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数字经济ETF (159658): 华安中证数字经济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3年03月29日 18:06:32 中财网

原标题:数字经济ETF : 华安中证数字经济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





华安中证数字经济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022年年度报告
2022年 12月 31日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二三年三月三十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3年 3月 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 2022年 9月 27日起至 12月 31日止。

1.2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7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7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7
3.2 基金净值表现 .................................................................................................................................. 8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9
§4 管理人报告 .............................................................................................................................................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2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2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4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4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5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5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5
§5 托管人报告 ........................................................................................................................................... 16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6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6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6
§6 审计报告 ............................................................................................................................................... 16
6.1 审计意见 ........................................................................................................................................ 16
6.2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 17
6.3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 17
6.4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 17
§7 年度财务报表 ....................................................................................................................................... 18
7.1 资产负债表 .................................................................................................................................... 18
7.2 利润表 ............................................................................................................................................ 19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 21
7.4 报表附注 ........................................................................................................................................ 22
§8 投资组合报告 ....................................................................................................................................... 45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5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46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47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48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1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1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1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1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1
8.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51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52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52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52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53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53
9.4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 53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53
§11 重大事件揭示 ..................................................................................................................................... 54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54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54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4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54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54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4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55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56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58
§13 备查文件目录 ..................................................................................................................................... 58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58
13.2 存放地点 ...................................................................................................................................... 58
13.3 查阅方式 ...................................................................................................................................... 59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华安中证数字经济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基金简称华安中证数字经济主题 ETF
场内简称数字经济 ETF
基金主代码159658
交易代码159658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年 9月 27日
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92,394,877.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在正常市场情况 下,本基金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争取不超过 0.2%,年跟踪误差争 取不超过 2%。
投资策略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按照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构建基金的 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对股票投资组合进 行相应地调整。 对于出现市场流动性不足、因法律法规原因个别成份股被限制投资等情 况,导致本基金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股票时,基金管理人将通过投资成份 股、非成份股进行替代。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争取不超过 0.2%, 年跟踪误差争取不超过 2%。 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等其他原因, 导致基金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 施,避免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进一步扩大。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和丰富,本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
 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业绩比较基准中证数字经济主题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 基金和混合型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具 有与标的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杨牧云李欣然
 联系电话021-38969999025-8338833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95597 
传真021-68863414025-83387215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B 楼2118室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世纪大道8号国金中心二期31 -32层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邮政编码200120210009 
法定代表人朱学华张伟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证券时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 网网址www.huaan.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上海市世纪大道 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 31、32层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 588号前滩中心 42 楼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7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数据和指标2022年 9月 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2年 12月 31日
本期已实现收益19,346,442.08
本期利润24,046,564.29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0757
本期加权平均净值利润率7.46%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7.23%
3.1.2 期末数据和指标2022年末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6,681,312.84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0.0723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99,076,189.84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0723
3.1.3 累计期末指标2022年末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7.23%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值增 长率①份额净值增 长率标准差 ②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标 准差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8.21%1.46%7.30%1.62%0.91%-0.16%
过去六个月------
过去一年------
过去三年------
过去五年------
自基金合同生 效起至今7.23%1.42%5.69%1.62%1.54%-0.20%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 较 华安中证数字经济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22年 9月 27日至 2022年 12月 31日) 注: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华安中证数字经济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对比图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年 9月 27日)至本报告期末未发生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8]20号文批准于 1998年 6月设立,是国内首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注册资本 1.5亿元人民币,公司总部设在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目前的股东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锦江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香港和上海设有子公司——华安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公司旗下共管理华安创新混合、华安 MSCI中国 A、华安现金富利货币、华安稳定收益债券、华安黄金易 ETF、华安沪港深外延增长混合、华安全球美元收益债券等 224只证券投资基金,管理资产规模达到 5,522.94亿元人民币。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 理)期限 证券从业 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苏卿云本基金的基金 经理、指数与 量化投资部副 总监2022-09-2 7-15硕士研究生,15年证券行业从业 经历。曾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 业务部经理。2016年 7月加入华 安基金,历任指数与量化投资部 ETF业务负责人。2016年 12月至 2021年 3月,担任华安日日鑫货 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 6月至 2018年 11月,担任华安中 证定向增发事件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LOF)的基金经理。2017年 10月至 2020年 6月,同时担任华 安沪深 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 10月起, 同时担任华安中证细分医药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其 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 12 月至 2022年 3月,同时担任上证 龙头企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及其联接基金的基金经 理。2018年 9月至 2021年 3月, 同时担任华安 MSCI中国 A股国 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 10月至 2021年 3月,同时担任华安 MSCI 中国 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的基金经 理。2018年 11月起,同时担任华 安中证 500行业中性低波动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 金经理。2019年 1月起,同时担 任华安中证 500行业中性低波动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年 3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沪深 300行 业中性低波动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9 年 5月至 2020年 10月,同时担 任华安中债 1-3年政策性金融债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19年 7月至 2020年 6月,同时 担任华安中证民企成长交易型开 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19年 11月至 2021年 3月, 同时担任华安中债 7-10年国开行 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21年 1月起,同时担任华 安中证银行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的基金经理。2021年 5月至 2022 年 7月,同时担任华安恒生科技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QDII)的基金经理。2021年 9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中证银行交 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华安国证生物医药指数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1 年 10月起,同时担任华安上证科 创板 50成份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22年 3月起同时担任华安中证全指证 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华安中证全指证券公司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22年 4月起,同时担任华 安恒生科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QDII)的基金经理。2022年 5 月起,同时担任华安上证科创板 新一代信息技术交易型开放式指 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2022年 8月起,同时担任华安中 债 1-5年国开行债券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22年 9月起,同时担任华 安中证数字经济主题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2022年 10月起,同时担任华 安中证上海环交所碳中和指数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 理。
注: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即以公告日为准。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形。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将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方面全部纳入公平交易管理中。控制措施包括:在研究环节,研究员在为公司管理的各类投资组合提供研究信息、投资建议过程中,使用晨会发言、邮件发送、登录在研究报告管理系统中等方式来确保各类投资组合经理可以公平享有信息获取机会。在投资环节,公司各投资组合经理根据投资组合的风格和投资策略,制定并严格执行交易决策规则,以保证各投资组合交易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同时严格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授权机制,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在交易环节,公司实行强制公平交易机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1) 交易所二级市场业务,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控制原则,实现同一时间下达指令的投资组合在交易时机上的公平性。

(2) 交易所一级市场业务,投资组合经理按意愿独立进行业务申报,集中交易部以投资组合名义对外进行申报。若该业务以公司名义进行申报与中签,则按实际中签情况以价格优先、比例分配原则进行分配。若中签量过小无法合理进行比例分配,且以公司名义获得,则投资部门在合规监察员监督参与下,进行公平协商分配。(3) 银行间市场业务遵循指令时间优先原则,先到先询价的控制原则。通过内部共同的 iwind群,发布询价需求和结果,做到信息公开。若是多个投资组合进行一级市场投标,则各投资组合经理须以各投资组合名义向集中交易部下达投资意向,交易员以此进行投标,以确保中签结果与投资组合投标意向一一对应。若中签量过小无法合理进行比例分配,且以公司名义获得,则投资部门在风险管理部投资监督参与下,进行公平协商分配。交易监控、分析与评估环节,公司风险管理部对公司旗下的各投资组合投资境内证券市场上市交易的投资品种、进行场外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不同投资组合同日和临近交易日的反向交易以及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监控,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如:中债登的债券估值),定期对各投资组合与交易对手之间议价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性进行审查,对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进行分析。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统计检验的方法对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5日内)的本年度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了专项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风险管理部会同基金投资、交易部门讨论制定了各类投资组合针对股票、债券、回购等投资品种在交易所及银行间的同日反向交易控制规则,并在投资系统中进行了设置,实现了完全的系统控制。同时加强了对各类投资组合间的同日反向交易的监控与隔日反向交易的检查;风险管理部开发了同向交易分析系统,对相关同向交易指标进行持续监控,并定期对组合间的同向交易行为进行了重点分析。

本报告期内,因组合流动性管理或投资策略调整需要,除指数基金以外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次数为14次,未出现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2年,虽然宏观经济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走弱的下行压力,从市场表现来看,数字经济主题相关板块可圈可点。从外部因素看,中美关系等地缘政治因素驱动,逆全球化趋势加剧,自主可控需求迫切。从内部因素看,我国“人口红利”逐渐消退,当前企业数字化水平低,尚处于初级阶段,亟需数字化转型以实现提质降本增效。当前,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指引下,数字经济上升至国家战略,是我国未来经济的发展方向。总的来看,数字经济是第四代工业革命浪潮下的必然选择,发展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新一代数字和信息技术是带动新旧动能转换,攻坚“卡脖子”痛点,重组全球要素资源,提高国际竞争实力的关键力量。投资于数字经济,就是投资于未来中国经济的发展方向。

本基金的跟踪标的即为中证数字经济主题指数,该指数从沪深市场中选取涉及数字经济基础设施和数字化程度较高的应用领域上市公司证券作为指数样本,以反映沪深市场数字经济主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

投资管理上,基金采取完全复制的管理方法跟踪指数,并利用量化工具进行精细化管理,从而控制基金的跟踪误差和跟踪偏离度。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 1.0723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7.23%,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 5.69%。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未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着力扩大国内需求,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统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扩大内需,通过高质量供给创造有效需求,数字经济代表的现代化产业正是扩内需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结合,具备供给创造需求的特质。技术方面,人工智能等技术落地行业,加速数字经济发展。新一轮科技周期持续演进,我国数字经济产业蓬勃发展,人工智能、量子计算等前沿技术突破和应用,数字经济发展提速。据国务院《“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预计到 2025年我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 GDP比重将达到 10%。根据各项规划目标来看,70%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基本实现数字化网络化;工业互联网平台普及率要达到 45%;关键技术、设备、软件等要取得突破,实现产业链升级和自主可控。我国数字经济持续深化下,关注产业数字化转型机遇。

作为基金管理人,我们继续坚持积极将基金回报与指数相拟合的原则,降低跟踪偏离和跟踪误差,勤勉尽责,为投资者获得长期稳定的回报。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合规监察稽核部从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保障基金的合规运作出发,重点在法律事务、合规管理、内部稽核、信息披露、反洗钱、员工行为规范等方面开展工作,深化员工的合规意识,推动公司的合规文化和内部风险控制机制的完善与优化。

合规和稽核工作重点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1)继续深化“主动合规”理念,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合规教育培训,强化全体员工的合规意识和风险控制意识,监督各部门与全体员工合法合规执业,推动公司建立良好的内控环境和合规文化。

(2)积极落实《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等各项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督促公司各项业务平稳、有序开展。

(3)强化内控建设,推动落实公司各项业务操作流程标准化,进一步细化各业务环节的操作流程及工作职责,降低操作风险。

(4)构建贯穿公司各业务和产品条线的合规咨询服务体系,积极参与新产品、新业务评估工作,提供合规意见和建议,保障新产品、新业务合规开展。

(5)对公司内部重要规章制度、重大决策、产品和业务方案、重要法律文本、对外信息披露材(6)定期组织开展内部审计、专项稽核、合规有效性评估、内部控制评价,对公司前中后各业务环节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排除风险隐患和漏洞,促进合规和内控管理水平的提升,保障公司稳健经营。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一如既往地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不断提高合规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努力防范和控制各种风险,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负责在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严重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时,评估重大事件对投资品种价值的影响程度、评估对基金估值的影响程度、确定采用的估值方法、确定该证券的公允价值;同时将采用的估值方法以及采用该方法对相关证券的估值与基金的托管银行进行沟通。估值委员会成员由首席投资官、公司分管运营、专户的领导、指数与量化投资部负责人、固定收益部负责人、投资研究部负责人、基金运营部负责人、产品部负责人、风险管理部负责人、全球投资部负责人等人员组成,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行业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或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胜任能力。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分别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及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不进行收益分配。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不存在基金持有人数低于 200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了基金合同和各项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华泰证券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行为依基金合同约定进行了监督,对本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利润分配、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复核,未发现基金管理人存在损害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华泰证券作为基金托管人,复核了本基金 2022年年度报告中的有关财务数据、收益分配、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相关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3)第 25032号
华安中证数字经济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6.1 审计意见
(一) 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华安中证数字经济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华安中证数字经济主题 ETF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2年 12月 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2年 9月 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2年 12月 31日止期间的利润表和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 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华安中证数字经济主题 ETF基金2022年 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2年 9月 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2年 12月 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6.2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华安中证数字经济主题 ETF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6.3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华安中证数字经济主题 ETF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华安中证数字经济主题 ETF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华安中证数字经济主题 ETF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华安中证数字经济主题 ETF基金的财务报告过程。

6.4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华安中证数字经济主题 ETF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华安中证数字经济主题 ETF基金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魏 佳 亮 楼 茜 蓉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 588号前滩中心 42楼
2023年 3月 27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华安中证数字经济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2年 12月 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附注 号本期末 2022年 12月 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7.4.7.13,776,252.92
结算备付金 61,165.43
存出保证金 2,470,323.65
交易性金融资产7.4.7.295,101,362.12
其中:股票投资 95,101,362.12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7.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4.7.4-
应收清算款 613,230.42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7.4.7.5-
资产总计 102,022,334.54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 号本期末 2022年 12月 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7.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573,891.61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44,721.68
应付托管费 8,944.36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0.47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7.4.7.62,318,586.58
负债合计 2,946,144.70
净资产:  
实收基金7.4.7.792,394,877.00
未分配利润7.4.7.86,681,312.84
净资产合计 99,076,189.84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102,022,334.54
注:1、报告截至日 2022年 12月 31日,基金份额净值 1.0723元,基金份额总额 92,394,877.00份。

2、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22年 9月 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2年 12月 31日止期间。


7.2 利润表
本报告期:2022年 9月 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2年 12月 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附注 号本期 2022年 9月 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2年 12月 31日
一、营业总收入 24,775,902.37
1.利息收入 793,198.4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7.4.7.9793,198.41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12,937,247.52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7.4.7.1012,910,878.78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7.4.7.1126,368.7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贵金属投资收益7.4.7.12-
衍生工具收益7.4.7.13-
股利收益7.4.7.14-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7.4.7.154,700,122.21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7.4.7.166,345,334.23
减:二、营业总支出 729,338.08
1.管理人报酬7.4.10.2.1507,448.30
2.托管费7.4.10.2.2101,489.69
3.销售服务费 -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
6. 信用减值损失 -
7.税金及附加 0.09
8.其他费用7.4.7.17120,400.0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列) 24,046,564.29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4,046,564.29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24,046,564.29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华安中证数字经济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 9月 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2年 12月 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2年 9月 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2年 12月 31日  
 实收基金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期末净资 产(基金净值)---
加:会计政策变更---
二、本期期初净资 产(基金净值)1,538,394,877.00-1,538,394,877. 00
三、本期增减变动 额(减少以“-” 号填列)-1,446,000,000.006,681,312.84-1,439,318,68 7.16
(一)、综合收益 总额-24,046,564.2924,046,564.29
(二)、本期基金 份额交易产生的 基金净值变动数 (净值减少以“-” 号填列)-1,446,000,000.00-17,365,251.45-1,463,365,25 1.45
其中:1.基金申购 款13,500,000.001,061,961.0114,561,961.01
2.基金赎回 款-1,459,500,000.00-18,427,212.46-1,477,927,21 2.46
(三)、本期向基 金份额持有人分 配利润产生的基 金净值变动(净值 减少以“-”号填列)---
四、本期期末净资 产(基金净值)92,394,877.006,681,312.8499,076,189.84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 7.1至 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朱学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学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林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华安中证数字经济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第 1780号《关于准予华安中证数字经济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华安中证数字经济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1,538,302,000.00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 0800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华安中证数字经济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2年 9月 27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538,394,877.00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 92,877.0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22]976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 1,538,394,877.00份基金份额于 2022年 10月 12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华安中证数字经济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标的指数为中证数字经济主题指数,投资目标是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标的指数成份股(含存托凭证)及其备选成份股(含存托凭证)、其他股票(包括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股指期货、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地方政府债券、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且不得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数字经济主题指数收益率。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 2023年 3月 27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 2006年 2月 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模板第 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 华安中证数字经济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 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 2022年 9月 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2年 12月 31日止期间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 2022年 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2年 9月 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2年 12月 31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 1月 1日起至 12月 31日止。本期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22年 9月 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2年 12月 31日。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本基金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定义的工具。本基金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主要为股票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3) 衍生金融工具
本基金将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确认为应计利息,包含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中。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基金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基金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未来 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基金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认定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 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基金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4.4.5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估值原则
本基金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按如下原则确定公允价值并进行估值:
(1)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按其估值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日无交易且最近交易日后未发生影响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事件的,按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充足证据表明估值日或最近交易日的市场交易价格不能真实反映公允价值的,应对市场交易价格进行调整,确定公允价值。与上述投资品种相同,但具有不同特征的,应以相同资产或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在估值技术中考虑不同特征因素的影响。特征是指对资产出售或使用的限制等,如果该限制是针对资产持有者的,那么在估值技术中不应将该限制作为特征考虑。此外,基金管理人不应考虑因大量持有相关资产或负债所产生的溢价或折价。

(2) 当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采用估值技术时,优先使用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无法取得相关资产或负债可观察输入值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3) 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人发生影响金融工具价格的重大事件,应对估值进行调整并确定公允价值。

7.4.4.6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本基金持有的资产和承担的负债基本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当本基金 1) 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且 2) 交易双方准备按净额结算时,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按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

7.4.4.7 实收基金
实收基金为对外发行基金份额所募集的总金额在扣除损益平准金分摊部分后的余额。由于申购和赎回引起的实收基金变动分别于基金申购确认日及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

7.4.4.8 损益平准金
损益平准金包括已实现平准金和未实现平准金。已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分配的已实现损益占基金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未实现平准金指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或赎回款项中包含的按累计未实现损益占基金净资产比例计算的金额。损益平准金于基金申购确认日或基金赎回确认日认列,并于期末全额转入未分配利润/(累计亏损)。

7.4.4.9 收入/(损失)的确认和计量
股票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现金股利扣除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取得的按票面利率(对于贴现债为按发行价计算的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扣除在适用情况下由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企业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及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公允价值变动扣除按票面利率(对于贴现债为按发行价计算的利率)或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确认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于处置时,其处置价格与初始确认金额之间的差额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及在适用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缴纳的增值税后的净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其中包括从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结转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本基金参与的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是指基金以一定的费率通过证券交易所综合业务平台向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金公司”)出借证券,证金公司到期归还所借证券及相应权益补偿并支付费用的业务。由于基金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不属于实质性证券转让行为,基金保留了出借证券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故不终止确认该出借证券,仍按原金融资产类别进行后续计量,并将出借证券获得的利息和因借入人未能按期归还产生的罚息确认为利息收入,将出借证券发生除送股、转增股份外其他权益事项时产生的权益补偿收入和采取现金清偿方式下产生的差价收入确认为投资收益。

应收款项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收入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0 费用的确认和计量
本基金的管理人报酬和托管费在费用涵盖期间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和计算方法确认。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在持有期间确认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实际利率法与直线法差异较小的则按直线法计算。

7.4.4.11 基金的收益分配政策
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本基金收益以现金形式分配。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在收益评价核定日对基金相对标的指数的超额收益率进行评估,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累计报酬率超过标的指数同期累计报酬率达到 1%以上,可对超额收益进行分配;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无需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有可能低于面值。

经宣告的拟分配基金收益于分红除权日从净资产转出。

7.4.4.12 分部报告
本基金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经营分部是指本基金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 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 本基金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如果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本基金目前以一个单一的经营分部运作,不需要披露分部信息。

7.4.4.1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根据本基金的估值原则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基金行业估值实务操作,本基金确定以下类别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公允价值时采用的估值方法及其关键假设如下: (1)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或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等情况,本基金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提供的指数收益法、市盈率法、现金流量折现法等估值技术进行估值。

(2) 对于在锁定期内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通过大宗交易取得的带限售期的股票等流通受限股票,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发[2017]6号《关于发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的通知》之附件《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按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公允价值扣除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指引所独立提供的该流通受限股票剩余限售期对应的流动性折扣后的价值进行估值。

(3) 对于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除外)及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固定收益品种,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于 2015年 1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或挂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除外),按照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本基金持有的银行间同业市场固定收益品种按照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所独立提供的估值结果确定公允价值。

7.4.5 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 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 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7.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1)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2)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 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 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内(含 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 基金卖出股票按 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5) 本基金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等税费按照实际缴纳增值税额的适用比例计算缴纳。

7.4.7 重要财务报表项目的说明
7.4.7.1 银行存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末 2022年 12月 31日
活期存款3,776,252.92
等于:本金3,774,604.70
加:应计利息1,648.22
减:坏账准备-
定期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其中:存款期限1个月以内-
存款期限1-3个月-
存款期限3个月以上-
其他存款-
等于:本金-
加:应计利息-
减:坏账准备-
合计3,776,252.92
7.4.7.2 交易性金融资产 (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