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恒生指数LOF (160924): 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22年年度报告

时间:2023年03月29日 23:52:24 中财网

原标题:恒生指数LOF : 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22年年度报告



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2022年年度报告

2022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3年3月30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3年 03月 2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22年01月01日起至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2 1.1 重要提示 .................................................................... 2 1.2 目录 ........................................................................ 3 §2 基金简介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 5 2.4 境外投资顾问和境外资产托管人 ................................................ 6 2.5 信息披露方式 ................................................................ 6 2.6 其他相关资料 ................................................................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 7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 8 §4 管理人报告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 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 1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 1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 12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 12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 13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 14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 14 §5 托管人报告 .................................................................. 14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 14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 14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 14 §6 审计报告 .................................................................... 14 §7 年度财务报表 ................................................................ 16 7.1 资产负债表 ................................................................. 16 7.2 利润表 ..................................................................... 18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 19 7.4 报表附注 ................................................................... 22 §8 投资组合报告 ................................................................ 51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1 8.2 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权益投资分布 ............................... 52 8.4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权益投资明细 ................. 53 8.5 报告期内权益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 59 8.6 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61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61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 61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 61 8.10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 61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 61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63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 63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 63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 63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 63 9.5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持有本人管理的产品情况 ............................................................................. 63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 64 §11 重大事件揭示 ............................................................... 64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 64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 64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 65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 65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65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 65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 65 11.8 其他重大事件 .............................................................. 66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8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 68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8 §13 备查文件目录 ............................................................... 68 13.1 备查文件目录 .............................................................. 68 13.2 存放地点 .................................................................. 69 13.3 查阅方式 .................................................................. 69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简称大成恒生指数(QDII-LOF)
场内简称恒生指数LOF
基金主代码160924
交易代码160924
基金运作方式上市契约型开放式(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8月10日
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 额139,421,481.39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基金份额上市的证券 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2017年8月28日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本基金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 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投资策略本基金主要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 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进行相应调整。但因 特殊情况(如股票停牌、流动性不足)导致无法获得足够数量的 股票时,或者因为法律法规的限制无法投资某只股票时,基金管 理人将采用其他指数投资技术适当调整基金投资组合,以达到跟 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业绩比较基准恒生指数收益率×95%+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高于混合型 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被动 跟踪标的指数的表现,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 票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名称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 负责人姓名段皓静郭明
 联系电话0755-83183388010-6610579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95588 
传真0755-83199588010-66105798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 1236号大成基金总部大厦5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层、27-33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 1236号大成基金总部大厦5 层、27-33层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 号
邮政编码518054100140
法定代表人吴庆斌陈四清
2.4 境外投资顾问和境外资产托管人

项目 境外资产托管人
名称英文BNP Paribas Securities Services
 中文法国巴黎银行
注册地址3 RUE D’ANTIN 75002 PARIS,FRANCE 
办公地址3 RUE D’ANTIN 75002 PARIS,FRANCE 
邮政编码75002 PARIS 
2.5 信息披露方式

本基金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
登载基金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dc fund.com.cn
基金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住所
2.6 其他相关资料

项目名称办公地址
会计师事务所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588号前滩中心42楼
注册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 期间 数据和指标2022年2021年2020年
本期已实现 收益-34,371.542,481,618.85-283,010.37
本期利润-2,187,024.57-8,834,674.53340,101.36
加权平均基 金份额本期 利润-0.0181-0.12400.0044
本期加权平 均净值利润 率-2.40%-12.98%0.46%
本期基金份 额净值增长 率-6.30%-14.67%-7.19%
3.1.2 期末 数据和指标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期末可供分 配利润-31,513,869.30-16,592,169.99-2,826,770.29
期末可供分 配基金份额 利润-0.2260-0.1735-0.0324
期末基金资 产净值107,907,612.0979,024,371.6584,474,205.94
期末基金份 额净值0.7740.8260.968
3.1.3 累计 期末指标2022年末2021年末2020年末
基金份额累 计净值增长 率-22.60%-17.40%-3.20%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阶段份额净 值增长 率①份额净值 增长率标 准差②业绩比较 基准收益 率③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标准差 ④①-③②-④
过去三个月11.85%2.13%14.16%2.29%-2.31%-0.16%
过去六个月-4.91%1.71%-8.95%1.85%4.04%-0.14%
过去一年-6.30%1.82%-14.53%1.93%8.23%-0.11%
过去三年-25.79%1.48%-28.21%1.55%2.42%-0.07%
过去五年-26.15%1.33%-32.03%1.38%5.88%-0.05%
自基金合同生效 起至今-22.60%1.29%-27.00%1.35%4.40%-0.06%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合同规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 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1999]10号文批准,于1999年4月12日正式成立,是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首批十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为深圳。目前公司由三家股东组成,分别为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50%)、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5%)、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5%)。公司业务资质齐全,是全国同时具有境内、境外社保基金管理人资格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人资格的四家基金公司之一,全面涵盖公募基金、机构投资、海外投资、财富管理、养老金管理、私募股权投资等业务,旗下大成国际资产管理公司具备QFII、RQFII等资格。

历经二十多年的发展,大成基金形成了以长期投资能力为核心竞争优势,打造了一支具有良好职业素养和丰富经验的资产管理队伍。目前已形成权益、固定收益、量化投资、商品期货、境外投资、大类资产配置等六大投资团队,全面覆盖各类投资领域。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姓名职务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 (助理)期限 证券从 业年限说明
  任职日期离任日期  
冉凌 浩本基金基 金经理2017年8 月10日-19年英国曼彻斯特大学商学院金融学硕士。 2003年4月至2004年6月就职于国信证 券研究部,任研究员。2004年6月至2005 年9月就职于华西证券研究部,任高级研 究员。2005年 9月加入大成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曾担任金融工程师、境外市场研 究员及基金经理助理,现任国际业务部基 金经理。2011年8月26日起任大成标普 500等权重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 理。2014年11月13日起任大成纳斯达 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6 年12月2日起任大成恒生综合中小型股 指数基金(QDII-LOF)基金经理。2016年 12月29日至2020年7月7日任大成海 外中国机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经理。2017年8月10日起任大成恒 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2019年 3月 20日起任大成中华沪深港 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经理。 2021年5月18日起任大成恒生科技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 经理。2021年9月9日起任大成恒生科 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 式联接基金基金经理。具有基金从业资 格。国籍:中国
注:1、任职日期、离任日期为本基金管理人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年限的计算标准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3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无。
4.1.4 基金经理薪酬机制
无。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规范基金运作和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规定,公司制订了《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公司旗下投资组合严格按照制度的规定,参与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投资管理活动,内容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与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研究部负责提供投资研究支持,投资部门负责投资决策,交易管理部负责实施交易并实时监控,监察稽核部负责事前监督、事中检查和事后稽核,风险管理部负责对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分析,通过多部门的协作互控,保证了公平交易的可操作、可稽核和可持续。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的原则和制度。基金管理人运用统计分析方法和工具,对旗下所有投资组合间连续4个季度的日内、3日内及5日内股票及债券交易同向交易价差进行分析,针对同一基金经理管理的多个投资组合及公私募兼任基金经理管理的多个投资组合的投资交易行为加强了公平交易监测与分析,包括对不同时间窗下(同日、3日、5日、10日)反向交易和同向交易价差监控的分析。分析结果表明:债券交易同向交易频率较低;部分股票同向交易溢价率较大主要来源于投资策略差异、市场因素(如个股当日价格振幅较高)及组合经理交易时机选择,即投资组合成交时间不一致以及成交价格的日内较大变动导致个别些组合间的成交价格差异较大,同时结合交易价差专项统计分析,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情况。
4.3.2.1 增加执行的基金经理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及公平交易管理情况 无。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未发现存在异常交易行为。主动投资组合间股票交易存在8笔同日反向交易,原因为流动性需要或投资策略需要。主动型投资组合与指数型投资组合之间或指数型投资组合之间存在股票同日反向交易,但不存在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股当日成交量5%的情形;主动投资组合间债券交易存在4笔同日反向交易,原因为流动性需要或合规比例调整。投资组合间相邻交易日反向交易的市场成交比例、成交均价等交易结果数据表明该类交易不对市场产生重大影响,无异常。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2年,全球资本市场都出现了较大幅度的波动,港股也不例外,其在全年出现了大幅震荡并录得了显著的负收益。导致港股全年下跌的因素有很多,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在2022年,中国宏观经济短期承压,相关港股也出现明显下跌。

其次,在2022年上半年,市场仍然担忧互联网行业的政策风险,这对互联网平台公司估值形成了较大压力。此外,此前美国监管当局严格执行关于中概股上市地位的监管要求,引发了中概股的下跌,从而导致港股主要科技权重股下跌。

再次,由于今年的宏观经济疲弱,因此成份股公司的业绩欠佳,成份股总体盈利水平出现了大幅下降。上市公司总体盈利水平大幅下降,会导致股票估值水平大幅向下修正,这对指数走势造成极大的压力。

此外,为了应对较高的通胀水平,美联储在2022年采取了较为严厉的紧缩性货币政策,其通过数次的加息行为,在2022年末已经将联邦基金目标利率区间抬升至4.25-4.5%之间。美联储所采取的紧缩性货币政策对港股也产生了较大的负面影响。

但是,从2022年11月份起,港股市场又出现了明显的反转行情,港股各主要指数都取得了的较大的涨幅。促使港股上涨的原因有很多,主要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从估值水平来看,港股的估值水平极低。在最低点处附近,恒生指数的静态市盈率仅 其次,更重要的是,11月份以来,政府出台了很多利好经济增长的政策,这些政策改变了对港股的增长预期,从而刺激了港股的反弹。利好政策主要有这些:(1)中央政府发布了一系列极大程度改善中国经济增长的预期的政策;(2)政府出台多项政策支持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并将房地产行业定位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这不仅会有助于房地产行业的健康发展,也有助于化解宏观经济风险;(3)中央还推出了其它持续推进改革开放的政策。

本基金为被动型指数基金,其投资目标就是要复制指数的收益率。本基金坚持被动型的指数化投资理念,持续实施高效的组合管理策略、交易策略及风险控制方法,以期更好地跟踪指数,力争将跟踪误差控制在较低的水平。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774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6.30%,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4.5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从长期来看,港股具有长期成长性及长期投资价值。同时,港股从估值方面来看,也是处于低于历史平均水平的区间内。

展望2023年,从基本面来看,中国宏观经济增长速度有望逐步恢复,同时未来互联网公司的监管环境也可能会趋松。因此,从大概率来看,港股未来的走势比较乐观。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基金合同以及内部监察稽核制度,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及遵规守法情况进行了监察稽核。内部监察稽核的重点是: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监管规则的执行情况;基金合同的遵守情况;内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资讯管制和保密工作落实情况;员工职业操守规范情况,目的是规范基金财产的运作,防范和控制投资风险,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一)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基金管理人及时制定了相应的公司制度,并对现有制度进行不断修订和完善,确保本基金管理人内控制度的适时性、全面性和合法合规性。

同时,为保障制度的适时性,避免部分内控制度、业务规则与业务发展不相适应,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组织各部门对内部管理制度作了进一步梳理和完善。

(二)全面加强风险监控,不断提高基金业务风险管理水平。为督促各部门完善并落实各项内控措施,公司严格执行风险控制管理员制度,健全内控工作协调机制及监督机制,并进一步加强投资风险数量化评价能力及事前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范相关业务风险。同时,公司严格执行 (三)日常监察和专项监察相结合,确保监察稽核的有效性和深入性。本年度,公司继续对本基金销售、宣传等方面的材料、协议及其他法律资料等进行了严格审查,对本基金各项投资比例、投资权限、基金交易、股票投资限制、股票库维护等方面进行实时监察,同时,还专门针对基金投资交易(包括公平交易、转债投资、投资权限、投资比例、流动性风险、基金重仓股等)、基金运营(基金头寸、基金结算、登记清算等)、网上交易、基金销售等进行专项监察。通过日常监察,保证了公司监察的全面性、实时性,通过专项监察,及时发现并纠正了业务中的潜在风险,加强了业务部门和人员的风险意识,从而较好地预防了风险的发生。

(四)加强了对投资管理人员通讯工具在交易时间的集中管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投资管理人员的网络即时通讯记录、电话录音等进行抽查,有效的防范了各种形式的利益输送行为。

(五)以多种方式加强合规教育与培训,提高全公司的合规守法意识。及时向全公司传达与基金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要求公司各部门贯彻到日常工作中。公司监察稽核部通过解答各业务部门提出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依据,对于较为重大疑难法律事项及时咨询公司外部律师或监管部门,避免了业务发展中的盲目性,及时防范风险,维护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指导基金估值业务的领导小组为公司估值委员会,公司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估值政策和估值程序的制定、修订以及执行情况的监督。估值委员会由股票投资部、固定收益总部、研究部、指数与期货投资部、大类资产配置部、权益专户投资部、国际业务部、交易管理部、风险管理部、监察稽核部、基金运营部指定人员组成。公司估值委员会的相关成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估值委员会成员中包括七名投资组合经理。

股票投资部、固定收益总部、研究部、指数与期货投资部、大类资产配置部、权益专户投资部、国际业务部、风险管理部负责关注相关投资品种的动态,评判基金持有的投资品种是否处于不活跃的交易状态或者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证券发行机构发生了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事件,从而确定估值日需要进行估值测算或者调整的投资品种;提出合理的数量分析模型对需要进行估值测算或者调整的投资品种进行公允价值定价与计量;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以保证其持续适用;交易管理部负责关注相关投资品种的流动性状况,协助反馈其市场交易信息;基金运营部负责日常的基金资产的估值业务,执行基金估值政策,并负责与托管行沟通估值调整事项;监察稽核部负责审核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致性,监督估值委员会工作流程中的风险控制,并负责估值调整事项的信息披露工作。

本基金的日常估值程序由基金运营部基金估值核算人员执行,并与托管银行的估值结果核对证券的交易情况、信息披露情况保持应有的职业敏感,向估值委员会提供估值参考信息,参与估值政策讨论。对需采用特别估值程序的证券,基金管理人及时启动特别估值程序,由估值委员会讨论议定特别估值方案并与托管行沟通后由基金运营部具体执行。

本基金管理人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已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服务协议,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按约定提供银行间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按约定提供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品种的估值数据和流通受限股票的折扣率数据。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收益分配。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无收益分配事项。

4.9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无。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2022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标题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收件人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审计意见(一)我们审计的内容 我们审计了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 称“大成恒生指数基金(QDII-LOF)”)的财务报表,包括2022 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利润表和净资产 (基金净值)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二)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和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所列示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 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公允反映了大成恒生指数基金(QDII- LOF)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 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 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 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大成恒 生指数基金(QDII-LOF),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 任。
其他信息大成恒生指数基金(QDII-LOF)的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 其他信息包括大成恒生指数基金(QDII-LOF)2022年年度报 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 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 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 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经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 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 要报告。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 任大成恒生指数基金(QDII-LOF)的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 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 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 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基金管理人管理层负责评估大成恒 生指数基金(QDII-LOF)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 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基金管理人 管理层计划清算大成恒生指数基金(QDII-LOF)、终止运营或 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基金管理人治理层负责监督大成恒生指数基金(QDII- LOF)的财务报告过程。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 任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 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 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 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 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 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 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 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 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 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 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 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 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 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 评价基金管理人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 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 对基金管理人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 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大 成恒生指数基金(QDII-LOF)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 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 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 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 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 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 大成恒生指数基金(QDII-LOF)不能持续经营。 (五)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 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我们与基金管理人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 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 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会计师的姓名陈熹徐翘楚
会计师事务所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588号前滩中心42楼 
审计报告日期2023年03月29日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报告截止日: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 2021年12月31日
资 产:   
银行存款7.4.7.17,683,581.656,666,403.31
结算备付金 --
存出保证金 --
交易性金融资产7.4.7.2100,869,960.6872,829,429.85
其中:股票投资 100,869,960.6872,829,429.85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其他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7.4.7.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7.4.7.4--
债权投资7.4.7.5--
其中: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其他投资 --
其他债权投资7.4.7.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7.4.7.7--
应收清算款 --
应收股利 42,152.524,324.00
应收申购款 112,973.05-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7.4.7.8-758.88
资产总计 108,708,667.9079,500,916.04
负债和净资产附注号本期末 2022年12月31日上年度末 2021年12月31日
负 债: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7.4.7.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清算款 19.23107,036.24
应付赎回款 503,578.49117,431.14
应付管理人报酬 91,575.2562,852.27
应付托管费 18,315.0612,570.47
应付销售服务费 --
应付投资顾问费 --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7.4.7.9187,567.78176,654.27
负债合计 801,055.81476,544.39
净资产:   
实收基金7.4.7.10139,421,481.3995,616,541.64
其他综合收益7.4.7.11--
未分配利润7.4.7.12-31,513,869.30-16,592,169.99
净资产合计 107,907,612.0979,024,371.65
负债和净资产总计 108,708,667.9079,500,916.04
注: 报告截止日2022年12月 31日,基金份额净值 0.774元,基金份额总额 139,421,481.39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附注号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 年12月31日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 年12月31日
一、营业总收入 -857,527.31-7,551,108.06
1.利息收入 30,111.6820,623.1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7.4.7.1330,111.6820,623.11
债券利息收入 --
资产支持证券利 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 产收入 --
证券出借利息收 入 --
其他利息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 “-”填列) 1,149,727.743,656,704.86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7.4.7.14-1,055,939.902,402,733.63
基金投资收益7.4.7.15--
债券投资收益7.4.7.16--
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收益7.4.7.17--
贵金属投资收益7.4.7.18--
衍生工具收益7.4.7.19--
股利收益7.4.7.202,205,667.641,253,971.23
以摊余成本计量 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产 生的收益 --
其他投资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号填 列)7.4.7.21-2,152,653.03-11,316,293.38
4.汇兑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21,896.66-22,290.24
5.其他收入(损失以 “-”号填列)7.4.7.2293,389.64110,147.59
减:二、营业总支出 1,329,497.261,283,566.47
1.管理人报酬7.4.10.2.1908,661.35683,278.13
2.托管费7.4.10.2.2181,732.19136,655.59
3.销售服务费7.4.10.2.3--
4.投资顾问费 --
5.利息支出 --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 产支出 --
6.信用减值损失7.4.7.23--
7.税金及附加 --
8.其他费用7.4.7.24239,103.72463,632.7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 额以“-”号填列) -2,187,024.57-8,834,674.53
减:所得税费用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2,187,024.57-8,834,674.53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后净额 --
六、综合收益总额 -2,187,024.57-8,834,674.53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本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 期末净资 产(基金 净值)95,616,541.64--16,592,169.9979,024,371.65
加:会计----
政策变更    
前期 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期 期初净资 产(基金 净值)95,616,541.64--16,592,169.9979,024,371.65
三、本期 增减变动 额(减少 以“-”号 填列)43,804,939.75--14,921,699.3128,883,240.44
(一)、综 合收益总 额---2,187,024.57-2,187,024.57
(二)、本 期基金份 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 数 (净值减 少以“-” 号填列)43,804,939.75--12,734,674.7431,070,265.01
其中:1. 基金申购 款114,766,216.33--30,005,667.4984,760,548.84
2. 基金赎回 款-70,961,276.58-17,270,992.75-53,690,283.83
(三)、本 期向基金 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 润产生的 基金净值 变动(净 值减少以 “-”号填 列)----
(四)、其 他综合收 益结转留----
存收益    
四、本期 期末净资 产(基金 净值)139,421,481.39--31,513,869.30107,907,612.09
项目上年度可比期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实收基金其他综合收益未分配利润净资产合计
一、上期 期末净资 产(基金 净值)87,300,976.23--2,826,770.2984,474,205.94
加:会计 政策变更----
前期 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期 期初净资 产(基金 净值)87,300,976.23--2,826,770.2984,474,205.94
三、本期 增减变动 额(减少 以“-”号 填列)8,315,565.41--13,765,399.70-5,449,834.29
(一)、综 合收益总 额---8,834,674.53-8,834,674.53
(二)、本 期基金份 额交易产 生的基金 净值变动 数 (净值减 少以“-” 号填列)8,315,565.41--4,930,725.173,384,840.24
其中:1. 基金申购 款92,088,602.88--4,935,621.2687,152,981.62
2. 基金赎回 款-83,773,037.47-4,896.09-83,768,141.38
(三)、本 期向基金 份额持有 人分配利 润产生的 基金净值 变动(净 值减少以 “-”号填 列)----
(四)、其 他综合收 益结转留 存收益----
四、本期 期末净资 产(基金 净值)95,616,541.64--16,592,169.9979,024,371.65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第2748号《关于准予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注册的批复》及机构部函[2017]第877号《关于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延期募集备案的回函》核准,由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308,687,590.45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7)第71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于2017年8月10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308,898,062.99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210,472.54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资产托管人为法国巴黎银行全球托管行。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字[2017]533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9,557,340.00份基金份额(截至2017年8月21日止)于2017年8月28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托管在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转托管至深交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和《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此外,为了更好地实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可通过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沪港通”)投资于沪港通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及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与固定收益、股权、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远期合约、互换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以及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产品或金融工具。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不低于基金非现金资产的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恒生指数收益率×95%+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XBRL模板第 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大成恒生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22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新金融工具准则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本基金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基金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债券投资、资产支持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权益定义的工具。本基金将对其没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权益工具(主要为股票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

(2) 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目前暂无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和其他各类应付款项等。(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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