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信澳新能源股票 (001410): 信澳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3年03月29日 11:22:02 中财网

原标题:信澳新能源股票 : 信澳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





信澳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2年年度报告
2022年 12月 31日












基金管理人: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3年 3月 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经审计,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 2022年 1月 1日起至 12月 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
1.1 重要提示 .................................................................................................................. 1
1.2 目录 .......................................................................................................................... 2
§2 基金简介 ..........................................................................................................................4
2.1 基金基本情况 ........................................................................................................... 4
2.2 基金产品说明 ........................................................................................................... 4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5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4 管理人报告 ......................................................................................................................8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8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1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2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3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3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4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5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5 §5 托管人报告 .................................................................................................................... 15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15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5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5 §6 审计报告 ........................................................................................................................ 16
§7 年度财务报表 ................................................................................................................ 19
7.1 资产负债表............................................................................................................. 19
7.2 利润表 .................................................................................................................... 20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 22
7.4 报表附注 ................................................................................................................ 24
§8 投资组合报告 ................................................................................................................ 60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60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61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62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72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73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74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74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74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75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75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75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75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77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77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77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 77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77
§11 重大事件揭示 .............................................................................................................. 78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78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78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78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78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79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79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79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85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89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 89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89
§13 备查文件目录 .............................................................................................................. 89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89
13.2 存放地点 .............................................................................................................. 90
13.3 查阅方式 .............................................................................................................. 90


基金名称信澳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信澳新能源产业股票
基金主代码001410
交易代码001410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 7月 31日
基金管理人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2,856,910,760.65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本基金通过积极主动的管理,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精选新能 源及其相关产业的优秀企业进行投资,为投资者追求长期稳定的投 资回报。
投资策略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积极主动的投资策略,并 对投资组合进行动态调整。由于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核心投资策 略为股票精选策略,同时辅以资产配置策略优化投资组合的风险收 益,提升投资组合回报。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指数收益率×8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15%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长期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 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率的基金产 品。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黄晖王小飞
 联系电话0755-83172666021-6063710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8021-60637228 
传真0755-83196151021-60635778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 道海珠社区科苑南路 2666号 中国华润大厦 L1001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 道科苑南路 2666号中国华润 大厦 10层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号楼 
邮政编码518054100033 
法定代表人朱永强田国立 
注:2022年 3月 21日起,基金管理人名称变更为“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 址www.fscinda.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苑南路 2666号中国华润大厦 10层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 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6层
注册登记机构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 道科苑南路 2666号中国华润 大厦 10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2022年2021年2020年
本期已实现收益-1,962,158,799.874,462,970,873.142,137,656,671.24
本期利润-5,123,400,891.434,437,577,721.033,912,358,288.13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 润-1.65821.57651.0438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37.78%34.63%32.99%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29.29%45.37%59.88%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6,164,026,256.499,084,636,073.624,350,047,457.41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 润2.15762.78811.2762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10,836,485,070.3117,477,493,124.5612,576,482,476.87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3.7935.3643.690
3.1.3 累计期末指标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297.84%462.61%287.03%
注:①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②上述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交易投资组合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值 增长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2.97%1.76%1.61%1.10%-4.58%0.66%
过去六个月-20.20%1.79%-11.46%0.94%-8.74%0.85%
过去一年-29.29%1.89%-18.07%1.09%-11.22%0.80%
过去三年64.34%1.93%-2.28%1.11%66.62%0.82%
过去五年167.72%1.89%1.07%1.10%166.65%0.79%
自基金合同生 效起至今297.84%1.76%7.77%1.13%290.07%0.63%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信澳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年 7月 31日至 2022年 12月 31日)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过去五年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本基金管理人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 2006年 6月 5日,注册资本 1亿元人民币,公司总部设在中国深圳,在北京和上海设有分公司,是由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澳大利亚联邦银行全资子公司设立的合资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71号文)设立的国内首家由国有资产管理公司控股的基金管理公司。2015年 5月 22日,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受让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股权,与East Topco Limited共同持有公司股份,持股比例分别为 54%和 46%。2022年 3月 21日,由于公司外方股东的实控人变更,以及公司国际化发展战略需要,公司正式更名为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建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执行监事。董事会层面设立风险控制委员会和薪酬考核委员会两个专门委员会,并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由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作,并由各委员会包括经营管理委员会、投资审议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产品审议委员会、IT治理委员会、运营委员会、市场销售管理委员会、问责委员会等协助其议事决策。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组织架构,设立了权益投资总部、混合资产投资部、固收投资总部、智能量化与全球投资部、市场销售部、机构销售总部、银行机构总部、互联网金融部、战略客户部、市场支持部、投资管理部、产品创新部、运营管理总部、风险控制部、行政人事部、财务会计部、监察稽核部、董事会办公室等部门,各部门分工协作,职责明确。

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公司共管理 50只基金 ,包括信澳转型创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澳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澳中证沪港深高股息精选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信澳先进智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澳蓝筹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信澳健康中国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澳新目标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澳新财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澳新起点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澳核心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澳科技创新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澳研究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澳匠心臻选两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澳周期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澳量化多因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澳量化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信澳领先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澳精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澳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澳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澳产业升级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澳消费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澳星奕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澳至诚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澳医药健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澳新能源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澳领先智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澳品质回报 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信澳成长精选混合型证券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冯明远本基金的基 金经理,公 司副总经 理、联席投 资总监2016-10-1 9-12年浙江大学工学硕士。浙江 大学工学硕士。2010年 9 月,任平安证券综合研究 所研究员,2014年 1月加 入信达澳亚基金公司,历 任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
     现任副总经理、联席投资 总监。曾任信澳精华配置 混合基金基金经理(2017 年 12月 26日起至 2022年 7月 19日)、信澳匠心臻选 两年持有期混合基金的基 金经理(2020年 10月 30 日起至2023年1月13日)、 信澳先进智造股票基金基 金经理(2019年 1月 17日 起至 2023年 2月 3日)、 信澳核心科技混合基金的 基金经理(2019年 8月 14 日起至2023年2月16日)。 现任信澳新能源产业股票 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 10 月 19日起至今)、信澳科 技创新一年定开混合基金 的基金经理(2020年 5月 29日起至今)、信澳研究优 选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0年 6月 22日起至 今)、信澳星奕混合基金的 基金经理(2021年 1月 22 日起至今)、信澳领先智选 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1年 6月 30日起至 今)、信澳智远三年持有期 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2年 1月 25日起至 今)。
注:1、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任职或离任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等。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发生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实施办法》在投资决策、交易执行、风险监控等环节建立了严谨的内控制度,确保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建立科学的投资决策体系,严谨的公平交易机制,加强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工作制度、业务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贯彻,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买卖同一证券时,按照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公平分配交易量,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风险监控信息系统对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进行公平交易分析,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对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等进行分析,形成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分析报告。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若发现涉嫌违背公平交易原则的行为,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汇报并采取相关控制和改进措施。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已经建立了投资决策及交易内控制度,确保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维护投资者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严谨的公平交易机制,确保不同基金在买卖同一证券时,按照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基金间公平分配交易量。公司对报告期内公司所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进行了分析;利用数据统计和重点审查价差原因相结合的方法,对连续四个季度内、不同时间窗口(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分析;对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进行了审核和监控,未发现公司所管理的投资组合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情形。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异常交易的情况。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未出现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情况。投资组合经理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而发生同日反向交易,未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2年,A股市场受国际政治及全球疫情影响,指数出现较大幅度调整,我们投资的新能源、科技、高端制造等领域股票波动较大,本基金的净值也随之同频共振受到震荡影响。总体来看,2022年上半年 A股经历两轮普跌、盘整和见底反弹的行情,全球滞胀交易、国内疫情和流动性催化是行情主驱动。2022年下半年海外政治变化、全球通胀高企、美联储收紧的货币政策等外部因素也抑制了 A股的风险偏好,同时受疫情冲击,国内经济活动短期承压。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3.793元,份额累计净值为 3.855元,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9.2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8.07%。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 2023年,我们正位于长期牛市的起点,随着疫情第一波高峰期的阶段性落幕,国内经济有望逐步复苏,整体市场环境有望出现好转。整体投资方向上,我们仍然坚持自下而上的选股思路,在科技、新能源等新兴领域寻找投资机会,与优秀的企业共同成长和进步。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在内部监察稽核工作中一切从规范运作、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出发,由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人员对公司经营及员工行为的合规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敦促有关部门整改,并定期制作监察稽核报告报公司管理层和监管机构。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内部监察稽核工作重点完成了以下几个方面:
(1)进一步完善公司管理及业务制度。

(2)监督后台运营业务安全、准确运行,推进完善信息技术系统,履行反洗钱义务。

(3)监督市场营销、基金销售的合规性,落实执行投资者适用性原则。

(4)加强对员工包括投资管理人员的监察监督,严格执行防范投资人员道德风险的有关措施,规避不正当交易行为的发生。

(5)对业务部门进行相关法律培训,提高员工遵规守法意识。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整体运作合规合法,无不当内幕交易和关联交易,有效保障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我们将继续以风险控制为核心,提高内部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安全、合规运作。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 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或小组)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本基金管理人设立了专项的估值小组,主要职责是决策制定估值政策和估值程序。

小组成员具有估值核算、投资研究、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经验。本小组设立基金估值小组负责人一名,由主管运营工作的公司领导担任;基金估值小组成员若干名,由权益投资总部、混合资产投资部、风险控制部、监察稽核部及基金运营部指定专人并经经营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担任,其中基金运营部负责组织小组工作的开展。

(2) 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对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估值程序可以提出建议,但不参与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工作。估值政策和程序、估值调整等与基金估值有关的业务,由基金估值小组采用集体决策方式决定。

(3)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4) 已签约的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本基金管理人未签订任何有关本基金估值业务的定价服务。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要求,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进行利润分配。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

报告期内,本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23)审字第 60467227_H12号
信澳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信澳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6.1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信澳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2年 12月 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利润表、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信澳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信澳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2年 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2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6.2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信澳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6.3 其他信息
信澳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6.4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信澳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信澳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6.5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信澳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信澳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高 鹤 邓 雯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6层
2023年 3月 28日


资产附 注号本期末 2022年 12月 31 日上年度末 2021年 12月 31 日
资 产:   
银行存款7.4.7.1600,584,306.34996,576,359.77
结算备付金 5,922,339.3437,612,209.45
存出保证金 1,425,296.162,585,912.43
交易性金融资产7.4.7.210,271,360,262.1716,525,096,744.52
其中:股票投资 10,240,989,915.2016,513,814,758.87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30,370,346.9711,281,985.65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7.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4.7.4--
债权投资 --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应收清算款 8,010,041.43-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10,984,501.79138,980,274.6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7.4.7.5-134,759.03
资产总计 10,898,286,747.2317,700,986,259.80
负债和净资产附 注号本期末 2022年 12月 31 日上年度末 2021年 12月 31 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7.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20,860,660.6089,733,041.38
应付赎回款 20,046,527.8985,920,747.08
应付管理人报酬 14,538,165.8322,343,436.67
应付托管费 2,423,027.633,723,906.10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214.3987.49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7.4.7.63,933,080.5821,771,916.52
负债合计 61,801,676.92223,493,135.24
净资产:   
实收基金7.4.7.72,856,910,760.653,258,326,850.85
其他综合收益 --
未分配利润7.4.7.87,979,574,309.6614,219,166,273.71
净资产合计 10,836,485,070.3117,477,493,124.56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10,898,286,747.2317,700,986,259.80
注:(1)报告截止日 2022年 12月 31日,信澳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净值 3.793元,基金份额总额 2,856,910,760.65份。

(2)以上比较数据已根据本年《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模板第 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的资产负债表格式的要求进行列示:上年末资产负债表中“应收利息”与“其他资产”项目的“本期末”余额合并列示在本期末资产负债表中“其他资产”项目的“上年度末”余额,上年末资产负债表中“应付交易费用”、“应付利息”与“其他负债”科目的“本期末”余额合并列示在本期末资产负债表“其他负债”项目的“上年度末”余额。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信澳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 1月 1日至 2022年 12月 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附 注号本期 2022年 1月 1 日至 2022年 12月 31日上年度可比期 间 2021年 1月 1 日至 2021年 12月
   31日
一、营业总收入 -4,885,768,605.744,780,238,693.50
1.利息收入 3,585,216.603,788,118.13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7.4.7.93,585,216.603,776,164.30
债券利息收入 -11,953.83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756,375,271.484,745,789,516.49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7.4.7.10-1,855,589,322.084,693,269,979.64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7.4.7.111,766,905.03992,975.37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7.4.7.12--
股利收益7.4.7.1397,447,145.5751,526,561.48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7.4.7.14-3,161,242,091.56-25,393,152.11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7.4.7.1528,263,540.7056,054,210.99
减:二、营业总支出 237,632,285.69342,660,972.47
1.管理人报酬7.4.10.2203,435,567.08190,940,601.40
2.托管费7.4.10.233,905,927.8531,823,433.44
3.销售服务费 --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 信用减值损失7.4.7.16--
7.税金及附加 111.3242.92
8.其他费用7.4.7.17290,679.44119,896,894.71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5,123,400,891.434,437,577,721.03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5,123,400,891.434,437,577,721.03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5,123,400,891.434,437,577,721.03
注:以上比较数据已根据本年《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模板第 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的利润表格式的要求进行列示:上年度可比期间利润表中“交易费用”
项目本期 2022年 1月 1日至 2022年 12月 31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基金净 值)3,258,326,850.8514,219,166,273.7117,477,493,1 24.56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基金净 值)3,258,326,850.8514,219,166,273.7117,477,493,1 24.56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401,416,090.20-6,239,591,964.05-6,641,008,0 54.25
(一)、综合收 益总额--5,123,400,891.43-5,123,400,8 91.43
(二)、本期基 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数(净值减 少以“-”号填列)-401,416,090.20-1,116,191,072.62-1,517,607,1 62.82
其中:1.基金申 购款2,171,016,651.697,572,726,660.599,743,743,31 2.28
2.基金赎 回款-2,572,432,741.89-8,688,917,733.21-11,261,350, 475.10
(三)、本期向 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 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基金净 值)2,856,910,760.657,979,574,309.6610,836,485,0 70.31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 1月 1日至 2021年 12月 31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基金净 值)3,408,644,841.549,167,837,635.3312,576,482,4 76.87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基金净 值)3,408,644,841.549,167,837,635.3312,576,482,4 76.87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150,317,990.695,051,328,638.384,901,010,64 7.69
(一)、综合收 益总额-4,437,577,721.034,437,577,72 1.03
(二)、本期基 金份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数(净值减 少以“-”号填 列)-150,317,990.69613,750,917.35463,432,926. 66
其中:1.基金申 购款4,429,599,939.5316,264,072,086.8420,693,672,0 26.37
2.基金 赎回款-4,579,917,930.22-15,650,321,169.4 9-20,230,239, 099.71
(三)、本期向 基金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润产 生的基金净值 变动(净值减少 以“-”号填 列)---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基金净 值)3,258,326,850.8514,219,166,273.7117,477,493,1 24.56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页码(序号)从 7.1至 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朱永强 朱永强 刘玉兰
————————— ————————— —————————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信达澳银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第 984号《关于准予信达澳银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信达澳银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验字(2015)第 60467227_H01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合同于 2015年 7月 31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的有效净认购资金(本金)为人民币 286,342,869.31元,在首次募集期间有效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为人民币 354,644.33元,以上实收基金(本息)合计为人民币 286,697,513.64元,折合 286,697,513.64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2022年 3月 21日,基金管理人公司名称变更为“信达澳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 6月 1日,本基金名称变更为“信澳新能源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等)、存托凭证、债券(含中小企业私募债、可转换债券等)、债券回购、现金、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及存托凭证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80%-95%,其中投资于本基金定义的新能源产业主题相关的股票资产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债券(含中小企业私募债、可转换债券等)资产、现金、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5%-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权证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20%。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指数收益率×85%+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15%。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在信息披露和估值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模板第 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22年 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 1月 1日起至 12月 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 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基金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未来 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本基金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估值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本基金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以及在估值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基金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基金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或该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已转移,且符合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将终止确认。

本基金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含交易性金融负债和衍生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本基金以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资产或负债,假定出售资产或者转移负债的有序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主要市场进行;不存在主要市场的,本基金假定该交易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最有利市场进行。主要市场(或最有利市场)是本基金在计量日能够进入的交易市场。本基金采用市场参与者在对该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为实现其经济利益最大化所使用的假设。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照估值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作为公允价值;估值日无报价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应采用最近交易日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报价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报价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

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应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时,应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有确凿证据表明按上述估值原则仍不能客观反映其公允价值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具体情况与基金托管人商定后,按最能适当反映公允价值的价格估值; (4)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基金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同时本基金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的基金份额总额所对应的金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确认。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红利再投资所引起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和未实现损益平准金。已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转入、红利再投资或赎回、转出基金份额时,申购、转入、红利再投资或赎回、转出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损益平准金指在申购、转入、红利再投资或赎回、转出基金份额时,申购、转入、红利再投资或赎回、转出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利得/(损失)占基金净值比例计算的金额。

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转入、红利再投资确认日或基金赎回、转出确认日确认。

未实现损益平准金与已实现损益平准金均在“损益平准金”科目中核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1)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确认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处置时,其处置价格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后的净额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2)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投资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为债权投资的,在持有期间将按票面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计入投资收益,扣除该部分利息后的公允价值变动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除上述之外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扣除在适用情况下预估的增值税费后的净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及在适用情况下的相关税费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本基金在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1)基金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2)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3)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3)其他收入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从而导致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等费用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在本基金接受相关服务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2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为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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