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BOCI创业板ETF (159821): 中银证券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
原标题:BOCI创业板ETF : 中银证券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 中银证券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2022年年度报告 2022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3年3月30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3年3月2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其他指标 .................................................................. 8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8 §4 管理人报告 .......................................................... 8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8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11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2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12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2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13 4.9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 13 4.10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3 §5 托管人报告 ......................................................... 13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3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3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3 §6 审计报告 ........................................................... 14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4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4 §7 年度财务报表 ........................................................ 15 7.1 资产负债表 ............................................................... 15 7.2 利润表 ................................................................... 17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 18 §8 投资组合报告 ........................................................ 49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49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50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51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53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5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55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55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55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55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5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55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56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56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56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57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57 9.5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持有本人管理的产品情况 .......................................................................... 57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57 §11 重大事件揭示 ....................................................... 57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57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57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58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58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58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58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58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60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1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61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2 §13 备查文件目录 ....................................................... 62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62 13.2 存放地点 ................................................................ 62 13.3 查阅方式 ................................................................ 62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是指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注: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其他指标 注:无。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注: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于2002年2月28日在上海成立,注册资本27.78亿元人民币。截至2022年9月30日,前十名股东包括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中国石油集团资本有限责任公司、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华润信托?恒嘉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上海祥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证券的经营范围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代销金融产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管理人共管理 45只证券投资基金,包括:中银证券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中银证券保本1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证券健康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证券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中银证券安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证券瑞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中银证券瑞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证券安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证券汇宇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证券聚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证券祥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证券汇嘉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证券安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证券汇享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证券新能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证券安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证券中高等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证券安泽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证券科技创新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证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证券安沛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证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中银证券汇远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证券汇兴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证券安泰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证券优选行业龙头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证券安汇三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证券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证券鑫瑞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证券精选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证券汇福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证券均衡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证券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中银证券盈瑞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证券优势制造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证券安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证券安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证券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证券恒瑞9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证券远见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证券成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证券安瑞6个月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证券慧泽稳健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中银证券慧泽进取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中银证券慧泽平衡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中银证券安添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中银证券专精特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2、证券从业的涵义遵从《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注:无 4.1.4 基金经理薪酬机制 本基金无基金经理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情况。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基金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形。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为了保证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本基金管理人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建立了基金管理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公平交易管理办法、研究与交易部交易室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管理办法等公平交易相关制度体系。 公司基金管理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公平交易管理办法所规范的范围涵盖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涵盖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公平交易的控制方法主要包括:建立科学、制衡的投资决策体系,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确保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严格隔离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实行包括所有投资品种的集中交易制度,并进行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一直严格遵循公平交易相关规章制度,执行严格的公平交易行为。在严格方针指导下,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任何异常关联交易以及与禁止交易对手间的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对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口下(如:1日内、3日内、5日内)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开展交易价差分析。分析结果表明,本报告期内公司对各投资组合公平对待,不存在利益输送的行为。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未发生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5%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以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表现,力争基金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日均跟踪偏离度为0.02%,年化跟踪误差为0.39%。本基金的跟踪误差主要来源于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标的指数成分股调整等。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8642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9.40%,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9.37%。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本基金作为一只投资于创业板指的被动投资管理产品,将继续秉承指数化投资策略,严格遵守基金合同,积极应对基金申购赎回等因素对指数跟踪效果带来的冲击,降低本基金的跟踪误差,为投资者提供一个标准化的创业板指数投资工具。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始终坚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出发,加强内部风险的控制与防范,确保各项法规和管理制度的落实。公司审计部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要求,独立对旗下基金投资组合、基金宣传推介材料及员工行为等的合规性进行了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并督促业务部门进行整改,并定期出具监察稽核报告。 在合规管理方面,公司开展多种形式的合规培训,定期进行合规信息收集,不断提升员工的合规守法意识;加强事前事中合规风险管理,严格审核信息披露文件、基金宣传推介材料,防范各类合规风险。在风险管理方面,公司秉承全员风险管理的理念,采取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监督等三阶段工作,加强对日常投资运作的管理和监控,督促投研交易业务的合规开展;在监察稽核方面,公司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多项内部稽核,对投资研究、公平交易、基金销售,投资管理人员通讯管理等关键业务和岗位进行检查监督,促进公募基金业务合规运作、稳健经营。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整体运作合法合规。本基金管理人将继续以风险控制为核心,坚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提高监察稽核工作有效性,切实保障基金安全、合规运作。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为确保基金估值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公平、合理,有效维护投资人的利益,设立了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估值委员会(以下简称“估值委员会”),制定了估值政策和估值程序。由公司领导担任主席,成员由资产管理板块负责人、基金管理部、信评与投资监督部、运营管理总部、内控与法律合规部、风险管理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有专业工作经历,具备良好的专业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具有绝对的独立性。估值委员会的职责主要包括有: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制订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确保对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时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等。 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还包括本基金托管银行和会计师事务所。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对基金估值及净值计算履行复核责任,当存有异议时,托管银行有责任要求基金管理人作出合理解释,通过积极商讨达成一致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对估值委员会采用的相关估值模型、假设及参数的适当性发表审核意见并出具报告。上述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在银行间同业市场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9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无。 4.10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持有人数低于200人的情形;本报告期内,2022年1月4日-2022年3月2日、2022年4月6日-2022年6月21日期间,基金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2022年6月23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基金存在连续六十个工作日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2022年10月11日,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送了《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小微基金解决方案》。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管理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 2022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7.1 资产负债表 报告截止日: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中银证券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会计主体:中银证券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中银证券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550号《关于准予中银证券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银证券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 本基金为契约型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 217,920,000.00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83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中银证券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 2020年 9月 29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17,920,000.00份基金份额,无认购资金利息折合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962号文核准,本基金于2020年10月29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银证券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为更好的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还可投资于非成份股(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股指期货、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等)、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和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备选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创业板指数收益率。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银证券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开放式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于2022年12月31日,本基金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根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2023年3月15日发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将持续运作,故本财务报表仍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22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新金融工具准则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本基金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证券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定义的工具。本基金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主要为股票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3) 衍生金融工具 本基金将持有的衍生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衍生金融资产/负债。 原金融工具准则(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适用的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基金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选择不重述比较信息。因此,比较信息继续适用本基金以前年度的如下会计政策。 (1)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和衍生工具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除衍生工具所产生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衍生金融资产列示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新金融工具准则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确认为应计利息,包含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中。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基金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基金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 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基金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基金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基金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认定为处于第一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基金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本基金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终止确认:(1) 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基金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或者(3) 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基金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收到的对价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义务已解除的部分。 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