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泰康智能电车ETF (159720): 泰康中证智能电动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3年03月29日 17:46:55 中财网

原标题:泰康智能电车ETF : 泰康中证智能电动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



泰康中证智能电动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2022年年度报告

2022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3年3月30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3年3月2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中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7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7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9 §4 管理人报告 .................................................................. 10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10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1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1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2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3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3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3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3 §5 托管人报告 .................................................................. 15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5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5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5 §6 审计报告 .................................................................... 16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6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6 §7 年度财务报表 ................................................................ 18 7.1 资产负债表 ................................................................. 18 7.2 利润表 ..................................................................... 19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 20 7.4 报表附注 ................................................................... 24 §8 投资组合报告 ................................................................ 55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5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56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57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9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9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9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9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9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59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9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60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62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62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62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62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62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63 §11 重大事件揭示 ............................................................... 64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64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64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64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64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64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64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64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68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74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74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74 §13 备查文件目录 ............................................................... 75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75 13.2 存放地点 .................................................................. 75 13.3 查阅方式 .................................................................. 75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泰康中证智能电动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泰康智能电动车ETF
基金主代码159720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7月7日
基金管理人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12,812,357.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21年7月20日
注:2022年11月18日,基金管理人由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力争实现 与标的指数表现一致的长期回报。
投资策略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股票投资策略,即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 股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 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但在因特殊情况(如流动性原因等) 导致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或者因为法律法规的限制无法投 资某只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采用采用其他指数投资技术适当调整 基金投资组合,以达到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在正常市场情况下, 本基金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 2%。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 误差超过正常范围的,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误差进 一步扩大。本基金为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 指期货投资。本基金将根据对现货和期货市场的分析,发挥股指期 货杠杆效应和流动性好的特点,采用股指期货在短期内取代部分现 货,获取市场敞口,投资策略包括多头套期保值和空头套期保值。 基于流动性管理的需要,本基金可以投资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工具, 债券投资的目的是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有效利用基金资产,提高 基金资产的投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智能电动汽车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 与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为被动投资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 制策略,跟踪标的指数市场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市 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陈玮光张燕
 联系电话010-896203660755-83199084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189552295555 
传真010-896201000755-83195201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6 号3层1-10内302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 行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2号泰康 国际大厦3、5层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 行大厦 
邮政编码100033518040 
法定代表人金志刚缪建民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上海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tk funds.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办公地、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588号前滩中心42 楼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 和指标2022年2021年7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 年12月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17,643,370.7231,177,523.63
本期利润-39,829,896.5131,717,291.77
加权平均基金份 额本期利润-0.34150.1410
本期加权平均净 值利润率-40.45%13.66%
本期基金份额净 值增长率-33.08%6.32%
3.1.2 期末数据 和指标2022年末2021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 润-32,545,401.997,702,948.04
期末可供分配基 金份额利润-0.28850.0632
期末基金资产净 值80,266,955.01129,515,305.04
期末基金份额净 值0.71151.0632
3.1.3 累计期末 指标2022年末2021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 值增长率-28.85%6.32%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3.96%1.89%-3.99%1.92%0.03%-0.03%
过去六个月-26.54%1.85%-26.94%1.88%0.40%-0.03%
过去一年-33.08%2.20%-33.28%2.23%0.20%-0.03%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28.85%2.10%-27.15%2.18%-1.70%-0.08%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21年07月07日生效。

2、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注:本基金成立于2021年07月07日,2021年度净值增长率的计算期间为2021年07月07日至2021年12月31日。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自合同生效日(2021年7月7日)至报告期截止日(2022年12月31日)未进行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康基金”)前身为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泰康资产”)公募事业部,2015年 4月,泰康资产公募基金管理业务资格正式获得监管机构批准,成为首家获得该业务资格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2021年9月1日,泰康资产获得证监会批准设立子公司泰康基金,2021年10月12日,泰康基金完成工商注册。2022年11月18日,泰康资产旗下公募基金产品的基金管理人变更为泰康基金。

泰康基金注册地为北京,注册资本为1.2亿元人民币。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泰康基金共管理71只证券投资基金,已形成包括货币、债券、偏债混合、偏股混合、主动权益、沪港深系列、主动量化及被动指数、FOF基金等不同类型、不同风险收益特征的产品系列,并在养老目标基金、宽基及细分行业主题ETF、“双碳+科技”和“大健康+消费”两大两辅赛道等方面均进行了战略布局,为投资者提供了丰富多元的投资选择。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魏军本基金基 金经理、 量化投资 部负责人2021年 7 月7日-15年魏军于2019年5月加入泰康公募,现任泰 康基金量化投资部负责人。曾历任广发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量化研究员、基金经理助 理、基金经理、量化投资部副总经理等职 务。2019年12月27日至今担任泰康沪深 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2020年6月 30日至今担任泰康沪 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 接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9月18日至今 担任泰康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7月7日至今 担任泰康中证智能电动汽车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8月 27日至今担任泰康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21年12月6日至今担任泰康国证 公共卫生与健康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2022年8月1日至今担 任泰康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22年9月27
     日至2023年2月17日担任泰康中证新能 源动力电池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
注: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的相关规定。表中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相关公告中披露的日期。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出现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公平交易制度和流程,并按照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从组织架构、岗位设置和业务流程、系统和制度建设、内控措施和信息披露等多方面,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得到公平对待,杜绝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要求交易以及投资管理过程中各个相关环节符合公平交易的监管要求。

投资组合能够公平地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并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制度规范下独立决策,实施投资决策时享有公平的机会。所有组合投资决策与交易执行保持隔离,任何组合必须经过公司交易部集中交易。各组合享有平等的交易权利,共享交易资源,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组合,建立了公平交易制度和流程,并严格执行。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各投资组合按投资管理制度和流程独立决策,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本报告期内,公司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了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异常交易的监控与报告制度,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控。报告期内,没有出现本基金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宏观经济方面,2022年的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在疫情和地产的冲击下表现疲弱。3月份疫情在全球扩散,国内静默地区范围加大;尽管年中前后疫情得到阶段性控制,但临近四季度,疫情的风险再度上升,静默地区比例明显上升,给经济活动造成了较大的影响。此外,尽管因城施策在逐步放松,但对于烂尾楼风险的担忧始终对房地产需求形成较大压制。基建和制造业在政策的支持下有一定表现,但不是全年主要矛盾。在年底,政府对防疫政策进行了调整,疫情快速达峰,经济活动和经济预期有望在低位中逐步企稳改善。

权益市场方面,回顾22年全年,权益市场波动较大,国内经济持续受到疫情、国际地缘政治及大宗价格等外围环境因素的影响,美联储持续紧缩和国内疫情防控政策的转变都给资产定价带来了较大的影响。22年年底,国内疫情防控政策转向,场景消费快速复苏,市场在底部有所反弹。

从大盘和板块上来看,上证综指下跌15.13%,沪深300下跌21.63%,中小板指下跌26.49%,创业板指下跌29.37%。其中,煤炭、消费者服务、交通运输等板块表现相对较好,计算机、综合金融、电子等行业表现不佳。

具体投资上,本基金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通过紧密跟踪业绩比较基准的被动化投资策略,将基金跟踪误差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报告期内跟踪误差主要来自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指数成分股调整。报告期内,跟踪指数波动较大,整体大幅下跌。管理人将继续紧跟市场,控制跟踪误差,通过精细化投资管理,力求为投资者带来更好的投资体验。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泰康智能电车ETF基金份额净值为0.7115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3.0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33.28%。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23年,经济复苏是较为确定的趋势,后疫情时代消费场景的恢复、就业市场的改善,会逐步改善居民的消费倾向和企业的经济预期。不过,考虑到政策继续坚持长期主义,更多的依靠经济的内生修复,不会搞大水漫灌式刺激,预计经济复苏的弹性不大,总体呈现弱复苏或温和复苏的特征。通胀方面,考虑到我国所经历的疫情对劳动力的冲击可控,中国也有着强大的供应能力,当前偏高库存、偏低产能利用率的环境也不指示通胀,总体上通胀风险可控。

权益市场方面,内地经济处于复苏进程中,中长期仍然可期;稳增长的背景下,预计内部流动性将持续保持宽松;从估值上看,目前A股市场的估值处于近五年中位数的位置,属合理状态。

展望2023年,权益市场预计震荡向上,经济复苏进程顺利则价值风格占优,反之成长风格占优,整体上价值和成长风格收益将更加均衡。

投资上,管理人将继续紧跟市场,控制跟踪误差,通过精细化投资管理,力求为投资者带来更好的投资体验。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为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基金投资的合法合规、切实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最大利益,基金管理人主要采取了如下监察稽核措施: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管理制度,定期与不定期地对基金的投资、交易、研发、市场销售、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事前、事中或事后的监督检查。

同时,公司制定了具体严格的投资授权流程与权限;建立可供投资的备选库和禁止投资的禁投库,并适时对个券进行维护更新,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完善了投资交易监控系统;设立专人负责信息披露工作,信息披露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内部监察稽核人员日常对公司运作及员工行为的合规性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并定期制作监察稽核报告报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有估值小组,并制定了相关制度及流程。估值小组设成员若干名,成员由各相关部门选派,包括运营管理部、风险控制部、各投资部门(包括固定收益投资部、权益投资部、量化投资部、FOF及多资产配置部)、监察稽核部等。估值小组成员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及专业胜任能力。

本公司基金经理参与讨论估值原则及方法,但不参与最终估值决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一切以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为最高准则。

与估值相关的机构包括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及中国基金业协会等。

本基金所采用的估值流程及估值结果均已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鉴证,并经托管银行复核确认。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基金实际运作情况,本报告期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招商银行具备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我行在履行托管职责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托管协议的规定,尽职尽责地履行托管义务并安全保管托管资产。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招商银行根据法律法规、托管协议约定的投资监督条款,对托管产品的投资行为进行监督,并根据监管要求履行报告义务。

招商银行按照托管协议约定的统一记账方法和会计处理原则,独立地设置、登录和保管本产品的全套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和资产估值并与管理人建立对账机制。

本年度报告中利润分配情况真实、准确。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内容真实、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3)第24415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泰康中证智能电动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全体 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泰康中证智能电动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以下简称“泰康智能电车 ETF”)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利润表和净资 产(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 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 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泰康智能电车 ETF2022年 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 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 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 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泰康智能电 车ETF,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强调事项无。
其他事项无。
其他信息无。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任泰康智能电车 ETF的基金管理人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 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 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 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 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泰康智能电 车 ETF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 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 泰康智能电车ETF、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泰康智能电车ETF的财务报告过 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任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 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 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 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 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 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 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 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 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 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 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泰康智能 电车ETF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 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 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 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泰康智能电车ETF不 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 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 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 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周 祎陈玉珊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588号前滩中心42楼 
审计报告日期2023年3月28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泰康中证智能电动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 2021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7.4.7.11,470,202.541,945,046.16
结算备付金 971,326.04804,960.20
存出保证金 5,073.31570,780.61
交易性金融资产7.4.7.277,927,129.08126,477,601.04
其中:股票投资 77,927,129.08126,477,601.04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7.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4.7.4--
债权投资7.4.7.5--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7.4.7.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7.4.7.7--
应收清算款 -59,222.99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7.4.7.8-1,005.83
资产总计 80,373,730.97129,858,616.83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 2021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7.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5.92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35,263.9256,410.41
应付托管费 7,052.7811,282.09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1,814.19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7.4.7.964,459.26273,799.18
负债合计 106,775.96343,311.79
净资产:   
实收基金7.4.7.10112,812,357.00121,812,357.00
其他综合收益7.4.7.11--
未分配利润7.4.7.12-32,545,401.997,702,948.04
净资产合计 80,266,955.01129,515,305.04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80,373,730.97129,858,616.83
注: (1)报告截止日2022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0.7115元,基金份额总额112,812,357.00份。

(2)股票投资项含可退替代款的估值增值。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泰康中证智能电动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 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7月7日(基金合 同生效日)至2021年12 月31日
一、营业总收入 -39,034,303.6833,082,941.00
1.利息收入 24,304.75259,490.7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7.4.7.1324,304.75259,451.49
债券利息收入 -39.26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收入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列) -16,913,481.5531,983,089.52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7.4.7.14-16,968,637.8030,942,015.54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7.4.7.15107,636.67239,517.02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收益7.4.7.16--
贵金属投资收益7.4.7.17--
衍生工具收益7.4.7.18-389,883.97615,650.48
股利收益7.4.7.19337,403.55185,906.48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 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7.4.7.20-22,186,525.79539,768.14
4.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 号填列)7.4.7.2141,398.91300,592.59
减:二、营业总支出 795,592.831,365,649.23
1.管理人报酬7.4.10.2.1494,196.04557,095.10
2.托管费7.4.10.2.298,839.22111,419.08
3.销售服务费 --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7.4.7.22--
7.税金及附加 0.212,216.47
8.其他费用7.4.7.23202,557.36694,918.58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以“-”号填列) -39,829,896.5131,717,291.77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39,829,896.5131,717,291.77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39,829,896.5131,717,291.77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1年7月7日,上年度可比期间是指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7月7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期间。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泰康中证智能电动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121,812,357.00-7,702,948.04129,515,305.04
加:会计 政策变 更----
前 期差错 更正----
其 他----
二、本期 期初净 资产(基 金净值)121,812,357.00-7,702,948.04129,515,305.04
三、本期 增减变 动额(减 少以“-” 号填列)-9,000,000.00--40,248,350.03-49,248,350.03
(一)、 综合收 益总额---39,829,896.51-39,829,896.51
(二)、 本期基 金份额 交易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数 (净值 减少以 “-”号 填列)-9,000,000.00--418,453.52-9,418,453.52
其中:1. 基金申 购款142,000,000.00--15,640,782.95126,359,217.05
2 .基金赎 回款-151,000,000.00-15,222,329.43-135,777,670.57
(三)、 本期向 基金份----
额持有 人分配 利润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净 值减少 以“-” 号填列)    
(四)、 其他综 合收益 结转留 存收益----
四、本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112,812,357.00--32,545,401.9980,266,955.01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7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
加:会计 政策变 更----
前 期差错 更正----
其 他----
二、本期 期初净 资产(基 金净值)570,812,357.00--570,812,357.00
三、本期 增减变 动额(减 少以“-” 号填列)-449,000,000.00-7,702,948.04-441,297,051.96
(一)、 综合收 益总额--31,717,291.7731,717,291.77
(二)、 本期基 金份额 交易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数 (净值 减少以 “-”号 填列)-449,000,000.00--24,014,343.73-473,014,343.73
其中:1. 基金申 购款268,000,000.00-4,544,734.12272,544,734.12
2 .基金赎 回款-717,000,000.00--28,559,077.85-745,559,077.85
(三)、 本期向 基金份 额持有 人分配 利润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净 值减少 以“-” 号填列)----
(四)、 其他综 合收益 结转留 存收益----
四、本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121,812,357.00-7,702,948.04129,515,305.04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1年7月7日,上年度可比期间是指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21年7月7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期间。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金志刚 金志刚 李俊佑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泰康中证智能电动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102号《关于准予泰康中证智能电动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泰康中证智能电动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570,780,000.00元(含募集股票市值),业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100824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泰康中证智能电动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21年7月7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570,812,357.00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32,357.0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自2022年11月18日由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更换为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1]681号核准,本基金570,812,357.00份基金份额于2021年7月20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泰康中证智能电动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的成份券、备选成份券。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还可投资于部分非成份券(包括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央行票据、中期票据、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和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在建仓完成后,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券和备选成份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据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泰康中证智能电动汽车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22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月 1日起至12月 31日止。比较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21年7月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期间。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新金融工具准则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本基金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两种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定义的工具。本基金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主要为股票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在投资人申购、赎回过程中待与投资人结算的可退替代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以其他负债列示。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3)衍生金融工具
本基金将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原金融工具准则(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适用的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基金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选择不重述比较信息。因此,比较信息继续适用本基金以前年度的如下会计政策。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分类为以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在投资人申购、赎回过程中待与投资人结算的可退替代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以其他负债列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新金融工具准则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确认为应计利息,包含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中。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基金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基金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

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基金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 本基金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金融工具准则(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适用的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基金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选择不重述比较信息。因此,比较信息继续适用本基金以前年度的如下会计政策。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于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并进行估值: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

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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