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碳中和ETF (159790): 华夏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3年03月29日 17:27:09 中财网

原标题:碳中和ETF : 华夏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





华夏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2022年年度报告
2022年 12月 31日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3年 3月 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 2022年 1月 1日起至 12月 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1
§2 基金简介 ................................................................................................................................................... 3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4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4
3.2 基金净值表现 ................................................................................................................................... 4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6
§4 管理人报告 ............................................................................................................................................... 6
§5 托管人报告 ............................................................................................................................................. 12
§6 审计报告 ................................................................................................................................................. 12
§7 年度财务报表 ......................................................................................................................................... 14
7.1 资产负债表 ..................................................................................................................................... 14
7.2 利润表 ............................................................................................................................................. 16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 17
7.4 报表附注 ......................................................................................................................................... 18
§8 投资组合报告 ......................................................................................................................................... 59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9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60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62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64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4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64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64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64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64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64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64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65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65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66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 66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66
§11 重大事件揭示 ....................................................................................................................................... 67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71
§13 备查文件目录 ....................................................................................................................................... 71

基金名称华夏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华夏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 ETF
场内简称碳中和 ETF
基金主代码159790
交易代码159790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 7月 30日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3,764,528,485.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21年 8月 6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本基金力争日均跟 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 0.2%,年跟踪误差不超过 2%。
投资策略主要投资策略包括完全复制策略,替代性策略,衍生品投资策略,债券投资 策略,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存托凭 证投资策略,融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投资策略等。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于股票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 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李彬王小飞
 联系电话400-818-6666021-6063 710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021-60637228 
传真010-63136700021-60635778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安庆大街甲3号院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 泰大厦B座8层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 楼 
邮政编码100033100033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田国立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上海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 网网址www.ChinaAMC.com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的住所/办公地址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 588号前滩中心 42 楼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2022年2021年 7月 30日(基金合同生效 日)至 2021年 12月 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442,787,275.15260,286,808.04
本期利润-897,678,761.69237,924,656.68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 润-0.22860.0731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25.62%7.01%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25.45%4.32%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2022年末2021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836,731,172.72157,092,276.79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 润-0.22230.0432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2,927,797,312.283,797,620,761.79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0.77771.0432
3.1.3 累计期末指标2022年末2021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22.23%4.32%
注:①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②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③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份额净值增 长率标准差 ②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6.69%1.77%-6.66%1.78%-0.03%-0.01%
过去六个月-23.83%1.74%-24.21%1.75%0.38%-0.01%
过去一年-25.45%1.95%-25.98%1.96%0.53%-0.01%
自基金合同生 效起至今-22.23%1.90%-21.69%1.94%-0.54%-0.04%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华夏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21年 7月 30日至 2022年 12月 31日) 注: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中投资范围、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华夏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注:本基金合同于 2021年 7月 30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无利润分配事项。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年 4月 9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首批全国性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在北京、上海、深圳、成都、南京、杭州、广州和青岛设有分公司,在香港、深圳、上海设有子公司。公司是首批全国社保基金管理人、首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人、境内首批 QDII基金管理人、境内首只 ETF基金管理人、境内首只沪港通 ETF基金管理人、首批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基金管理人、首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人资格、首家加入联合国责任投资原则组织的公募基金公司、首批公募 FOF基金管理人、首批公募养老目标基金管理人、首批个人养老金基金管理人、境内首批中日互通 ETF基金管理人、首批商品期货 ETF基金管理人、首批公募 MOM基金管理人、首批纳入互联互通 ETF基金管理人、首批北交所主题基金管理人以及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人、保险资金投资管理人、公募 REITs管理人,国内首家承诺“碳中和”具体目标和理公司之一。

华夏基金是境内 ETF基金资产管理规模最大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在 ETF基金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覆盖大盘蓝筹、宽基指数、中小创指数、主题指数、行业指数、Smart Beta策略、海外市场指数、信用债指数、商品指数等较为完整的产品线。

华夏基金以深入的投资研究为基础,尽力捕捉市场机会,为投资人谋求良好的回报。根据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中国基金业绩评价报告》,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华夏基金旗下多只产品近1年同类排名领先(基金排名不作为产品未来表现的保证),其中: 主动权益产品:在 TMT与信息技术行业偏股型基金(A类)中华夏互联网龙头混合(A类)排名第2/22;在低碳环保行业股票型基金(A类)中华夏节能环保股票(A类)排名第 2/10;在 TMT与信息技术行业股票型基金(A类)中华夏科技成长股票排名第 4/20;在医药医疗健康行业偏股型基金(A类)中华夏逸享健康混合(A类)排名第 8/60、华夏乐享健康混合(A类)排名第 17/60;在消费行业偏股型基金(A类)中华夏网购精选混合(A类)排名第 12/61;在标准股票型基金(A类)中华夏智胜价值成长股票(A类)排名第 12/307;在灵活配置型基金(基准股票比例 30%-60%)(A类)中华夏新锦绣混合(A类)排名第 12/451、华夏新锦升混合(A类)排名第 18/451、华夏新趋势混合(A类)排名第 78/451;在偏股型基金(股票上限 80%)(A类)中华夏经典混合排名第 18/148;在偏股型基金(股票上限 95%)(A类)中华夏新兴经济一年持有混合(A类)排名第 17/211、华夏磐利一年定开混合(A类)排名第 38/211、华夏蓝筹混合(LOF)(A类)排名第 44/211、华夏磐锐一年定开混合(A类)排名第 45/211、华夏兴华混合(A类)排名第 49/211;在灵活配置型基金(基准股票比例 60%-100%)(A类)中华夏圆和混合(A类)排名第 28/461;在偏债型基金(A类)中华夏睿磐泰盛混合排名第 30/532、华夏磐泰混合(LOF)(A类)排名第 43/532;在偏股型基金(股票上下限 60%-95%)(A类)中华夏价值精选混合排名第 60/1177。

固收与固收+产品:在信用债指数债券型基金(A类)中华夏亚债中国指数(A类)排名第 2/14;在普通债券型基金(二级)(A类)中华夏恒融债券排名第 6/336、华夏稳健增利 4个月债券(A类)排名第16/336;在利率债指数债券型基金(A类)中华夏中债 1-3年政金债指数(A类)排名第 21/107;在普通债券型基金(可投转债)(A类)中华夏鼎禄三个月定开债券(A类)排名第 33/357;在长期纯债债券型基金(A类)中华夏鼎隆债券(A类)排名第 59/1158、华夏鼎英债券(A类)排名第 60/1158。

指数与量化产品:在对冲策略绝对收益目标基金(A类)中华夏安泰对冲策略 3个月定开混合排名第 1/23;在规模指数股票 ETF基金中华夏沪港通恒生 ETF排名第 1/131、华夏中证沪港深500ETF排名第 26/131、华夏上证 50ETF排名第 30/131;在规模指数股票 ETF联接基金(A类)中华夏沪港通恒生 ETF联接(A类)排名第 1/92、华夏上证 50ETF联接(A类)排名第 25/92;在行业指数股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 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严筱娴本基金的基 金经理2021-07-30-7年硕士。2015年 7月加 入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历任数量投资部研 究员、基金经理助理。
注:①上述“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首任基金经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3 基金经理薪酬机制
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不存在基金经理薪酬激励与其在管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浮动管理费或产品业绩表现挂钩的情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基金管理公司开展投资、研究活动防控内幕交易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规制定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公司通过科学、制衡的投资决策体系,加强交易分配环节的内部控制,并通过工作制度、流程和技术手段保证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同时,通过监察稽核、事后分析和信息披露来保证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贯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组合,制定并严格遵守相应的制度和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

4.3.2.1 增加执行的基金经理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及公平交易管理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贯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原则,对兼任基金经理的交易情况进行持续监测。本年度所有相关组合的交易行为均符合法规、制度和流程要求,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情况。本年度同一基金经理管理的不同组合在邻近交易日的同向和反向交易,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均可合理解释,未发现异常。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工作指引(试行)》要求,针对同经理管理多个组合间的收益率差异进行归因分析,本年度各组合间收益率差异均属正常情况,主要原因为业绩基准不同、投资策略不同,收益率差异可以合理解释。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共有 113次,其中 110次为指数量化投资组合因投资策略需要和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其余 3次为投资策略需要所致,不同基金经理管理的组合间因投资策略不同而发生的反向交易,有关基金经理已根据公司管理要求提供决策依据。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跟踪的标的指数为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指数,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指数从沪深 A股中挑选日均总市值较高的 50只低碳经济主题公司股票组成样本股,由清洁能源发电、能源转换及存储、清洁生产及消费与废物处理等公司组成,以反映低碳经济类公司股票的整体走势。本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策略及适当的替代性策略以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实现基金投资目标。

2022年,海外通胀连续超预期不断加快全球紧缩步伐,俄乌冲突造成能源紧缺、通胀加剧,也带来海外地缘风险升温。国内方面,稳增长在疫情、地产等因素压制下效果受限,宏观政策对冲力度加大,中外增长周期由内滞外胀逐步转为内外同滞。经济数据方面,12月数据整体好于预期,地产投资回升、基建投资维持高增长、制造业投资保持韧性,生产、消费均好于预期,失业率有所改善,经济复苏正在从预期走向现实,经济大概率已经走出低点。

市场方面,疫情反复、俄乌冲突、美联储持续加息等宏观变量影响市场盈利预期和定价逻辑,全球主要股市普遍表现不佳。A股市场呈现倒 N型走势:1-4月在成长股估值压制、俄乌冲突、疫情反复等因素影响下,市场从创业板杀估值到全面下跌形成底部;4月底到 7月初,赛道股超跌反弹带动指数回暖;7月到 10月,宏观因素利空再次加剧,指数再次下行并接近 4月底部;11月到12月美联储加息放缓、防疫政策优化、地产纾困,市场震荡企稳、价值股回暖。风格方面,大小盘分化并不明显。行业方面,煤炭等能源板块一枝独秀。

基金投资运作方面,报告期内,本基金在做好跟踪标的指数的基础上,认真应对投资者日常申购、赎回、成份股调整和转融通证券出借等工作。

为促进本基金的市场流动性和平稳运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部分证券公司被确认为本基金的流动性服务商。目前,本基金的流动性服务商包括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0.7777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5.45%,离的主要原因为成份股分红、日常运作费用、指数结构调整、申购赎回等产生的差异。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 2023年,国际方面,美国通胀已经出现下降趋势,美联储的加息步伐大概率会趋缓,海外增长仍将面临下行压力。国内方面,随着疫情防控政策优化和“稳增长”的继续发力,内需市场潜力将会得到充分发挥,明年我国经济有望在全球率先实现复苏。

市场方面,随着内部基本面、外部紧缩政策和地缘风险等因素的边际改善,以及当前市场估值仍具备长期吸引力,A股 2023年有望实现明显正收益。继续看好政策出现边际变化受影响较大的领域如消费、旅游等;持续关注高景气、有政策支持的制造成长赛道,包括高端制造、低碳经济等。

本基金将会根据基金合同要求,在紧密跟踪标的指数的基础上,做好相关投资工作。

珍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每一分投资和每一份信任,本基金将继续奉行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信任奉献回报”的经营理念,规范运作,审慎投资,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定的回报。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持续加强合规管理、风险控制和监察稽核工作。在合规管理方面,公司通过合规审核、合规检查、合规咨询、合规宣传与合规培训等对合规风险进行管理,确保公司合规体系高效运行,合规风险有效控制。公司不断强化合规制度建设,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和员工投资行为合规管理等方面修订多项管理制度。持续强化合规队伍专业能力建设,提升合规人员解读政策法律、预判防控合规风险的能力。公司通过法律法规答题、合规培训、合规谈话等形式,多措并举厚植合规经营文化。公司严格落实信息披露法规要求,依法合规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在风险控制方面,公司秉承数字化管理理念,持续完善内部风险管理系统建设,稳步夯实投资风险管理基础。

在严格管控基金日常投资运作风险的同时,持续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建设,提升基金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合规风险、操作风险等关键风险的管控水平,努力保障各项风险管理措施落实到位。在监察稽核方面,公司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内部稽核及离任审计工作,排查业务风险隐患,促进公司整体业务合规运作、稳健经营。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整体运作合法合规。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以风险控制为核心,坚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提高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合规稳健运作。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为准确、及时进行基金估值和份额净务系统,设有完善的风险监测、控制和报告机制。本基金托管人审阅本基金管理人采用的估值原则及技术,并复核、审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会计师事务所在估值调整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在 0.25%以上时对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的适当性发表专业意见。

定价服务机构按照商业合同约定提供定价服务。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3)第 25546号
华夏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6.1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华夏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华夏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 ETF”)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2年 12月 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利润表和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 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华夏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ETF2022年 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6.2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华夏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 ETF,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6.3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华夏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 ETF的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华夏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 ETF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华夏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 ETF、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华夏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 ETF的财务报告过程。

6.4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
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 12月 31日上年度末 2021年 12月 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7.4.7.19,066,579.7324,699,913.49
结算备付金 3,185,426.896,187,262.50
存出保证金 667,903.621,177,184.57
交易性金融资产7.4.7.22,922,876,338.963,784,612,888.87
其中:股票投资 2,922,876,338.963,784,612,888.87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7.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4.7.4--
应收清算款 2,966,721.1270,775,931.56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7.4.7.5112,192.3566,749.91
资产总计 2,938,875,162.673,887,519,930.90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 12月 31日上年度末 2021年 12月 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7.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2,624,276.7466,167,825.63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1,266,540.191,558,470.09
应付托管费 253,308.03311,694.03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15,827.999,105.57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7.4.7.66,917,897.4421,852,073.79
负债合计 11,077,850.3989,899,169.11
净资产:   
实收基金7.4.7.73,764,528,485.003,640,528,485.00
未分配利润7.4.7.8-836,731,172.72157,092,276.79
净资产合计 2,927,797,312.283,797,620,761.79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2,938,875,162.673,887,519,930.90
注:①报告截止日 2022年 12月 31日,基金份额净值 0.7777元,基金份额总额3,764,528,485.00份。

②本基金合同于 2021年 7月 30日生效,上年度可比期间自 2021年 7月 30日至 2021年 12月31日。

③以下比较数据已根据本年《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模板第 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22年 1月 1日至 2022年 12月 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 7月 30日(基 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1年 12月 31日
一、营业总收入 -876,380,506.91257,239,865.71
1.利息收入 4,660,269.301,287,131.8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7.4.7.9150,984.23320,468.37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4,509,285.07966,663.48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432,132,347.82279,643,950.78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7.4.7.10-461,891,779.38278,298,096.91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7.4.7.114,216,299.43-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7.4.7.12--
贵金属投资收益 --
衍生工具收益7.4.7.13-274,793.74-
股利收益7.4.7.1425,817,925.871,345,853.87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7.4.7.15-454,891,486.54-22,362,151.36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7.4.7.165,983,058.15-1,329,065.56
减:二、营业总支出 21,298,254.7819,315,209.03
1.管理人报酬 17,575,757.357,156,605.74
2.托管费 3,515,151.411,431,321.13
3.销售服务费 --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7.4.7.17--
7.税金及附加 16,422.403,433.89
8.其他费用7.4.7.18190,923.6210,723,848.2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填列) -897,678,761.69237,924,656.68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897,678,761.69237,924,656.68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897,678,761.69237,924,656.68
注:①本基金合同于 2021年 7月 30日生效,上年度可比期间自 2021年 7月 30日至 2021年12月 31日。

②以下比较数据已根据本年《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模板第 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的利润表格式的要求进行列示:2021年年度报告利润表中“交易费用”项目与“其他费用”项目的“本期”金额合并列示在 2022年年度报告利润表中“其他费用”项目的“上年度可比期间”金额。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夏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 1月 1日至 2022年 12月 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2年 1月 1日至 2022年 12月 31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基金净 值)3,640,528,485.00-157,092,276.793,797,620,761.79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基金净 值)3,640,528,485.00-157,092,276.793,797,620,761.79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124,000,000.00--993,823,449.51-869,823,449.51
(一)、综合收 益总额---897,678,761.69-897,678,761.69
(二)、本期基 金份额交易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 数(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124,000,000.00--96,144,687.8227,855,312.18
其中:1.基金申 购款7,827,000,000.00--737,567,460.657,089,432,539.35
2.基金赎 回款-7,703,000,000.00-641,422,772.83-7,061,577,227.17
(三)、本期向 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利润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基金净 值)3,764,528,485.00--836,731,172.722,927,797,312.28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 7月 30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1年 12月 31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 资产(基金净 值)----
二、本期期初净 资产(基金净 值)2,913,528,485.00--2,913,528,485.00
三、本期增减变 动额(减少以 “-”号填列)727,000,000.00-157,092,276.79884,092,276.79
(一)、综合收 益总额--237,924,656.68237,924,656.68
(二)、本期基 金份额交易产生 的基金净值变动 数(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727,000,000.00--80,832,379.89646,167,620.11
其中:1.基金申 购款9,057,000,000.00-249,122,753.839,306,122,753.83
2.基金赎 回款-8,330,000,000.00--329,955,133.72-8,659,955,133.72
(三)、本期向 基金份额持有人 分配利润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 资产(基金净 值)3,640,528,485.00-157,092,276.793,797,620,761.79
注:本基金合同于 2021年 7月 30日生效,上年度可比期间自 2021年 7月 30日至 2021年 12月 31日。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至 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杨明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威,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威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华夏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444号文《关于准予华夏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由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夏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为不定期。本基金于 2021年 7月 27日共募集 2,913,497,000.00元(不含认购资金利息),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 60739337_A11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华夏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1年 7月 30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 2,913,528,485.00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31,485.0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标的指数为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指数。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基金还可投资于非成份股(含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注册或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地方政府债券、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股指期货、股票期权、国债期货、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含同业存单、债券回购等)、银行存款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通常情况下,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本基金在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模板第 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允许的如财务报表附注 7.4.4所列示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报告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月 1日起至 12月 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I. 新金融工具准则(自 2022年 1月 1日起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债务工具
本基金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基金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2)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定义的工具。本基金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3、衍生金融工具
本基金将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II. 原金融工具准则(截至 2021年 12月 31日前适用)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及衍生金融负债等。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I. 新金融工具准则(自 2022年 1月 1日起适用)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及不作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确认为应计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基金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基金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未来 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在每个估值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本基金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估值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当本基金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基金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II. 原金融工具准则(截至 2021年 12月 31日前适用)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于交易日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当收取某项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已转移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的成本按移动加权平均法于交易日结转。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金融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依法有权抵销债权债务且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施份额拆分或折算的基金,由于基金份额拆分或折算引起的实收基金份额变动于基金份额拆分日或基金份额折算日根据拆分前或折算前的基金份额数及确定的拆分或折算比例计算认列。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对于已开放转换业务的基金,上述申购和赎回分别包括基金转换所引起的转入基金的实收基金增加和转出基金的实收基金减少。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I. 新金融工具准则(自 2022年 1月 1日起适用)
境内基金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红利于除息日确认为投资收益;境外基金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基金分红收益扣除基金交易所在地适用的预缴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投资收益。境内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境外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股票交易所在地适用的预缴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境内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对于贴现债为按发行价计算的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境外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交易所在地适用的预缴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及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本基金参与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是指基金以一定的费率通过证券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向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金公司”)出借证券,证金公司到期归还所借证券及相应权益补偿并支付费用的业务。由于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不属于实质性证券转让行为,基金保留了出借证券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故不终止确认该出借证券,仍按原金融资产类别进行证券发生除送股、转增股份外其他权益事项时产生的权益补偿收入和采取现金清偿方式下产生的差价收入确认为投资收益。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按直线法近似计算。

II. 原金融工具准则(截至 2021年 12月 31日前适用)
境内基金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红利于除息日确认为投资收益;境外基金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基金分红收益扣除基金交易所在地适用的预缴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投资收益。境内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境外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股票交易所在地适用的预缴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境内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境外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交易所在地适用的预缴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资产支持证券在持有期间收到的款项,根据资产支持证券的预计收益率区分属于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本金部分和投资收益部分,将本金部分冲减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成本,并将投资收益部分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利息收入。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中,基金保留了出借证券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故不终止确认出借证券,仍按原金融资产类别进行后续计量,并将出借证券获得的利息和因借入人未能按期归还产生的罚息确认为利息收入,将出借证券发生除送股、转增股份外其他权益事项时产生的权益补偿收入和采取现金清偿方式下产生的差价收入确认为投资收益。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按直线法近似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针对基金合同约定费率和计算方法的费用,本基金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合同约定进行确认。

其他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按直线法近似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累计报酬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达到 1%以上,方可进行收益分配。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净资产转出。

7.4.4.12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和债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进行估值。

3、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年 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关于印发《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22]14号)的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基金自2022年 1月 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首日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报告期期初未分配利润。

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基金考虑自身业务模式,以及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特征进行上述分类。于2021年 12月 31日及 2022年 1月 1日,本基金均没有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基金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 2021年 12月 31日,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对应的应计利息余额均列示在“应收利息”或“应付利息”科目中。于2022年 1月 1日,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下的计量类别,将上述应计利息分别转入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科目项下列示,同时以摊余成本法计量的金融资产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为基准,计提损失准备 0.00元,对本基金期初未分配利润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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