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中概互联网LOF (164906): 交银施罗德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2022年年度报告
原标题:中概互联网LOF : 交银施罗德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2022年年度报告 交银施罗德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 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 2022年年度报告 2022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23年3月30日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23年3月2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1.2 目录 §1 重要提示及目录 ........................................................ 2 1.1 重要提示 ...................................................................2 1.2 目录.......................................................................3 §2 基金简介 ............................................................. 5 2.1 基金基本情况 ...............................................................5 2.2 基金产品说明 ...............................................................5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5 2.4 境外投资顾问和境外资产托管人 ...............................................6 2.5 信息披露方式 ...............................................................6 2.6 其他相关资料 ...............................................................6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 6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6 3.2 基金净值表现 ...............................................................7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8 §4 管理人报告 ........................................................... 9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9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10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10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1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12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12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13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14 4.9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14 4.10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14 §5 托管人报告 .......................................................... 14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14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14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14 §6 审计报告 ............................................................ 14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14 6.2 审计报告的基本内容 ........................................................15 §7 年度财务报表 ......................................................... 16 7.1 资产负债表 ................................................................16 7.2 利润表 ....................................................................18 7.3 净资产(基金净值)变动表 ..................................................19 7.4 报表附注 ..................................................................22 §8 投资组合报告 ......................................................... 54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4 8.2 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权益投资分布 ...............................54 8.3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权益投资组合 ..............................................55 8.4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所有权益投资明细 .................55 8.5 报告期内权益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58 8.6 期末按债券信用等级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60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60 8.8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60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金融衍生品投资明细 .........60 8.10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基金投资明细 ..............60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60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 61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61 9.2 期末上市基金前十名持有人 ..................................................61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62 9.4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情况 ...................62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62 §11 重大事件揭示 ........................................................ 63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63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63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63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63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63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63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63 11.8 其他重大事件 .............................................................64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 67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67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67 §13 备查文件目录 ........................................................ 67 13.1 备查文件目录 .............................................................67 13.2 存放地点 .................................................................68 13.3 查阅方式 .................................................................68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和信用减值损失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6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 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128号文批准,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4日,注册地在中国上海,注册资本金为2亿元人民币。其中,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65%的股份,施罗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30%的股份,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5%的股份。公司并下设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和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管理了包括货币型、债券型、混合型和股票型在内的116只基金,其中股票型涵盖普通指数型、交易型开放式(ETF)、QDII等不同类型基金。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2、本表所列基金经理(助理)证券从业年限中的“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期后变动(如有)敬请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基金整体运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本公司制定了严格的投资控制制度和公平交易监控制度来保证旗下所管理的所有资产组合投资运作的公平。旗下所管理的所有资产组合,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专户均严格遵循制度进行公平交易。制度中包含的主要控制方法如下: (1)公司建立资源共享的投资研究信息平台,所有研究成果对所有投资组合公平开放,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研究支持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2)公司将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隔离,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建立了合理且可操作的公平交易分配机制,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遵循“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全部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比例分配;对于非集中竞价交易、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场外交易,遵循“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按事前独立确定的投资方案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 (3)公司建立了清晰的投资授权制度,明确各层级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组合投资经理充分发挥专业判断能力,不受他人干预,在授权范围内独立行使投资决策权,维护公平的投资管理环境,维护所管理投资组合的合法利益,保证各投资组合交易决策的客观性和独立性,防范不公平及异常交易的发生。 (4)公司建立统一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制定明确的备选库建立、维护程序。在全公司适用股票、债券备选库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目标、投资风格、投资范围和关联交易限制等,按需要建立不同投资组合的投资对象风格库和交易对手备选库,组合经理在此基础上根据投资授权构建投资组合。 (5)公司中央交易室和风险管理部进行日常投资交易行为监控,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各投资组合公平交易进行事后分析,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分别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的收益率差异以及不同时间窗口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通过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公司制定了严格的投资控制制度和公平交易监控制度来保证旗下基金运作的公平,旗下所管理的所有资产组合,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均严格遵循制度进行公平交易。 公司建立资源共享的投资研究信息平台,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公司在交易执行环节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 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遵循“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全部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比例分配;对于非集中竞价交易、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场外交易,遵循公平交易分配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 公司中央交易室和风险管理部进行日常投资交易行为监控,风险管理部负责对各账户公平交易进行事后分析,于每季度和每年度分别对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的收益率差异以及不同时间窗口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进行分析,通过分析评估和信息披露来加强对公平交易过程和结果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公平对待旗下各投资组合,未发现任何违反公平交易的行为。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于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本公司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没有超过该证券当日总成交量5%的情形,本基金与本公司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在不同时间窗下(如日内、3日内、5日内)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未出现异常。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回顾2022年,在疫情、地缘冲突以及美联储加息等多重冲击之下,全球经济复苏放缓,通胀压力持续存在。美国和欧元区制造业PMI全年呈现下行态势,其中十二月美国制造业PMI创近两通胀方面,美国CPI自六月见顶后持续回落,十一月、十二月,欧元区CPI也有所回落,通胀回落缓解市场流动性收紧预期,十二月,美欧央行加息幅度放缓。国际形势动荡,叠加美联储加息影响,美股市场全年震荡下行。中概股方面,一季度受香港疫情蔓延以及多家中概股被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列入“预摘牌名单”等因素影响,短期股价波动较大。8月 26日,中国证监会、财政部与美国监管机构签署审计监管合作协议,依法推进跨境审计监管合作。12月15日,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发布报告,确认2022年度可以对中国内地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完成检查和调查,撤销2021年对相关事务所作出的认定,中概股退市风险有所降低。此外,国内互联网平台相关政策的积极性和确定性也在不断提升,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多次提到要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作为跟踪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的指数基金,2022年基金总体呈现先震荡下行、后稳步上行态势。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基金(各类)份额净值及业绩表现请见“3.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及“3.2.1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部分披露。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23年,美国通胀回落,美联储强加息周期或告一段落,海外市场流动性有望趋于宽松。 国内方面,十二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定调2023年经济工作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预计后续扩内需、稳地产等相关细化举措的出台将对A股市场形成一定支撑。从中长期来看,反垄断等监管政策将使得互联网行业竞争秩序优化,企业将回归科技创新,有利于整个行业的长远发展。中美审计监管合作取得积极进展,相关中概股退市风险缓释,市场情绪有所回暖。后续如中概股基本面业绩、平台经济相关支持政策等或将出现更明朗的信号,板块估值有望进一步修复。考虑到美联储加息、监管政策等不确定性因素,我们总体上对于海外中国互联网板块的表现保持谨慎乐观的看法。 4.6 管理人内部有关本基金的监察稽核工作情况 2022年度,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要求,本基金管理人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依法履行基金管理人职责,落实风险控制,强化合规管理职能,确保基金管理业务运作的安全、规范,保护基金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为了确保公司业务的规范运作,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继续深化全面风险管理,提高风险控制有效性。 公司风险管理部门持续加大信用风险事前防范力度,加强对信用风险的监控,信用风险提示进一风险控制阈值,提高公司旗下组合风险控制精准度;不断优化业务操作流程,通过丰富管理工具加强操作风险管理;继续加强各项潜在风险排查,落实防范措施和跟踪机制,不断提升公司风险管理水平。 (二)全面开展内部监督检查,强化公司内部控制。 公司审计部门坚持以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为依据,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对基金运作和公司经营所涉及的各个环节实施严格的稽核监督。通过对投资研究、市场销售、运营、信息技术等业务条线内部控制关键点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有效促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规范、执行有效,内控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三)持续夯实公司合规管理体系,合规文化建设取得新实效。 公司法律合规部门持续夯实合规管理体系,体系内三道防线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公司合规文化建设取得新实效;全年加强建立全面、系统、规范的规章制度体系,持续扎实推进新法规跟踪落实工作,以持续抓好制度建设及执行助推公司合规管理常态长效发展。 (四)强化培训教育及重点领域合规提示,牢固树立全员风险合规防范意识。 公司牢固树立全员风险合规防范意识。公司围绕行业热点、重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了多场培训工作,加强重点领域合规提示,加深了员工对新法律法规的理解及强化其风险合规意识,抓牢抓实员工合规底线教育,加强案防管理,强化员工行为合规管控,提高了员工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技能和水平,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得到进一步的夯实和优化。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制定了健全、有效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实行,并成立了估值委员会,估值委员会成员由研究部、基金运营部、风险管理部等人员和固定收益人员及基金经理组成。 公司严格按照新会计准则、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进行估值,保证基金估值的公平、合理,保持估值政策和程序的一贯性。估值委员会的研究部成员按投资品种的不同性质,研究并参考市场普遍认同的做法,建议合理的估值模型,进行测算和认证,认可后交各估值委员会成员从基金会计、风险、合规等方面审批,一致同意后,报公司投资总监、总经理审批。 估值委员会会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召开临时会议进行研究,及时修订估值方法,以保证其持续适用。估值委员会成员均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及工作经验。基金经理作为估值委员会成员,对本基金持仓证券的交易情况、信息披露情况保持应有的职业敏感,向估值委员会提供估值参考信息,参与估值政策外部估值定价服务机构签约。 4.8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 4.9 管理人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所涉相关事项的说明 无。 4.10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需预警说明。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在托管本基金的过程中,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基金的投资运作,进行了认真、独立的会计核算和必要的投资监督,认真履行了托管人的义务,没有从事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托管人认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本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及利润分配等问题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认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所编制和披露的本基金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6 审计报告 6.1 审计报告基本信息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交银施罗德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 单位:人民币元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交银施罗德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会计主体:交银施罗德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LOF) 本报告期: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交银施罗德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外中国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注册的批复》注册,由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交银施罗德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人民币788,520,371.25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5)第589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交银施罗德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于2015年5月27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788,924,486.89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404,115.64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资产托管人为摩根大通银行香港分行(JPMorgan&ChaseBank,N.A.)。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字[2015]第335号文审核同意,本基金8,069,763.00份基金份额于2015年7月10日在深交所挂牌交易。未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托管在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通过跨系统转托管业务将其转至深交所场内后即可上市流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和《交银施罗德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以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与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相关的公募基金(包括上市交易型基金)为主要投资对象;本基金还可投资全球证券市场中具有良好流动性的其他金融工具,包括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其它普通股、优先股等,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其它公募基金,结构性投资产品,远期合约、互换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政府债券(短期政府债券除外)、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证券,银行存款、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对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与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相关的公募基金(包括上市交易型基金)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90%,基金保留的现金或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批准报出。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资产管理产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中期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交银施罗德中证海外中国互联网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7.4.4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22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净资产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7.4.4.1 会计年度 本基金会计年度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7.4.4.2 记账本位币 本基金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7.4.4.3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新金融工具准则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当本基金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于本基金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本基金现无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 本基金持有的债务工具是指从发行方角度分析符合金融负债定义的工具,分别采用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计量: 以摊余成本计量: 本基金管理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即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基金持有的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和其他各类应收款项等。(未完) ![]() |