节。不断完善相关机制流程,重点规范和监控公平交易、异常交易、关联交易,严格防控内幕交易、市场操纵和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信息隔离和利益冲突管理制度机制。三是开展合规宣导和合规培训,建立合规风控考评机制,不断增强公司员工合规意识,促进公司合规文化的建设。公司通过定期向员工传递合规简报,开展对新员工的入职合规培训、对全体人员的年度合规培训、对投研人员、销售人员等的专题合规培训,结合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行业风险事件,加深员工对法律法规和风险的理解,从而使得相关法规、政策、制度在公司内部得到有效落实。 监察稽核方面,一是定期对本基金投研交易、销售和后台运营等各项业务开展情况、内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合规控制和风险控制情况进行系统全面的检查和评价,跟进后续改进情况,向董事会报送监察稽核季报。同时,按照年度监察稽核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投研、交易、运营专项稽核工作。二是持续完善制度流程和监控机制,采用系统监控结合日常定期抽查等有效手段,监督投资管理人员的个人行为,防范出现违反监管法规或公司规章的情形。三是关注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依据最新监管要求和公司业务开展情况,梳理相关业务的工作流程,对其中的各项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并对现有的控制手段提出改进性建议。同时,结合出台的法律法规和行业的新要求,督促公司及时制定、更新规章制度和完善业务流程。 监管报备及信息披露方面,严格按照监管法规要求完成管理人层面、基金层面的监管报备及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充分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7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投资品种进行估值。 本基金管理人制订的证券投资基金估值政策与估值程序确定了估值目的、估值日、估值对象、估值程序、估值方法以及估值差错处理、暂停估值和特殊情形处理等事项。日常估值由基金管理人同基金托管人一同进行,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完成估值,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月末、年中和年末估值复核与基金会计账目的核对同时进行。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估值委员会(成员包括公司分管领导以及投资研究部、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交易管理部、基金运营部等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业务骨干,估值委员会成员中不包括基金经理)。 基金管理人估值委员和基金会计均具有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重大利益冲突。 4.8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9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托管人报告 5.1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10月26日至2022年12月31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本托管人认为,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5.3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本托管人认为,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审计报告 6.1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7.1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鹏扬中证科创创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2)本基金合同于2022年10月26日生效,本报告期自2022年10月26日至2022年12月31日。 7.2利润表 会计主体:鹏扬中证科创创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10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7.3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鹏扬中证科创创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10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杨爱斌 崔雁巍 韩欢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鹏扬中证科创创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301号《关于准予鹏扬中证科创创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准予注册,由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鹏扬中证科创创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0月21日向社会公开募集。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募集的有效净认购金额为人民币490,546,000.00元,有效净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85,570.88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87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22年10月26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490,546,000.00份基金份额,无认购资金利息折合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2022]304号审核同意,本基金490,546,000.00份基金份额于2022年11月10日在上交所挂牌交易。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本基金为目标ETF,募集成立了鹏扬中证科创创业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鹏扬中证科创创业50ETF联接基金”)。 鹏扬中证科创创业50ETF联接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投资目标与本基金类似,将绝大多数基金资产投资于本基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含存托凭证)、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含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注册或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可转债、可交换债、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衍生品(包括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票期权)、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含同业存单、债券回购等)、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的规定。在建仓完成后,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据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变更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相应调整本基金的投资比例的规定。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扬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批准报出。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以及本报告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系2022年10月2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 7.4.4.2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本基金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定义的工具。本基金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主要为股票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3)衍生金融工具 本基金将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4.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确认为应计利息,包含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中。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基金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基金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基金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认定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基金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金融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方法进行估值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价值的方法估值。 7.4.4.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1)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2)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 7.4.4.8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对于贴现债为按发行价计算的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扣除按票面利率(对于贴现债为按发行价计算的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后的净额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及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0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针对基金合同约定费率和计算方法的费用,本基金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合同约定进行确认。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本基金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收益分配,每次收益分配方案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2)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不须以弥补浮动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有可能使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收益分配金额后可能低于面值。 (3)《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4)本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 (5)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上述基金收益分配原则进行调整并提前公告。 7.4.4.1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非标的指数成份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 (3)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2015年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无。 7.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无。 7.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无。 7.4.6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2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7.4.7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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