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创业板ETF建信 (159956): 建信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度年度报告
原标题:创业板ETF建信 : 建信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度年度报告 建信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金 2022年年度报告 2022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3年3月30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3年3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中的财务资料经审计,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信息披露方式 ................................................................ 6 2.5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其他指标 .................................................................... 8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8 §4 管理人报告 ................................................................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1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1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3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3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4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5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5 §5 托管人报告 ............................................................... 15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5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5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5 §6 审计报告 ................................................................. 16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 16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 16 §7 年度财务报表 ............................................................. 18 7.1 资产负债表 ................................................................. 18 7.2 利润表 ..................................................................... 19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 21 §8 投资组合报告 ............................................................. 60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60 8.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60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股票投资明细 ................. 62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67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68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8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68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 69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 69 8.10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 69 8.1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 69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69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71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71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71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72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72 9.5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持有本人管理的产品情况 ............................................................................. 72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72 §11 重大事件揭示 ............................................................ 72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72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72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73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73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73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73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75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76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76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76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76 §13 备查文件目录 ............................................................ 77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77 13.2 存放地点 .................................................................. 77 13.3 查阅方式 .................................................................. 77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计算方法: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正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的已实现部分;如果期末未分配利润的未实现部分为负数,则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金额为期末未分配利润(已实现部分相抵未实现部分)。 3、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 较
无。 3.4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58号文批准,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5年9月19日,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安金融服务公司、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注册资本2亿元。 公司拥有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资产管理计划、QDII、保险资金受托等业务资格,总部设在北京,下设北京、上海、广州、成都、深圳五家分公司,并分别在上海和香港设立了子公司——建信资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信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公司秉持“创新、诚信、专业、稳健、共赢”的核心价值观,恪守“持有人利益重于泰山”的原则,以“善建财富 相伴成长”为崇高使命,坚持规范运作,致力成为“可信赖的财富管理专家,资产管理行业的领跑者”。 公司以持续优秀的管理能力、完善周到的服务,为超过7000万境内外个人和机构投资者提供资产管理解决方案。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管理运作159只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及多个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规模1.17余万亿元。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 的产品情况 无。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基金合同和其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认真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发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为了公平对待投资人,保护投资人利益,避免出现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制定和修订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异常交易管理办法》、《公司防范内幕交易管理办法》、《利益冲突管理办法》等风险管控制度。 公司使用的交易系统中设置了公平交易模块,一旦出现不同基金同时买卖同一证券时,系统自动切换至公平交易模块进行操作,确保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严禁直接或通过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贯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组合,制定并严格遵守相应的制度和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本报告期,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为被动指数型基金,运作过程中采取完全复制策略,报告期始终保持较高仓位运作。 基金跟踪标的指数为创业板指,是从深交所创业板中综合考虑上市时间、流动性等因素,选取市值较大的100家公司组成,反映了深交所创业板市场的运行特征,代表中国创新创业企业的发展走势。在2022年中,创业板指整体回落,虽然曾经在二季度末有过反弹,但全年走势较弱。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参与了深交所的新股申购,并通过适时卖出来兑现收益。虽然这可能一定程度上扩大跟踪误差,为指数追踪带来了一定的偏离度,但总体来看,还是会为投资者增厚收益。同时由于舍入取整等原因,本基金申购赎回清单中股票权重与指数权重会存在些许差异。报告期内创业板指数也进行了定期调整,这些也会带来跟踪误差及偏离度的放大。 本基金管理人在量化研究分析的基础上,始终严格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对于组合进行适当调整,控制对于标的指数的跟踪误差,实现对于创业板指的有效追踪。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本基金净值增长率-28.12%,波动率 1.71%,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29.37%,波动率1.77%。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国际形势方面,过去一年对于国际地缘政治格局产生了严重的影响,俄乌冲突愈演愈烈,全球能源格局重塑。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开始重视能源自主安全问题,实施新能源转型。国家大力发展低碳经济,在政府的总体战略指引下,多地方多部门开始陆续设立新能源基金鼓励新能源产业发展。 同时,伴随着国内方面新冠病毒“乙类乙管”政策的调整实施,国内经济开始全面复苏,非新冠类医疗需求得到释放,医药行业也迎来新一轮发展机遇。 目前创业板指的前两大权重行业为电力设备及新能源与医药,合计占比超过一半。受益于全球地缘格局转变以及国内经济反弹,新兴产业发展前景值得期待。 本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继续采用复制策略,严格控制跟踪误差,实现对于创业板指的有效追踪。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2022年,本基金管理人的内部监察稽核工作以保障基金合规运作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在督察长的指导下,公司风险与合规管理部牵头组织继续完善了风险管控制度和业务流程。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不同形式的检查,对发现的潜在合规风险,及时与有关业务部门沟通并向管理层报告,采取相应措施防范风险。依照有关规定,定期向公司董事会、总裁和监管部门报送监察稽核报告,并根据不定期检查结果,形成专项审计报告,促进了内控体系的不断完善和薄弱环节的持续改进。 在本报告期,本基金管理人在自身经营和基金合法合规运作及内部风险控制中采取了以下措施: 1、根据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和公司业务的发展情况,在对公司各业务线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重新进行梳理后,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流程,使公司基金投资管理运作有章可循。 2、将公司监察稽核工作重心放在事前审查上,把事前审查作为内部风险控制的最主要安全阀门。报告期内,在公司自身经营和受托资产管理过程中,为化解和控制合规风险,事前制定了明确的合规风险控制指标,并相应地将其嵌入系统,实现系统自动管控,减少人工干预环节;对潜在合规风险事项,加强事前审查,以便有效预防和控制公司运营中的潜在合规性风险。 3、要求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自查工作,以将自查和稽查有效结合。监察稽核工作是在业务部门展合规性风险的自查工作。在准备定期监察稽核报告之前,皆要求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自查,由内控合规部门对业务部门的自查结果进行事先告知或不告知的现场抽查,以检查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的遵守以及公司有关管理制度、业务操作流程的执行情况。 4、把事中、事后检查视为监察稽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公司年度监察稽核工作计划,实施了涵盖公司各业务线的稽核检查项目,重点检查了投资、销售、运营等关键业务环节,尤其加强了对容易触发违法违规事件的防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均及时要求相关部门予以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促进了公司各项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5、大力推动监控系统的建设,充分发挥了系统自动监控的作用,尽量减少人工干预可能诱发的合规风险,提高了内控监督检查的效率。 6、通过对新业务、新产品风险识别、评价和预防的培训以及基金行业重大事件的通报,加强了风险管理的宣传,强化了员工的遵规守法意识。 7、在公司内控管理方面,注重借鉴外部审计机构的专业知识、经验以及监管部门现场检查的意见反馈,重视他们对公司内控管理所作的评价以及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并按部门一一沟通,认真进行整改、落实。 8、高度重视与信安金融集团就内部风险控制业务所进行的广泛交流,以吸取其在内控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 9、依据相关法规要求,认真做好本基金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将秉承“持有人利益重于泰山”的原则,秉持“创新、诚信、专业、稳健、共赢”的核心价值观,不断提高内部监察稽核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以充分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相关指引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本基金托管人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估值及净值计算的复核责任。 本公司设立资产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审核和决定受托资产估值相关事宜,确保受托资产估值流程和结果公允合理。资产估值委员会由公司分管核算业务的高管、督察长、风险与合规管理部、投资风险管理部和基金会计部负责人组成。分管投资、研究业务的公司高管、相关投资管理部门负责人、相关研究部门负责人作为投资产品价值研究的专业成员出席资产估值委员会会议。 资产估值委员会成员均为多年从事估值运作、证券行业研究、风险管理工作,熟悉业内法律法规的专家型人员。 本公司基金经理参与讨论估值原则及方法,但对估值政策和估值方案不具备最终表决权。 本公司参与估值流程的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的重大利益冲突。 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合作,由其提供相关债券品种、流通受限股票的估值参考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实施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基金合同中关于收益分配条款的规定。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 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 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以及利润分配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的复核,对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监督,未发现基金管理人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发表意见 券投资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建信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2)以下比较数据已根据本年《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的资产负债表格式的要求进行列示:上年末资产负债表中“应收利息”与“其他资产”项目的“本期末”余额合并列示在本期末资产负债表中“其他资产”项目的“上年度末”余额,上年末资产负债表中“应付交易费用”、“应付利息”与“其他负债”科目的“本期末”余额合并列示在本期末资产负债表“其他负债”项目的“上年度末”余额。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建信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建信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建信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331号《关于准予建信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核准,由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建信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357,952,000.00元(含募集股票市值),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8)第0068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建信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2月6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57,978,674.00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26,674.00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18]90号核准,本基金于2018年3月7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建信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为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可能会少量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非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内依法发行和上市交易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银行存款、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90%,且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创业板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本基金为目标 ETF,募集成立了建信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建信创业板ETF联接基金”)。建信创业板ETF联接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投资目标与本基金类似,将绝大多数基金资产投资于本基金。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和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在信息披露和估值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会计报表附注的编制及披露》、《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值变动情况。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本基金的金融资产(或负债),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资产)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资产分类 本基金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金融负债分类 除由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以外,本基金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7.4.4.4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后续计量和终止确 认 本基金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