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龙头券商ETF (159993): 鹏华国证证券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3年03月29日 23:27:07 中财网

原标题:龙头券商ETF : 鹏华国证证券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




鹏华国证证券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
2022年年度报告

2022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3年3月30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3年03月2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对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自2022年01月0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6 2.4 信息披露方式 ................................................................ 7 2.5 其他相关资料 ................................................................ 7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7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7 3.2 基金净值表现 ................................................................ 8 3.3 其他指标 .................................................................... 9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10 §4 管理人报告 ............................................................... 10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10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2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2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4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4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5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5 4.9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 16 4.10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6 §5 托管人报告 ............................................................... 16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6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6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6 §6 审计报告 ................................................................. 16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6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6 §7 年度财务报表 ............................................................. 18 7.1 资产负债表 ................................................................. 18 7.2 利润表 ..................................................................... 19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 21 §8 投资组合报告 ............................................................. 60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60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60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62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64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65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5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65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65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65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65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66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66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67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67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67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68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68 9.5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持有本人管理的产品情况 ............................................................................. 68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68 §11 重大事件揭示 ............................................................ 68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68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68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69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69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69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69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69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70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73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73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73 §13 备查文件目录 ............................................................ 73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73 13.2 存放地点 .................................................................. 73 13.3 查阅方式 .................................................................. 73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鹏华国证证券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龙头券商
场内简称龙头券商ETF
基金主代码159993
基金运作方式交易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年12月26日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1,413,697,982.00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20年2月7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策略本基金采用被动式指数化投资方法,按照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基 准权重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 化进行相应调整。 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或成份股发生配股、增 发、分红等行为时,或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等对本基金跟踪标的指 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时,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导致流动性不足时, 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 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和调整,力求降低跟踪误差。 本基 金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0.2%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2% 以内。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 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跟 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1、股票投资策略 (1)股票投资组合的构 建 本基金在建仓期内,将按照标的指数各成份股的基准权重对其 逐步买入,在力求跟踪误差最小化的前提下,本基金可采取适当方 法,以降低买入成本。当遇到成份股停牌、流动性不足等其他市场 因素而无法依指数权重购买某成份股及预期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即将 调整或其他影响指数复制的因素时,本基金可以根据市场情况,结 合研究分析,对基金财产进行适当调整,以期在规定的风险承受限 度之内,尽量缩小跟踪误差。 (2)股票投资组合的调整 本基金 所构建的股票投资组合将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 行相应调整,本基金还将根据法律法规中的投资比例限制、申购赎 回变动情况,对其进行适时调整,以保证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标 的指数收益率间的高度正相关和跟踪误差最小化。基金管理人将对 成份股的流动性进行分析,如发现流动性欠佳的个股将可能采用合 理方法寻求替代。由于受到各项持股比例限制,基金可能不能按照 成份股权重持有成份股,基金将会采用合理方法寻求替代。 1)定
 期调整 根据标的指数的调整规则和备选股票的预期,对股票投资 组合及时进行调整。 2)不定期调整 根据指数编制规则,当标的 指数成份股因增发、送配等股权变动而需进行成份股权重新调整时, 本基金将根据各成份股的权重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本基金的 申购和赎回情况,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调整,从而有效跟踪标的指 数;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权重因其它特 殊原因发生相应变化的,本基金可以对投资组合管理进行适当变通 和调整,力求降低跟踪误差。 (3)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 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 的深入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2、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 金债券投资组合将采用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根据宏观经济分析、 资金面动向分析等判断未来利率变化,并利用债券定价技术,进行 个券选择。 3、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 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对冲系统性风险和某些特殊情 况下的流动性风险,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 提高投资效率,从而更好地跟踪标的指数,实现投资目标。同时, 本基金将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申购赎回时现金资产 对投资组合的影响及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和跟踪误差,从而达 到稳定投资组合资产净值的目的。 基金管理人将建立股指期货交 易决策部门或小组,授权特定的管理人员负责股指期货的投资审批 事项,同时针对股指期货交易制定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等制度 并报董事会批准。 4、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运 用战略资产配置和战术资产配置进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组合管 理,并根据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变化积极调整投资策 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在保证本金安全和基金 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获得稳定收益。 5、融资及转融通投资策略 本基金可在综合考虑预期收益、风险、流动性等因素基础上,参与 融资业务。 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在加强风险防范并遵守审慎 经营原则的前提下,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管理的需要参与转融通证券 出借业务。本基金将在分析市场环境、投资者类型与结构、基金历 史申赎情况、出借证券流动性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出借 证券的范围、期限和比例。 未来,随着证券市场投资工具的发展 和丰富,本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 中更新公告。
业绩比较基准国证证券龙头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的风险和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同时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 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公司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注:无。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高永杰杨军智
 联系电话0755-81395402010-6083429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010-60836588 
传真0755-82021126010-60834004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 圳国际商会中心第43楼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 圳国际商会中心第43楼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 信证券大厦5层 
邮政编码518048100125 
法定代表人何如张佑君 
2.4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上海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 ph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43 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5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588号前滩中心42 楼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 间数据和 指标2022年2021年2020年
本期已实 现收益-133,058,734.7136,346,483.06275,790,537.25
本期利润-394,135,349.1418,218,519.35351,236,224.69
加权平均 基金份额 本期利润-0.28170.01360.3152
本期加权 平均净值 利润率-28.49%1.17%28.97%
本期基金 份额净值 增长率-25.34%1.55%23.01%
3.1.2 期 末数据和 指标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期末可供 分配利润-91,762,317.81293,313,539.50297,438,648.38
期末可供 分配基金 份额利润-0.06490.25240.2333
期末基金 资产净值1,321,935,664.191,455,511,521.501,572,136,630.38
期末基金 份额净值0.93511.25241.2333
3.1.3 累 计期末指 标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基金份额 累计净值 增长率-6.49%25.24%23.33%
注:(1) 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等未实现收益。

(2) 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 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和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期末余额的孰低数。表中的“期末”均指报告期最后一日,即12月31日,无论该日是否为开放日或交易所的交易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基 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7.72%1.49%7.69%1.52%0.03%-0.03%
过去六个月-10.71%1.46%-12.90%1.49%2.19%-0.03%
过去一年-25.34%1.66%-27.18%1.69%1.84%-0.03%
过去三年-6.73%1.85%-16.40%1.90%9.67%-0.05%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 至今-6.49%1.84%-11.42%1.91%4.93%-0.07%
注:业绩比较基准=国证证券龙头指数收益率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9年12月26日生效。2、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 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 比较 注:合同生效当年按照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其他指标
注:无。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注: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2月22日,业务范围包括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股东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意大利欧利盛资本资产管理股份公司(Eurizon Capital SGR S.p.A.)、深圳市北融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组成,公司性质为中外合资企业,公司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管理资产总规模达到11137.97亿元,284只公募基金、13只全国社保投资组合、6只基本养老保险投资组合。经过20余年投资管理基金,在基金投资、风险控制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陈龙基金经理2019-12- 262022-10- 1513年陈龙先生,国籍中国,经济学硕士,13年 证券从业经验。曾任杭州衡泰软件公司金 融工程师,2009年 12月加盟鹏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稽核部金融工程总 监助理、量化及衍生品投资部量化研究总 监助理,先后从事金融工程、量化研究等 工作,现任量化及衍生品投资部量化研究 副总经理、基金经理。2015年09月至2018 年 05月担任鹏华国证钢铁行业指数分级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 07月至 2018年 04月担任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09月至2018 年04月担任鹏华中证800地产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年09月至2018 年 05月担任鹏华港股通中证香港中小企 业投资主题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 经理,2016年10月至2018年04月担任鹏 华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2019年03月至2020年12月担 任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03月至2020年 12月担任鹏华中证国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03月至今担任鹏华
     中证空天一体军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经理,2019年03月至2020年12 月担任鹏华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11月至今担 任鹏华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经理,2019年12月至2022年 10月担任鹏华国证证券龙头交易型开放式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20年01月 至今担任鹏华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经理,2021年 01月至今担任鹏华中证国防指数型证券投 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21年 01月至 2022年 10月担任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 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2021 年01月至2022年10月担任鹏华中证800 证券保险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 经理,2021年02月至今担任鹏华中证畜牧 养殖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2022年08月至今担任鹏华中证国防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陈龙先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本报告期 内本基金基金经理发生变动,增聘余展昌 为本基金基金经理,陈龙不再担任本基金 基金经理。
余展 昌基金经理2022-10- 15-5年余展昌先生,国籍中国,金融硕士,5年 证券从业经验。2017年7月加盟鹏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量化及衍生品投资部 量化研究员、高级量化研究员,2020年8 月至2022年10月担任量化及衍生品投资 部投资经理,现担任量化及衍生品投资部 基金经理。2022年 10月至今担任鹏华中 证 800证券保险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基金经理,2022年 10月至今担任 鹏华中证银行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经理,2022年10月至今担任鹏华中证 800证券保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经理,2022年10月至今担任鹏华中证 银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2022年10月至今担任鹏华中证全指 证券公司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 经理,2022年10月至今担任鹏华国证证券 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余展昌先生具备基金从业资格。本报 告期内本基金基金经理发生变动,增聘余 展昌为本基金基金经理,陈龙不再担任本
     基金基金经理。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注:无。
4.1.4 基金经理薪酬机制
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规定》,将公司所管理的封闭式基金、开放式基金、社保组合、养老组合、特定客户资产管理组合等不同资产组合的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均纳入公平交易管理,在业务流程和岗位职责中制定公平交易的控制规则和控制活动,建立对公平交易的执行、监督及审核流程,严禁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在投资研究环节:1、公司使用唯一的研究报告发布平台“研究报告管理平台”,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研究支持、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2、公司严格按照《股票库管理规定》、《信用债券投资与风险控制管理规定》,执行股票及信用产品出入库及日常维护工作,确保相关证券入库以内容严谨、观点明确的研究报告作为依据;3、在公司股票库基础上,各涉及股票投资的资产组合根据各自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防范关联交易的原则分别建立资产组合股票库,基金经理在股票库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以及基金合同择股方式构建具体的投资组合;4、严格执行投资授权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分管投资副总裁、基金经理等各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合理确定基金经理的投资权限,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负责建立和执行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2、针对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集中交易室应严格启用恒生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交易系统则自动启用公平交易功能,由系统按照“未委托数量” 的比例对不同资产组合进行委托量的公平分配;如果相关基金经理坚持以不同的价格进行交易,且当前市场价格不能同时满足多个资产组合的指令价格要求时,交易系统自动按照“价格优先” 原则进行委托;当市场价格同时满足多个资产组合的指令价格要求时,则交易系统自动按照“同一指令价格下的公平交易”模式,进行公平委托和交易量分配;3、银行间市场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等非集中竞价交易需依据公司《股票投资交易流程》和《固定收益投资管理流程》的规定执行;银行间市场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应在交易前独立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公司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4、新股、新债申购及非公开定向增发交易需依据公司《新股申购流程》、《固定收益投资管理流程》 和《非公开定向增发流程》的规定执行,对新股和新债申购方案和分配过程进行审核和监控。

在交易监控、分析与评估环节:1、为加强对日常投资交易行为的监控和管理,杜绝利益输送、不公平交易等违规交易行为,防范日常交易风险,公司明确了关注类交易的界定及对应的监控和评估措施机制;所监控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同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不同投资组合临近交易日的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关联交易、债券交易收益率偏离度、成交量和成交价格异常、银行间债券交易对手交易等;2、将公平交易作为投资组合业绩归因分析和交易绩效评价的重要关注内容,发现的异常情况由投资监察员进行分析;3、风控管理部分别于每季度和每年度编写《公平交易执行情况检查报告》,内容包括关注类交易监控执行情况、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析和同向交易价差分析。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交易、分配等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公司对不同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口下(日内、3日内、5日内)的同向交易价差进行专项分析,未发现不公平对待各组合或组合间相互利益输送的情况。
4.3.2.1 增加执行的基金经理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及公平交易管理情况 本基金基金经理未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秉承指数基金的投资策略,在应对基金申购赎回的基础上,力争跟踪指数的收益,并将基金跟踪误差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报告期鹏华国证龙头券商ETF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5.3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27.18%。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23年,在消费与投资双驱动下,国内经济可能是结构性弱修复,库存周期可能在年中见底发力,预计2023年全年实际GDP增速为5.1%。海外方面,流动性的二阶导拐点可能在上半年,但美国通胀、劳动力市场仍未见拐点,外需回落对我国出口带来压力,食品和住房租金是海外货币政策节奏的重要观测指标。因此,在政策基调上,2023年节奏上总量扩张,财政力度较2022年而言可能更前置,产业政策注重发展与安全并举,重点关注战略新兴产业的支持政策。

证券市场整体趋势判断上,当前估值具备性价比,但当前宏观信用扩张的约束条件未完全排除,代表经济内生动能的中长期贷款增速仍在底部徘徊,行情整体偏结构性;二季度后如果实体融资需求恢复,有望迎来增量资金入市,当前超配乃至大幅超配股票资产的性价比较高。考虑宏观经济复苏的方向是确定的,分歧在于复苏节奏与高度。当前的股债性价比已计入较充分的悲观预期,后续经济基本面超预期的概率不小,市场存在较大潜在修复空间,超配股票资产的性价比较高。盈利方面,考虑到内需受制约叠加海外黑天鹅事件冲击,使得本轮复苏周期非典型化,预计2023年上半年增速边际回升,趋势明确但弹性不大,边际上内需或延续弱修复,外需预计在下半年能看到企稳。

具体行业配置思路上,2023年重点关注两个方向:一是跟踪内需复苏板块,在有较明确信号的时候进行配置,走困境反转逻辑,如金融、医药、消费等;二是时代主线——自主可控。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继续完善内部控制、提升风险管理水平,着重开展了以下各项工作: 1、继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业务发展需求,不断优化现有的标准化业务流程体系,强调业务流程服务于加强风险防范和提升运营效率,通过信息技术手段持续提升业务操作的系统化程度,并不断优化。

2、规范基金销售业务,保证基金销售业务的合法合规性
报告期内,在基金募集和持续营销活动中,公司严格规范基金销售业务,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审查宣传推介材料,逐步落实反洗钱法律法规各项要求,并督促销售部门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

3、开展以风险为导向的内部稽核
报告期内,监察稽核部开展了对信息技术管理、投资相关流程、员工行为、反洗钱业务、子公司管理和公司日常运作的定期监察稽核与专项监察稽核。监察稽核人员开展了以风险为导向的内部稽核,通过稽核发现提高了公司标准化操作流程手册的执行效力,优化了标准化操作流程手册。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

此外,在投资日常合规监控工作方面,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产品特点进一步完善了投资合规风控制度流程及投资监控系统,加强对投资限制的监控提示;持续完善公平交易、异常交易等监测管控机制,在实现交易价差分析、银行间交易分析、研究报告检查等专项检查工作定期化、日常化的基础上,公司多次开展有关内幕交易、未公开信息等重要内容的合规培训,进一步强化全体投研人员的合规意识。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指引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管理人已制定基金估值和份额净值计价的业务管理制度,明确基金估值的程序和技术。

本基金管理人使用可靠的估值业务系统,估值人员熟悉各类投资品种的估值原则和具体估值程序。估值流程中包含风险监测、控制和报告机制。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本基金管理人设有估值委员会,由登记结算部、监察稽核部、各投资部门、研究部门负责人、基金经理等成员组成,估值委员会成员具有多年的证券、基金从业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投资、研究、风险管理、法律合规和基金估值运作等方面的专业能力。基金经理可与估值委员会成员共同商定估值原则和政策,但不参与日常估值的执行。

基金管理人改变估值技术,导致基金资产净值发生重大变化的,对所采用的相关估值技术、假设及输入值的适当性咨询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期内,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无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第三方定价服务机构签署服务协议,由其按约定提供相关参考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1、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91,762,317.81元,期末基金份额净值2、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9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无。

4.10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托管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复核审查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财务报表是否经过审计
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编号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23)第23978号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审计报告标题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鹏华国证证券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全体基金 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鹏华国证证券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以下简称“龙头券商基金”)的财务报表,包括2022 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利润表和净资产(基
 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 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 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龙头券商基金2022年12月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 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 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龙头券 商基金,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强调事项无。
其他事项无。
其他信息无。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任龙头券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 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 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 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龙头券 商基金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 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计划清算 龙头券商基金、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龙头券商基金的财务报告过 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任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 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 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 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 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 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 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 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 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 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 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 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 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

 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 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 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龙头 券商基金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 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 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 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龙头券商基金不能持 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 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 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 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单峰胡莲莲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588号前滩中心42楼 
审计报告日期2023年3月27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鹏华国证证券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 2021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7.4.7.125,725,470.8830,252,630.46
结算备付金 126,965.201,418,945.59
存出保证金 369,994.66441,212.31
交易性金融资产7.4.7.21,297,478,811.541,428,327,729.89
其中:股票投资 1,297,478,811.541,428,327,729.89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7.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4.7.4--
债权投资7.4.7.5--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7.4.7.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7.4.7.7--
应收清算款 157,968.0239,881.51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7.4.7.82,811.2318,168.08
资产总计 1,323,862,021.531,460,498,567.84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 2021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7.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9,975.39
应付赎回款 --
应付管理人报酬 569,332.81578,610.26
应付托管费 113,866.55115,722.05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888.00899.63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7.4.7.91,242,269.984,281,839.01
负债合计 1,926,357.344,987,046.34
净资产:   
实收基金7.4.7.101,413,697,982.001,162,197,982.00
其他综合收益7.4.7.11--
未分配利润7.4.7.12-91,762,317.81293,313,539.50
净资产合计 1,321,935,664.191,455,511,521.50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1,323,862,021.531,460,498,567.84
注: 报告截止日2022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0.9351元,基金份额总额1,413,697,982.00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鹏华国证证券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 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 年12月31日
一、营业总收入 -385,207,474.0034,507,040.21
1.利息收入 904,113.38758,917.95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7.4.7.13503,396.97613,936.26
债券利息收入 -1,431.36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 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收入 --
证券出借利息收入 400,716.41143,550.33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列) -127,509,475.3143,331,870.41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7.4.7.14.2-161,981,881.6217,197,887.30
基金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7.4.7.15-4,645,070.21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收益7.4.7.16--
贵金属投资收益7.4.7.17--
衍生工具收益7.4.7.18--
股利收益7.4.7.1934,472,406.3121,488,912.90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生的 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 失以“-”号填列)7.4.7.20-261,076,614.43-18,127,963.71
4.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5.其他收入(损失以“-” 号填列)7.4.7.212,474,502.368,544,215.56
减:二、营业总支出 8,927,875.1416,288,520.86
1.管理人报酬7.4.10.2.16,916,175.617,775,793.88
2.托管费7.4.10.2.21,383,235.131,555,158.67
3.销售服务费7.4.10.2.3--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7.4.7.22--
7.税金及附加 1,442.66521.82
8.其他费用7.4.7.23627,021.746,957,046.4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 以“-”号填列) -394,135,349.1418,218,519.35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394,135,349.1418,218,519.35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394,135,349.1418,218,519.35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鹏华国证证券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1,162,197,982.00-293,313,539.501,455,511,521.50
加:会计 政策变 更----
前 期差错 更正----
其 他----
二、本期 期初净 资产(基 金净值)1,162,197,982.00-293,313,539.501,455,511,521.50
三、本期 增减变 动额(减 少以“-” 号填列)251,500,000.00--385,075,857.31-133,575,857.31
(一)、 综合收 益总额---394,135,349.14-394,135,349.14
(二)、 本期基 金份额251,500,000.00-9,059,491.83260,559,491.83
交易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数 (净值 减少以 “-”号 填列)    
其中:1. 基金申 购款1,014,500,000.00-16,782,060.261,031,282,060.26
2 .基金赎 回款-763,000,000.00--7,722,568.43-770,722,568.43
(三)、 本期向 基金份 额持有 人分配 利润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净 值减少 以“-” 号填列)----
(四)、 其他综 合收益 结转留 存收益----
四、本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1,413,697,982.00--91,762,317.811,321,935,664.19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1,274,697,982.00-297,438,648.381,572,136,630.38
加:会计 政策变 更----
前 期差错 更正----
其 他----
二、本期 期初净 资产(基 金净值)1,274,697,982.00-297,438,648.381,572,136,630.38
三、本期 增减变 动额(减 少以“-” 号填列)-112,500,000.00--4,125,108.88-116,625,108.88
(一)、 综合收 益总额--18,218,519.3518,218,519.35
(二)、 本期基 金份额 交易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数 (净值 减少以 “-”号 填列)-112,500,000.00--22,343,628.23-134,843,628.23
其中:1. 基金申 购款2,249,000,000.00-401,837,549.042,650,837,549.04
2 .基金赎 回款-2,361,500,000.00--424,181,177.27-2,785,681,177.27
(三)、 本期向 基金份 额持有 人分配 利润产 生的基 金净值 变动(净 值减少 以“-”----
号填列)    
(四)、 其他综 合收益 结转留 存收益----
四、本期 期末净 资产(基 金净值)1,162,197,982.00-293,313,539.501,455,511,521.50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鹏华国证证券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2111号《关于准予鹏华国证证券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鹏华国证证券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

本基金为契约型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974,649,140.00元(含募集股票市值),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9)第079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鹏华国证证券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9年12月26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974,697,982.00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48,842.0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2]14号)、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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