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恒盛能源(605580):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5580 公司简称:恒盛能源 恒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3年3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拟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上述利润分派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分类代码:D44)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CB/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分类代码:D44)中的“热电联产”(分类代码:D4412)。热电联产,简称 CHP(Combined Heat and Power),是指在同一电厂中将供热和发电联合在一起的生产方式,发电厂既生产电能,又利用汽轮发电机作过功的蒸汽对用户供热。 热电联产具有节约能源、改善环境、提高供热质量、增加电力供应等综合效益。 (一)主要业务 公司在规划的供热区域内从事热电联产业务,主要产品为蒸汽和电力。其中,生产的蒸汽主要供应给园区内的造纸、纺织印染、食品乳业、家居制造等企业使用。生产的电力主要销售给国家电网终端电力用户。 (二)经营模式 热电联产企业通常采取“以销定热、以热定电”的经营模式,即以供热负荷的大小来确定发电量,在优先保证园区供热需求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锅炉及汽轮机组的配置和运行负荷。锅炉生产的蒸汽推动汽轮机进行发电,发电后的蒸汽用于供热。 1、采购模式 (1)煤炭采购 煤炭是公司燃煤热电联产的主要原材料,公司物资采购部主要负责组织煤炭采购。报告期公司一般每月采购一到二次,采购时会根据煤炭价格趋势适当增减库存,一般至少储备半个月用煤库存。根据采购计划,公司以秦皇岛港公布的5,000大卡动力煤市场价格为参考,向具备较好供货实力、良好信誉的供应商进行询价,供应商的报价是包含煤炭离岸平仓价、煤炭到厂运输费、港杂费及合理利润等在内的总价格,公司通过对比供应商的报价确定最终供应商,并与最终供应商签订煤炭采购合同,煤炭数量以供应商送货入厂过磅为准,并通过公司物资采购部抽样化验热值、含硫量、水分等参数指标是否满足合同质量要求,验收合格后入库,根据双方确认的检验结果结算。 (2)生物质采购 子公司恒鑫电力生物质发电的主要燃料包括农林三剩物及次小薪材等,生物质燃料主要来源于龙游县及周边50公里范围内的农林废弃物。生物质燃料验收的重点是检验水分、杂质等参数指标是否符合生物质燃料验收标准。生物质燃料由供应商送货入厂过磅验收,在验收过程中通过烘箱对入库燃料进行水分检验,验收过程中如发现原料中混有杂质,则根据公司验收标准对杂质重量予以扣除。公司按照扣除水分和杂质后的净重与供应商进行结算。 2、生产模式 公司及子公司生产蒸汽、电力的工艺均为热电联产工艺,主要按照“以热定电”的原则进行生产,其中恒鑫电力以发电为主、供热为辅,恒鑫电力供热主要用于调峰和应急补充。公司除全厂停炉检修等原因停止供热外,24小时不间断通过锅炉燃烧生产蒸汽,通过蒸汽带动汽轮发电机组发电并输送至国家电网,发电后的蒸汽通过供热管网输送给客户。 3、销售模式 (1)蒸汽销售 在现有热力管网覆盖范围内,公司生产的蒸汽主要供应园区内的造纸、纺织印染、家居制造、食品乳业等用热企业使用,故蒸汽销售具有一定的区域性。符合产业政策的新用热企业需向园区管委会提出用汽申请,经园区管委会同意后,由公司热网部负责与客户开展前期沟通,确定客户的用汽需求、用汽参数等。公司与客户一般签订有效期5年的《热网供汽协议》,客户缴纳具有押金性质的接口保证金(接口保证金最长不超过5年由公司不计利息退还),保证金金额根据用汽量、与主管网的距离等因素与客户协商确定;客户缴纳保证金后,公司聘请设计施工单位进行配套管网设计、施工,管网建设周期一般为3个月,并在客户厂区内安装蒸汽流量计量装置和流量无线监控装置;管网建设完毕并验收合格后,公司即可开始向客户供汽。供汽之后,客户基本都与公司建立稳定、长期的合作关系。 蒸汽销量由客户蒸汽入口的流量计量装置实时计算,客户蒸汽费用一般按月结算,每月 26日或次月1日由公司及客户双方共同抄表确认作为结算依据,客户一般在公司给予的信用期内付款。目前公司已建立了热网预付费系统,正在积极向客户推广采用预付费方式购买使用蒸汽。 报告期内,公司蒸汽销售价格采用煤热联动的市场化定价机制。 (2)电力销售 《热电联产管理办法》(发改能源[2016]617号)、《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发改能源[2016]625号)明确热电联产机组所发电量按“以热定电”原则由国家电网优先收购;生物质能等发电项目暂时不参与市场竞争,上网电量由国家电网全额收购。因此,公司及恒鑫电力所发电量均不参与市场竞争,由国家电网全额收购。 公司及恒鑫电力分别与国家电网签署了《并网调度协议》和《购售电合同》,所生产的电力除自用外全部并入国家电网,销售给国家电网,实现上网后再由国家电网销售到电力终端用户。公司与国家电网一般以月为结算期,双方以设置在计量点(原则上设置在购售双方的产权分界点)的电能表计量的电量数据作为结算依据,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结算。 (三)产品市场地位及竞争优势 公司是园区内最早投产运营的区域性公用热电联产企业,也是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城北片区实质上唯一的集中供热企业,在该区域内形成了较强的区域排他性优势,行业竞争度较低。目前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城北片区的用热企业基本为公司的下游客户,客户资源较为丰富。主要客户维达纸业、华邦公司和凯丰公司均在造纸行业具有一定的知名度,蒸汽需求稳定,与公司保持长期稳定的业务关系。根据《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龙游县集中供热规划(2018~2030年)的批复》(浙发改能源[2019]371号)中的热负荷预测,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城北片区中期至2025年平均热负荷将达到804t/h,远期至2030年平均热负荷将达到925t/h。子公司浙江恒鑫电力有限公司《建设无废城市配套一般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处置项目》已取得龙游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关于浙江恒鑫电力有限公司建设无废城市配套一般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处置项目核准的批复》(龙发改中〔2022〕203号)和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浙江恒鑫电力有限公司建设无废城市配套一般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衢环龙建〔2022〕67号)。该项目分二期,一期项目目前在积极推进中,预计2023年12月完工并供热发电。公司将充分利用浙江龙游经济开发区的产业集群优势,集中供热业务未来仍具有较大发展潜力。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 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在董事会及公司经营层的领导下,坚持“安全稳定、环保经济、高效节能”宗旨,全面抓好生产管理工作,保障生产安全运行,降成本,促服务,公司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87,132,358.48元,同比增加15.12%,实现净利润137,753,662.46元,同比增长10.5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379,506.71元,公司现金流情况良好。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096,432,271.55元,同比增长4.5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85,233,858.90元,同比增加4.49%。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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