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大摩资源LOF (163302): 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2年年度报告
原标题:大摩资源LOF : 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2年年度报告 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LOF) 2022年年度报告 2022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3年3月30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3年3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2 1.2 目录.......................................................................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7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8 §4 管理人报告 ...........................................................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9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1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10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11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11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12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12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12 §5 托管人报告 .......................................................... 13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13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13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13 §6 审计报告 ............................................................ 13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13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13 §7 年度财务报表 ......................................................... 15 7.1 资产负债表 ................................................................15 7.2 利润表 ....................................................................17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18 7.4 报表附注 ..................................................................21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49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0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50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52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60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60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60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60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60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60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60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60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61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61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61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61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62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62 §11 重大事件揭示 ........................................................ 62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62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62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63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63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63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63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63 11.8 其他重大事件 .............................................................66 §12 备查文件目录 ........................................................ 68 12.1 备查文件目录 .............................................................68 12.2 存放地点 .................................................................68 12.3 查阅方式 .................................................................68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前身为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33号文批准设立并于2003年3月14日成立的巨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的主要股东包括摩根士丹利国际控股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国内外机构。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旗下共管理35只公募基金,其中股票型基金4只,混合型基金19只,指数型基金2只,债券型基金9只,基金中基金 1 只。同时,公司还管理着多个私募资产管理计划。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2、基金经理的任职已按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完毕基金经理注册; 3、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认真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基金管理人遵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分析报告实施细则》等内部制度,形成较为完备的公平交易制度及异常交易分析体系。 基金管理人的公平交易管理涵盖了所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管理的范围包括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也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与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基金管理人通过投资交易以及其他相关系统实现了有效系统控制,通过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异常交易的识别与分析、公平交易的分析与报告等方式实现了有效的人工控制,并通过定期及不定期的回顾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及流程,实现公平交易管理控制目标。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及内部相关制度和流程,通过流程和系统控制保证有效实现公平交易管理要求,并通过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和分析,确保基金管理人旗下各投资组合在研究、决策、交易执行等各方面均得到公平对待。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各项公平交易制度及流程。 经对报告期内公司管理所有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不同投资组合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未发现异常情况。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基金管理人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2年,外有俄乌冲突爆发,通胀数据高企,美联储加速加息,内有疫情反复,经济承压,权益市场预期较为混乱,表现在指数走势总体收跌,振幅巨大,轮动加快,最终上证综指收跌地产紧随其后,主要反映了稳增长和经济复苏预期。电子、计算机、军工排名垫底,传媒、建材、化工也表现不佳,排名靠后行业指数跌幅均超越 20%。总体看,市场风险偏好下移,成长风格板块跑输。 本基金平均仓位在2022年一直处于中高水平。从持仓结构来看,本基金倾向于相对均衡,自下而上精选个股,在市值上偏重中小盘股。从选股方面,着重考察个股业绩增长与估值的匹配情况,偏重估值合理偏低的品种,对于高景气行业则偏重于寻找相对低估的机会。行业方面,在周期板块中主要关注竞争格局较好的中游行业,如建材、化工等,在消费板块中主要关注食品饮料、家电和家居,而在成长板块中主要关注以电子、通信、汽车、新能源为代表的先进制造业。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9089元,累计份额净值为4.6308元,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5.0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4.57%。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23年,我们对于市场保持谨慎乐观,虽然经济复苏的预期已经部分反映,但依然有超预期可能,结构性机会可期,而外围的负面因素相比2022年有望大幅缓解,有望对权益市场估值形成有力支撑。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同时,通过开展日常监控、例行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检查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基金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并跟踪落实。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完成的主要监察稽核工作如下: (1)开展专项检查工作。检查范围覆盖投资研究交易、基金销售、基金运营等方面。同时,开展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情况、廉洁从业管理、新法规落实情况自查、网络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自查、公司股权质押情况自查、个人信息安全管理和自查、重复投诉专项治理等监管机构要求的自查工作。(2)做好日常监控工作。通过监控基金投资运作、优化关键业务流程、审核宣传推介材料、监督后台运营业务等工作,加强日常风险监控,规范基金投资、销售以及运营等各项业务管理,保障公司和基金运作合法合规。(3)通过制度定期回顾机制持续完善公司内控制度体系;同时,适时解读监管政策与要求,组织落实公司治理、人员管理、考核与薪酬管理、声誉风险管理、基金关联交易管理、反洗钱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已建立起覆盖公司业务各个方面,更为全面、完善的内控制度体系,保障公司合规、安全、高效运营。(4)加强员工合规行为管理。根控意识及合规意识。(5)加强新产品和新业务的风险管理。组织对新产品、新业务的合规性进行评估,保障新产品和新业务合规落地。 2023年,基金管理人将继续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加强风险控制,保障公司和基金的合法合规运作,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指引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本基金管理人改变估值技术,导致基金资产净值的变化在0.25%以上的,则及时就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的适当性等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 本基金管理人设有基金估值委员会,委员会由主任委员(分管基金运营部的公司领导)以及相关成员(包括研究管理部负责人、基金运营部负责人、基金会计、风险管理部及监察稽核部相关业务人员)构成。估值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和适时修订基金估值政策和程序,指导和监督整个估值流程。估值委员会的相关人员均具有一定年限的专业从业经验,具有良好的专业能力,并能在相关工作中保持独立性。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参与估值原则和估值方法的最终决策和日常估值的执行。 由于基金经理、相关投资研究人员、债券信用分析师对特定投资品种的估值有深入的理解,经估值委员会主任委员同意,在需要时可以列席估值委员会议并提出估值建议,估值委员会对特定品种估值方法需经委员充分讨论后确定。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分别提供银行间同业市场及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最多 6次,基金每次收益分配比例最低不低于已实现收益的的60%。 报告期内,本基金实施利润分配金额199,727,618.61元。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称“本基金”)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规定,依法安全保管了基金的全部资产,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全面的会计核算和应有的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同时,按规定如实、独立地向监管机构提交了本基金运作情况报告,没有发生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地履行了作为基金托管人所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等行为进行了复核、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在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该基金在运作中遵守了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各重要方面由投资管理人依据基金合同及实际运作情况进行处理。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对基金管理人编制的《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022 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复核,认为报告中相关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注: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金融工具风险及管理”部分未在托管人复核范围内)、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会计主体: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原名为巨田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第79号《关于同意巨田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原巨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巨田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后更名为《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上市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309,455,317.98元,业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德师报(验)字(05)第SZ00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巨田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于2005年9月27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09,568,999.66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13,681.68份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字[2007]第 98 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7,579,696份基金份额于2007年7月5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托管在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其转至深交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A股、债券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投资组合范围为:股票投资占基金净值的30%-95%;债券投资占基金净值的0-65%;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投资于资源类上市公司股票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股票资产的80%。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5年9月28日止期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70%×中信标普300指数+30%×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根据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9月29日发布的《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及修改相关基金合同的公告》,自2015年9月29日起,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变更为:7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30%×标普中国债券指数收益率。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22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新金融工具准则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本基金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定义的工具。本基金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主要为股票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原金融工具准则(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适用的原金融工具准则) 本基金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但选择不重述比较信息。因此,比较信息继续适用本基金以前年度的如下会计政策。 (1)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及持有至到期投资。 本基金目前以交易目的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以交易性金融资产列示。 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应收款项,包括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及其他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其他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认 新金融工具准则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债券或资产支持证券起息日或上次除息日至购买日止的利息,确认为应计利息,包含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中。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对于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